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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03-17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25 号 6 号楼 215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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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6,415,000 股,占发行后股本比
发行股数
                                    例为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6.14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3 月 1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305,658,743 股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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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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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公司发行方案
如下:

    公司拟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6,415,000 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具体数量由公
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
量上限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就所持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单位确认,为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单位
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
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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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
若承诺人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承诺人仍能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
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
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
的 15%。承诺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承
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
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
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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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承诺人承诺违规
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
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
求执行。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就所持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
如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
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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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身份、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
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
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
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
若承诺人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承诺人仍能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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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
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 1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
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
的 15%。承诺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承
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
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
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承诺人承诺违规
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
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
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
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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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本公司现任董事张立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本公司现任监
事孟晓光、王洪涛、蓝旭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张立强、林玲就股份锁
定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
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
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
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身份、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
期间本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
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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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珺文银宝、悦达投资作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
业投资基金作为悦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持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单位确认,为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单位
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
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珺文银宝、悦达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
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承诺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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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
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
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
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承诺按有
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
求执行。

    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之一,同时作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
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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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
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承诺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
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
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
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承诺按有
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
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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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前述已出具承诺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情况如下: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共计
136 名。除上述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需按照承诺情况履行股份锁定义务外,公司其他股
东需根据《公司法》第 141 条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
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
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
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
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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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
接经济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公司现任董事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辜小平、解子胜、沈文春,独
立董事蔡凡、廖冠民、罗婷、李树军,监事白伟兴、蓝旭俊、潘先林、曾晓伐、孟晓光、
王洪涛,高级管理人员张立强、刘剑、林玲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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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
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
济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就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
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中金公司已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中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中金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金公司将先行赔
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中伦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中伦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中伦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审计机构承诺:立信中联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立信中联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
立信中联过错致使上述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有效的司法裁决后,立信中联将依
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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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持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的预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本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本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则触发本公司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
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本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
股价,本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依法通知
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
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本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
方案。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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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
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回购股
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
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
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则触发本单位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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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的义务。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单位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
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
准,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
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单位增持发行人股
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单位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开始实施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本单位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
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单位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
红税后金额的 30%。本单位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
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3、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单位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单位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
完毕。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单位确认,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单位
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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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
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则触发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
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的义务。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人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
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
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
股份的计划。

    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
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
后金额的 30%。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
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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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
毕。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公司现任董事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辜小平、解子胜、沈文春,高
级管理人员张立强、刘剑、林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
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
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则触发本人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
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的义务。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
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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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价。本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
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年度内本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
担任本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本人买入发行
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
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3、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本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为 22,924.3743 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7,641.50 万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都将增加,但鉴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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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后,短期内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突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软硬件设计能力,进而提高公
司的核心设计实力,巩固现有的市场竞争地位。同时公司将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布局新的
设计领域及进行前沿性的技术研发,为公司未来开拓新的设计业务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
点奠定基础。

    (2)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经过充分论证,对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支撑意义。随
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领域及可服
务的车型范围也将进一步拓展,新类型订单将促使公司盈利水平显著提升,公司的经营
规模和盈利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3)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负债率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融资能力。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对于实现公司
业务发展目标具有关键性作用。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和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
目是在现有研发设计基础上,对研发设计能力进行升级,巩固公司业务的竞争力和影响
力,并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是在公司现有汽车设计业务基础上,加
大对前沿新兴汽车设计领域的研发投入,以拓展公司的业务布局,有利于为公司未来业
绩增长提供动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4、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员工行业经验丰富,通过大量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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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制定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培养了许多经验丰富的项目
管理和专业管理人才,形成了实战经验丰富的开发管理团队。同时公司为更有效的推进
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设置了技能培训部,通过专职的培训团队有目标、有计划的组织
实施。通过完善的培训机制,公司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建立了科学的技术梯
队和优秀的管理团队,使公司整体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在未来项目实施阶段,本公司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业务扎实的员工队伍将是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此外,本公司也将根据建设进度和业务需求按计
划进行人员的招聘和扩充,并进行系统培训,以此确保本公司的人才储备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人员岗位需求相匹配。

    (2)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和专利的开发。在中外专家的带领下,依托公司深厚的技术
积淀和奖励制度,员工们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
涉及整车设计中多个环节。公司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是公司强大技术实力的体现,是保
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

    公司已建立起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研发团队,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本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并结合外部资源,不断提升本公司的技术研
发能力。

    (3)市场储备

    优质的客户群体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的客户既包括大众、奔驰、本
田、日产等国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也包括一汽集团、东风汽车、北汽集团、陕汽集团
等国内大型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国内许多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也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
如一汽大众、东风日产、东风本田、广汽本田、长安铃木等。前述客户的汽车产销量、
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都在国内名列前茅,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客户实力雄厚,资信良好,同时开发新车型以及车型换代改款项目多,业务外
包量大,是公司主要的业务来源,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市场基础。

    5、公司应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上市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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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本公司承诺
将合理利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通过以下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从中长期提
升股东价值,以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
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
日建成实现收益,并更好地推动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2)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
等规定拟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时广泛听
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
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
期和利益保障。

    (3)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
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国内外
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
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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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现任董事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辜小平、解子胜、沈文春,独立董事
蔡凡、廖冠民、罗婷、李树军,高级管理人员张立强、刘剑、林玲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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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
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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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
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现任董事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辜小平、解子胜、沈文春,独立董事
蔡凡、廖冠民、罗婷、李树军,监事白伟兴、蓝旭俊、潘先林、曾晓伐、孟晓光、王洪
涛,高级管理人员张立强、刘剑、林玲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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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
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
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七、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改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如下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方案,该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
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遵守以
下规定: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应按照前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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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
要性,并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说明。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
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
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到 40%;(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
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3)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顺序: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
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
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前述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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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
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的事项;(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4)交易的
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0 万元的事项。(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
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通常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7、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
案,经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具体的利润分配程序见本条第(四)部分的规定。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的基础上,每 3 年制定一次具体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四)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后 2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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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等
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适时制订公司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决定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
在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配的现金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用
途,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
方案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
票,公司有义务为公众投资者参与表决提供便利,该等方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2、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成功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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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十、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本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报告期内实际发生以及未来可能
发生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披露。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实现良好的财务状况,根据行业未来发展
趋势以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力。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要业务的采购模式及价格、主要业务的销
售模式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经营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14,192.00 至 18,23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为-18.03%至 5.30%;预计 2020 年 1-3 月营业利润区间为 2,419.81 至 2,943.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46.89%至-35.40%;预计 2020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2,279.06 至 2,724.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44.01%至-33.08%;
预计 2020 年 1-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2,229.06
至 2,674.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8.82%至 9.39%。(上述有关公司 2020 年 1-3
月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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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3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 3
      二、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2
      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5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20
      六、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25
      七、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27
      八、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 30
      九、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31
      十、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的核查结论意见............................................................................................................... 31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31

第一节 释义 ..........................................................................................................................36
      一、普通术语................................................................................................................... 36
      二、专业术语................................................................................................................... 41

第二节        概览..........................................................................................................................44
      一、发行人简介............................................................................................................... 4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4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45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46
      五、募集资金用途........................................................................................................... 4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5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50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53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53

第四节        风险因素..................................................................................................................55
      一、汽车行业波动导致发行人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55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56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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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场竞争风险........................................................................................................... 56
   四、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57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57
   六、技术泄密风险........................................................................................................... 57
   七、税收风险................................................................................................................... 58
   八、费用率上升的风险................................................................................................... 58
   九、研发投入产业化风险............................................................................................... 58
   十、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59
   十一、公司治理风险....................................................................................................... 59
   十二、股权分散的风险................................................................................................... 59
   十三、房产租赁的风险................................................................................................... 60
   十四、客户经营波动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6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6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1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图............................................................................... 65
   四、发行人搭建红筹架构及解除过程........................................................................... 66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00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19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141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168
   九、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172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17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 17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7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214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263
   六、特许经营权和主要资质情况................................................................................. 293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294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97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298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30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303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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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同业竞争................................................................................................................. 304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307

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33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33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34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34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34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签订的协议与重要承诺......... 344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45
   七、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等运
   行及履职情况................................................................................................................. 347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355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356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和为其
   提供担保的情况............................................................................................................. 356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 356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358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362
   一、财务报表................................................................................................................. 362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370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371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71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373
   六、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404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07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408
   九、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410
   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411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412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443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487
   十四、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490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491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497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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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49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498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516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
    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51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518
    一、重大合同................................................................................................................. 518
    二、对外担保情况......................................................................................................... 519
    三、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20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529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2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531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53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536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37
    五、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538
    六、验资机构声明......................................................................................................... 539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54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548
    一、备查文件................................................................................................................. 54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548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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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阿尔特、
                             指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阿尔特股份
阿尔特有限                   指       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阿尔特开曼                   指       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
阿尔特投资                   指       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阿尔特企管                   指       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珺文银宝                     指       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弘达义茂                     指       北京弘达义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悦达投资                     指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
                             指       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业投资基金
中润方达                     指       北京中润方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远林朗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远林朗沃投资顾问
远林朗沃                     指
                                      有限公司”)
远弘润峰                     指       北京远弘润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泉润朗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海润朗韵投资顾问
泉润朗韵                     指
                                      有限公司”)
弘润昊远                     指       北京弘润昊远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田诚拓业                     指       北京田诚拓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亚坤泰达                     指       北京亚坤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普丰兴业                     指       北京亦庄普丰兴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润昆仑                     指       北京国润昆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明辉                     指       上海明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捷运企业                     指       捷运企业有限公司(Great Win Enterprises Limited)
双峰有限                     指       双峰有限公司(Twin Peak Limited)
GSR II IAT、集思亿拓         指       集思亿拓控股有限公司(GSR II IAT Holding, Limited)
E-Ford                       指       E-Ford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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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sui Ventures              指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韩国投资第 11 号             指       韩国投资搭档风险组合第 11 号
韩国风险第 12 号             指       民国年金 07-1 韩国风险组合第 12 号
韩国投资第 13 号             指       韩国投资专利组合第 13 号
凯联新锐                     指       共青城凯联新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锐科创                     指       北京基锐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和谐成长二期                 指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长江智信                     指       湖北长江智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宸基石                     指       山东华宸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泰天使                     指       山东中泰天使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渊                     指       宁波睿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宝菲特                   指       深圳宝菲特创盈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鼎啃哥                     指       新余新鼎啃哥拾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常智                     指       杭州常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薪火科创                     指       北京薪火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置展上海                     指       置展(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崛盛                     指       广州崛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鼎璋                     指       上海鼎璋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发集团                     指       财通基金-联发新三板资产管理计划
重报创睿                     指       重庆重报创睿文化创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秋信                     指       宁波秋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泰安盈                     指       莱芜中泰安盈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凯腾智臻                     指       南京凯腾智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腾智盛                     指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三板新机遇 1 号            指       财通基金-新三板新机遇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新兴创新贰号                 指       珠海新兴创新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泽三号                     指       深圳嘉泽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梧桐理想                     指       北京梧桐理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富安康                       指       富安康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德丰杰                       指       北京德丰杰龙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凯联会                   指       北京凯联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德鑫卓越                 指       青岛德鑫卓越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珺容                     指       上海珺容儒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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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卫全能                     指       北京精卫全能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凯迪                     指       长春凯迪汽车车身设计有限公司
                                      长春阿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春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
长春阿尔特                   指
                                      司”)
阿尔特成都                   指       阿尔特(成都)汽车设计有限公司
希艾益                       指       北京希艾益科技有限公司
阿尔特日本                   指       有限会社 IAT
阿尔特美国                   指       IAT Automobile Design LLC
武汉路驰                     指       武汉路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北风行未来汽
天津阿尔特                   指
                                      车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叁壹捌                   指       华夏叁壹捌出行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阿尔特                   指       江西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阿尔特                   指       广州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阿尔特                   指       重庆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阿尔特科技               指       广州阿尔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诺昂                     指       上海诺昂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HHCP                         指       HHCP LLC
四川新能源                   指       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威固阿尔特                   指       威固阿尔特武汉汽车传动有限公司
成都汽研院                   指       成都汽车产业研究院
成都经开区汽协               指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科技协会
阿尔特武汉                   指       阿尔特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普丰云华                     指       北京普丰云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艾斯泰克                     指       北京艾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驾享其程                     指       北京驾享其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阿尔特宜兴                   指       阿尔特汽车设计宜兴有限公司
北汽泰普                     指       北汽泰普越野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方凯达                     指       北方凯达汽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陕西通家汽车有限责任公
陕西通家                     指
                                      司”)
上海卡耐                     指       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柳州菱特                     指       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一汽集团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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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股份                     指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东风集团、东风汽车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东风日产                     指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郑州日产                     指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                     指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                     指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                     指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广本研究院                   指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长安铃木                     指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长安集团                     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北汽集团                     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北汽新能源                   指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集团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陕汽集团                     指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江铃集团                     指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江铃汽车                     指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海马汽车                     指       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华晨集团                     指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广汽集团                     指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众泰汽车                     指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福迪                     指       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柳机动力                     指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爱驰汽车                     指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爱驰亿维实业有限公司”)
                                      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电咖汽车科技有限公
电咖汽车、天际汽车           指
                                      司”)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名“西藏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
帝亚一维                     指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陕西帝亚                     指       陕西帝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                     指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乐视汽车                     指       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蓝途汽车                     指       蓝途汽车有限公司
都凌汽车                     指       杭州都凌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长丰猎豹、猎豹汽车           指       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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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                     指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智车优行                     指       智车优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车和家                       指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汉能汽车                     指       汉能控股集团旗下的汽车业务
凌云汽车                     指       北京凌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尚思坦德                   指       天津华尚思坦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合众汽车                     指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汉腾汽车                     指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
北京驭锋、阿尔特工程         指
                                      有限公司”)
                                      上海帕疆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阿尔特(上海)汽车科技有限
上海帕疆、阿尔特上海         指
                                      公司”)
                                      宁波伊诺威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阿尔特(宁波)汽车设计有
宁波伊诺威、阿尔特宁波       指
                                      限公司”)
山东知豆                     指       山东知豆电动车有限公司
爱达克中国                   指       爱达克车辆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麦格纳中国                   指       麦格纳斯太尔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佛吉亚中国                   指       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捷科技                     指       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创设计                     指       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奥杰股份                     指       苏州奥杰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华冠                     指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泛亚技术中心                 指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延锋汽车                     指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中汽盐城                     指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中金公司
立信中联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局                 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发行人公司章程以及章程修
《公司章程》                 指
                                      正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指       现行企业会计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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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
最近一年                     指       2019 年
最近两年                     指       2018 年、2019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Bill of Material, BOM)物料清单,指整车所需要的零件及其数量的清单。
       BOM        指    不仅体现了零件数量、质量、材料等自身信息,更体现了零件和总成、总成
                        和总成之间的组织层级、装配关系和装配顺序等信息。
                        计算机辅助设计(Computer Aided Design,CAD),其概念和内涵正在不断
       CAD        指    地发展之中。CAD 是工程技术人员以计算机为工具,对产品和工程进行设计、
                        绘图、分析和编写技术文档等设计活动的总称。
                        计算机辅助工程(Computer-Aided Engineering,CAE),利用计算机技术,
       CAE        指    基于产品的数字样机,对产品在各种工况下的各项性能进行仿真、优化等分
                        析工作。
                        计算机辅助造型(Computer-Aided Styling,CAS),造型人员基于造型意图,
       CAS        指    利用专业绘图软件构建的用于进行前期分析和模型加工的三维立体数字化
                        虚拟表面模型。
                        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 CAN),由德国 BOSCH 公司等
       CAN        指    开发完成,并最终成为国际标准(ISO11898),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现场
                        总线之一,可用于汽车电子控制。
                        计算流体力学(Computational Fluid Dynamics,CFD),在汽车整车性能分析
       CFD        指    中主要包括外形空气动力学分析,空调、驾驶室、发动机舱的流场、热分析
                        以及发动机进气、燃烧、排气等流动性能分析。
                        数字化虚拟样车技术(Digital Monk Up,DMU),基于产品的三维数字样机,
       DMU        指
                        对产品的装配、运动、间隙、干涉等状态进行虚拟校验、分析、优化。
                        设计公差规范(Design Tolerance Specification,DTS),是规定零件配合之间
       DTS        指
                        间隙和面差的规范性文件。
                        有限元分析(Finite Element Analysis,FEA),利用数学近似方法对真实物理
       FEA        指
                        系统(几何和载荷工况)进行模拟。
       GDI        指    直喷式汽油机(Gasoline Direct Injection,GDI)。
                        几何尺寸和公差(Geometric Dimensioning and Tolerancing,GD&T),是机械
   GD&T           指    设计中全球通用的工程语言,用于表述产品的尺寸、形状、位置关系、制造
                        公差等信息,在设计、生产、检测各环节均使用同样的技术标准和解释。
                        全球整车开发流程(Global Vehicle Development Process,GVDP),是汽车开
   GVDP           指
                        发过程中重要的计划书,贯穿车型开发整个生命周期。
                        (Kinematics and Compliance),K 指不考虑力和质量的运动,C 指由于施加
       K&C        指    力导致的变形。K&C 特性的仿真分析及试验主要用于对汽车悬架系统的评
                        价,从而评价整车操纵稳定性。
                        多体系统(Multibody System,MBS),一般由若干个柔性系统和刚性系统相
       MBS        指
                        互连接所组成的复合系统。
                        Multi-purpose Vehicle,是集轿车、旅行车和厢式货车功能于一身的多用途汽
       MPV        指
                        车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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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Noise、Vibration、Harshness),是衡量汽车产品
    NVH         指    质量的一项综合型指标,三项指标涵盖的问题都是用户在汽车使用过程中感
                      受最直接和最表面的问题。
                      PDCA 分别代表 Plan, Do, Check 和 Adjust,是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在质量管
   PDCA         指    理活动中,要求把各项工作按照做出计划、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效果,修正
                      校验进行管理。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PHEV), 可以外部充电,
   PHEV         指    可以用纯电模式行驶,电池电量耗尽后再以混合动力模式(以内燃机为主)
                      行驶,并适时向电池充电。
                      定位点系统( Reference Point System,RPS),该系统规定了从开发到制造、
    RPS         指
                      检测直至批量装车各环节共同遵循的定位点及其公差要求。
                      造型工程可行性分析(Styling Engineering Group,SEG)是在概念设计阶段
                      工程师同步配合造型完成创意的过程。工程师通过制作断面和简单的结构数
    SEG         指    据分析造型提供的效果图、数字模型、油泥模型等是否满足工程要求,并将
                      意见反馈给造型部门,对造型方案进行调整,最终输出满足工程要求的造型
                      成果。
                      同步工程(Synchronization Engineering,SE),又称并行工程,即对整个产品
                      开发过程实施同步、一体化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工程化可行性分析,把后
     SE         指
                      期制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暴露出来,通过产品设变、工艺优化等技术手
                      段解决制造隐患,避免后期制造的风险。
    SOP         指    Start-of-Production,在 GVDP 流程中指产品正式达到投产状态的节点。
    SUV         指    运动型多功能汽车(Sports Utility Vehicles)。
                      可变气门升程(Variable Valve Lift,VVL)。VVL 的采用,使发动机在高速区
    VVL         指    和低速区都能得到满足需求的气门升程,从而改善发动机高速功率和低速扭
                      矩。
                      一种控制器软件系统的开发模型,由于其模型构图形似字母 V,所以又称软
   V 模式       指    件测试的 V 模型。它通过开发和测试同时进行的方式来缩短开发周期,提高
                      开发效率。
  油泥模型      指    用油泥表达造型的整车或内饰实物模型。
                      新开发零部件使用快速成型方法或者小批量模具生产方法制作,通过非生产
  工程样车      指
                      线组装方式完成的实体车辆,用以进行整车和系统工程设计验证。
                      供驾驶员操作,以及容纳乘客和货物的场所。主要作用是为乘员提供安全、
  汽车车身      指    舒适的乘坐环境,隔绝振动和噪声,不受恶劣气候的影响。包括车身本体和
                      装饰件、开闭件、功能附件等。
                      是指用于支撑、安装车身、发动机以及其他各部件、总成,并接受发动机动
  汽车底盘      指    力,保证汽车正常行驶的各系统的总成。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
                      系组成。
                      三电系统是新能源汽车区别于传统汽车最核心的三大系统的总成,包括:电
  三电系统      指
                      驱动系统、电源系统、电控系统。
                      汽车外饰(前后保险杠等外部可拆装饰件)、内饰(车门护板、立柱饰板等
   装饰件       指    内部可拆装饰件)、仪表板、座椅以及附件。主要用途用于为乘员提供安全
                      保护,对内外饰进行装饰美化,体现造型风格,为乘客提供舒适驾乘感受。
                      汽车金属骨架在焊接完成后还未涂装的状态,不包括门、前机舱盖、后行李
   白车身       指
                      箱盖等运动件。
                      德国根据汽车轴距、发动机排量等对汽车进行分类的一种标准。例如:A00
A 级车、B 级车、
                      级轿车称为微型轿车,轴距在 2 米到 2.2 米之间,发动机排量小于 1 升;A0
C 级车、D 级及 指
                      级车称为小型车,轴距 2.2 米至 2.3 米,排量为 1 升至 1.3 升;A 级车称为紧
    以上
                      凑型轿车,其轴距范围约为 2.3 米至 2.45 米之间,排量约在 1.3 升至 1.6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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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级车称为中型轿车,轴距约在 2.45 至 2.6 米之间,排量从 1.6 升到 2.4 升;
                      C 级轿车又称为中大型车(或行政级轿车),轴距约在 2.6 米至 2.8 米之间,
                      发动机排量在 2.3 升至 3.0 升;D 级轿车称为豪华车,其轴距一般大于 2.8 米,
                      排量基本都在 3.0 升以上。
                      纯电动车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使用非燃油能源作为动力源
 新能源汽车     指
                      的汽车的统称。
                      车联网与智能汽车的有机联合,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
                      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
智能网联汽车    指
                      交换共享,实现安全、舒适、节能、高效行驶,并最终可替代人来操作的新
                      一代汽车。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已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32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
 双积分政策     指
                      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审议同意并公布。本办法共八章四十条,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在使用计算机进行造型和工程设计时,通过调整数字模型建模过程中预设的
 参数化设计     指
                      相关约束参数,根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快速生成设计结果的一种设计方法。
                      在设计过程中,综合考虑汽车的各项影响因素,包括:时效性、功能性、生
                      产性、物理性、商品性等,并通过一定的数学统计方法和计算机仿真分析方
 可靠性设计     指
                      法对以上各因素进行分析,在设计阶段提高产品无故障的完成其设计要求和
                      功能的可能性。
                      根据造型和总布置输入,基于在关键位置上定义的设计平面,设计二维线框
   主断面       指    图,该图应该定义在该位置上所有零件的装配、制造、结构、焊接、密封、
                      涂胶等关系,从而作为后续造型和工程设计的设计基准。
                      粗略的三维数模,表明零件在整车位置上的基本外形和尺寸,应包含有主要
  招标数据      指
                      的特征、边界,可用于零部件供应商招标。
                      详细的三维数模,可用于进行工艺分析、模具设计的数据,应包含零部件全
  工艺数据      指
                      部的结构特征、边界。
                      最终的三维数模,包含了零部件所有的结构特征、边界以及完整的工艺特征,
   NC 数据      指
                      可用于正式模具制造和零件制造。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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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
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AT Automobil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2,924.374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3 日(2012 年 2 月 2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25 号 6 号楼 215 室
       邮政编码          100076
       联系电话          010-87163976
         传真            010-67892287
       互联网址          www.iat-auto.com
       电子信箱          linl@iat-auto.com
                         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批发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计算机软件。(不涉及国营贸易
       经营范围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董事会办公室;林玲;010-87163976
系的部门、负责人及电话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服务于汽车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及其他汽
车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可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整车设计开发方案,是目前国内技术领
先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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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阿尔特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宣奇
武及其配偶刘剑。最近两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阿尔特投资,持有本公司 45,053,0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5%。

