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
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 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1,94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7-8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1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5,319.60                 25,212.6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              21,750.00
                    合计                                  54,962.60                 54,962.60
       1、2021 年 4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
已实施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募集户注销。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专户销
户的公告》(2021-024)。
       2、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
议案》,公司新增了募投项目及调整了投资结构。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2021-029)。

       3、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3,180 万元人民币,到期已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专户的公告》(2022-043)。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
款已支付完毕,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项目承诺总      累计投入    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        尚未支付    节余资
      目             投资            金额        扣减手续费净额          的尾款        金



                                           2
智能控制器及智
能产品生产建设    25,212.60     25,585.61              1,151.85        0.00      778.84
    项目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兴支行     748473410306               352.63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兴支行     743273304992               426.21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
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本着节约、合理的原
则,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
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完成尾款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78.8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
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
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3
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董事会意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78.84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
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
投项目“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4
    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贝仕达克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根据项目实
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保荐机构对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