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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控制器业务及智能产品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信息披露、财务管理、
技术研发、质量控制与生产经营、销售与采购、关联交易、人力资源、合同管理、
印章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理层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
分离,形成制衡。
    2、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息披露制
度,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控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
则、内容、标准、程序、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财务管理
    公司重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等管理规定,规范公司的财务工作。
    为规避跨境贸易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根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择期交易业
务等。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核算,根据登记完整、
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
实、计算准确、说明清楚、手续齐全、报送及时。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要求,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部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
运营和内部控制。
    4、技术研发
    公司深耕智能控制领域逾十年,依据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明确了立项、开发、
考核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及分工。公司掌握了通用高性能测控体系技术、高精度电
动马达过流保护技术等智能控制领域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一种便携
式锂电冲击钻智能控制器、多功能搅拌机智能控制器研发项目、多点组网联动草
坪灯等多个研发项目的量产计划。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取得223项实用新型及
外观设计专利、5项发明专利和73项软件著作权。
    5、质量控制与生产经营
    公司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采购、研发、生产、仓储、销售
等各环节,并制定了《产品开发控制程序》、《产品审核程序》、《产品检测控制程
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APQP 先期产品质量策划控制程序》、《有害物质识
别程序》、《仓储管制程序》等质量控制制度。
    公司通过了 ISO9001、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 IECQQC080000 有
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认证,并严格按照上述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研发、采购、
生产和销售等过程进行管理,同时以客户提出的品质要求为基础,建立了完整的
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优质、稳定。
    6、销售与采购
    公司对销售合同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定价原则、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
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会计核算系统对销售、
发货、收款业务记录详细完整,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保证
账账、账实相符,起到了控制和监督作用。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原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对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公
司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交期等对供应商做出综合评价,经审批通过后列入合格
供应商清单,与其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约定采购产品类别、质量责任、结算方式
等,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公司已建立《供应商管理程序》等制度,
对公司的物料、固定资产、服务的采购业务进行了规范,采购业务由供应链管理
部门负责管理,并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建立了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和供应
商信息系统。公司严格规范采购验收活动,仓库及品质部门根据验收标准和检验
规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定期分析,并确保产品材料符合国家、
行业标准,满足客户安全可靠交付的要求。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完整,详细记录了
业务过程,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每月与供应商对账和进行仓库盘点,确保账账相
符、账实相符。
    7、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
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
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
性、公允性、合理性。
    8、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策略,坚持人才队伍的全球化配置,全方位优
化公司的人才队伍结构和智力资源,分层次、分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员工培训计
划,提高员工职业水平。公司注重人才的学习和创造能力,强化人才的竞争意识,
提升组织的管理能力和运作效率。
    9、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合同订立严格履行合同评审程序,明确了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对合同签订
的授权管理、合同订立的工作程序、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归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进行付款。
    10、印章管理
    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规避控制风险,公司制订有专门的《印章使用管理制
度》,对各类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制订了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印章使用审批流
程,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
    11、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
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变更需要执行严格的申请与
审批程序。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各项具体管理
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12、对外投资
    为了规范公司的投资工作,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已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13、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原则、申请与审
查、审批权限、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严格管理对外担保合同的订立,及
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
发生的损失。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合并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
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
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
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
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审计机构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4)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营
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
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
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
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失误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主要业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