    阿尔特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60363600A
          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28 号 8 层 D 座 08B-17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10 年 8 月 12 日至 2030 年 8 月 11 日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57.723616                       57.72%
    2                    刘剑                                 19.919637                       19.92%
    3                   王跃建                                 6.035371                        6.04%
    4                   曾朝晖                                 5.316598                        5.32%
    5                    胡靖                                  3.329415                        3.33%
    6                   吴红继                                 3.157495                        3.16%
    7                   翟晓舟                                 2.078888                        2.08%
    8                    吴兰                                  1.329174                        1.33%
    9                    龙迪                                  1.109806                        1.11%
                 合计                                        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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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

    宣奇武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201041966******56,拥有日本永久居留
权;刘剑女士,为宣奇武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2301021965******24,
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

    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阿尔特 2,179,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26,006,232 股股份,通过作为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阿尔特 1,186,101 股股份;
刘剑女士直接持有阿尔特 1,400,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8,974,398
股股份。宣奇武先生直接控制阿尔特 0.95%股权,刘剑女士直接控制阿尔特 0.61%股权,
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控制阿尔特 19.65%股权,宣奇武及其配偶刘
剑直接或间接控制阿尔特共计 21.21%股权。同时,宣奇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刘剑
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宣奇武先生和刘剑女士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 董
事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中联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C-0001 号),
本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17,804.03                   114,972.05                112,880.93
非流动资产                           41,031.84                    35,914.59                 33,401.87
资产合计                            158,835.87                   150,886.64                146,282.80
流动负债                             37,723.43                    42,581.76                 53,898.22
非流动负债                            8,484.63                     7,695.20                  1,580.88
负债合计                             46,208.06                    50,276.96                 55,479.10
股东权益合计                        112,627.81                   100,609.68                 90,803.69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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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5,170.47                     82,083.16                    69,911.50
的所有者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88,541.04                79,460.78               54,062.73
营业成本                                         59,206.69                52,318.56               32,480.47
营业利润                                         13,968.56                11,558.43                4,271.31
利润总额                                         13,931.60                11,525.12                4,224.26
净利润                                           11,962.04                10,493.10                3,793.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1.22                12,265.84                4,61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10,499.45                10,307.65                4,148.37
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2.53             8,126.43            4,318.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5.16          -34,340.16               445.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95              2,437.32            4,866.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3.42          -23,793.72             9,630.6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772.46             29,009.05           52,802.77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为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3.12                       2.70                       2.09
速动比率(倍)                                     2.25                       2.08                       1.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31%                    35.13%                    37.4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9.09%                    33.32%                    3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15                       3.58                       3.05
资产(元/股)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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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3.33%                   1.72%                    2.08%
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2                5.49                4.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9                1.94                1.8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6,123.26         13,612.65            5,640.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60                28.53             18.03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26                0.35                0.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1.04                0.42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5、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6、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五、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相关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进度  拟使用募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批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投                                 复或环境影
号                         第一年 第二年 入金额       首次备案       延期备案       响登记表
   造型中心升                                       京 技 管 项 备 京 技 审 项 函 京技环审字
1             10,609.21 3,838.97 6,770.24 10,609.21
   级扩建项目                                       字 [2017]251 字[2019]3 号 [2018]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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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进度     拟使用募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批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投                                  复或环境影
号                         第一年    第二年 入金额         首次备案      延期备案     响登记表
                                                          号
  整车工程开                                        京技管项备                  京技环审字
                                                                 京技审项函
2 发中心升级 19,322.96 9,270.04 10,052.92 19,322.96 字 [2017]253                [2018]007 号
                                                                 字[2019]4 号
    扩建项目                                        号
                                                    京技管项备
  前沿技术研                                                     京 技 审 项 函 备案号:
3            10,334.16 5,815.29 4,518.87 10,334.16 字 [2017]252                 20181100000
    发项目                                                       字[2019]2 号
                                                    号                          100000001
     总计       40,266.33 18,924.30 21,342.03 40,266.33        -              -            -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
情况投资建设。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
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
贷款等方式解决。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
用。有关募集资金用途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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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6,415,000 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为
例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6.14 元
                             0.3435 元(以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后每股收益
                             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17.87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确定)
                             4.1515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4310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39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如相关发行方式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有所调整,亦
                             随之调整。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创业板股票账户的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预计 46,918.81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净额 40,266.33 万元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 6,652.48 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 4,600.00 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 754.72 万元
                             (3)律师费用 566.04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660.38 万元
                             (5)发行手续费等 71.35 万元
                             (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宣奇武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25 号 6 号楼 21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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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林玲

   联系电话:010-87163976

   传真:010-6789228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赵言、徐石晏

   项目协办人:付乔

   其他项目成员:黄炎、和路、王伟、王馨苑、蒲乐、李博闻、李开隆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经办律师:陈益文、彭林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17 室-11

   联系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丁、李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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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

   联系电话:010-65693399

   传真:010-65693838

   经办律师:张小满、郭旭

(六)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俊永

   住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联系电话:010-67089187

   传真:010-67084810

   经办注册评估师:马彦芬、金玉国

(七)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90

   传真: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乐超军、牛忠党

(八)验资复核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17 室-11

   联系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丁、李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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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90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十一)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置展上海
99.01%股权,置展上海持有阿尔特股份 185.1851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
0.81%)。

    除已披露情形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
关系。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1、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日期:2020 年 3 月 10 日

    2、初步询价日期:2020 年 3 月 13 日

    3、刊登发行公告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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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购日期:2020 年 3 月 18 日

5、缴款日期:2020 年 3 月 20 日

6、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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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
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汽车行业波动导致发行人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各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整车设计服务,汽车设计服务
行业是汽车行业产业链的上游环节,下游汽车制造行业市场需求情况决定了上游汽车设
计服务行业的发展前景。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 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
量分别为 2,902 万辆和 2,912 万辆,2018 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1 万辆和 2,808
万辆,2019 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 万辆和 2,577 万辆,随着我国宏观经济
与政策因素的变化,汽车行业出现一定波动。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汽车行业出现周期
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行为,则将对公司的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下游汽车行业波动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具体影响因素如下:
(1)汽车生产企业因汽车销量出现大幅下滑,收入下降,从而减少研发支出,上游汽
车设计行业市场容量将会下降;(2)汽车行业整体增速下滑的外部环境下,汽车生产
企业将减少对全新车型的研发投入,全新车型推出节奏放缓,将会影响上游汽车设计行
业的业务需求量,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整车设计业务收入;(3)汽车生产企业将加大对
自身研发团队的支持力度,从而降低汽车设计研发投入的委外比例,发行人的业务规模
将受到影响;(4)受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等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放缓,
汽车生产企业可能会降低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投入,并减少新能源汽车全新车型的开
发,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5)随着我国汽车市场不断发
展,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将加大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拓展力度,从而使国内汽车设计市
场的竞争加剧,对发行人现有业务形成冲击,影响发行人的市场份额;(6)国内其他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设计水平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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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整
车设计行业亦发展较快。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
金额分别为 20,685.23 万元、49,320.33 万元和 62,556.98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8.53%、62.36%和 70.68%,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逐
年增长。

    近年来,国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交通、保险、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趋于多
样化和全面化,2017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力度基本保持不变,尤其是对消费直接
影响较强的不限行、不限购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均保持在原有政策框架下,未发生大幅
修改。但总体来看,补贴政策呈现额度收紧,技术标准要求逐渐提高的趋势。在政策收
紧和其他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在 2019 年出现同比下滑。根据中
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124.20 万辆和 120.6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24%和 4.00%。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销
量产生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可能会降低对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投入,并且减少新能源汽车
全新车型的开发,从而对汽车设计行业的发展有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如
果政策退坡超过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处于成长阶段,行业内企业市场竞争较
为激烈。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向附加值更高的高端市场
渗透,直接与国内外优秀汽车设计公司在高端设计领域进行竞争,此外,国内其他汽车
设计公司设计水平的不断提升、汽车生产企业加大对自身研发团队的支持从而降低汽车
设计研发的委外比例、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加大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拓展力度从而使国
内汽车设计市场的竞争加剧等因素也将对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冲击。

    虽然公司凭借自身核心技术获得客户的认可,持续获得客户的设计合同,但如果公
司不能充分适应竞争环境,不能保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将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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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中保持不断发展的态势。




四、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广汽集团、一汽集团、北汽集团、东风汽车等国内知名汽车企
业及其下属企业。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58.72%、56.17%和 73.56%。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
或者对本公司的服务需求减少,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汽车设计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
人才队伍的建设。近年来,公司技术人才队伍保持稳定,流失率较低,但由于汽车设计
行业的技术骨干人员整体偏少,随着汽车设计行业在国内的迅速发展,市场对于汽车设
计人才的需求将逐渐增加,如果核心技术人员外流,将对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技术含量高,技术资料是公司的核心机密。公司的技术资料主要提供
给设计项目涉及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供应商。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签
订业务合同时约定了保密条款以及泄密、侵权责任的追究、补偿条款。此外,公司的设
计业务均由技术人员完成,为防止技术资料从内部泄密,公司与所有技术人员均签订了
《保密协议》,且通过分块设计、内部隔离、网络系统和文件加密等手段防止内部泄密。
公司成立以来,尚未出现重大的技术泄密事件。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管理难度
的增加,如果保密措施执行不力,则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技术资料存在泄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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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收风险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及 2017 年 12 月 6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获
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3 年内所得税税率为 15%,故本公司在 2014-2019 年均按 15%的
优惠税率缴纳/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本公司不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
后,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出现
重大调整,则本公司有可能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八、费用率上升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期间费用分别为 18,592.41 万元、17,194.84 万元
和 16,362.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4.39%、21.64%以及 18.48%。

    尽管公司报告期内费用率有所下降,若未来公司加大销售人员薪酬、业务宣传费和
其他销售相关投入,均有可能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提升;若公司未来增聘管理人员或
提升其平均薪酬水平,均有可能导致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提升;若公司未来加大研发支出
投入力度、增聘研发人员或提升其平均薪酬水平均有可能导致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提升;
若未来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加大债务融资规模,将有可能导致利息支出增长,进而
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率的提升;此外,若公司业务拓展的市场认可度不及预期或市场
环境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放缓或下降,并进一步
导致公司出现期间费用率上升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研发投入产业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9,030.03 万元、7,328.09 万元及 5,893.31 万元,
占营业收入分别为 16.70%、9.22%和 6.66%,主要用于 PHEV 动力系统相关技术研发、
发动机技术相关研发、智能驾驶项目、机电一体化开发项目等。为保证整体竞争实力,
公司未来可能保持较大研发投入,而较高研发投入将会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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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其次,公司研发投入项目产业化周期较长,短期内实现效益可能与预期存在一定的
差异;同时,受行业政策及行业市场变化风险影响,公司专项研发投入存在未能实现产
业化的风险,将不能给公司带来预期经济效益,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
目”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将巩固公司
的设计与工程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虽然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均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认为项目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如
果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是公司未能按既定计划完成募投项目实施,仍可能导
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预期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投资研发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PHEV)项目,并在该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
大进展,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的 PHEV 动力耦合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水平已达
较先进水平。公司的 PHEV 技术在多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样车上得到应用,但该技术
产业化周期较长,受产业化进度影响,可能导致公司短期内实现效益与预期效益存在一
定的差异。




十一、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但
现有管理体系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公司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
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等变化,都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面对战略规划、
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挑战而无法及时改进,将为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十二、股权分散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 229,243,743 股,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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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特 2,179,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26,006,232 股股份,通过作为
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阿尔特 1,186,101 股股份;刘剑女士直接持有阿尔特
1,400,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8,974,398 股股份。宣奇武先生直接
控制阿尔特 0.95%股权,刘剑女士直接控制阿尔特 0.61%股权,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通
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控制阿尔特 19.65%股权,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直接或间接控制阿尔
特共计 21.21%股权。如果后续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可能会导致实
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减弱,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而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
来一定影响。




十三、房产租赁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均为向第三方租赁取得。公司租赁
的房产普遍具有较高的可替代性,但不排除租赁期间因偶发性因素导致租赁提前终止,
进而可能对公司短期内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客户经营波动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公司面向各类型整车企业提供整车设计服务,多数情况下与客户采取验收后付款的
结算方式。虽然整车企业一般具有规模较大、发展较稳的特点,但依然存在因行业发展
情况、行业政策变化及客户自身发展导致的客户经营波动风险,尤其是近年来新能源汽
车行业发展政策变化对行业内部分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
法回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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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AT Automobil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2,924.374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3 日(2012 年 2 月 21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
公司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25 号 6 号楼 215 室
邮政编码                 100076
联系电话                 010-87163976
传真                     010-67892287
互联网址                 www.iat-auto.com
电子信箱                 linl@iat-auto.com
                         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批发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计算机软件。(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经营范围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董事会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主管负责人               林玲
电话                     010-87163976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阿尔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1、阿尔特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为阿尔特有限。阿尔特有限系阿尔特开曼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07 年 5 月 23 日正式成立,其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7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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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1 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外资企业“阿尔
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海园发[2007]437 号),经审查,批准阿
尔特有限章程生效;同时确认:投资总额为 7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700 万美元,全部
以美元现汇出资;经营范围为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提供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 5 号高立二千科技大厦二层西
区;经营期限为 20 年。

    2007 年 5 月 23 日,阿尔特有限取得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28 号)。

    2007 年 5 月 23 日,阿尔特有限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
11000045001072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7 月 11 日,北京中永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永勤验字[2007]
第 X013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7 月 9 日,阿尔特有限已经收到阿尔特开曼缴纳的注册
资本 700 万美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阿尔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情况

    2011 年 10 月 9 日,北京市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
变核外字[2011]第 187 号),同意核准名称:“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7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1]3089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阿尔特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1,017.79648 万元。

    2011 年 11 月 19 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阿尔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
宜出具了中和评报字[2011]第 BJV215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
阿尔特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21,039.83 万元。2018 年 9 月 21 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书》(中和谊评咨字(2018)11006 号),经复核,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阿尔特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1,039.83 万元。

    2011 年 11 月 21 日,阿尔特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阿尔特有限以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1,017.79648 万元为基础,按照 1:0.713681 的比例折为 1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为 150,000,000 股;同意终止原合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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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同日,阿尔特有限全体股东作为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
协议》、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21 日,阿尔特有限全体股东签署《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各投资者关于终止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公司章程的决议》,同意终止阿尔特有限的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及公司章程。

    2011 年 12 月 15 日,阿尔特有限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阿尔特(中国)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1]883 号),
同意阿尔特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同意公司发起人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同意公司注
册资本由 2,032.1725 万美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余纳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意公
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2011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发行人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京资字[2007]20179 号)。

    2012 年 2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110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2 月 16 日,阿尔特(筹)已根据折股方案,将阿尔特有限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总额 1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 15,000 万元,大于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选举阿尔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等事项。

    2012 年 2 月 21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准阿尔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
登记,并颁发了注册号为 11000045001072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阿尔特投资、捷运企业、双峰有限、GSR II IAT、普丰兴业、E-Ford
等 19 名企业,整体变更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阿尔特投资                      45,253,020                    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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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2                   捷运企业                       25,971,105                    17.31%
   3                   双峰有限                       15,183,105                    10.12%
   4                   GSR II IAT                     14,258,955                    9.51%
   5                   普丰兴业                        9,756,000                    6.50%
   6                     E-Ford                        9,722,520                    6.48%
   7                   国润昆仑                        7,317,045                    4.88%
   8                   弘达义茂                        4,643,040                    3.10%
   9                 Mitsui Ventures                   4,201,995                    2.80%
   10                  中润方达                        3,340,290                    2.23%
   11                  远林朗沃                        1,887,765                    1.26%
   12                  远弘润峰                        1,604,355                    1.07%
   13              韩国风险第 12 号                    1,371,270                    0.91%
   14                  泉润朗韵                        1,214,655                    0.81%
   15                  弘润昊远                        1,022,325                    0.68%
   16                  田诚拓业                          992,655                    0.66%
   17              韩国投资第 13 号                      799,920                    0.53%
   18                  亚坤泰达                          774,345                    0.52%
   19              韩国投资第 11 号                      685,635                    0.46%
                    合计                             15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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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实际控制人

                  刘剑                          宣奇武

                    19.92%             57.72%            5.35%
                                                                                  一致行动人
                                                                                       悦达中小企业
                         阿尔特投资                珺文银宝               悦达投资     绿色发展创业           其他股东
                                                                                         投资基金
                              19.65%                       9.68%                 5.39%       4.66%                   59.06%

                                                    0.61%                          0.95%
                                                                    发行人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广州阿尔特
阿尔特日本     长春凯迪       希艾益     阿尔特成都        江西阿尔特                重庆阿尔特           上海诺昂     阿尔特美国     武汉路驰   天津阿尔特
                                                                            科技

                                                                                                                                    全资子公司
                                                          55.56%        54.55%                 75.00%


                                                            四川新能源 阿尔特宜兴          HHCP

                                                                                                        控股子公司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为阿尔特企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
武及其配偶刘剑除实际控股阿尔特投资外,还实际控制阿尔特开曼。具体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下设公司具体职能部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公司内部组织结
构如下所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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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搭建红筹架构及解除过程

    发行人曾筹划境外上市事宜,在开曼群岛设立了特殊目的公司阿尔特开曼并搭建红
筹架构,建立对境内经营实体精卫全能的协议控制关系。后由于公司业务活动及客户基
本均在境内,公司在对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慎重考虑后,公司拟调整为在境内 A 股上市,
因此解除了境外的红筹架构。发行人搭建红筹架构及解除过程如下:

(一)发行人搭建红筹架构的过程

    1、设立境内经营主体精卫全能

    (1)精卫全能的设立

    2002 年 9 月 15 日,宣奇武、梁永成、吴红继、曾朝晖、赵雨东签署了精卫全能的
公司章程。

    2002 年 9 月 17 日,中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
(中鉴验字(2002)第 3387 号),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9 月 17 日止,精卫全能已收
到宣奇武、梁永成、吴红继、曾朝晖、赵雨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其中,宣
奇武现金出资 15 万元,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10 万元;梁永成现金出资 10 万元;吴红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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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出资 10 万元;曾朝晖现金出资 2.5 万元;赵雨东现金出资 2.5 万元。

    2002 年 9 月 20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2477143)。

    精卫全能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精卫全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中路 32 号中关村创业大厦 920 室
        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
        经营范围
                           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 年 9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9 月 20 日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



    精卫全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25.00                           50%
    2                 梁永成                                    10.00                           20%
    3                 吴红继                                    10.00                           20%
    4                 曾朝晖                                     2.50                            5%
    5                 赵雨东                                     2.50                            5%
                       合计                                     50.00                          100%



    (2)经营范围变更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5 月 8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经营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同意股东梁永成在精卫全能的 10 万元出资转让
给王跃建;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3 年 5 月 8 日,梁永成和王跃建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一致同意梁永成将


                                                 6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其持有的精卫全能 1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跃建。

    2003 年 6 月 13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8247714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精卫全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25.00                   50%
    2                    王跃建                               10.00                   20%
    3                    吴红继                               10.00                   20%
    4                    曾朝晖                                2.50                   5%
    5                    赵雨东                                2.50                   5%
                          合计                                50.00                100%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1 月 18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吴红继将其持有的 5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宣奇武;王跃建将其持有的 3.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宣奇武;王跃建将其持有的
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曾朝晖;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吴红继、王跃建与宣奇武、曾朝晖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吴红继
将其持有的 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宣奇武;王跃建将其持有的 3.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宣奇
武;王跃建将其持有的 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曾朝晖。

    2004 年 11 月 26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企业备案核准通知书》,该次
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精卫全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33.50                   67%
    2                    吴红继                                5.00                   10%
    3                    王跃建                                4.50                   9%
    4                    曾朝晖                                4.50                   9%
    5                    赵雨东                                2.50                   5%
                          合计                                50.00                100%


                                      6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4)住所变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0 月 5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同意变更住所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683
号楼 9 层 908 房间;同意宣奇武将其持有的 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夏晓涛,2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于缨,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江辉,转让完成后宣奇武持有 27.5 万元出资额;曾朝
晖将其持有的 0.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兰;赵雨东将其持有的 0.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
兰;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宣奇武、曾朝晖、赵雨东与夏晓涛、于缨、江辉、吴兰签署了《出资转让协
议书》,各方均同意前述股权转让。

    2006 年 10 月 17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10108247714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精卫全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27.50                   55%
    2                     吴红继                                    5.00                   10%
    3                     王跃建                                    4.50                   9%
    4                     曾朝晖                                    4.00                   8%
    5                     赵雨东                                    2.00                   4%
    6                     夏晓涛                                    2.00                   4%
    7                      于缨                                     2.00                   4%
    8                      江辉                                     2.00                   4%
    9                      吴兰                                     1.00                   2%
                           合计                                    50.00                100%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2 月 28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如下股权转让:

           转让方姓名                  受让方姓名                  转出出资金额(万元)
             宣奇武                       姚琳                                             0.98
             宣奇武                      张晓明                                            0.87
             宣奇武                       甘霖                                             0.64



                                           6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转让方姓名                  受让方姓名                  转出出资金额(万元)
            宣奇武                      王建莉                                            0.49
            宣奇武                       张彤                                             0.49
            宣奇武                       刘剑                                           1.205
            曾朝晖                       刘剑                                             1.68
            吴红继                       刘剑                                              2.1
            赵雨东                       刘剑                                             0.84
            王跃建                       刘剑                                             1.89
            夏晓涛                       刘剑                                             0.84
             于缨                        刘剑                                             0.84
             江辉                        刘剑                                             0.84
             吴兰                        刘剑                                             0.42



    同日,前述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7 年 3 月 12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1010800477143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精卫全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22.825              45.65%
    2                     刘剑                                    10.655              21.31%
    3                   吴红继                                     2.900               5.80%
    4                   王跃建                                     2.610               5.22%
    5                   曾朝晖                                     2.320               4.64%
    6                   赵雨东                                     1.160               2.32%
    7                   夏晓涛                                     1.160               2.32%
    8                     于缨                                     1.160               2.32%
    9                     江辉                                     1.160               2.32%
   10                     吴兰                                     0.580               1.16%
   11                     姚琳                                     0.980               1.96%
   12                   张晓明                                     0.870               1.74%
   13                     甘霖                                     0.640               1.28%
   14                   王建莉                                     0.490               0.98%


                                          7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5                     张彤                                            0.490               0.98%
                          合计                                           50.000            100.00%

    (6)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7 月 10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一致通过如下股权转让:

        转让方姓名                    受让方姓名                    转出出资金额(万元)
          宣奇武                         陈宏                                                  5.895
          宣奇武                        潘晓峰                                                 4.990
           刘剑                         潘晓峰                                                 5.850
          吴红继                        潘晓峰                                                 1.565
          王跃建                        潘晓峰                                                 1.245
          曾朝晖                        潘晓峰                                                 1.105
          夏晓涛                        潘晓峰                                                 0.555
          赵雨东                        潘晓峰                                                 0.685
           于缨                         潘晓峰                                                 0.652
           江辉                         潘晓峰                                                 0.652
           吴兰                         潘晓峰                                                 0.275
           姚琳                         潘晓峰                                                 0.466
          张晓明                        潘晓峰                                                 0.415
           甘霖                         潘晓峰                                                 0.305
          王建莉                        潘晓峰                                                 0.235
           张彤                         潘晓峰                                                 0.235




    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后,潘晓峰作为阿尔特开曼境外股东代表参与精卫全能的管理,
受让精卫全能的部分股权。考虑到精卫全能系协议控制架构下的被控制运营主体,其未
来的权益会基于协议控制相关协议的约定转移至于境外上市主体,其股权价值非常有限,
故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零对价。

    同日,前述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7 年 8 月 3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了《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准予精卫全能本次变更备案。


                                                 7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精卫全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11.940              23.88%
    2                      刘剑                                 4.805               9.61%
    3                     吴红继                                1.335               2.67%
    4                     王跃建                                1.365               2.73%
    5                     曾朝晖                                1.215               2.43%
    6                     赵雨东                                0.475               0.95%
    7                     夏晓涛                                0.605               1.21%
    8                      于缨                                 0.508               1.02%
    9                      江辉                                 0.508               1.02%
    10                     吴兰                                 0.305               0.61%
    11                     姚琳                                 0.514               1.03%
    12                    张晓明                                0.455               0.91%
    13                     甘霖                                 0.335               0.67%
    14                    王建莉                                0.255               0.51%
    15                     张彤                                 0.255               0.51%
    16                     陈宏                                 5.895              11.79%
    17                    潘晓峰                               19.230              38.46%
                           合计                                50.000            100.00%




