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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

    股东李海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李海俭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集中竞价交易
 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
 个月内。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海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
 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2021/12/27~
  李海俭       集中竞价交易                         22.39        427,550   0.2672%
                               2021/12/31
  李海俭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5/31            15.04        82,800    0.0517%
                         合计                                510,350    0.3190%

注:表格中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0,000    3.7499%    5,489,650      3.4309%

李海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    0.9375%    1,310,313      0.81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    2.8124%    4,179,337      2.6120%

    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三、备查文件

    1、李海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