    (7)第六次股权变更

    2007 年 9 月 8 日,精卫全能原股东甘霖因病去世,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出具了《居
民死亡医学证明书》(No.0060175)。

    2010 年 7 月 8 日,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就程桂慧继承甘霖持有的精卫全能 0.335 万
元出资出具了《公证书》([2010]西证字第 0529 号)。

    2010 年 7 月 12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同意程桂慧作为原股东甘霖的合法继承
人,因甘霖因病去世继承其实缴的 0.335 万元出资,成为公司新的股东,并相应修改公
司章程。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精卫全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7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11.940              23.88%
        2                     刘剑                                   4.805               9.61%
        3                    吴红继                                  1.335               2.67%
        4                    王跃建                                  1.365               2.73%
        5                    曾朝晖                                  1.215               2.43%
        6                    赵雨东                                  0.475               0.95%
        7                    夏晓涛                                  0.605               1.21%
        8                     于缨                                   0.508               1.02%
        9                     江辉                                   0.508               1.02%
       10                     吴兰                                   0.305               0.61%
       11                     姚琳                                   0.514               1.03%
       12                    张晓明                                  0.455               0.91%
       13                    程桂慧                                  0.335               0.67%
       14                    王建莉                                  0.255               0.51%
       15                     张彤                                   0.255               0.51%
       16                     陈宏                                   5.895              11.79%
       17                    潘晓峰                                 19.230              38.46%
                              合计                                  50.000            100.00%




       2、设立境外上市主体阿尔特开曼

       2007 年 4 月 10 日,阿尔特开曼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取得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CT-184474 的 《 公 司 注 册 证 书 》 ; 公 司 的 注 册 地 址 为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公司法定
股本为 5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1 美元,其中 40,000,000 股为普通股,10,000,000
股为优先股。

       阿尔特开曼设立时向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发行 1 股普通股股份,
同日,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将其所持阿尔特开曼全部股份转让给宣奇
武。

    阿尔特开曼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7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1                      100%
                    合计                                                1                      100%




    3、设立境内外商独资企业阿尔特有限

    2007 年 5 月 9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国)名称预核外企字[2007]第 157 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阿尔特(中国)汽
车技术有限公司。

    2007 年 5 月 11 日,阿尔特开曼签署了阿尔特有限的《公司章程》。

    2007 年 5 月 21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
了《关于外资企业“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海园发[2007]437
号),批准阿尔特有限章程,同意阿尔特有限投资总额为 7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700
万美元。

    2007 年 5 月 23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阿尔特有限核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28 号)。

    2007 年 5 月 23 日,阿尔特有限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50010726)。

    阿尔特有限设立时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 5 号高立二千科技大厦二层西区
     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注册资本          美元 700 万元
                           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5 月 23 日至 2027 年 5 月 22 日




    阿尔特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7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阿尔特开曼                         700                          0              100%
           合计                               700                          0             100%



      4、阿尔特有限通过协议控制精卫全能

      (1)协议控制相关协议

      2007 年 6 月 6 日,阿尔特有限和精卫全能签署了《独家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协议》、
《独家技术咨询与培训协议》,约定阿尔特有限向精卫全能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精卫全能应按季度向阿尔特有限支付上述协议项下的技术支持、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培训费用,每季度费用应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商定。

      2007 年 6 月 6 日,阿尔特有限和精卫全能签署了《数据库转让合同》、《数据库许
可使用合同》及《商标注册申请权转让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根据该等协议,
精卫全能将上述协议项下的数据库及商标申请权转让给阿尔特有限,阿尔特有限再将上
述数据库及商标许可精卫全能使用。

      2007 年 7 月 10 日,阿尔特有限、精卫全能以及精卫全能的全体股东签署《购股权
协议》,约定阿尔特有限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其持有全部或部分标的股权或其认为适宜
或必要的其他情形下,有权要求精卫全能的全体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持有的精卫全能
100%的股权予阿尔特有限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股权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时中国法律、
法规可以允许的最低价格;若标的股权分期、分批转让,则按照转让的标的股权比例确
定相应的转让价款数额。标的股权转让发生时,精卫全能的全体股东应免除阿尔特有限
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2)股权出质

      2007 年 7 月 10 日,阿尔特有限、精卫全能以及精卫全能的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质
押协议》,约定精卫全能的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精卫全能 100%的股权全部质押给阿尔
特有限,作为精卫全能履行其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数据库许可使用合同》、《独
家技术咨询与培训协议》、《独家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协议》和《购股权协议》项下全
部义务的担保;质押股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前述合同项下精卫全能应付但未付给阿尔特有
限的任何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质押权的费用。(为便于表述,上

                                             7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述于 2007 年 6 月 6 日及 2007 年 7 月 10 日签署的《商标注册申请权转让合同》、《商
标许可使用合同》、《数据库转让合同》、《数据库许可使用合同》、《独家技术咨询
与培训协议》、《独家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协议》、《购股权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
统称为“《控制协议》”。)

       2007 年 7 月 10 日,精卫全能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全体股东将持有的 100%
精卫全能股权质押给阿尔特有限。

       2007 年 7 月 10 日,阿尔特有限与精卫全能全体股东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全
体股东同意将精卫全能 100%股权质押给阿尔特有限。

       2009 年 8 月 7 日,精卫全能全体股东分别向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递交了《股权出
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将各自持有的精卫全能股权质押给阿尔特有限。

       2009 年 8 月 20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精卫全能全体股东出具了《股权出质
设立登记通知书》,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精卫全能,质权人为阿尔特有限,具体内容如
下表所示: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质权登记编号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
                                                                                        (万元)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          陈宏         110108004771437-0001                                               5.895
                                                            第 00001674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2          甘霖         110108004771437-0002                                               0.335
                                                            第 00001673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3          江辉         110108004771437-0003                                               0.508
                                                            第 00001675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4          刘剑         110108004771437-0004                                               4.805
                                                            第 00001676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5         潘晓峰        110108004771437-0005                                               19.23
                                                            第 00001670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6         王建莉        110108004771437-0006                                               0.255
                                                            第 00001677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7         王跃建        110108004771437-0007                                               1.365
                                                            第 00001678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8         吴红继        110108004771437-0008                                               1.335
                                                            第 00001679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9          吴兰         110108004771437-0009                                               0.305
                                                            第 00001682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0        夏晓涛        110108004771437-0010                                               0.605
                                                            第 00001680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1        宣奇武        110108004771437-0011                                               11.94
                                                            第 00001683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2         姚琳         110108004771437-0012                                               0.514
                                                            第 00001681 号

                                                 7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质权登记编号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
                                                                                         (万元)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3            于缨       110108004771437-0013                                               0.508
                                                             第 00001671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4           曾朝晖      110108004771437-0014                                               1.215
                                                             第 00001684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5            张彤       110108004771437-0015                                               0.255
                                                             第 00001685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6           张晓明      110108004771437-0016                                               0.455
                                                             第 00001672 号
                                                       (京海)股质登记设字[2009]
  17           赵雨东      110108004771437-0017                                               0.475
                                                             第 00001686 号



       5、阿尔特开曼历次融资

       (1)收购阿尔特日本及定向发行普通股

       2007 年 5 月 31 日,阿尔特开曼的董事作出决议,同意收购刘剑所持阿尔特日本 100%
的股权(阿尔特日本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
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向特定认购者定向发行 10,199,999 股普通
股股票。

       2007 年 5 月 31 日,阿尔特开曼与刘剑、宣奇武、吴红继、王跃建、曾朝晖、吴兰、
夏晓涛、赵雨东、姚琳、于缨、江辉、张晓明、甘霖、王建莉、张彤签署《股权转让与
认购协议》,约定阿尔特开曼收购刘剑持有的阿尔特日本 100%股权,并向上述 15 位自
然人发行 10,199,999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0.001 美元/股。

       本次收购及定向增发完成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4,656,320                    45.65%
         2                   刘剑                               2,173,230                    21.31%
         3                  吴红继                                591,600                    5.80%
         4                  王跃建                                532,440                    5.22%
         5                  曾朝晖                                473,280                    4.64%
         6                  夏晓涛                                236,640                    2.32%
         7                  赵雨东                                236,640                    2.32%
         8                   于缨                                 236,640                    2.32%
         9                   江辉                                 236,640                    2.32%

                                                  7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0                     姚琳                                    200,000                      1.96%
         11                   张晓明                                    177,480                      1.74%
         12                     甘霖                                    130,770                      1.28%
         13                     吴兰                                    118,320                      1.16%
         14                   王建莉                                    100,000                      0.98%
         15                     张彤                                    100,000                      0.98%
                      合计                                           10,200,000                   100.00%




    (2)阿尔特开曼 A 轮海外私募融资及部分股权回购

    2007 年 6 月 6 日,阿尔特开曼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将授权资本中的 10,000,000 股优
先股指定为 A 轮优先股,同意发行并出售 A 轮优先股。

    同日,宣奇武、刘剑、精卫全能、阿尔特有限、阿尔特日本与境外投资者 GSR Ventures
II,L.P.、GSR Associates II,L.P.、Sequoia Capital China I,L.P.、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FundI,L.P.、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FundI,L.P.、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
LLC、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共同签署了《SHARE PURCHASE AGREEMENT》
(《股权认购协议》),约定上述境外投资者以每股 1 美元的价格认购阿尔特开曼的优
先股股份共计 7,5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1 美元,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股)            股份种类
    1                     GSR Ventures Ⅱ,L.P.                         2,830,188.68     A 轮优先股
    2                    GSR Associates Ⅱ,L.P.                         169,811.32      A 轮优先股
    3                 Sequoia Capital China Ⅰ,L.P.                        2,362,800    A 轮优先股
    4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FundⅠ,L.P.                   271,500     A 轮优先股
    5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FundⅠ,L.P.                 365,700     A 轮优先股
    6           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 LLC                          500,000     A 轮优先股
    7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1,000,000    A 轮优先股
                             合计                                          7,500,000          -




    本轮融资完成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7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4,656,320         26.31%
   2                                      刘剑                                2,173,230         12.28%
   3                                     吴红继                                591,600           3.34%
   4                                     王跃建                                532,440           3.01%
   5                                     曾朝晖                                473,280           2.67%
   6                                     夏晓涛                                236,640           1.34%
   7                                     赵雨东                                236,640           1.34%
   8        普通股                        于缨                                 236,640           1.34%
   9                                      江辉                                 236,640           1.34%
  10                                      姚琳                                 200,000           1.13%
  11                                     张晓明                                177,480           1.00%
  12                                      甘霖                                 130,770           0.74%
  13                                      吴兰                                  118,320          0.67%
  14                                     王建莉                                100,000           0.56%
  15                                      张彤                                 100,000           0.56%
                         普通股合计                                         10,200,000          57.63%
  16                            GSR Ventures II,L.P.                       2,830,188.68         15.99%
  17                            GSR Associates II,L.P.                       169,811.32          0.96%
  18                         Sequoia Capital China I,L.P.                     2,362,800         13.35%
  19      A 轮优先股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FundI,L.P.                 271,500           1.53%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20                                                                           365,700           2.07%
                                    FundI,L.P.
  21                   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LLC                       500,000           2.82%
  22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1,000,000          5.65%
                         优先股合计                                          7,500,000          42.37%
                             合计                                            17,700,000        100.00%




       2007 年 7 月 10 日,阿尔特开曼股东作出决议,同意回购刘剑、吴红继、赵雨东、
于缨、江辉等 5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阿尔特开曼普通股 300,000 股、71,008 股、51,582 股、
38,705 股、38,705 股,共计 500,000 股。

       本次股权回购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7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4,656,320               27.07%
  2                                     刘剑                        1,873,230               10.89%
  3                                    吴红继                         520,592                3.03%
  4                                    王跃建                         532,440                3.10%
  5                                    曾朝晖                         473,280                2.75%
  6                                    夏晓涛                         236,640                1.38%
  7                                     姚琳                          200,000                1.16%
              普
  8           通                        于缨                          197,935                1.15%
              股
  9                                     江辉                          197,935                1.15%
  10                                   赵雨东                         185,058                1.08%
  11                                   张晓明                         177,480                1.03%
  12                                    甘霖                          130,770                0.76%
  13                                    吴兰                          118,320                0.69%
  14                                   王建莉                         100,000                0.58%
  15                                    张彤                          100,000                0.58%
                      普通股合计                                    9,700,000               56.40%
  16                         GSR Ventures Ⅱ,L.P.                2,830,188.68               16.45%
  17                         GSR Associates Ⅱ,L.P.                169,811.32                0.99%
  18          A           Sequoia Capital China Ⅰ,L.P.             2,362,800               13.74%
              轮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19                                                                  271,500                1.58%
              优                  FundⅠ,L.P.
              先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20                                                                  365,700                2.13%
              股                  FundⅠ,L.P.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21                                                                1,000,000                5.81%
                                      L.P.
                        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
  22                                                                  500,000                2.91%
                                      LLC
                      优先股合计                                    7,500,000               43.60%
                          合计                                     17,200,000              100.00%




       (3)阿尔特开曼 B 轮海外私募融资及变更

       1) B 轮海外私募融资

       2009 年 9 月 13 日,阿尔特开曼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股本变更为 58,500,000
股,其中普通股为 40,000,000 股,优先股为 18,5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1 美元。

                                                 8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09 年 9 月 16 日,阿尔特开曼与 GSR Ventures II,L.P.、GSR Associates II,L.P.、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L.P.、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Parallel) II,L.P.、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韩国投资第 11 号、韩国风险第 12 号、韩国投资第 13 号共同签署
Series B Preferred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B 轮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阿尔特开
曼定向增发优先股 8,210,5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487 美元,每股面值 0.001 美元。
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投资人                           认股数                         股份种类
      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                       2,565,790             B 轮优先股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1,746,269             B 轮优先股
                II,L.P.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819,520             B 轮优先股
          (Parallel) II,L.P.
            GSR Ventures II,L.P.                             1,191,658             B 轮优先股
           GSR Associates II,L.P.                               71,500             B 轮优先股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421,053             B 轮优先股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830,263             B 轮优先股
              韩国投资第 11 号                                 135,474             B 轮优先股
              韩国风险第 12 号                                 270,947             B 轮优先股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58,053             B 轮优先股
                     合计                                    8,210,527                 --




        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1          普                       宣奇武                        4,656,320                   18.32%
             通
  2          股                        刘剑                         1,873,230                   7.37%
  3                                   吴红继                             520,592                2.05%
  4                                   王跃建                             532,440                2.10%
  5                                   曾朝晖                             473,280                1.86%
  6                                   夏晓涛                             236,640                0.93%
  7                                   赵雨东                             185,058                0.73%
  8                                    姚琳                              200,000                0.79%
  9                                    于缨                              197,935                0.78%


                                               8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10                                  江辉                               197,935              0.78%
  11                                  张晓明                             177,480              0.70%
  12                                  甘霖                               130,770              0.51%
  13                                  吴兰                               118,320              0.47%
  14                                  王建莉                             100,000              0.39%
  15                                  张彤                               100,000              0.39%
                        普通股合计                                     9,700,000             38.17%
  16                        GSR Ventures Ⅱ,L.P.                   2,830,188.68             11.14%
  17                       GSR Associates Ⅱ,L.P.                    169,811.32              0.67%
  18       A            Sequoia Capital China Ⅰ,L.P.                 2,362,800              9.30%
           轮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19       优                                                           271,500              1.07%
                                FundⅠ,L.P.
           先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20       股                                                           365,700              1.44%
                                FundⅠ,L.P.
  21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1,000,000              3.94%
  22               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 LLC                   500,000              1.97%
  23                  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                2,565,790             10.10%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24                                                                  1,746,269              6.87%
                                  II,L.P.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25                                                                    819,520              3.23%
                            (Parallel) II,L.P.
  26       B                GSR Ventures II,L.P.                      1,191,658              4.69%
           轮
  27       优               GSR Associates II,L.P.                       71,500              0.28%
  28       先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421,053              1.66%
           股
  29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830,263              3.27%
  30                          韩国投资第 11 号                          135,474              0.53%
  31                          韩国风险第 12 号                          270,947              1.07%
  32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58,053              0.62%
                        优先股合计                                    15,710,527             61.83%
                           合计                                       25,410,527            100.00%




       2)阿尔特开曼股东甘霖于 2007 年 9 月 8 日去世,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出具的
《公证书》((2009)西证字第 5068 号),甘霖所持阿尔特开曼的股份由其妻程桂慧
一人继承。


                                                   8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 2010 年 8 月 4 日阿尔特开曼董事会决议,程桂慧继承甘霖在阿尔特开曼的股
权。2011 年,本次股权变更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
如下表所示:
          股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1                                   宣奇武                                     4,656,320      18.32%
  2                                     刘剑                                     1,873,230       7.37%
  3                                   吴红继                                       520,592       2.05%
  4                                   王跃建                                       532,440       2.10%
  5                                   曾朝晖                                       473,280       1.86%
  6                                   夏晓涛                                       236,640       0.93%
  7                                   赵雨东                                       185,058       0.73%
           普
  8        通                           姚琳                                       200,000       0.79%
           股
  9                                     于缨                                       197,935       0.78%
  10                                    江辉                                       197,935       0.78%
  11                                  张晓明                                       177,480       0.70%
  12                                  程桂慧                                       130,770       0.51%
  13                                    吴兰                                       118,320       0.47%
  14                                  王建莉                                       100,000       0.39%
  15                                    张彤                                       100,000       0.39%
                          普通股合计                                             9,700,000      38.17%
  16                           GSR Ventures Ⅱ,L.P.                           2,830,188.68      11.14%
  17                          GSR Associates Ⅱ,L.P.                            169,811.32       0.67%
           A
  18                       Sequoia Capital China Ⅰ,L.P.                         2,362,800       9.30%
           轮
  19       优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FundⅠ,L.P.                    271,500       1.07%
           先
  20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FundⅠ,L.P.                   365,700       1.44%
           股
  21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1,000,000       3.94%
  22                   MKT Holdings (Cayman Islands) LLC                           500,000       1.97%
  23       B             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                        2,565,790      10.10%
           轮
  24       优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L.P.                  1,746,269       6.87%
           先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Parallel)
  25                                                                               819,520       3.23%
           股                        II,L.P.
  26                           GSR Ventures II,L.P.                              1,191,658       4.69%
  27                          GSR Associates II,L.P.                                71,500       0.28%
  28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421,053       1.66%

                                                 8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29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830,263       3.27%
  30                             韩国投资第 11 号                             135,474       0.53%
  31                             韩国风险第 12 号                             270,947       1.07%
  32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58,053       0.62%
                           优先股合计                                      15,710,527      61.83%
                               合计                                        25,410,527     100.00%




    6、红筹架构项下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07 年 12 月 30 日,阿尔特开曼召开董事会,同意预留 2,300,000 股普通股作为员
工股权激励计划预留份额,同意确定 2008 年 1 月 1 日为期权授予日,以 0.25 美元每股
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300,000 股股票期权。

    2008 年,89 名激励对象分别与阿尔特开曼签署《期权协议》、《阿尔特开曼股权
激励计划》,约定了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行权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
事项。

    2010 年至 2011 年,上述激励对象分别与阿尔特开曼签署《期权终止与免除协议》,
确认上述股票期权均未行权,并约定自《期权终止与免除协议》签署之日起,期权和期
权协议均予以终止和撤销,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激励对象在期权、期权协议和股权激
励计划项下或与期权、期权协议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均予终止和撤
销,且不应再具有任何效力;激励对象同意放弃对及其相关方就涉及期权授予、期权持
有人对期权的所有权以及期权之终止的任何和所有索偿、要求、损害赔偿、诉讼或诉因、
起诉、判决、义务、责任、负债和债务的全部主张,且不协助任何第三方开展针对阿尔
特开曼及其相关方的任何行动。

    综上,阿尔特开曼股权激励计划自期权授予日至《期权终止与免除协议》签署之日
尚未实际行权,且已于《期权终止与免除协议》签署之日终止,阿尔特开曼预留的
2,300,000 股普通股票未发行,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未实际实施。

    7、至此,阿尔特有限的红筹架构搭建完毕,具体结构如下:



                                                 8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宣奇武、刘剑等15名                    GSR Ventures II,L.P.等
           自然人股东                          14名机构投资者


                                      100%

                            阿尔特开曼
                                                                                                 境外

                                      100%                                                       境内

                            阿尔特有限                                宣奇武、刘剑等17名
                                                                            自然人

                                          《股权质押协议》
                                          《购股权协议》                        100%

                                                                          精卫全能
                                    《独家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协议》
                                    《独家技术咨询与培训协议》
                                    《数据库转让合同》
                                    《数据库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注册申请权转让合同》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8、红筹架构项下宣奇武及刘剑对阿尔特开曼及阿尔特有限的控制

    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作为创始人长期以来(包括控制协议存续期间),为阿尔特开
曼第一大股东,保持了对阿尔特开曼及其境内全资子公司阿尔特有限的控制,为阿尔特
开曼及阿尔特有限的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解除红筹架构的过程

    1、阿尔特有限与阿尔特开曼的剥离

    (1)阿尔特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为实现境内证券市场上市的目的,阿尔特开曼各股东按照其在阿尔特开曼的持股比
例,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阿尔特开曼各股东或其关联实体在阿尔特有限层面直接持
股。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 3 月 11 日,阿尔特开曼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阿尔特开曼将所持阿尔特有
限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予阿尔特投资、捷运企业、GSR II IAT、双峰有限、E-Ford、弘
达义茂、Mitsui Ventures、韩国投资第 11 号、韩国风险第 12 号、韩国投资第 13 号(以
下简称“阿尔特投资等 10 家新股东”),转让价格为其各自受让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
金额;股权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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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均为 1,900 万美元;同意并通过合资合同、章程。

    2011 年 3 月 11 日,阿尔特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阿尔特开曼将所持阿尔特有
限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予阿尔特投资等 10 家新股东,转让价格为其各自受让的股权对
应的注册资本金额;股权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有限将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同意并通过阿尔特有限合资合同、章程。

    2011 年 3 月 11 日,阿尔特开曼分别与 10 家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由
10 家新股东签署了阿尔特有限合资合同、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万美元)         转让价格(万美元)
                 阿尔特投资                          760.00                         760.00
                  弘达义茂                            62.70                          62.70
                  捷运企业                           351.86                         351.86
                  GSR II IAT                         292.32                         292.32
                  双峰有限                           205.71                         205.71
阿尔特开曼
                    E-Ford                           131.73                         131.73
                Mitsui Ventures                       56.94                          56.94
              韩国风险第 12 号                        18.59                          18.59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0.85                          10.85
              韩国投资第 11 号                         9.30                           9.30




    2011 年 3 月 16 日,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阿尔特(中国)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2011]113
号),同意阿尔特开曼将所持阿尔特有限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予阿尔特投资等 10 家新
股东,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有限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仍为 1,9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1,900 万美元。

    2011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阿尔特(中国)汽车技
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海商审字[2011]174 号),同意阿尔
特开曼将所持阿尔特有限 100%的股权分别转让予阿尔特投资等 10 家新股东;确认了转
股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比例;同意阿尔特有限由外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批准合资合同、章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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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1 年 3 月 17 日,阿尔特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28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5 月 9 日,阿尔特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45001072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阿尔特投资                           760.00                        760.00       40.00%
 2               捷运企业                         351.86                        351.86       18.52%
 3            GSR II IAT                          292.32                        292.32       15.38%
 4               双峰有限                         205.71                        205.71       10.83%
 5                E-Ford                          131.73                        131.73        6.93%
 6               弘达义茂                          62.70                         62.70        3.30%
            Mitsui Ventures
 7                                                 56.94                         56.94        3.00%
             Global Fund
 8        韩国风险第 12 号                         18.59                         18.59        0.98%
 9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0.85                         10.85        0.57%
 10        韩国投资第 11 号                            9.30                       9.30        0.49%
            合    计                            1,900.00                      1,9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实现了阿尔特开曼的股东落回境内,成为阿尔特有限的股东。阿尔特
开曼的投资人与阿尔特有限股东的对应关系如下:

                            阿尔特开曼                                     阿尔特有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                   9.26%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6.30%           捷运企业                  18.52%
          Fund Ⅱ,L.P.
   China New Enterprise Fund
                                                   2.96%
   Investment (Parallel) Ⅱ,L.P.
        GSR Ventures Ⅱ,L.P.                      14.51%
                                                                    GSR II                   15.38%
        GSR Associates Ⅱ,L.P.                     0.87%
     Sequoia Capital China Ⅰ,L.P.                 8.53%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0.98%           双峰有限                  10.83%
           FundⅠ,L.P.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1.32%
           FundⅠ,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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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开曼                                    阿尔特有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5.13%
 MKT Holdings (Cayman Islands)                                 E-FORD                     6.93%
                                               1.80%
            LLC
                                                         Mitsui Ventures Global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3%                                      3%
                                                                 Fund
         韩国投资第 11 号                      0.49%       韩国投资第 11 号               0.49%
         韩国风险第 12 号                      0.98%       韩国风险第 12 号               0.98%
         韩国投资第 13 号                      0.57%       韩国投资第 13 号               0.57%

注:上表中在计算阿尔特开曼股东持股比例时一并计入了境外预留的期权 230 万股。



     就本次股权转让款项支付,阿尔特投资、弘达义茂分别与阿尔特开曼签订了书面协
议,约定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年内支付完毕,其中第一笔 10%
转让款项应当与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支付,具体如下:

  序号              股权转让款付款比例                              付款时点
    1                        10%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
    2                        90%                          2028 年 1 月 11 日起 6 个月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由于尚未达到付款节点,因此阿尔特投资、弘达义茂
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1年,发行人为谋求中国境内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拟拆除境外红筹架构回
归境内,阿尔特开曼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均转由阿尔特投资及弘达义茂持股,实际控制人
拟适时启动阿尔特开曼的注销程序。后由于当时国内资本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发行
人的A股上市计划未按期推进,且考虑未来A股上市可能涉及对阿尔特开曼历史上的相
关事项进行确认,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开曼尚未注销。2017年初,发
行人自重启A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以来,首发上市的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历史上涉
及阿尔特开曼红筹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预计在本次上市发行结束后择期完
成阿尔特开曼的注销手续。在阿尔特开曼注销前,阿尔特投资和弘达义茂将根据前述协
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对该付款时点的约定,上述付款安排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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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根据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该等付款安排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同时,该等安排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商业合理性。此外,目前已上
市的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002432)在拆除其红筹架构过程中及烟台东
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675)2018 年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亦存在
类似付款安排;

    ②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投资和弘达义茂均未受到外汇管理
方面的行政处罚。

    ③由于转让双方阿尔特投资和阿尔特开曼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及刘剑控
制的企业,因此该笔股权转让价款未实际支付不会影响宣奇武和刘剑对阿尔特投资及阿
尔特开曼的控制权,也不影响其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权。同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之日,就该等安排相关各方亦不存在任何纠纷。

    ④阿尔特投资和弘达义茂已出具书面承诺,其将根据与阿尔特开曼的协议安排如期
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此外,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纳税情况,阿尔特投资和弘达义茂已向原北京市海淀区
国家税务局、原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取得原北京市海淀区
国家税务局、原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开具的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编号:
12110108200013、12110108200012)。

    (2)阿尔特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由于红筹架构下的境外员工期权已终止,因此,部分相关员工在境内设立 7 家员工
持股主体(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泉润朗韵、远林朗沃、中润方达、亚坤泰达、田诚拓
业),受让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持有的阿尔特有限股权。同时,阿尔特有限引入国润昆
仑和普丰兴业两名投资人。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 4 月 16 日,阿尔特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① 阿尔特投资分别将所持
阿尔特有限 0.73%、1.14%、0.87%、1.35%、2.38%、0.55%、0.71%的出资以零对价转
让予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泉润朗韵、远林朗沃、中润方达、亚坤泰达、田诚拓业,其
他股东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② GSR II IAT 将所持阿尔特有限 5.22%股权
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国润昆仑,其他股东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③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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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普丰兴业对阿尔特有限增资,增资金额以折合 616 万美元的人民币货币出资,其中
132.1725 万美元计入阿尔特有限的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后阿尔特有限注册资本的
6.50%,剩余部分以汇款当天汇率为准计入阿尔特有限的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对本
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阿尔特有限的投资总额增加至 2,516 万美元,
注册资本增加至 2,032.1725 万美元;④ 通过阿尔特有限合资合同修正案、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4 月 16 日,阿尔特投资分别与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泉润朗韵、远林朗沃、
中润方达、亚坤泰达、田诚拓业签署《关于转让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的协议》,阿尔特投资分别将其所持阿尔特有限 0.73%、1.14%、0.87%、1.35%、2.38%、
0.55%、0.71%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泉润朗韵、远林朗沃、中润
方达、亚坤泰达、田诚拓业。

    2011 年 4 月 16 日,GSR II IAT 与国润昆仑签署《关于转让阿尔特(中国)汽车技
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GSR II IAT 将其持有阿尔特有限 5.22%的股权转让给国润昆
仑,转让价格为 3,000 万元。

    2011 年 5 月 24 日,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阿尔特(中国)汽
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研究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海发改
[2011]257 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

    2011 年 5 月 27 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海商审字[2011]374 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
2011 年 5 月 27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阿尔特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京资字[2007]17128 号)。

    2011 年 5 月 30 日,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永昭阳验字
[2011]第 48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5 月 24 日止,阿尔特有限已收到股东普丰兴业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32.1725 万美元;阿尔特有限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 2,032.1725
万美元。

    2011 年 5 月 30 日,阿尔特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11000045001072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阿尔特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9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阿尔特投资                      613.19                    30.17%
     2                      捷运企业                     351.86                    17.31%
     3                      双峰有限                     205.71                    10.12%
     4                       GSR II                      193.19                    9.51%
     5                      普丰兴业                     132.17                    6.50%
     6                       E-Ford                      131.73                    6.48%
     7                      国润昆仑                      99.13                    4.88%
     8                      弘达义茂                      62.70                    3.10%
     9                 Mitsui Ventures                    56.94                    2.80%
     10                     中润方达                      45.25                    2.23%
     11                     远林朗沃                      25.58                    1.26%
     12                     远弘润峰                      21.74                    1.07%
     13               韩国风险第 12 号                    18.59                    0.91%
     14                     泉润朗韵                      16.46                    0.81%
     15                     弘润昊远                      13.85                    0.68%
     16                     田诚拓业                      13.45                    0.66%
     17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0.85                    0.53%
     18                     亚坤泰达                      10.49                    0.52%
     19               韩国投资第 11 号                       9.30                  0.46%
                     合计                              2,032.17                  100.00%




    2、协议控制关系解除

    2010 年 7 月 11 日,精卫全能全体股东向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递交了《股权出质
注销登记申请书》,因主债权消灭申请注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2010 年 9 月 28 日,北京市工商局分别出具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为精
卫全能全体股东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2011 年 3 月 1 日,阿尔特有限、精卫全能与精卫全能的全体股东宣奇武、刘剑、吴
红继、王跃建、曾朝晖、夏晓涛、赵雨东、于缨、江辉、吴兰、姚琳、张晓明、程桂慧、
王建莉、张彤、陈宏、潘晓峰签署了《解除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9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VIE 结构的解除
                                                                 VIE 协议履行情况
       签署时间          协议名称        签署主体
                                                      根据阿尔特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
                                                      《确认函》,《购股权协议》、《独家技术
                                                      咨询与培训协议》、《独家技术支持与技术
                                                      服务协议》、《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以及《商
                                                      标注册申请权转让合同》未实际履行,也不
                                                      再履行。
                                      精卫全能、阿尔 根据阿尔特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
                                      特有限、刘剑、 《确认函》,《数据库转让合同》项下标的
                                      宣奇武、吴红继、数据库无偿转让并交付阿尔特有限。
                                      王跃建、曾朝晖、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于 2009 年 8 月
                                      吴兰、夏晓涛、 20 日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2011 年 3 月 1 日       解除协议
                                      赵雨东、姚琳、 陈宏、甘霖、江辉、刘剑、潘晓峰、王建莉、
                                      于缨、江辉、张 王跃建、吴红继、吴兰、夏晓涛、宣奇武、
                                      晓明、甘霖、王 姚琳、于缨、曾朝晖、张彤、张晓明、赵雨
                                      建莉、张彤、陈 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精卫全能的股权出质给阿
                                      宏、潘晓峰      尔特有限;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出具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
                                                      陈宏、甘霖、江辉、刘剑、潘晓峰、王建莉、
                                                      王跃建、吴红继、吴兰、夏晓涛、宣奇武、
                                                      姚琳、于缨、曾朝晖、张彤、张晓明、赵雨
                                                      东已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3、精卫全能的资产、人员等转让给阿尔特有限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确认函》,精卫全能已将《数据库转让合
同》项下标的数据库无偿转让并交付至阿尔特有限。

    2010 年 11 月 30 日,精卫全能与阿尔特有限签署《商标权转让协议》,精卫全能将
《商标注册申请权转让合同》项下相对应的商标注册号为 4974976 号的商标(商标图样

为:                  )无偿转让至阿尔特有限。2011 年 5 月 20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商标局核准,精卫全能将上述商标转让至阿尔特有限。

       精卫全能注销过程中,其资产(如数据库及商标)均转至阿尔特有限名下,精卫全
能的人员与阿尔特有限签署了劳动合同,精卫全能注销前开展的业务亦由阿尔特有限继
续进行。

       4、精卫全能的注销



                                                9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1 年 3 月 15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同意成立清算组。

    2011 年 4 月 1 日在《北京青年报》D6 版刊登了注销公告。

    2011 年 6 月 13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下发了《备案通知书》,确认精卫全能
提交的清算组备案申请符合法定形式,准予备案。

    2013 年 12 月 24 日,精卫全能召开股东会,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确认精卫
全能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各项税款、员工工资已结清;同意注销精卫全能。

    2014 年 1 月 10 日,精卫全能经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准注销。

    经查阅精卫全能工商档案并根据对精卫全能股东的访谈,精卫全能历史上不存在股
权代持的情形。

    5、阿尔特开曼回购股权

    根据开曼群岛 Conyers Dill & Pearman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发行人的说
明,阿尔特红筹架构解除后,阿尔特开曼进行了两次股权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

    2014 年 3 月 4 日,韩国风险第 12 号与 Korea Investment Partners Co., Ltd(韩国风险
第 12 号的管理人)签署了《SHARE TRANSFER AGREEMENT》(股权转让协议),
韩国风险第 12 号将其持有的 270,947 股 B 系列优先股以每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
Korea Investment Partners Co., Ltd。

    2014 年 3 月 4 日,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与宣奇武签署了《SHARE
TRANSFER AGREEMENT》(股权转让协议),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将其
持有的 421,053 股 B 系列优先股以每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宣奇武。

    2014 年 3 月 4 日,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与宣奇武签署了《SHARE
TRANSFER AGREEMENT》(股权转让协议),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将其
持有的 1,000,000 股 A 系列优先股以每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宣奇武。

    2014 年 3 月 4 日,MKT Holdings (Cayman Islands) LLC 与宣奇武签署了《SHARE
TRANSFER AGREEMENT》(股权转让协议),MKT Holdings (Cayman Islands) LLC
将其持有的 500,000 股 A 系列优先股以每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宣奇武。

                                         9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1                              宣奇武                             4,656,320             18.32%
 2                                  刘剑                           1,873,230              7.37%
 3                              吴红继                               520,592              2.05%
 4                              王跃建                               532,440              2.10%
 5                              曾朝晖                               473,280              1.86%
 6                              夏晓涛                               236,640              0.93%
 7                              赵雨东                               185,058              0.73%
          普
 8        通                        姚琳                             200,000              0.79%
          股
 9                                  于缨                             197,935              0.78%
 10                                 江辉                             197,935              0.78%
 11                             张晓明                               177,480              0.70%
 12                             程桂慧                               130,770              0.51%
 13                                 吴兰                             118,320              0.47%
 14                             王建莉                               100,000              0.39%
 15                                 张彤                             100,000              0.39%
                     普通股合计                                    9,700,000             38.17%
 16                      GSR Ventures Ⅱ,L.P.                      2,830,189             11.14%
 17                      GSR Associates Ⅱ,L.P.                      169,811              0.67%
          A
 18       轮          Sequoia Capital China Ⅰ,L.P.                2,362,800              9.30%
 19       优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先                                                         271,500              1.07%
                             FundⅠ,L.P.
          股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20                                                                  365,700              1.44%
                             FundⅠ,L.P.
 22                             宣奇武                             1,500,000              5.91%
 23       B        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                2,565,790             10.10%
          轮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24       优                                                       1,746,269              6.87%
                               II,L.P.
          先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25       股                                                         819,520              3.23%
                         (Parallel) II,L.P.
 26                       GSR Ventures II,L.P.                     1,191,658              4.69%
 27                      GSR Associates II,L.P.                       71,500              0.28%
 28                             宣奇武                               421,053              1.66%
 29                   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                    830,263              3.27%
 30                        韩国投资第 11 号                          135,474              0.53%


                                                  9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31                 Korea Investment Partners Co., Ltd                      270,947              1.07%
   32                          韩国投资第 13 号                               158,053              0.62%
                         优先股合计                                        15,710,527             61.83%
                            合计                                           25,410,527            100.00%




     (2)股权回购

     2017 年 9 月 15 日,阿尔特开曼的优先股投资人与阿尔特开曼签署了《SHARE
REPURCHASE AGREEMENT》(股权回购协议)一致同意阿尔特开曼向各轮优先股投
资人回购其持有的全部优先股,具体如下:
                                                                                            转股价格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股份类别
                                                                                            (美元)
  GSR Ventures                                     2,830,189         A 系列优先股            1,940,660.38
                        阿尔特开曼
     II,L.P.                                       1,191,658         B 系列优先股              817,075.59

 GSR Associates                                   169,811.32         A 系列优先股              116,439.62
                        阿尔特开曼
    II,L.P.                                             71,500       B 系列优先股               49,024.41
 Sequoia Capital
                        阿尔特开曼                 2,362,800         A 系列优先股            1,620,171.96
  China I,L.P.
 Sequoia Capital
 China Partners         阿尔特开曼                     271,500       A 系列优先股              186,167.55
   FundI,L.P.
 Sequoia Capital
 China Principals       阿尔特开曼                     365,700       A 系列优先股              250,760.49
   FundI,L.P.
                                                   1,500,000         A 系列优先股            1,028,550.00
        宣奇武          阿尔特开曼
                                                       421,053       B 系列优先股              288,750.00
    China New
    Enterprise
                        阿尔特开曼                     819,520       B 系列优先股              561,925.35
Investment Fund II
  (Parallel) , L.P.
    China New
    Enterprise
                        阿尔特开曼                 1,746,269         B 系列优先股            1,197,374.65
 Investment Fund
     II, L.P.
      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阿尔特开曼                 2,565,790         B 系列优先股            1,759,300.00
     Limited

                                                  9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转股价格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名称        转让股数(股)               股份类别
                                                                                         (美元)
 Mitsui Ventures
                      阿尔特开曼                    830,263       B 系列优先股              569,400.00
  Global Fund
韩国投资第 13 号      阿尔特开曼                    158,053       B 系列优先股              108,500.00
韩国投资第 11 号      阿尔特开曼                    135,474       B 系列优先股               93,000.00
Korea Investment
                      阿尔特开曼                    270,947       B 系列优先股              185,900.00
Partners Co., Ltd.




    本次回购完成后,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4,656,320           48.00%
    2                          刘剑                                        1,873,230           19.31%
    3                         吴红继                                         520,592            5.37%
    4                         王跃建                                         532,440            5.49%
    5                         曾朝晖                                         473,280            4.88%
    6                         夏晓涛                                         236,640            2.44%
    7                         赵雨东                                         185,058            1.91%
    8                          姚琳                                          200,000            2.06%
    9                          于缨                                          197,935            2.04%
   10                          江辉                                          197,935            2.04%
   11                         张晓明                                         177,480            1.83%
   12                         程桂慧                                         130,770            1.35%
   13                          吴兰                                          118,320            1.22%
   14                         王建莉                                         100,000            1.03%
   15                          张彤                                          100,000            1.03%
                               合计                                        9,700,000         100.00%



     6、发行人红筹架构解除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开曼已将其持有的阿尔特有限股权全部转出,
未从事任何业务经营活动,不存在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资产的情况,不会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发生业务联系或同业竞争。


                                               9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三)红筹搭建及拆除过程中的外汇登记情况说明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境内主体办理外汇登记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具体内容                                 外汇登记情况
                   阿尔特开曼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10
                                                                               宣奇武已在国家外汇管
                   日向 Codan Trust Company(Cayman)Limited 发行 1
 1      2007.04                                                                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办
                   股普通股股份。同日,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理外汇登记的初始登记
                   Limited 将其所持阿尔特开曼全部股份转让给宣奇武
                   阿尔特开曼收购刘剑所持阿尔特日本 100%的股权,
                                                                               宣奇武等 15 名自然人
                   并向刘剑、宣奇武、吴红继、王跃建、曾朝晖、吴兰、
                                                                               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
 2      2007.05    夏晓涛、赵雨东、姚琳、于缨、江辉、张晓明、甘霖、
                                                                               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外汇
                   王建莉、张彤 15 位自然人定向发行 10,199,999 股普通
                                                                               变更登记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0.001 美元/股
                   阿尔特开曼向 GSR Ventures II,L.P.、GSR Associates
                   II,L.P.、Sequoia Capital China I,L.P.、Sequoia Capital
                                                                               宣奇武等 15 名自然人
                   China Partners FundI,L.P. 、 Sequoia Capital China
                                                                               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
 3      2007.06    Principals FundI,L.P.、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
                                                                               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外汇
                   LLC、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等 7 名境外投
                                                                               变更登记
                   资者发行 A 轮优先股,认购价格为 1 美元/每股,共发
                   行 7,5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1 美元
                                                                               刘剑、吴红继、赵雨东、
                   阿尔特开曼回购刘剑、吴红继、赵雨东、于缨、江辉
                                                                               于缨、江辉等 5 名自然
 4      2007.07    等人所持阿尔特开曼普通股 300,000 股、71,008 股、
                                                                               人未就本次股权变动办
                   51,582 股、38,705 股、38,705 股,共计 500,000 股
                                                                               理外汇变更登记
                   阿尔特开曼向 GSR Ventures II,L.P.、GSR Associates
                   II,L.P.、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 China New Enterprise           宣奇武等 15 名自然人
                   Investment Fund II,L.P. 、 China New Enterprise             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
 5      2009.09
                   Investment Fund ( Parallel ) II,L.P. 、 Mitsui Ventures   京外汇管理部办理外汇
                   Global Fund、韩国投资第 11 号、韩国风险第 12 号、           变更登记
                   韩国投资第 13 号等 10 名投资人发行 B 轮优先股
                   8,210,527 股
                   阿尔特开曼股东甘霖于 2007 年 9 月 8 日去世,甘霖所          程桂慧未就本次股权变
 6      2011.03
                   持阿尔特开曼的股份由其配偶程桂慧继承                        动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韩国风险第 12 号将其持有的阿尔特开曼 270,947 股 B
                   轮 优 先 股 以 每 股 0.001 美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于 Korea
                   Investment Partners Co., Ltd ; Asia Internet Capital
                   Ventures L.P 将其持有的 421,053 股 B 系列优先股以每
                   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宣奇武;Asia Internet              宣奇武未就本次股权变
 7      2014.03
                   Capital Ventures L.P 将其持有的 1,000,000 股 A 系列优       动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先股以每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宣奇武;MKT
                   Holdings(Cayman Islands)LLC 将其持有的 500,000
                   股 A 系列优先股以每股 0.001 美元的价格转让于宣奇
                   武
                   阿尔特开曼回购 GSR Ventures II,L.P.、GSR Associates
                   II,L.P.、Sequoia Capital China I,L.P.、Sequoia Capital
                                                                               宣奇武未就本次股权变
 8      2017.09    China Partners FundI,L.P. 、 Sequoia Capital China
                                                                               动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Principals FundI,L.P.、宣奇武、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Parallel),L.P.、China New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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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日期                           具体内容                              外汇登记情况
                   Investment Fund II, L.P.、Quanta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Mitsui Ventures Global Fund、韩国投资第 13
                   号、韩国投资第 11 号、Korea Investment Partners Co.,
                   Ltd.所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表所示宣奇武等 7 名境内自然人未就阿尔特开曼历
史上部分股权变动事项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的情形,前述自然人不存在受到外汇
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外汇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上表所示,宣奇武等 7 名境内自然人未就阿尔特开曼历史上部分股权变动事项
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该等情形不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时有效的《关于境内居
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 号)
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相关规定。

    根据当时有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
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 号)第七条规定“特殊目的公司发生增
资或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长期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资本
变更事项且不涉及返程投资的,境内居民应于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外汇局申
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备案手续。” 以及现行有效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
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规定“五、
已登记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发生境内居民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变更,或
发生境内居民个人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要事项变更后,应及
时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
罚款:……(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上述自然人
存在被外汇管理机构在不超出 5 万元限度内进行罚款的潜在风险。

    另外,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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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奇武、刘剑等7名境内自然人未就阿尔特开曼部分股权变动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理由如下:

    1、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系境内居民的个人义务,与发行人及其日常经营管理不
存在直接关系,发行人不会因相关境内居民未就阿尔特开曼股权变动办理外汇变更登记
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
不存在外汇管理行政处罚记录。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未就其 2014 年 3 月受让优先股及阿尔特开曼 2017 年
9 月回购其所持优先股事项办理外汇变更登记,存在不合规情形,但宣奇武受让的优先
股已由阿尔特开曼全数回购,其受让优先股前及阿尔特开曼回购其所持优先股后在阿尔
特开曼持股数量相同,因此不必要也无法办理该等事项的外汇补登记;且在上述优先股
的受让及回购过程中,宣奇武未进行外汇资金的划转,不存在非法套汇的行为。另外,
经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登记相关人员访
谈确认,宣奇武不会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剑未就 2007 年 6 月阿尔特开曼回购其部分股份事项办理外汇
变更登记,存在不合规情形,但该等不合规情形已于 2009 年 9 月办理阿尔特开曼第二
轮境外私募融资的外汇变更登记时得到了纠正。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
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
日起计算。”上述不合规情形发生至今已超过两年,因此,刘剑不会再因该等事项受到
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宣奇武、刘剑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刘剑已作出书面承诺:“本人将积极协调相关自然
人股东就其个人直接境外投资事项做相关外汇补登记手续,如届时无法办理或未完成上
述外汇补登记手续,公司若因此被外汇管理部门处罚而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产生
任何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罚款、滞纳金等),则本人将对公司进行足额
补偿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以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4、经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登记相关人
员访谈确认,相关当事人无法就上述事项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的外汇补登记,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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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因该等瑕疵遭受外汇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潜在风险的情形。

    此外,根据《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等相关规定,“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
满、身份变更等原因造成境内居民不再持有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权益的,或者不再属
于需要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应提交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及时到外汇局办理变更或
注销登记手续”,由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宣奇武等 7 名境内自然人仍持有阿
尔特开曼的股权,因此无需办理外汇注销登记,不存在因此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
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阿尔特投资,持有本公司 45,053,0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60363600A
      法定代表人           宣奇武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28 号 8 层 D 座 08B-17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28 号 8 层 D 座 08B-17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10 年 8 月 12 日至 2030 年 8 月 11 日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投资发行人及阿尔特企管,未经营其他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同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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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57.723616                   57.72%
  2                     刘剑                            19.919637                   19.92%
  3                    王跃建                            6.035371                     6.04%
  4                    曾朝晖                            5.316598                     5.32%
  5                     胡靖                             3.329415                     3.33%
  6                    吴红继                            3.157495                     3.16%
  7                    翟晓舟                            2.078888                     2.08%
  8                     吴兰                             1.329174                     1.33%
  9                     龙迪                             1.109806                     1.11%
                        合计                             100.0000                 100.00%




      阿尔特投资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74,657,742.40
         净资产                                                                -1,891,053.72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631,327.2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投资的历史沿革如下:

      (1)设立

      2010 年 8 月 10 日,宣奇武、刘剑、王跃建、曾朝晖、吴红继、赵雨东、吴兰签署《阿
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章程》,阿尔特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 100 万元。

      2010 年 8 月 10 日,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正大验
字(2010)第 B1053 号),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7 月 30 日,阿尔特投资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 万元。

      2010 年 8 月 12 日,阿尔特投资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登记设立。阿尔特投资成立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0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56.21                       56.21        56.21%
 2                刘剑                               20.49                       20.49        20.49%
 3              王跃建                               11.77                       11.77        11.77%
 4              曾朝晖                                5.18                        5.18         5.18%
 5              吴红继                                3.03                        3.03         3.03%
 6              赵雨东                                2.02                        2.02         2.02%
 7                吴兰                                1.30                        1.30         1.3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3 月 14 日,阿尔特投资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下股权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万元)
  1                                                  吴兰                                      0.0233
  2                                                 宣奇武                                     0.7030
  3                  王跃建                         曾朝晖                                     0.0102
  4                                                 赵雨东                                     0.0497
  5                                                 吴红继                                     0.5555
  6                                                 曾朝晖                                     0.1029
                         刘剑
  7                                                 宣奇武                                     0.5555




  同日,前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1 年 3 月 22 日,阿尔特投资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阿尔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57.4685                        57.4685      57.4685%
 2                刘剑                          19.8316                        19.8316      19.8316%
 3              王跃建                          10.4283                        10.4283      10.4283%
 4              曾朝晖                              5.2931                      5.2931       5.2931%
 5              吴红继                              3.5855                      3.5855       3.5855%



                                              10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6              赵雨东                              2.0697                      2.0697       2.0697%
   7                吴兰                              1.3233                      1.3233       1.3233%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7 日,阿尔特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赵雨东将 2.0697 万元出
资转让给翟晓舟。

    同日,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6 年 1 月 25 日,阿尔特投资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阿尔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57.4685                        57.4685      57.4685%
   2                刘剑                          19.8316                        19.8316      19.8316%
   3              王跃建                          10.4283                        10.4283      10.4283%
   4              曾朝晖                              5.2931                      5.2931       5.2931%
   5              吴红继                              3.5855                      3.5855       3.5855%
   7              翟晓舟                              2.0697                      2.0697       2.0697%
   8                吴兰                              1.3233                      1.3233       1.3233%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5 月 31 日,阿尔特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下股权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万元)
    1                                                  胡靖                                      3.3147
                       王跃建
    2                                                  龙迪                                      1.1049




    同日,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10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8 月 15 日,阿尔特投资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阿尔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57.4685                        57.4685      57.4685%
 2                刘剑                          19.8316                        19.8316      19.8316%
 3              王跃建                              6.0087                      6.0087       6.0087%
 4              曾朝晖                              5.2931                      5.2931       5.2931%
 5              吴红继                              3.5855                      3.5855       3.5855%
 6                胡靖                              3.3147                      3.3147       3.3147%
 7              翟晓舟                              2.0697                      2.0697       2.0697%
 8                吴兰                              1.3233                      1.3233       1.3233%
 9                龙迪                              1.1049                      1.1049       1.1049%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5 月 18 日,阿尔特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以下股权转让: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万元)
  1                                                  刘剑                                    0.088037
  2                                                 王跃建                                   0.026671
  3                                                  胡靖                                    0.014715
  4                                                  龙迪                                    0.004906
                     吴红继
  5                                                  吴兰                                    0.005874
  6                                                 宣奇武                                   0.255116
  7                                                 曾朝晖                                   0.023498
  8                                                 翟晓舟                                   0.009188




  同日,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8 年 6 月 28 日,阿尔特投资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阿尔特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10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宣奇武                         57.723616               57.723616       57.723616%
   2                刘剑                        19.919637               19.919637       19.919637%
   3             王跃建                          6.035371                6.035371         6.035371%
   4             曾朝晖                          5.316598                5.316598         5.316598%
   5             吴红继                          3.157495                3.157495         3.157495%
   6                胡靖                         3.329415                3.329415         3.329415%
   7             翟晓舟                          2.078888                2.078888         2.078888%
   8                吴兰                         1.329174                1.329174         1.329174%
   9                龙迪                         1.109806                1.109806         1.109806%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2、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

    宣奇武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201041966******56,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
芳园南里,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刘剑女士,为宣奇武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身份证
号码为 2301021965******24,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

    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阿尔特 2,179,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26,006,232 股股份,通过作为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阿尔特 1,186,101 股股份;
刘剑女士直接持有阿尔特 1,400,000 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8,974,398
股股份。宣奇武先生直接控制阿尔特 0.95%股权,刘剑女士直接控制阿尔特 0.61%股权,
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控制阿尔特 19.65%股权,宣奇武及其配偶刘
剑直接或间接控制阿尔特共计 21.21%股权。同时,宣奇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刘剑
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因此,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可以在经营管理中实际控制
公司。综上,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宣奇武及其配偶刘剑最
近两年一直处于实际控制地位,发行人最近两年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宣奇武先生和刘剑女士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
事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10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外,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为珺文银宝、悦达投资和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悦达投资与悦
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珺文银宝                                      22,180,105             9.68%
                             悦达投资                                      12,345,679             5.39%
  2
              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10,680,909             4.66%




      (1)珺文银宝

      珺文银宝系 2016 年 11 月 4 日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22,180,105 股股份,占总股本 9.68%。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8AQK78X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172 室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性资
            经营范围
                                产业务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



      珺文银宝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期间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
式受让部分股东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
      1           2016.11.16             捷运企业                  15,971,105                        7.35
      2           2017.02.10             双峰有限                      6,209,000                     7.5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珺文银宝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53%
  2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600        83.42%
  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10.70%

                                                    10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4                      宣奇武                 有限合伙人               1,000        5.35%
                     合计                         ——                 18,7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珺文银宝的完整出资结构如下:

     1)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棠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                    50%
 2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                    50%
                    合计                                      1,000                    100%




     ①上海棠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棠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珊珊                                2,400                     80%
 2                      陈志法                                   600                    20%
                    合计                                      3,000                    100%




     ②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30%
 2                      毛科技                                   600                    30%
 3       上海萃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                    15%
 4                         吕菁                                  200                    10%
 5                         叶青                                  100                    5%
 6                         孙凯                                  100                    5%
 7                      张海荣                                   100                    5%


                                         10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2,000                    100%




     A.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毛科技                             427.766                 42.78%
 2                         吕菁                            145.269                 14.53%
 3                         孙凯                             82.635                    8.26%
 4                      张海荣                              72.635                    7.26%
 5                         叶青                             62.635                    6.26%
 6                      王立名                              57.265                    5.73%
 7                         郭淼                             57.265                    5.73%
 8                         王磊                             47.265                    4.73%
 9                         修鲲                             47.265                    4.73%
                    合计                                     1,000                    100%




     B.上海萃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萃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艺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                99.67%
 2                      毛科技                                    1                   0.33%
                    合计                                        301                   1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艺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毛科技                                  90                 90.00%
 2                         吕菁                                 10                 10.00%
                    合计                                        100               100.00%



                                         10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140,530.023847                     100%
                        合计                             140,530.023847                     1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816.8197                    100%
                        合计                                 40,816.8197                    1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财政部                     54,255,530,600                 79.50%
       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757,255,726                    8.44%
       3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850,000,000                    5.64%
       4                国信资本有限公司                   3,000,000,000                    4.40%
       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80,000,000                    2.02%
                        合计                              68,242,786,326                    100%




    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1,310,000.00                    100%
                        合计                               21,310,000.00                    100%




    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信资本有限公司为一家注册于香港的私人股份有
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2010 年 5 月 28 日。

    根据国信资本有限公司周年申报表,截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国信资本有限公司股


                                               10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KWOK SHUN TIM                                   100                100.00%
                    合计                                         100                100.00%




      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上海电气,股票代码:601727。

      根据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示信息显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上海电气的前十大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8,662,879,405                  57.17%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970,819,381                  19.61%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6,750,480                 2.68%
  4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390,892,194                 2.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
  5                                                         103,295,816                 0.68%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6,235,820                 0.50%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1,793,200                 0.47%
  8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69,348,127                 0.46%
  9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40,937,826                 0.27%
 10      上海诚鼎新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39,251                 0.18%




      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的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银宝山新,股票代码:002786。

      根据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示信息显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银宝山新的前十大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6,266,000                   35.74%
  2           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7,200,000                 25.50%


                                             11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9,534,000                    2.50%
  4        上海承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48,644                    0.72%
  5                         肖燕丽                            1,965,004                    0.52%
  6                         黄福胜                            1,000,000                    0.26%
  7                         胡作寰                            1,000,000                    0.26%
  8                         陆翠屏                              684,800                    0.18%
  9                         危明理                              561,400                    0.15%
  10                         刘倩                               500,000                    0.13%




       根据珺文银宝的合伙协议及珺文银宝出具的书面确认,珺文银宝的实际控制人为陈
珊珊,其通过珺文银宝的普通合伙人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珺文银宝。

       (2)悦达投资和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悦达投资系 1991 年 4 月 12 日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且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0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12,345,679 股股份,占总股本 5.39%。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01401417456
          成立时间          1991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089.4494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85,089.449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春
          注册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 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 2 号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纺织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国家禁止
          经营范围
                            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纺织、公路收费、智能农装制造、生物柴油。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悦达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悦达投资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悦达投

                                                 11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资前十大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272,246,562        32.00%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765,700         3.97%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175,307         2.25%
 4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5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6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7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8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9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1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11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12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13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075,800         1.18%
 15                               肖文霞                                7,481,638         0.88%
 16                                   尚飞                              5,002,800         0.59%
 17                               李奕鸿                                4,144,762         0.49%
 18                               潘太军                                2,628,288         0.31%
 19                               尚胜利                                2,498,400         0.29%
 20                               安新华                                2,323,700         0.27%
                               合计                                   450,025,157        52.85%




       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系 2015 年 12 月 14 日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
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10,680,909 股股份,占总股
本 4.66%,为悦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00MA1MCRPD3Q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 号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出资情
                                              11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0.06%
     2              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200      70.89%
     3           盐城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29.05%
                                 合计                                             17,210    100.00%




         报告期内,除帝亚一维与华尚思坦德外,公司与悦达集团或其关联方不存在业务往
来。报告期内公司与帝亚一维及华尚思坦德的交易情况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三)其他重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四家员工持股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1、弘润昊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弘润昊远持有发行人 656,325 股股份,占总股本 0.29%。
弘润昊远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强,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住所
为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 9 号楼青云当代大厦 20 层 2007,经营范围为投资
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弘润昊远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1              曾庆国                     2.467314        24.67%                已离职
 2               沈云                      1.542071        15.42%                已离职
 3              赵书丽                     1.542071        15.42%             希艾益经理
 4              易传海                     1.157338        11.57%          工程研究二院院长
 5              王仕飞                     1.157338        11.57%        广州阿尔特科技总经理
 6               李维                      1.155784        11.56%           希艾益技术总监


                                                  11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7            陈群一                      0.978084          9.78%                已离职
           合计                          10.000000       100.00%                       -




       2、远林朗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远林朗沃持有发行人 1,393,765 股股份,占总股本
0.61%。远林朗沃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国辉,注册资本为 10 万
元,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二区 683 号楼 14 层 1410-57,经营范围为经
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远林朗沃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1           赵丽红                   1.820358          18.20%                 已离职
  2           康玉明                   1.814948          18.15%                 已离职
  3           郑国辉                   0.556886           5.57%                 已离职
  4            胡平                    0.544482           5.44%          工程研究一院专业总师
  5            陈宏                    0.544482           5.44%          长春凯迪财务部部长
  6            许华                    0.544482           5.44%          四川新能源副总经理
  7           杨金锋                   0.544482           5.44%            武汉路驰副总经理
  8           曲昌乐                   0.544482           5.44%        品质管理办公室专业总师
  9           孙立军                   0.544482           5.44%        阿尔特宜兴常务副总经理
 10           张铁姬                   0.544482           5.44%             国际联络部部长
                                                                    工程研究一院装饰件设计部主任工
 11           彭地佰                   0.544482           5.44%
                                                                                  程师
 12           刘玉有                   0.544482           5.44%      工程研究二院发动机设计部部长
                                                                    工程研究二院白车身设计部专业总
 13           孟晓光                   0.544482           5.44%
                                                                                师、监事
 14            卢非                    0.181494           1.81%      造型研究院造型创意部设计师
 15           易传海                   0.181494           1.81%            工程研究二院院长
           合计                       10.000000         100.00%                    -




                                                  11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中润方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 3,138,290 股股份,占总股本 1.37%。中
润方达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宏,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住所为北
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 9 号楼青云当代大厦 20 层 2008 室 112 号,经营范围为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润方达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1          彭建美                4.864687             48.65%                 已离职
 2           陈宏                 3.038512             30.39%          长春凯迪财务部部长
 3          刘若南                2.096801             20.97%    阿尔特日本长春代表处首席代表
         合计                    10.000000          100.00%                      -




       4、亚坤泰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亚坤泰达持有发行人 629,345 股股份,占总股本 0.27%。
亚坤泰达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洪涛,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住所
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46 号 8026 室,经营范围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亚坤泰达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1           陈宏                     1.205793          12.06%          长春凯迪财务部部长
 2           李勇                     0.643495           6.43%         工程研究一院技术总监
 3          张玉明                    0.643495           6.43%                 已离职
 4          余成波                    0.643495           6.43%                 已离职
 5           祝锋                     0.643495           6.43%            重庆阿尔特经理
 6          许安平                    0.643495           6.43%     工程研究一院车身设计部部长
 7          白怀飞                    0.643495           6.43%          工程研究二院副院长
 8           张立                     0.402339           4.02%                 已离职


                                                 11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9          刘海涛                     0.402339           4.02%      造型研究院造型创意部部长
 10          程勇                      0.402339           4.02%      造型研究院油泥模型部部长
 11         李燕平                     0.402339           4.02%   造型研究院数字模型部主任工程师
 12         邱坤明                     0.402339           4.02%         长春凯迪新能源部部长
 13         王师羽                     0.402339           4.02%           造型研究院副院长
 14         安柏发                     0.402339           4.02%      造型研究院数字模型部部长
 15         韩恒才                     0.402339           4.02%     工程研究一院底盘设计部部长
 16         申瑞成                     0.402339           4.02%                 已离职
 17         高德成                     0.321525           3.22%                 已离职
 18          孙岩                      0.241155           2.41%     工程研究二院底盘设计部经理
 19         赵灿明                     0.241155           2.41%         市场营销部大客户经理
 20         王洪涛                     0.188431           1.88%         监事、行政管理部部长
                                                                  技术委员会主任、技术管理中心主
 21         唐志强                      0.15996           1.60%
                                                                        任及采购委员会主任
 22         杨德伦                      0.15996           1.60%                 已离职
          合计                         10.00000         100.0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
况如下:

       1、阿尔特企管

       阿尔特企管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96022197X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北路 18 号 A 座 6401 室
        法定代表人        邹水英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企业管理;园林景观设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提供劳务服
                          务(不含中介);保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房地产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专业承包;工程勘
                          察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11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5 月 16 日至 2032 年 5 月 15 日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
      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企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阿尔特投资                                     3,995                  79.90%
   2                      姜海英                                      1,005                  20.10%
                      合计                                            5,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企管未实际开展主营业务。阿尔特企管最近一
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2,382,077.89
          净资产                                                                      38,854,991.40
           项目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736,108.42




       2、阿尔特开曼

       阿尔特开曼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开曼群岛 Conyers Dill & Pearman 律师
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CT-184474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 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住所
                          Cayman Islands
           董事           宣奇武
          股份数          9,700,000 股(普通股)


                                                11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10 日
        主营业务          对外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上下游关系
      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股份类型        持股比例
  1                  宣奇武                           4,656,320        普通股               48.00%
  2                    刘剑                           1,873,230        普通股               19.31%
  3                  王跃建                            532,440         普通股                5.49%
  4                  吴红继                            520,592         普通股                5.37%
  5                  曾朝晖                            473,280         普通股                4.88%
  6                  夏晓涛                            236,640         普通股                2.44%
  7                    姚琳                            200,000         普通股                2.06%
  8                    于缨                            197,935         普通股                2.04%
  9                    江辉                            197,935         普通股                2.04%
 10                  赵雨东                            185,058         普通股                1.91%
 11                  张晓明                            177,480         普通股                1.83%
 12                  程桂慧                            130,770         普通股                1.35%
 13                    吴兰                            118,320         普通股                1.22%
 14                  王建莉                            100,000         普通股                1.03%
 15                    张彤                            100,000         普通股                1.03%
                   合计                               9,700,000          -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开曼未实际开展业务。阿尔特开曼最近一年未
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3,788,195.39
         净资产                                                                       73,788,195.39
          项目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



                                                11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124,691.06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
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的情况。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 14 家控股子公司、8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下属公司名称                类型                   持股比例                注册地
  1         阿尔特日本               全资子公司                       100.00%          日本
  2          长春凯迪                全资子公司                       100.00%          长春
  3           希艾益                 全资子公司                       100.00%          北京
  4         阿尔特成都               全资子公司                       100.00%          成都
  5         江西阿尔特               全资子公司                       100.00%          南昌
  6         重庆阿尔特               全资子公司                       100.00%          重庆
  7          上海诺昂                全资子公司                       100.00%          上海
  8         阿尔特美国               全资子公司                       100.00%       美国洛杉矶
  9          武汉路驰                全资子公司                       100.00%          武汉
 10         天津阿尔特               全资子公司                       100.00%          天津
 11      广州阿尔特科技              全资子公司                       100.00%          广州
                                                              阿尔特美国持股
 12              HHCP                控股子公司                                     美国洛杉矶
                                                                      75.00%
 13         四川新能源               控股子公司                        55.56%          成都
 14         阿尔特宜兴               控股子公司                        54.55%          宜兴
 15          柳州菱特                参股公司                          49.00%          柳州
 16         广州阿尔特               参股公司                          49.00%          广州
 17          北方凯达                参股公司                          18.97%          长春
 18         阿尔特武汉               参股公司                          15.00%          武汉
 19         威固阿尔特               参股公司                            4.50%         武汉
 20          普丰云华                参股公司                          12.77%          北京
 21          艾斯泰克                参股公司           阿尔特宜兴持股 10%             北京
 22          驾享其程                参股公司           阿尔特宜兴持股 20%             北京


                                                  11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阿尔特日本

    阿尔特日本于 2001 年 10 月 19 日设立,后经三次股权转让,于 2011 年变更为阿尔
特有限的全资子公司。阿尔特日本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有限会社 IAT
         成立时间             2001 年 10 月 19 日
     已发行股票总数           60 股
         资金总额             300 万日元
          注册地              爱知县冈崎市康生通南二丁目 36 番地殿桥大厦 2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爱知县冈崎市康生通南二丁目 36 番地殿桥大厦 2 楼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对汽车、汽车零部件、附件的企划、造型、开发、工程设计以及其
                              指导和咨询;对汽车、汽车零部件、附件的试验、生产技术指导以
         经营范围             及咨询;中文、英文、日文的口译和笔译以及翻译文件的编辑、出
                              版;有关汽车的市场调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进出口;与上述有
                              关的所有业务。
         主营业务             汽车设计与咨询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承接发行人的设计业务




    阿尔特日本目前在中国长春设立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日本 IAT 有限公司
长春代表处,其基本情况如下:

      驻在场所          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 28 号富苑华城第 2 幢第一单元 1206 室
      首席代表          刘若南
      经营范围          咨询、联络,不得从事与留学、移民有关的业务
      驻在期限          2004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阿尔特日本目前在日本京都设立了分支机构京都联络处,根据福冈国际法律事务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基本情况如下:

        地址            日本京都市中京区锦小路通室町东入占出山町 308 山中大厦 2 层 21 室
      经营范围          汽车设计和研发


                                               12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成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




    阿尔特日本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1,808,878.69
         净资产                                                                        1,229,645.10
        营业收入                                                                      20,175,833.33
         净利润                                                                          500,169.75




    阿尔特日本的设立及历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2001 年 10 月,设立

    2001 年 10 月 19 日,阿尔特日本设立并发行 60 股股份,刘剑出资 2,950,000 日元并
持有 59 股股份,河合君惠出资 50,000 日元并持有 1 股股份。阿尔特日本设立时,其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剑                                            59                98.33%
   2                 河合君惠                                               1                  1.67%
                   合计                                                   60                   100%




    (2)2004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7 月 24 日,阿尔特日本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同意河合君惠将其持有的阿尔
特日本 1 股股份以 25 万日元的价格转让予刘剑。本次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日本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刘剑                                            60                   100%
                   合计                                                   60                   100%




                                                12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2007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5 月 31 日,阿尔特日本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同意刘剑将其持有的阿尔特日
本 60 股股份转让给阿尔特开曼。本次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日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阿尔特开曼                                      60                   100%
                 合计                                             60                   100%




    (4)2011 年 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阿尔特有限与阿尔特开曼签署了《关于转让有限会社 IAT 股权的协议》,
同意阿尔特有限以 3.6552 万美元的价格收购阿尔特开曼持有的阿尔特日本 60 股股份。

    2010 年 11 月 25 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收购日本会社阿尔特全部股权的批复》(京商务经字[2010]387 号),同意阿
尔特有限投资 3.6552 万美元收购阿尔特日本全部股权。

    2010 年 11 月 26 日,阿尔特有限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
1100201000267 号)。

    2011 年 2 月 14 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阿尔特(中国)汽车技
术有限公司在日本投资收购有限会社阿尔特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1]168 号),
同意阿尔特有限投资收购阿尔特日本。

    本次转让完成后,阿尔特日本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发行人                                       60                   100%
                 合计                                             60                   100%




    自阿尔特日本 2011 年 2 月股权转让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阿尔特日本股权未
再发生变动。

    发行人收购阿尔特日本股权的原因具体为:发行人及其股东曾于 2007 年筹划境外
上市并以阿尔特开曼为拟上市主体搭建了红筹架构,因当时阿尔特开曼实际控制人之一

                                        12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刘剑持股 100%的阿尔特日本主营业务为“汽车设计与咨询”,与阿尔特开曼及发行人构
成同业竞争。因此,为消除同业竞争情形,阿尔特开曼收购了刘剑持有的阿尔特日本的
全部股份。后发行人拟考虑筹划境内上市,拆除红筹结构;且阿尔特日本主营业务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发行人出于海外业务拓展的考虑,计划以阿尔特日本承接发
行人的海外设计业务。因而阿尔特有限于 2010 年与阿尔特开曼签署了《关于转让有限
会社 IAT 股权的协议》,后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同意,
完成对阿尔特日本的收购。

    由于阿尔特有限收购阿尔特日本时,阿尔特有限与阿尔特日本均为阿尔特开曼的全
资子公司,本次转让为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以阿尔特日本的投资总额定价,具有合
理性。

    2、长春凯迪

    长春凯迪于 2004 年 4 月 1 日设立,于 2010 年 11 月变更为阿尔特有限的全资子公
司。长春凯迪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春凯迪汽车车身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30 万元
           注册地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 23 街区 443 栋 2 门 1 楼 10 中门
     主要生产经营地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 23 街区 443 栋 2 门 1 楼 10 中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汽车整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设计、开发及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吉林及周边地区客户,如一汽集团等




    长春凯迪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0,377,820.76
         净资产                                                                         2,408,465.05


                                                  12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0,625,871.38
       净利润                                                                           664,270.47




    3、希艾益

    希艾益于 2006 年 6 月 30 日设立,后经三次股权转让于 2010 年 8 月 13 日成为阿尔
特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希艾益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希艾益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51 号慎昌大厦五层 555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51 号慎昌大厦五层 5551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汽车零部件、机械
                           产品、计算机软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
       经营范围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设计服务及汽车零部件的批发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专业从事汽车设计环节的 CAE 分析和试验




    希艾益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6,137,440.28
       净资产                                                                         1,113,407.00
      营业收入                                                                       43,772,671.49
       净利润                                                                           133,586.38




    4、阿尔特成都

    阿尔特成都于 2011 年 7 月 13 日设立,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变更为阿尔特有限的全

                                                12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资子公司。阿尔特成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成都)汽车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 668 号 5 栋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 668 号 5 栋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整车汽车技术开发、汽车技术分析、基础材料分析、汽车信息咨询、
                            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及销售;新型电动汽车主要部件研发及制造;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整车设计及新型电动汽车主要部件的研发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定位于车型数据库业务及汽车设计




    阿尔特成都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8,756,439.60
       净资产                                                                     48,661,551.56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77,057.40




    5、江西阿尔特

    江西阿尔特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西阿尔特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西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注册地            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



                                             12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技术、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除外)销售;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航空设备设计;船舶及其零部件产
                              品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江西及周边地区客户




   江西阿尔特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9,449,541.61
       净资产                                                                        3,790,073.86
      营业收入                                                                      26,266,710.87
       净利润                                                                        1,414,843.44




    6、重庆阿尔特

   重庆阿尔特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阿尔特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西路 53 号 1 幢 2 单元 9-1(自有编号:907、908、
            注册地
                             909、910)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西路 53 号 1 幢 2 单元 9-1(自有编号:907、908、
     主要生产经营地
                             909、91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批发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计算机软件;货物及技术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12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重庆及周边地区客户




    重庆阿尔特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6,281,519.15
       净资产                                                                         647,314.94
      营业收入                                                                     54,711,893.66
       净利润                                                                       -1,487,187.71




    7、上海诺昂

    上海诺昂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诺昂汽车技
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诺昂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5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号 10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号 108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
                               从事汽车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汽车配件、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企
          经营范围
                               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上海及周边地区客户




    上海诺昂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0,388,279.93



                                              12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净资产                                                                           3,786,349.40
      营业收入                                                                         15,647,184.24
       净利润                                                                            680,858.89




    8、阿尔特美国

    阿尔特美国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阿尔特美国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IAT Automobile Design LLC
         成立时间             2018 年 6 月 21 日
       已发行总股本           500,000 股
         资金总额             500,000 美元
            注册地            2000 Wattles Drive, Los Angeles, California, 90046 USA
     主要生产经营地           2000 Wattles Drive, Los Angeles, California, 90046 USA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从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法规可以进行的任何
         经营范围
                              合法行为或者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设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布局海外市场,开发海外整车设计项目




    阿尔特美国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290,302.18
       净资产                                                                           3,875,700.13
      营业收入                                                                         10,075,775.17
       净利润                                                                            390,360.00




    9、武汉路驰

    武汉路驰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武汉路驰的基本


                                              12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武汉路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
            注册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6M 地块武汉设计产业园 1 栋 19 层 8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6M 地块武汉设计产业园 1 栋 19 层 8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汽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机电设备
                              (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研发、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技术转让、批零兼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湖北及周边地区客户




    武汉路驰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848,549.47
       净资产                                                                         1,355,122.56
      营业收入                                                                        3,851,177.91
       净利润                                                                          -463,476.12




    10、天津阿尔特

    天津阿尔特系阿尔特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收购取得其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0 月 26 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和
谊评报字[2018]11162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确认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2,284.7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29 日,阿尔特股份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评估报告以
2,200 万元人民币为受让价格受让爱驰汽车持有的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2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00%股权。

    2018 年 10 月 30 日,阿尔特股份与爱驰汽车就前述收购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11 月 16 日,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并更名为“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向爱驰汽车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

    天津阿尔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5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注册地            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广仓道 30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广仓道 30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有其 100%股权。
                              汽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汽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汽车模型、增材制
                              造;生产线布置咨询;汽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焊
         经营范围             接设备、机械设备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
                              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对标数据设计、销售;3D 打
                              印技术服务;汽车改装(不含报废汽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试制
                              主要进行汽车模具、检具、夹具、汽车的模型的研发及制造、传统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样车试制、模拟样车改制、展车制作、以及新能源样车试制开发



    天津阿尔特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31,445,698.10
       净资产                                                                          21,540,024.69
      营业收入                                                                         19,142,460.91
       净利润                                                                           1,026,587.93




    11、广州阿尔特科技

                                              13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广州阿尔特科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阿尔
特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阿尔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糖厂边四巷 3 号 201 室、202 室、203 室、
              注册地
                                205 室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糖厂边四巷 3 号 201 室、202 室、2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205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00.0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能源
                                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车辆工程
                                的技术研究、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其他
           经营范围
                                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金属结构件
                                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             汽车工程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广东及周边地区客户




    广州阿尔特科技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3,850,822.49
         净资产                                                                           2,055,068.64
         营业收入                                                                           881,603.75
         净利润                                                                              55,068.64




    12、HHCP

    HHCP 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设立,为阿尔特美国的控股子公司。HHCP 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HHCP LLC
           成立时间             2020 年 1 月 18 日
           资金总额             400,000 美元


                                                  13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            2000 Wattles Drive, Los Angeles, California, 90046 USA
      主要生产经营地          2000 Wattles Drive, Los Angeles, California, 90046 USA
                              阿尔特美国持股 75%;Shiro Nakamura Design Associates, Inc.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25%
                              从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法规可以进行的任何
         经营范围
                              合法行为或者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设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布局海外市场,开发海外整车设计项目




    HHCP 为 2020 年新设立的公司,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13、四川新能源

    四川新能源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40,600 万元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 668 号 5 栋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 668 号 5 栋
                              阿尔特股份持股 55.56%;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22.22%;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2.22%。
                              混合动力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混合动力汽车主要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主要设计生产插电式混合动力耦合器、纯电动车减速器,定位汽车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零部件制造业务



    四川新能源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351,689,326.84


                                              13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净资产                                                                    332,021,539.02
      营业收入                                                                    23,162,372.39
       净利润                                                                    -24,712,892.30




    14、阿尔特宜兴

   阿尔特宜兴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设立,为阿尔特股份的控股子公司。阿尔特宜兴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汽车设计宜兴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1,000 万元
            注册地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庄路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庄路
                              阿尔特股份持股 54.55%;宜兴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45.45%
                              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汽车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维修除外);汽车、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汽车
         经营范围             内饰件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定位于汽车改装设计业务




   阿尔特宜兴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13,794,901.27
       净资产                                                                    113,195,965.19
      营业收入                                                                    20,480,258.02
       净利润                                                                        641,786.56




                                            13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柳州菱特

       柳州菱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柳州菱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恒业路 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恒业路 6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49%;柳机动力持股 51%
                                汽车电子产品及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发动机
                                的研发、销售和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金属来料加工;零件检测;模
           经营范围             具制作;机械设备修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发动机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检测服务(需办行政审批的事项除外);厂
                                房、场地、设备租赁服务。
           主营业务             汽车电子产品及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进行发动机方面的研发及生产




       柳州菱特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49,098,060.91
         净资产                                                                      167,186,328.56
        营业收入                                                                        8,158,870.15
         净利润                                                                      -13,282,187.79




       报告期内,公司与柳州菱特的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零件销售               87.92             38.22         17.09



                                                13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公司与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亦参照
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广州阿尔特

    广州阿尔特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设立,原为阿尔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9 年 8
月,广州阿尔特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0,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200 万元由
深圳市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缴 4,080 万元、深圳市凯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1,120 万元。

    广州阿尔特于 2019 年 8 月引入其他投资方主要是为了合作开发汽车创意研发产业
园区,增资方具有较丰富的园区开发和运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开发资金,故发行人未对
广州阿尔特进行同比例增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阿尔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2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0,200 万元
          注册地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岭镇西路 8 号副楼 103 号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岭镇西路 8 号副楼 103 号房
                              阿尔特股份持股 49%;深圳市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4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深圳市凯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1%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能源
                              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车辆工程
                              的技术研究、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其他
         经营范围             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金属结构件
                              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工程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汽车研发产业园建设




    广州阿尔特最近一年经立信中联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13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03,612,920.68
       净资产                                                                     102,707,897.77
      营业收入                                                                     14,958,842.73
       净利润                                                                       -1,802,420.39




   3、北方凯达

   北方凯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方凯达汽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858.59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858.59 万元
       注册地            汽车产业开发区汽贸开区大厦 5 楼 534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汽车产业开发区汽贸开区大厦 5 楼 534 室
                         阿尔特股份持股 18.97%;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4.14%;大洋电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4.05%;王世福持股 12.84%
                         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产品)、工装设备及电机的制造及销售,整车及
                         汽车零部件、工装设备的设计、开发,汽车试验、试制;园区公共业务
      经营范围
                         管理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定位汽车零部件、工装设备及电机的制造销售,整车及零部件设计




   北方凯达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8,089,729.46
       净资产                                                                      21,119,762.19
      营业收入                                                                      7,983,984.16
       净利润                                                                       -2,709,145.36




   4、阿尔特武汉

                                              13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阿尔特武汉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阿尔特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注册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C 地块新都国际嘉园 A 栋 317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C 地块新都国际嘉园 A 栋 317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15%;武汉联创汇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85%
                              设计、开发汽车整车及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批发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计算机软件;房地产开发;
         经营范围
                              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
                              有效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汽车整车、发动机及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与技术研发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服务于武汉及周边市场




  阿尔特武汉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总资产                                   21,029,807.84                                21,032,957.72
 净资产                                   19,541,350.79                                19,544,500.67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149.88                                  -50,673.29




  5、威固阿尔特

  威固阿尔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威固阿尔特武汉汽车传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25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中心 D 栋 4 层 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7C1 地块东合中心 D 栋 4 层 1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股份持股 4.5%;威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5.5%


                                                13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汽车传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
                            可经营)。
        主营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传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开发汽车传动系统




  威固阿尔特最近一年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总资产                                    8,141,676.56                               8,141,676.56
 净资产                                    4,991,674.56                               4,991,674.56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0.01




  6、普丰云华

  普丰云华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普丰云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12 日
         出资总额             人民币 39,160 万元
         实收总额             人民币 29,76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号楼 B 座 302-1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号楼 B 座 302-1
                              阿尔特股份持股 12.77%;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25.54%;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
                              股 22.98%;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 4.60%;北京中关村创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66%;杨宏启持股 0.92%;李晓知持股 2.5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曹兵持股 2.55%;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55%;北京亦庄
                              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04%;广西清控中马产业投资
                              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2.77%;窜天猴(天津)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6%。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13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营活动)。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定位于汽车新技术产业投资




  普丰云华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86,336,673.33
     净资产                                                                     286,336,673.33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6,679,970.30




  7、艾斯泰克

  艾斯泰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艾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1.111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61.111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 38 号 B1 座 71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 38 号 B1 座 711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宜兴持股 10%;黄健淇持股 62.16%;张立持股 27.84%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日用品、皮革制品、五金交电;汽车装饰;代理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服务、汽车及相关零配件的改装及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用于技术推广、汽车及零部件的改装及销售




  艾斯泰克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13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1,119,149.37
     净资产                                                                         39,671,429.56
    营业收入                                                                        20,607,318.02
     净利润                                                                          2,911,633.05




  8、驾享其程

   驾享其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驾享其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2.5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5 号楼-1 层-102-6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 9 号院 25 号楼-1 层-102-6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宜兴持股 20%;林林持股 53%;黄亮持股 2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
                            性演出);文艺创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
                            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文化咨
                            询;销售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工艺品、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首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日用杂货、家用电器、
                            文化用品、机械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新媒体制作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主要从事汽车技术方面宣传




  驾享其程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4,228,817.47
     净资产                                                                          1,975,382.89
    营业收入                                                                         3,681,161.61



                                             14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净利润                                                                             43,698.90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2,924.3743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76,415,000 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阿尔特投资             45,053,020            19.6529%        45,053,020           14.7396%
 2             珺文银宝           22,180,105            9.6753%         22,180,105            7.2565%
 3       悦达投资(“CS”)       12,345,679            5.3854%         12,345,679            4.0390%
         悦达中小企业绿
 4       色发展创业投资           10,680,909            4.6592%         10,680,909            3.4944%
             基金
 5             普丰兴业               9,756,000         4.2557%          9,756,000            3.1918%
 6               林玲                 9,021,000         3.9351%          9,021,000            2.9513%
 7             凯联新锐               8,000,000         3.4897%          8,000,000            2.6173%
 8             E-FORD                 7,720,520         3.3678%          7,720,520            2.5259%
 9              张立强                7,480,000         3.2629%          7,480,000            2.4472%
 10            基锐科创               6,351,851         2.7708%          6,351,851            2.0781%
 11       和谐成长二期                6,172,839         2.6927%          6,172,839            2.0195%
 12            弘达义茂               4,643,040         2.0254%          4,643,040            1.5190%
 13             陈群一                4,259,449         1.8580%          4,259,449            1.3935%
 14            集思亿拓               4,258,955         1.8578%          4,258,955            1.3934%
 15            长江智信               3,703,703         1.6156%          3,703,703            1.2117%
 16            上海明辉               3,670,045         1.6009%          3,670,045            1.2007%
 17             王增林                3,200,000         1.3959%          3,200,000            1.0469%
 18            中润方达               3,138,290         1.3690%          3,138,290            1.0267%
 19            华宸基石               3,000,000         1.3087%          3,000,000            0.9815%
 20            中泰天使               3,000,000         1.3087%          3,000,000            0.9815%
 21            宁波睿渊               3,000,000         1.3087%          3,000,000            0.9815%



                                                  14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22        王芬芳                   2,963,000         1.2925%         2,963,000            0.9694%
 23      深圳宝菲特                 2,856,825         1.2462%         2,856,825            0.9346%
 24       新鼎啃哥                  2,848,105         1.2424%         2,848,105            0.9318%
 25       杭州常智                  2,421,227         1.0562%         2,421,227            0.7921%
 26        宣奇武                   2,179,000         0.9505%         2,179,000            0.7129%
 27       薪火科创                  1,910,000         0.8332%         1,910,000            0.6249%
 28        刘静霞                   1,851,851         0.8078%         1,851,851            0.6059%
 29       置展上海                  1,851,851         0.8078%         1,851,851            0.6059%
 30       广州崛盛                  1,851,800         0.8078%         1,851,800            0.6058%
 31        王海云                   1,774,000         0.7738%         1,774,000            0.5804%
 32        钟重宇                   1,574,454         0.6868%         1,574,454            0.5151%
 33       上海鼎璋                  1,500,000         0.6543%         1,500,000            0.4907%
 34         刘剑                    1,400,000         0.6107%         1,400,000            0.4580%
 35         刘刚                    1,400,000         0.6107%         1,400,000            0.4580%
 36       凯腾智盛                  1,400,000         0.6107%         1,400,000            0.4580%
 37       远林朗沃                  1,393,765         0.6080%         1,393,765            0.4560%
 38       联发集团                  1,262,995         0.5509%         1,262,995            0.4132%
 39       重报创睿                  1,234,568         0.5385%         1,234,568            0.4039%
 40       宁波秋信                  1,230,000         0.5365%         1,230,000            0.4024%
 41        易传海                   1,035,000         0.4515%         1,035,000            0.3386%
 42     青岛德鑫卓越                1,000,000         0.4362%         1,000,000            0.3272%
 43      北京凯联会                 1,000,000         0.4362%         1,000,000            0.3272%
 44       中泰安盈                  1,000,000         0.4362%         1,000,000            0.3272%
 45       凯腾智臻                   800,227          0.3491%           800,227            0.2618%
 46        梁国龙                    800,000          0.3490%           800,000            0.2617%
 47        史哲茸                    700,000          0.3054%           700,000            0.2290%
 48       弘润昊远                   656,325          0.2863%           656,325            0.2147%
 49       亚坤泰达                   629,345          0.2745%           629,345            0.2059%
       新三板新机遇 1
 50                                  579,000          0.2526%           579,000            0.1894%
             号
 51     新兴创新贰号                 500,000          0.2181%           500,000            0.1636%
 52         王辉                     400,000          0.1745%           400,000            0.1309%
 53         陈蓓                     350,000          0.1527%           350,000            0.1145%

                                                14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4        夏文彬                   320,000         0.1396%           320,000            0.1047%
 55        赵立坚                   300,000         0.1309%           300,000            0.0981%
 56         贾晶                    288,000         0.1256%           288,000            0.0942%
 57        周颖琦                   230,000         0.1003%           230,000            0.0752%
 58         朱俊                    198,000         0.0864%           198,000            0.0648%
 59        毛继红                   170,000         0.0742%           170,000            0.0556%
 60        陆炳荣                   152,000         0.0663%           152,000            0.0497%
 61        杨铮熠                   130,000         0.0567%           130,000            0.0425%
 62        周广萍                   101,000         0.0441%           101,000            0.0330%
 63        黄崇起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64        谢维娜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65         吴雄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66        杜慧娟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67        沈文军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68       上海珺容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69        何波涌                   100,000         0.0436%           100,000            0.0327%
 70         杜瑶                     91,000         0.0397%            91,000            0.0298%
 71        吴秀光                    90,000         0.0393%            90,000            0.0294%
 72        刘兴久                    88,000         0.0384%            88,000            0.0288%
 73        温世杰                    80,000         0.0349%            80,000            0.0262%
 74       嘉泽三号                   77,000         0.0336%            77,000            0.0252%
 75        王红飚                    70,000         0.0305%            70,000            0.0229%
 76        赵万善                    70,000         0.0305%            70,000            0.0229%
 77         黄丹                     67,000         0.0292%            67,000            0.0219%
 78         陈辉                     60,000         0.0262%            60,000            0.0196%
 79        德丰杰                    58,000         0.0253%            58,000            0.0190%
 80        牛咏梅                    56,000         0.0244%            56,000            0.0183%
 81        杨红卫                    50,000         0.0218%            50,000            0.0164%
 82        乔朝增                    50,000         0.0218%            50,000            0.0164%
 83        梁兴江                    50,000         0.0218%            50,000            0.0164%
 84         王雪                     50,000         0.0218%            50,000            0.0164%
 85        黄明生                    42,000         0.0183%            42,000            0.0137%


                                              14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86        邵惠娟                   35,000         0.0153%            35,000            0.0115%
 87        戴永记                   35,000         0.0153%            35,000            0.0115%
 88        叶妍君                   35,000         0.0153%            35,000            0.0115%
 89        王洪林                   30,000         0.0131%            30,000            0.0098%
 90        乔凤杰                   30,000         0.0131%            30,000            0.0098%
 91         王巍                    27,000         0.0118%            27,000            0.0088%
 92        陈志果                   26,000         0.0113%            26,000            0.0085%
 93        刘增军                   25,000         0.0109%            25,000            0.0082%
 94        邓志庆                   23,000         0.0100%            23,000            0.0075%
 95        汤月华                   21,000         0.0092%            21,000            0.0069%
 96         周怡                    20,000         0.0087%            20,000            0.0065%
 97        来永珍                   20,000         0.0087%            20,000            0.0065%
 98        汪碧云                   20,000         0.0087%            20,000            0.0065%
 99         孟华                    20,000         0.0087%            20,000            0.0065%
100        韩玉荣                   20,000         0.0087%            20,000            0.0065%
101        赵满仓                   18,000         0.0079%            18,000            0.0059%
102        宋延龄                   16,000         0.0070%            16,000            0.0052%
103        江国伟                   16,000         0.0070%            16,000            0.0052%
104        杨军生                   12,000         0.0052%            12,000            0.0039%
105         邵校                    12,000         0.0052%            12,000            0.0039%
106         申英                    12,000         0.0052%            12,000            0.0039%
107         张建                    11,000         0.0048%            11,000            0.0036%
108        蔡国华                   10,000         0.0044%            10,000            0.0033%
109         徐飞                    10,000         0.0044%            10,000            0.0033%
110         张叶                    10,000         0.0044%            10,000            0.0033%
111         韩丽                    10,000         0.0044%            10,000            0.0033%
112        杨燕云                   10,000         0.0044%            10,000            0.0033%
113        李剑铭                    9,000         0.0039%             9,000            0.0029%
114        刘丽晖                    8,000         0.0035%             8,000            0.0026%
115        许方烜                    7,000         0.0031%             7,000            0.0023%
116        许晨杰                    6,000         0.0026%             6,000            0.0020%
117        赵后银                    5,000         0.0022%             5,000            0.0016%


                                             14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18         徐绍元                     5,000         0.0022%                 5,000          0.0016%
 119         於金萍                     5,000         0.0022%                 5,000          0.0016%
 120          邢莉                      5,000         0.0022%                 5,000          0.0016%
 121         陆洪波                     4,000         0.0017%                 4,000          0.0013%
 122          陆青                      4,000         0.0017%                 4,000          0.0013%
 123         马建成                     3,000         0.0013%                 3,000          0.0010%
 124         王凌寿                     3,000         0.0013%                 3,000          0.0010%
 125         谢财刚                     3,000         0.0013%                 3,000          0.0010%
 126         刘崇耳                     3,000         0.0013%                 3,000          0.0010%
 127         李雪兵                     2,000         0.0009%                 2,000          0.0007%
 128         王建修                     2,000         0.0009%                 2,000          0.0007%
 129         金春生                     2,000         0.0009%                 2,000          0.0007%
 130         陶心泉                     1,000         0.0004%                 1,000          0.0003%
 131         梁一林                     1,000         0.0004%                 1,000          0.0003%
 132          闻勇                      1,000         0.0004%                 1,000          0.0003%
 133         唐建忠                     1,000         0.0004%                 1,000          0.0003%
 134         韩宏蓓                     1,000         0.0004%                 1,000          0.0003%
 135        梧桐理想                    1,000         0.0004%                 1,000          0.0003%
 136         富安康                     1,000         0.0004%                 1,000          0.0003%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76,415,000            25.0001%
         总股本                  229,243,743     100.0000%           305,658,743           100.0000%

注:根据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下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阿尔
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9]35 号),阿尔特汽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如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悦达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
账户标注“CS”。

(二)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阿尔特投资                            45,053,020                      19.65%
    2                       珺文银宝                             22,180,105                      9.68%



                                                14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                        悦达投资                             12,345,679                     5.39%
   4          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10,680,909                     4.66%
   5                        普丰兴业                              9,756,000                     4.26%
   6                            林玲                              9,021,000                     3.94%
   7                        凯联新锐                              8,000,000                     3.49%
   8                         E-FORD                               7,720,520                     3.37%
   9                         张立强                               7,480,000                     3.26%
   10                       基锐科创                              6,351,851                     2.77%
                         合计                                138,589,084                       60.45%

(三)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表: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担任职务
   1              林玲                  9,021,000           3.94%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张立强                   7,480,000           3.26%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3           陈群一                   4,259,449           1.86%                   无
   4           王增林                   3,200,000           1.40%                   无
   5           王芬芳                   2,963,000           1.29%                   无
   6           宣奇武                   2,179,000           0.95%                 董事长
   7           刘静霞                   1,851,851           0.81%                   无
   8           王海云                   1,774,000           0.77%                   无
   9           钟重宇                   1,574,454           0.69%                   无
                  刘剑                  1,400,000           0.61%             董事、副总经理
  10
                  刘刚                  1,400,000           0.61%     市场营销部及企划部负责人
           合计                        37,102,754          16.19%                   -




(四)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中 1 名法人股东(悦达投资)的第一
大股东为国有独资企业,3 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中泰天使、置展上海、和谐成长二期)
存在包含国有成分的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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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的《上市公司国有股
权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6 号令”)的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
东认定,因此中泰天使、置展上海和和谐成长二期均不为 36 号令下的需标识“SS”的国
有股东。

   另外,发行人现有股东悦达投资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8.99%),且悦达投资系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根据江
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出具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阿尔
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9]35 号),阿
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如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悦达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CS”。

   除上述股东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不存在需标识“SS”或“CS”的国有股东。



(五)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有 2 名外资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E-FORD                              7,720,520                              3.37%
           集思亿拓                             4,258,955                             1.86%
             合计                              11,979,475                             5.23%




(六)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有股东相较于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即首
次申报基准日前一年)股东名册,发行人共新增股东 96 名,其中包括 14 名机构股东,
82 名自然人股东,前述新增股东均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
新增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凯联新锐                            3.4897%
             2                      王增林                             1.3959%
             3                     宁波睿渊                            1.3087%


                                        14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4                         王芬芳                          1.2925%
     5                        新鼎啃哥                         1.2424%
     6                        杭州常智                         1.0562%
     7                         王海云                          0.7738%
     8                         钟重宇                          0.6868%
     9                        上海鼎璋                         0.6543%
     10                        宁波秋信                        0.5365%
     11                      青岛德鑫卓越                      0.4362%
     12                      北京凯联会                        0.4362%
     13                        梁国龙                          0.3490%
     14                        史哲茸                          0.3054%
     15                      新兴创新贰号                      0.2181%
     16                          王辉                          0.1745%
     17                          陈蓓                          0.1527%
     18                        赵立坚                          0.1309%
     19                          贾晶                          0.1256%
     20                        周颖琦                          0.1003%
     21                          朱俊                          0.0864%
     22                        毛继红                          0.0742%
     23                        陆炳荣                          0.0663%
     24                        杨铮熠                          0.0567%
     25                        周广萍                          0.0441%
     26                        黄崇起                          0.0436%
     27                        谢维娜                          0.0436%
     28                          吴雄                          0.0436%
     29                        杜慧娟                          0.0436%
     30                        上海珺容                        0.0436%
     31                        何波涌                          0.0436%
     32                          杜瑶                          0.0397%
     33                        吴秀光                          0.0393%
     34                        刘兴久                          0.0384%
     35                        杨红卫                          0.0218%
     36                        温世杰                          0.0349%


                                   14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37                      嘉泽三号                      0.0336%
     38                      王红飚                        0.0305%
     39                      赵万善                        0.0305%
     40                        黄丹                        0.0292%
     41                        陈辉                        0.0262%
     42                      德丰杰                        0.0253%
     43                      牛咏梅                        0.0244%
     44                      乔朝增                        0.0218%
     45                      梁兴江                        0.0218%
     46                        王雪                        0.0218%
     47                      黄明生                        0.0183%
     48                      戴永记                        0.0153%
     49                      叶妍君                        0.0153%
     50                      王洪林                        0.0131%
     51                      乔凤杰                        0.0131%
     52                        王巍                        0.0118%
     53                      陈志果                        0.0113%
     54                      刘增军                        0.0109%
     55                      邓志庆                        0.0100%
     56                      汤月华                        0.0092%
     57                        周怡                        0.0087%
     58                      来永珍                        0.0087%
     59                      汪碧云                        0.0087%
     60                        孟华                        0.0087%
     61                      韩玉荣                        0.0087%
     62                      赵满仓                        0.0079%
     63                      宋延龄                        0.0070%
     64                      江国伟                        0.0070%
     65                      杨军生                        0.0052%
     66                        邵校                        0.0052%
     67                        申英                        0.0052%
     68                        张建                        0.0048%
     69                        徐飞                        0.0044%


                                 14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70                        张叶                        0.0044%
              71                        韩丽                        0.0044%
              72                      杨燕云                        0.0044%
              73                      李剑铭                        0.0039%
              74                      刘丽晖                        0.0035%
              75                      许方烜                        0.0031%
              76                      许晨杰                        0.0026%
              77                      赵后银                        0.0022%
              78                      徐绍元                        0.0022%
              79                      於金萍                        0.0022%
              80                        邢莉                        0.0022%
              81                      陆洪波                        0.0017%
              82                        陆青                        0.0017%
              83                      马建成                        0.0013%
              84                      王凌寿                        0.0013%
              85                      谢财刚                        0.0013%
              86                      刘崇耳                        0.0013%
              87                      李雪兵                        0.0009%
              88                      王建修                        0.0009%
              89                      金春生                        0.0009%
              90                      陶心泉                        0.0004%
              91                      梁一林                        0.0004%
              92                        闻勇                        0.0004%
              93                      唐建忠                        0.0004%
              94                      韩宏蓓                        0.0004%
              95                      梧桐理想                      0.0004%
              96                      富安康                        0.000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表所列各新增股东中的 14 名机构股东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凯联新锐


                                          15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凯联新锐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现持有共青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J1AC57),主要经营场所为江西省
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 405-44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玮),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
伙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至 2036 年 5 月 26 日。

       凯联新锐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
 1                                             1,050          10.00%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2                  穆彦魁                     1,500          14.29%          有限合伙人
 3                  潘振禄                     1,000           9.52%          有限合伙人
        第一太平融科物业管理(北京)
 4                                             1,000           9.52%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5                  刘国强                         500         4.76%          有限合伙人
 6                   李炬                          400         3.81%          有限合伙人
 7                  严卫华                         300         2.86%          有限合伙人
 8                  陈敏静                         300         2.86%          有限合伙人
 9                  张新宇                         300         2.86%          有限合伙人
 10                  何文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1                 侯伟英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2                 付丹林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3                 杨宏睿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4                 郎清江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5                 邹若雪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6                 廖京生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7                 秦国铭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8                  沈峰                          200         1.90%          有限合伙人
 19                 李月永                         150         1.43%          有限合伙人
 20                 管旭光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1                  周晶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2                  柴华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15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23                 王先臣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4                 庞正忠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5                  杜伟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6                  高宏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7                  王杉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8                 冯彦杰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29                 张复如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0                  路毅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1                  郝贺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2                 蔡晓彬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3                 张仁伟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4                  付力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5                 鲁应红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6                 谭建平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7                  吾群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8                 高玉娟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39                 宋美泠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40                 金爱民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
 41                                               100         0.95%          有限合伙人
                     公司
                 合计                        10,500           100%                —




       2、宁波睿渊

       宁波睿渊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现持有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0N648),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宁波
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G1480,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银烁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牟涛),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合伙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16 日至 2036 年 5 月 15
日。

       宁波睿渊的出资结构如下:

                                            15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上海银烁资产管理有限公
 1                                             500                 9.09%      普通合伙人
                    司
 2                 徐柳霞                      300                 5.45%      有限合伙人
 3                   姜琳                      300                 5.45%      有限合伙人
 4                 储建平                      300                 5.45%      有限合伙人
 5                 宋华欣                      210                 3.82%      有限合伙人
 6                 诸锦华                      210                 3.82%      有限合伙人
 7                 张志敏                      200                 3.64%      有限合伙人
 8                 曹静懿                      200                 3.64%      有限合伙人
 9                 王卓敏                      200                 3.64%      有限合伙人
 10                王会珍                      150                 2.73%      有限合伙人
 11                许彩荣                      110                 2.00%      有限合伙人
 12                  张峰                      110                 2.00%      有限合伙人
 13                  余燕                      110                 2.00%      有限合伙人
 14                蒋明章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15                王志勇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16                华文兰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17                谈小荣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18                  徐敏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19                印峰平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0                张文树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1                许卓亮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2                刘学洪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3                  蔡净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4                张焕新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5                  汪磊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6                张丽凤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7                冯文敏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8                邢红梅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29                吕月辉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0                杨胜杰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1                赵德发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2                金建伟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15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33                 万鸿燕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4                    娄红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5                    周珺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6                 张文君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7                 王曙华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8                 杨福良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39                 杨建功                       100                  1.82%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500                 100%            —




       3、新鼎啃哥

       新鼎啃哥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现持有新余市渝水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6UXMP6G),主要经营场所
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 21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委派代表:张驰),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不含金融、证
券、期货、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37 年 10 月 16 日。

       新鼎啃哥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
   1                                                     1             0.03%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2                 顾本杰                       1,000               31.24%      有限合伙人
   3                 黄瑞多                       1,000               31.24%      有限合伙人
   4                    戴愉                        300                9.37%      有限合伙人
   5                 陶文英                         200                6.25%      有限合伙人
   6                 莫慧冰                         200                6.25%      有限合伙人
   7                 袁盈盈                         200                6.25%      有限合伙人
   8                 成素霞                         100                3.12%      有限合伙人
   9                 田瑞华                         100                3.12%      有限合伙人
  10                    王军                        100                3.12%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201                100%            —



                                           15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4、杭州常智

       杭州常智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现持有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T4WD79),主要经营场所
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 688 号 2 幢 B 楼 2 层 23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北京正心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书滨),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实
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至长期。

       杭州常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孙书滨                       226                 10.76%      有限合伙人
   2                    哈如                      206                  9.81%      有限合伙人
   3                 卢春彪                       206                  9.81%      有限合伙人
   4                    胡兵                      206                  9.81%      有限合伙人
   5                    任东                      203                  9.67%      有限合伙人
   6                 陈鞭鞭                       203                  9.67%      有限合伙人
   7                 廉志斌                       122                  5.81%      有限合伙人
   8                    于克                      103                  4.90%      有限合伙人
   9                    曲堃                      103                  4.90%      有限合伙人
  10                    田帅                      103                  4.90%      有限合伙人
  11                    汪坚                      103                  4.90%      有限合伙人
  12                 翁雨春                       103                  4.90%      有限合伙人
  13                    成军                      100                  4.76%      有限合伙人
  14                    谭斌                      100                  4.76%      有限合伙人
  15         北京正心投资有限公司                  13                  0.62%      普通合伙人
                 合计                            2,100                 100%            —




       5、上海鼎璋

       上海鼎璋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现持有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RF21U),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崇明区


                                           15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建设镇建星路 108 号 2 幢 185 室(上海建设经济小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贝极投
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蔚臻),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智能、新能
源、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计算机系统集成,供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36 年 10 月 24 日。

       上海鼎璋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朱钰峰                       9,900                99.00%      有限合伙人
   2         上海贝极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000              100.00%            —




       6、宁波秋信

       宁波秋信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现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AG7QB19),主要经营场所为浙江省宁
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88、76 号 B 幢 1 层 547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平潭秋硕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娟),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5 日至长期。

       宁波秋信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平潭秋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7.63%      普通合伙人
  2                  李香山                         200                 15.27%      有限合伙人
  3                     陈睿                        200                 15.27%      有限合伙人
  4                  刘连斌                         200                 15.27%      有限合伙人
  5                  孙益明                         200                 15.27%      有限合伙人
  6                  吕红颜                         110                  8.40%      有限合伙人
  7                  陈鹏忠                         100                  7.63%      有限合伙人
  8                  倪亦瑾                         100                  7.63%      有限合伙人
  9                  孙建民                         100                  7.63%      有限合伙人

                                           15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合计                             1,310                100%            —




       7、青岛德鑫卓越

       青岛德鑫卓越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现持有青岛市高新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09993526X3),主要经营场所为青岛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创业中心 111-B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金汇方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吴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管
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2034 年 5 月 19 日。

       青岛德鑫卓越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青岛金汇方圆集团有限公司                 1,000           23.42%      普通合伙人
   2                     郭艳                        2,100           49.18%      有限合伙人
   3                    张哲亭                          600          14.05%      有限合伙人
   4                    马怀珠                          140           3.28%      有限合伙人
   5                    杜庆军                          130           3.04%      有限合伙人
   6                    于明珠                          100           2.34%      有限合伙人
   7                    宫建新                          100           2.34%      有限合伙人
   8                    孙元君                          100           2.34%      有限合伙人
                  合计                               4,270         100.00%            —




       8、北京凯联会

       北京凯联会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核发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3579626917),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
定泗路 237 号都市绿洲 412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桂琴,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15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项目投资;
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35 年 8 月 30 日。

       北京凯联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凯联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900                      90%
  2            北京凯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
                      合计                                     1,000                     100%




       9、新兴创新贰号

       新兴创新贰号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现持有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X0JMT3P),主要经营场所为珠海市横琴
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5291(集中办公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许刚,类型为有限合
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合伙期限
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长期。

       新兴创新贰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许刚                      107.22           4.75%      普通合伙人
   2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2,150.00         95.2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257.22       100.00%            —




       10、上海珺容

       上海珺容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现持有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RK46B),主要经营场所为浦东新区南汇新城
镇芦潮港路 1969 号 14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张海荣),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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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
伙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2036 年 5 月 22 日。

       上海珺容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0.10%      普通合伙人
   2        上海东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           99.9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001            100%            —




       11、嘉泽三号

       嘉泽三号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GFD69Q),主要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田区
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408,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
前海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栩铭),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
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至长期。

       嘉泽三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深圳市前海嘉泽创业投资有限
   1                                                 101          16.83%      普通合伙人
                       公司
   2                   沈美君                        399           66.5%      有限合伙人
   3                   张延超                        100          16.6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600        100.00%            —




       12、德丰杰

       德丰杰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42800187),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
路 9 号 1708-02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德丰杰龙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曲
敬东),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
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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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合伙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长期。

       德丰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北京德丰杰龙脉资本管理有
   1                                               100             0.68%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2          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00           17.00%       有限合伙人
   3          北京红螺食品有限公司                2,000           13.60%       有限合伙人
   4                  周国辉                      1,500           10.20%       有限合伙人
   5            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1,000            6.80%       有限合伙人
   6        西藏伟仕佳杰科技有限公司              1,000            6.80%       有限合伙人
   7                  尚忠月                      1,000            6.80%       有限合伙人
   8                  耿建光                      1,000            6.80%       有限合伙人
   9                  郭月辉                      1,000            6.80%       有限合伙人
           北京君莱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10                                               610             4.15%       有限合伙人
                     合伙)
  11                  郁银祥                       600             4.08%       有限合伙人
  12         内蒙古昊佳实业有限公司                500             3.40%       有限合伙人
  13                  楼艳青                       500             3.40%       有限合伙人
  14                     乔迁                      500             3.40%       有限合伙人
  15                  王红梅                       500             3.40%       有限合伙人
  16                  林华妹                       200             1.36%       有限合伙人
  17                  杨建奎                       200             1.3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4,710            100%            —




       13、梧桐理想

       梧桐理想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8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营业执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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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44255111Q),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天月园 2 号楼
1 层至 2 层商业 A 号,法定代表人为曾王武,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45
年 6 月 7 日。

      梧桐理想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曾王武                               2,850                      95%
  2                         方兴                                150                       5%
                     合计                                     3,000                     100%




      14、富安康

      富安康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现持有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059331736H),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 999
弄 148 号 1219 室,法定代表人为葛勇莉,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为 510 万元,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批发兼零
售;健身器材、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酒类
商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
自 201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32 年 12 月 12 日。

      富安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付志龙                                 408                      80%
  2                      葛勇莉                                 102                      20%
                     合计                                       510                     100%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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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八)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与刘剑女士系夫妻关系。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
发行人 2,179,00 股股份(占总股本 0.95%),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发行人 1,400,000 股股
份(占总股本 0.61%)。同时,宣奇武先生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执行董事,
并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阿尔特 26,006,232 股股份;刘剑女士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
有阿尔特 8,974,398 股股份。

    2、珺文银宝持有发行人 9.68%股权,宣奇武先生担任其有限合伙人之一,并持有
其 1,000 万元出资额,占比 5.35%。

    3、发行人现有股东凯联新锐(持股 3.49%)和北京凯联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 0.44%)均为王玮实际控制。

    4、悦达投资(持股 5.39%)和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持股 4.66%)
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5、凯腾智臻和凯腾智盛均为江苏凯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同时发
行人另一名股东夏文彬为江苏凯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6、发行人现有股东陈群一持有另一股东弘润昊远 9.78%股权。

    7、发行人现有股东易传海持有另一股东弘润昊远 11.57%股权,同时持有另一股东
远林朗沃 1.82%股权。

    8、发行人现有股东张立强在另一股东弘润昊远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9、发行人现有股东中联发集团和新三板新机遇 1 号的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10、发行人现有股东弘达义茂的股东姚琳为刘剑的外甥女。

    11、发行人现有股东王芬芳与王海云系姐妹关系,其中王芬芳持有发行人 2,9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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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份(占总股本 1.29%),王海云持有发行人 1,774,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 0.77%)。

    12、发行人现有股东毛继红与江国伟系夫妻关系,其中毛继红持有发行人 17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 0.07%),江国伟持有发行人 16,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 0.01%)。

    13、发行人现有股东深圳宝菲特和青岛德鑫卓越的基金管理人均为青岛宝菲特投资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4、发行人现有股东上海珺容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文银
宝普通合伙人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为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珺文投资管理(海宁)有限公司 50%股权)。

    15、现有股东中泰安盈的普通合伙人为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泰天使的普通合伙人亦为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时中泰天使和
中泰安盈的委派代表均为田飞。

(九)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
股权激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没有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已执行的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具体如下:

    1、2011 年股权激励

    2011 年 4 月,阿尔特投资分别将其所持阿尔特有限 0.73%、1.14%、0.87%、1.35%、
2.38%、0.55%、0.71%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海润
朗韵、远林朗沃、中润方达、亚坤泰达、田诚拓业,进行股权激励。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发行人曾筹划在境外上市,为此于 2007-2009 年期间搭建了境外上市及返程投资的
红筹架构及协议控制架构。

    2007 年 12 月 30 日,境外拟上市主体阿尔特开曼召开董事会,同意预留 2,300,000
股普通股作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预留份额;2008 年,89 名激励对象分别与阿尔特开曼
签署《期权协议》《阿尔特开曼股权激励计划》,约定了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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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发行人决定拆除红筹架构及协议控制架构并调整为拟在境内上市的股权架
构。2010 年至 2011 年,上述 89 名激励对象分别与阿尔特开曼签署《期权终止与免除
协议》,确认上述股票期权均未行权,并约定自《期权终止与免除协议》签署之日起,
期权和期权协议均予以终止和撤销,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发行人拆除红筹架构后,决定在境内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被激励对象范
围为阿尔特开曼层面股权激励的 89 名激励对象中的尚未离职员工以及部分新入职的核
心员工。

    (2)激励股份的持有方式及来源

    本次股份激励系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以零对价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所持有的阿尔
特有限的股权,员工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间接持有阿尔特有限的股权。

    (3)激励股份的数量及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阿尔特投资分别将其所持阿尔特有限 0.73%、1.14%、0.87%、1.35%、2.38%、0.55%、
0.71%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海润朗韵、远林朗沃、中润方达、
亚坤泰达、田诚拓业。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数量为阿尔特有限 146.8092 万美元注册资
本,占激励时阿尔特有限注册资本总额的 7.13%。

    (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确权日

    本次股权激励未约定有效期,自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之日起,被激励对象即成为发
行人间接股东。

    (5)激励股份确权价格及其依据

    2011 年 4 月,阿尔特投资分别将其所持阿尔特有限 0.73%、1.14%、0.87%、1.35%、
2.38%、0.55%、0.71%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海润朗韵、远林朗
沃、中润方达、亚坤泰达、田诚拓业。

    因上述股权转让发生时,弘润昊远、远弘润峰、海润朗韵、远林朗沃、中润方达、
亚坤泰达、田诚拓业的上层股东均为发行人的员工,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发行人控股
股东阿尔特投资以零对价向上述 7 个员工持股平台转让股权,具有合理性。

    (6)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设定依据、是否涉及对赌,发行人与激励对象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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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发行人、阿尔特投资未就本次股权激励约定业绩考核要求,也未约定对赌安排及特
殊权利、义务。

    (7)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本次股权激励为阿尔特投资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股权,不存在变更、终止等情形。

    (8)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系通过阿尔特投资以零对价向持股平台转让发行人股份实施,根据被
激励对象的书面确认,其用于认缴持股平台的资金系自有资金。

    (9)离职员工的股份处置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自股权转让给持股平台之日起,被激励对象即成为发行人间接股东,
并根据其各自持有的持股平台出资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被激励对象离职不影响其
持股情况。

    (10)涉及税收缴纳情况

    阿尔特投资以零对价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该
等股权对应的发行人净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
无正当理由的……”;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
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
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
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
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
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阿尔特有限以零对价向员工
持股平台转让股权已超过 5 年,阿尔特投资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要求按其核定的纳税金额
补缴税款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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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上述股权转让涉税事项,阿尔特投资已作出书面承诺:“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税收征管规定或税收征管机关的要求,本企业须依法缴纳因以零对价向员工持股平台转
让发行人股权而导致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和罚款,本企业将依法、足额、及时履行相
应的纳税义务;如果发行人因该等情形问题受到处罚或其他任何经济损失,本企业将对
发行人予以全额赔偿。”

      根据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温泉税务所有关人员的访谈,因转让方未
缴纳税款的行为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行为,且发生于 2011 年 4 月,距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已超过 5 年,因此转让方不存在被追缴税款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根据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阿尔特投资不存在违反税
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受到主管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阿尔特投资以零对价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股权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
款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2015 年股权激励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并增加股东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7,368 万元,股本总额增加至 17,368
万元,新增 2,368 万元注册资本认缴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增资方            认购股数(股)          认购款(元)               认购方式
  1       宣奇武               1,900,000              2,869,000                货币资金
  2           刘剑             1,400,000              2,114,000                货币资金
  3       张立强               7,480,000              11,294,800               货币资金
  4       陈群一               2,000,000              3,020,000                货币资金
  5           林玲             8,450,000              12,759,500               货币资金
  6       易传海               1,050,000              1,585,500                货币资金
  7           刘刚             1,400,000              2,114,000                货币资金
       合计                    23,680,000             35,756,800                   --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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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宣奇武、刘剑为减少因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稀释而增资外,本次增资系发行人对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的股权激励。被激励对象的范围如下:

 序号       增资方                                   任职情况
   1        张立强                          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        陈群一                    曾任设计总监、造型研究院院长,已离职
   3         林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易传海                                工程研究二院院长
   5         刘刚                           市场营销部及企划部负责人




       (2)激励股份的持有方式及来源

       本次股份激励系向被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被激励对象直接持股。

       (3)激励股份的数量及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本次股权激励共向被激励对象发行 20,380,000 股,占激励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11.73%。

       (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确权日

       本次股权激励未约定有效期,自股份登记在被激励对象名下之日即确权。

       (5)激励股份确权价格及其依据

       2015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发行人本次增资前股东与增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
约定宣奇武、刘剑等 7 名自然人以每股 1.51 元的价格现金认购 23,680,000 股股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
第 250360 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209,527,088.63 元,对应每
股净资产约为 1.40 元/股。参考上述净资产,发行人于 2015 年向宣奇武等 7 名股东定向
发行股票的价格确定为 1.51 元/股,因此本次增资的定价具有合理性。

       (6)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设定依据、是否涉及对赌,发行人与激励对象各自的
权利义务

       发行人未就本次股权激励约定业绩考核要求,也未约定对赌安排及特殊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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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本次股权激励为被激励的对象直接持股,不存在变更、终止等情形。

    (8)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

    根据被激励对象的书面确认,其用于认缴发行人的资金系自有资金。

    (9)离职员工的股份处置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为向被激励对象直接授予股份,自股份登记至被激励对象名下之日
起,被激励对象即成为发行人股东,对股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及处分权,被激励对象离
职不影响其持股情况。

    (10)涉及税收缴纳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系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实施,不涉及税收缴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现有 4 个股东弘润昊远、远林朗沃、中润方
达、亚坤泰达系员工持股平台,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重要股东”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
司)的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 1,533 人、1,720 人及 1,606 人。最近三年,公司员工总人数
整体呈现波动增长趋势。

(二)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含子公司)共有员工 1,606 人,按专业构成、学
历和年龄划分的员工人数如下表: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73                        4.55%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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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技术人员                                           1,321                        82.25%
              销售人员                                              23                         1.43%
              财务人员                                              25                         1.56%
          行政管理人员                                             164                        10.21%
                合计                                             1,606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88                         5.48%
              大学本科                                           1,156                        71.98%
          大专及以下                                              362                         22.54%
                合计                                             1,606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937                            58.34%
          31-40 岁                                          550                            34.25%
          41 岁以上                                          119                             7.41%
              合计                                          1,606                          100.00%




(三)员工社会保障等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应缴未缴社保、公积金的员工人数、涉及金额及占同期公司营
业利润的比例如下:

   期间                  项目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未缴人数        应缴未缴人数
                       社会保险                            1,567                    39                0
 2019.12.31                              1,606
                     住房公积金                            1,554                    52               10
                       社会保险                            1,656                    64                8
 2018.12.31                              1,720
                     住房公积金                            1,645                    75               20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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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               项目           员工人数         实缴人数          未缴人数            应缴未缴人数
                     社会保险                               1,463                   70                  2
  2017.12.31                               1,533
                   住房公积金                               1,455                   78                 12

注:上表中“未缴人数”已包含“应缴未缴人数”。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存在未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具体原
因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当月缴纳次月出帐单                                                   0                   2                  5
当月离职由新单位缴纳                                                 0                   2                  1
在原单位缴纳社保                                                     0                   1                  1
办事处人员在当地以个人名义或委托代理参保                             5                   1                  2
员工资料提供不全或有误等原因暂未缴纳                                 0                   8                  2
退休返聘                                                            18               18                16
实习生                                                              16               32                43
                        合计                                        39               64                70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各年末存在未给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原因
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当月离职由新单位缴纳                                                 0                   3                  2
在原单位缴纳公积金                                                   1                   0                  5
办事处人员在当地自行或通过代理缴存公积金                             5                   1                  0
员工资料提供不全或有误等原因暂未缴纳                                10               20                12
退休返聘                                                            18               19                16
实习生                                                              16               32                43
农村户籍员工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                                     2                   0                  0
                        合计                                        52               75                78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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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可能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金额及占同期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

    发行人以合并报表口径对可能需要补缴并由发行人承担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金
额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可能需要补缴社保金额                     4.7                  4.1                5
    可能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                    3.5                  7.2               4.2
         可能需要补缴金额合计                     8.2               11.3                 9.2
                营业利润                    13,968.56         11,558.43           4,271.31
   可能需补缴金额占营业利润比例                0.06%              0.09%              0.2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家劳动用工和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按国家和有关地方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为
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
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子公司无违反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义管理部、广州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县办事处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发行
人及子公司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未有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
记录。

    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刘剑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一、在阿尔特首发上市完成
后,如阿尔特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因在阿尔特首发上市完成前未能依法足额为员
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
他损失,并导致阿尔特受到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阿尔特作出
补偿。

    二、本人未能履行相应承诺的,则阿尔特有权按本人届时持有的阿尔特股份比例,
相应扣减本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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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所持的阿尔特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三、本声明及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
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
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
意向等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相关内容。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诺”相关内容。

(三)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对
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相关内容。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相关内容。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
案)》、上市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其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内
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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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承诺事项

    1、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二、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

    2、有关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相关内容。

    3、关于红筹架构拆除过程中部分款项支付的承诺

    阿尔特投资和弘达义茂分别承诺对于其于 2011 年受让阿尔特有限股权对应的转让
价款,其将根据与阿尔特开曼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如期支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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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服务于汽车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及其他汽
车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可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整车设计开发方案,是目前国内技术领
先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主要产品、服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5 月,主要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
设计服务。除上述整车设计服务外,公司其他产品及服务还包括汽车定制改装业务和汽
车零部件制造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业务已经基本涵盖了从汽车商品企划到
生产准备的所有重要环节。

    1、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如下:

 产品及服务        类别                             主要内容及特点
                              车型类别涵盖商用车和乘用车,业务内容包括商品企划、造型创意、
                燃油汽车      工程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性能开发、SE 同步工程、样车试制及
                整车设计      管理、样车试验及管理八个业务模块,基本涵盖了汽车整车设计的
  整车设计                    全流程。既可以提供整体式服务,也可以提供单独模块服务。
                              除上述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模块外,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新
               新能源汽车
                              增了新能源汽车的核心业务模块,包括新能源整车集成业务、电控
               整车设计
                              系统设计业务、电驱动系统设计业务和电源系统设计业务。



    公司除上述主要产品及服务外,其他产品及服务情况如下:

 产品及服务       类别                             主要内容及特点
                           为满足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和高端私人客户的定制改装需求,
              汽车定制改装
                           在符合所在区域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已量产车型的内外饰件、
                  业务
                           动力底盘系统、电子电器系统在售前进行个性化设计及改装。
  其他业务
                           主要设计生产插电式混合动力耦合器、纯电动车减速器,产品可根据
              汽车零部件制
                           客户要求,匹配不同的电机,可搭载多种乘用车型。同时,还具备设
                  造
                           计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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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为国内各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整车设计服务,并以此为
核心,不断完善整车设计各个环节的技术能力,不断丰富整车设计中的各类服务形式。
在公司的发展历程中,公司主营业务经历了技术能力逐步提高、客户数量逐渐增多的发
展历程。公司近 10 年来业务发展及变化情况如下:

     发展阶段                                     业务发展情况
     第一阶段        起步阶段:初步具备燃油汽车整车开发设计全流程业务的能力
   (2007~2008)     典型整车设计案例:江铃 X8、海马丘比特的整车设计工作
                     技术提升和业务拓展阶段:燃油汽车整车设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开始进行
                     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和开发,为北汽集团、一汽集团等客户提供新能源汽车设
     第二阶段
                     计服务;汽车整车设计能力大幅提升
   (2009~2012)
                     典型整车设计案例:华晨 EV 电动展车、北汽 A0 级乘用车开发、陕汽通家
                     TA1 整车开发
                     技术能力成熟,业务迅速发展阶段:燃油汽车整车设计能力稳步提升,新能
     第三阶段        源汽车整车设计能力日趋成熟,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
   (2013~2014)     典型整车设计案例:北汽 BJ80 整车开发、众泰 Z300 车型开发、北汽 BJ20、
                     北汽 C32/H32/C33/H33 系列 SUV 整车开发
                     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阶段,确立行业内领先地位。燃油汽车整车设计能力持
                     续稳定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开发能力大幅提升;拓展了汽车改装业务
     第四阶段        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制造业务;首次承接国外知名汽车企业的新能
  (2015 年至今)    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
                     期间合作代表性企业:本田、一汽集团、北汽集团、蔚来汽车、小鹏汽车、
                     车和家等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及其他汽车行业相关的技术
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科
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

    本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工
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
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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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
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本行业同时受多个自律组织的指导,主要包括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工业设计协
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的社团组织,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
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
成的自律性、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主要职能是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
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
规范行为、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已成为推动汽车产业健康、持续
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中国工业设计协会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行业协会,
受国资委管理,工作指导单位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工作包括研究工业设计发展
战略、制定行业标准、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学术交流及教育教学研究、开展全国性
的设计竞赛活动、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承担政府委托课题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本行业服务于汽车行业,与汽车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行业起着重要的指
导作用。我国政府对汽车及相关行业一直持鼓励发展态度。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主要
政策和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                                    主要政策、
      颁布时间       发布机构名称                                    主要内容
号                                    法规名称
                                                     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
                                                     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
                                 《关于进一步完      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
                  财政部、工业和
                                 善新能源汽车推      求。
 1   2019 年 3 月 信息化部、国家
                                 广应用财政补贴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
                  发改委、科技部
                                 政策的通知》        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降低新能源
                                                     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
                                                     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
                                    《汽车产业投资
 2   2018 年 12 月     国家发改委                    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支持社会资本投
                                    管理规定》
                                                     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
                                                     企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港口和
                                    《关于全面深入   机场服务、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
 3   2017 年 11 月     交通运输部   推进绿色交通发   配送、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
                                    展的意见》       新能源汽车,加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船推
                                                     广应用。
                     国家发改委、工 《关于完善汽车   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传统燃油汽车
 4   2017 年 6 月
                       业和信息化部 投资项目管理的   产能布局,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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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政策、
      颁布时间       发布机构名称                                      主要内容
号                                        法规名称
                                      意见》           鼓励汽车企业做优做强,引导汽车企业增强
                                                       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品牌附加
                                                       值;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加强汽车产能
                                                       监测预警;规范汽车产业监督管理。
                                                       推进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控总
                                                       量、优化结构、协同创新、转型升级。以加
                                                       强法制化建设、推动行业内外协同创新为导
                                                       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新能源汽车和智
                                                       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
                                  《汽车产业中长       以做强做大中国品牌汽车为中心,培育具有
5    2017 年 4 月 部、国家发改委、
                                  期发展规划》         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以“一带一路”建
                      科技部
                                                       设为契机,推动全球布局和产业体系国际
                                                       化。控总量、优环境、提品质、创品牌、促
                                                       转型、增效益,推动汽车产业发展由规模速
                                                       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由汽车大国向
                                                       汽车强国转变。
                                                       按照《中国制造 2025》总体部署,落实新
                                                       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目标,发挥企业主体作
                                                       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协同创新体系,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
                    工业和信息化 《促进汽车动力        力的动力电池产业体系。
6    2017 年 2 月 部、国家发改委、电池产业发展行       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和安全性,进
                  科技部、财政部 动方案》              一步降低成本,2018 年前保障高品质动力
                                                       电池供应;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
                                                       发和产业化,2020 年实现大规模应用;着
                                                       力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基础研究,2025 年
                                                       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
                                 《新能源汽车生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汽车
7    2017 年 1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产企业及产品准
                                                       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入管理规定》
                                                        面向《中国制造 2025》十大重点领域,……
                                                        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装备(产品)中
                                                        的融合应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服务机器
                                      《智能制造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                      人等产品研发、设计和产业化。
8    2016 年 12 月                    规划(2016-2020
                      部、财政部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
                                      年)》
                                                        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
                                                        域,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
                                                        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
                                      《关于实施制造 十大重点工程包括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
                     国家发改委、工
9    2016 年 5 月                     业升级改造重大 重点开发节能汽车各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推
                       业和信息化部
                                      工程包的通知》 动新能源汽车车身和结构轻量化等。
                                      《新建纯电动乘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
                     国家发改委、工
10   2016 年 5 月                     用车企业管理规 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
                       业和信息化部
                                      定》              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能源技术革命 解决新能源动力电源的重大需求,并实现
                     国家发改委、国
11   2016 年 4 月                     创新行动计划      PEMFC 电动汽车及 MFC 增程式电动汽车
                         家能源局
                                      (2016-2030 年)》的示范运行和推广应用。
                                      《关于进一步加 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保证生产和销售的汽
12   2016 年 3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强汽车生产企业 车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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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政策、
      颁布时间        发布机构名称                                    主要内容
号                                       法规名称
                                     及产品准入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
                                     制定国民经济和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13   2015 年 11 月       中共中央    社会发展第十三 等产业发展壮大。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
                                     个五年规划的建 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
                                     议》
                                                      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
                                                      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
                                                      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
                                                      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
14   2015 年 5 月        国务院      《中国制造 2025》
                                                      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
                                                      整车的完成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
                                                      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先进水平接
                                                      轨。
                                     《节能与新能源 重点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
                                     汽车产业发展规 和轻量化设计,突破低阻零部件、轻量化材
15   2012 年 6 月        国务院
                                     划(2012―2020 料与激光拼焊成型技术,大幅提高小排量发
                                     年)》           动机的技术水平。
                                                      抓住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关键基
                                                      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
                                     《工业转型升级 装备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快机床、汽车、
16   2011 年 12 月       国务院      规划(2011—2015 船舶、发电设备等装备产品的升级换代,积
                                     年)》           极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
                                                      程设备、民用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业,促进
                                                      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
                                     《中华人民共和 规定乘用车车船税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
17   2011 年 12 月                   国车船税法实施 收,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
                         主席令
                                     条例》           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关于扩大公共
                     财政部、科技部、服务领域节能与
                                                      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
18   2010 年 5 月      工业和信息化 新能源汽车示范
                                                      车示范推广工作。
                     部、国家发改委 推广有关工作的
                                     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
                     改委、工业和信
                                     《汽车摩托车下 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通
19   2009 年 3 月    息化部、公安部、
                                     乡实施方案》     过国家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商务部、工商总
                       局质检总局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
                                     《汽车产业调整 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
20   2009 年 3 月        国务院
                                     和振兴规划》     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作
                                                      为汽车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关于汽车工业 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把企业研发能力建设
21   2006 年 12 月     国家发改委 结构调整意见的 和自主品牌培育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努力提
                                     通知》           高自主研发能力,培育自主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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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发展概况

    1、汽车设计行业概述

    汽车设计是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分析,综合考虑汽车所在区域的文化、
环境、法律法规、成本、制造、物流运输等因素,运用多种理论和技术手段对汽车产品
进行定义、构造、分析、验证,直至保证汽车产品可进行批量化生产的一项系统工程。

    汽车设计行业具有智力密集、专业化程度高、涵盖学科范围广等特点,是一个兼具
艺术和技术的行业,从业公司需具备从概念草图到实物产品整个过程完整的开发能力。
汽车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商品企划、造型创意、工程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性能开发、
SE 同步工程、样车试制及管理、样车试验及管理等。

    汽车设计服务行业是汽车行业产业链的上游环节,下游汽车工业行业市场发展情况
决定了上游汽车设计服务行业的发展前景。

    2、汽车工业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工业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汽车工业行业经过不断的革新和发展,目前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成为世界上规
模最大的产业之一。由于汽车行业的产业链长、覆盖面广、综合性强、技术要求高,附
加值高,在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产业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2010 年以来,得益于世界经
济的温和复苏,汽车工业行业逐步回升,2010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7,761 万辆和
7,489 万辆。近年来,汽车工业持续发展,2018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已达到 9,570 万辆和
9,506 万辆,相比于 2010 年分别增长 23.31%和 26.93%,全球汽车行业总体保持稳定增
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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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市场趋于饱和,全球汽车产业格局逐渐发生变化,发展中
国家的经济崛起成为带动汽车市场增长的引擎,全球工业产业重心逐渐向中国、印度等
新兴经济体转移。2017 年中国汽车产量在全球汽车产量总量的占比为 29.82%,超过美
国、日本和德国的总和,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家。




    (2)我国汽车工业行业发展概况

    ① 我国汽车工业市场持续稳步发展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汽车产量达 2,812 万辆,同比增长
14.78%,汽车销量达 2,803 万辆,同比增长 13.99%。2017 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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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902 万辆和 2,912 万辆,同比增长 3.20%和 3.89%,占全球市场的四分之一以上。2018
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1 万辆和 2,808 万辆,同比下降 4.17%和 3.57%。2019
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572 万辆和 2,577 万辆,同比下降 7.51%和 8.23%;从
2007 年至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量增长 1,684 万辆,复合增长率 9.27%,汽车销量增长
1698 万辆,复合增长率 9.38%。




    我国汽车产销量近几年一直处于全球第一的位置,且逐年增长,同时我国汽车千人
保有量较发达国家尚有差距。根据世界银行公布数据显示,2019 年美国千人保有量达
837 辆,日本达 591 辆,德国达 589 辆,英国达 579 辆,而中国千人保有量为 173 辆。
汽车保有量与人均 GDP 高度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 2020 年 1 月发布的信息显示,按
平均汇率折算,2019 年我国人均 GDP 达到了 10,276 美元。未来数年内,在内外部环境
不发生突变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从而拉动汽车行业的需求持续增加、
设计外包业务增加,进一步促进我国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发展。

    ②新能源汽车异军突起

    在能源与环境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为更好地应对节能减排的需要,我国于本世
纪初开始加大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投入。经过多年的努力,2008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有了实
质性发展。为指导新能源汽车健康、快速地发展,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给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2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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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未来 8 年内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
展。2015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制造 2025》,总体上指明了节能汽车、新能源
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市场主
体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2016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2016
年 10 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发布,描绘了我国汽车产业技术未来 15 年
发展蓝图: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主流产品,汽车产业初步实现电动化转型。2016 年 12
月,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意味着新能源
汽车行业将进入注重技术水平与产品质量的实质性提升阶段。2017 年 1 月,《能源发展
“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还要坚
持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推进相关领域石油消费减量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17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是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的落实和执行,确保蓝图目标的实现。

    在上述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迅猛发展。根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 1.75 万辆,销量为 1.76 万辆;
2018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127.05 万辆和 125.6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60.01%和 61.67%;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影响,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上
一年度略有下滑,分别达到 124.20 万辆和 120.6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24%和 4.00%。
2013 年至 2019 年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 103.48%和 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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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汽车产业格局面临重大变革时,新兴汽车生产企业首先抓住了这一重要机遇。新
兴汽车生产企业对汽车产品、汽车销售模式有独特的思考,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快速成长,
2015~2017 年期间,中国汽车市场竞争格局中出现了数十家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并在短
时间内申报了众多新能源车型。2017 年 11 月 1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道路机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第 302 批)显示,此次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
87 户企业的 209 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 83 户企业 190 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
品共 7 户企业 11 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 4 户企业 8 个型号。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因“双积分”政策影响以及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竞争压力,也迅
速加大了在新能源核心技术、智能化方向的研发投入,并依靠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
成熟的制造能力、强大的供应商体系,迅速抢占了主流新能源汽车市场。

    综上,基于当前的政策要求和市场格局,各类汽车生产企业必将持续推出多款新能
源车型产品,从而为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③自主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
一批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的自主品牌企业。在这些企业的努力下,自主
品牌汽车产品竞争力逐渐提升,市场份额也逐年提高。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8 年我国乘用车市场范围内中国品牌乘用车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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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近千万辆,共销售 997.99 万辆,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 42.09%。德系、日系、美系、
韩系和法系乘用车分别销售 508.05 万辆、444.63 万辆、247.79 万辆、118.05 万辆和 30.70
万辆,分别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 21.43%、18.75%、10.45%、4.98%和 1.29%。




    作为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最主要的客户,自主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为独立汽车设
计公司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独立汽车设计公司提升
了设计质量,简化了设计流程,加快了设计速度,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的技术能力有了全
面提升,得到了自主品牌企业的认可。随着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市场份额不断增加,新车
型的开发需求加大,合作业务会持续增加,国内独立汽车设计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3、汽车设计行业发展概况

    在汽车工业整个产业链(即汽车研发与设计——汽车制造——汽车销售与服务)中,
汽车设计占据着上游核心地位,与汽车工业的发展紧密相关。

    (1)全球汽车设计行业发展概况

    1885 年,世界第一辆乘用汽车诞生于德国,从此拉开了全球汽车工业发展的序幕。
但当时人们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对汽车的机械原理方面的研究,只要求汽车能够平稳开
动起来,而在汽车外形设计方面,还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研究,所以当时汽车外形在很长
时间内都难以摆脱马车型造型的痕迹。

    20 世纪 20 年代,随着汽车技术的逐步成熟,福特流水线生产模式的推广,汽车快
速成为大众化产品,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和美观性的需求大幅增加,开始有专职的设计
人员进入了汽车工业。哈利厄尔是当时著名的汽车设计师,1927 年他在通用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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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艺术部”,对车型进行换代更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用汽车公司也逐渐成长
为强大的汽车帝国。

    在 20 世纪 30 年代,基于空气动力学理论的研究发现,汽车在高速行驶时,燃料产
生能量主要都用于克服空气阻力,此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节能成为消费者
对汽车性能的重要需求。因此,通过降低车身高度来减少空气阻力显得至关重要。于是,
在理论研究和试验验证的共同推进下,发展出了一种新的车身外形型式:流线型车身,
奠定了汽车外形的基本形态。之后 30 年,在这种形态上逐步发展出船型汽车、鱼型汽
车、楔形汽车。汽车外形的发展历史,就是追求性能上理想造型的历史,发展到楔形造
型已经是基于现有理论能考虑到的接近于理想的形状了。

    20 世纪 70 年代,汽车外观形态基本定型,在此基础上,之后的汽车设计呈现出了
多元化特点。70 年代中后期,马里奥甘地尼和乔治亚罗设计的一系列车型改变了很多
设计师的思维模式,他们出于对当时汽车零部件装配工艺的妥协,采用直角造型的风格,
此种造型在 80 年代的欧洲异军突起,并被日本厂商发扬光大到 90 年代。80 年代,一种
具有怀旧情结和强烈实用性特点的设计风格在汽车界掀起波澜,并在后来逐步成为时
尚,这期间诞生了两种实用性和舒适性兼具的乘用车细分类型:SUV 和 MPV。90 年代,
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更加追求个性,思想更加多元化,催生了多种设计风格同时涌
现,有崇尚传统设计的复古主义和新经典主义,也有更加新潮和个性的边锋主义,还有
处于两者之间的流线主义,形成了延续至今的设计格局。

    相比于汽车造型设计在汽车早期发展过程中的升级演变,汽车工程设计在很长一段
时间内并没有革命性的技术产生,在汽车行业发展前期近 80 年的时间内,汽车工程设
计都是依靠经验知识加上实车试验的方法来保证汽车产品的性能。由于缺乏精确的设计
数据和科学的计算方法,一款新车型的开发,往往需要经过设计-试制-试验-改进设计-
试制-试验等两轮或多轮循环,反复修改图纸,完善设计后才能定型。在 20 世纪 60 年
代中期,在整车设计中开始引入计算机辅助设计,汽车工程设计开始逐步走向半自动化,
设计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同时,随着测试技术的发展与完善,在整车设计过程中引入新
的测试技术和专用的试验设备,能够将已有车型的关键参数采集出来,通过专业软件进
行分析计算,提供更为精确的数据依据,此时,汽车工程设计发展到以科学试验和技术
分析为基础进行设计的阶段。到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飞速发展,
计算机仿真设计全面引入到汽车设计中,汽车工程设计已形成了“全领域、全方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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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的仿真技术格局。仿真技术的应用,能够减少试验验证频率,提升汽车整车设计
的创新力度,逐步发展形成同步工程设计、平台化设计等汽车工程设计方法。

    进入 21 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汽车设计行业逐渐向更专业化、多学科交叉的
层面发展,各学科相关知识被快速应用到汽车设计领域,包括美学、心理学、机械理论、
空气动力学、人机工程学、工程材料学、制图学、声学、光学等学科,同时还与民族文
化和国民特性紧密相连。

    世界汽车设计的发展历史,就是技术和艺术互相妥协又互相促进的发展历史。在发
展过程中,众多优秀的工程师、设计师用智慧和心血把汽车设计带向了工业设计的最高
殿堂。汽车设计源于美国,由欧洲发扬光大,欧洲汽车设计积淀了深厚的技术和艺术底
蕴,当前国际上较为知名的汽车设计公司大都集中在欧洲,主要包括意大利的宾尼法利
纳(Pininfarina)、意大利设计(Italdesign)、意迪亚(I.DE.A),德国的保时捷(Porsche)、
爱达克(EDAG)、麦格纳(Magna),英国的莲花(LOTUS)等。

    汽车生产企业将汽车设计业务外包给汽车设计公司是国际汽车行业普遍存在的业
务模式。以德国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爱达克(EDAG)为例。其官网显示,爱达克成立于
1969 年,在汽车工程行业已有 50 年的经验历程,作为全球汽车行业最大的独立设计服
务公司之一,爱达克不依附于任何汽车制造商,在全球 20 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通过
旗下 60 多处汽车中心向国内及全球性汽车生产企业和先进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服务。
爱达克主要客户包括奥迪中国、宝马、奇瑞、戴姆勒、东风本田、一汽、一汽-大众、
广汽、吉利、本田、雷诺、上汽、上汽大众、沃尔沃等汽车生产企业。

    (2)我国汽车设计行业发展概况

    建国初期,我国汽车工业重点以发展卡车为主。虽然我国先后研制出红旗牌、上海
牌等轿车,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持和必要的外部交流,轿车整车的设计开发能力
较弱,这一时期我国的汽车设计主要在汽车生产企业内部进行,没有独立的汽车设计公
司。

    20 世纪 80 年代,我国开始支持国内主要汽车企业与跨国汽车企业成立合资公司,
我国汽车设计人员开始接触并学习欧美和日本的汽车设计经验。但由于车企只重视车型
引进,不重视技术转让,加之国内车企对自主研发重视不足,导致自主设计研发能力提
升缓慢。此时,我国轿车的自主设计开发能力处于缓慢积累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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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汽车市场面临着与国际汽车市场的全面接轨。
为引导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04 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颁布《汽车产业发
展政策》,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产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同时,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轿车快速进入家庭消费领域,
私人购车需求旺盛。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刺激下,奇瑞、华晨、比亚迪、吉利、长城等
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迅速发展,一汽集团、东风汽车、广汽集团、长安集团等大型国
有汽车生产企业在发展合资品牌的同时,也纷纷推出自主品牌,从而产生了大量的车型
设计开发需求,然而单台整车设计项目所需工时通常为 20 万小时左右,是个较为复杂
的系统性工程,门槛较高,汽车生产企业自身设计开发能力难以满足市场和企业发展的
需求。因此,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联合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的方式将部分设计业务外包给独
立汽车设计公司。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以其专业性和灵活性适应了市场需求,开始得以快
速发展。

       4、汽车设计行业发展前景

    (1)汽车行业发展多元化,促进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汽车设计行业的发展紧跟汽车工业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以上对汽车工业行业的分
析,未来国内汽车市场仍将保持较高的需求水平,各大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仍旧会采用快
速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的方式作为争取客户的主要措施,并且由于新型消费群体的产品
需求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随着新能源
汽车的崛起以及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进入,相对于燃油汽车,整车设计中的新型技术应
用更加多元化,如 PHEV 技术、燃料电池技术、纯电动车开发技术、智能网联技术以及
尚处于研究阶段的太阳能电动汽车技术等,各汽车生产企业为了掌握在未来汽车市场上
的技术主动权,也都在积极布局、研究新型技术,技术发展多元化客观上扩大了整车设
计的业务范围。未来几年,国内自主品牌会更加强势地和合资品牌争夺市场,也需要推
出性价比更高、更丰富的产品。作为自主品牌的主要技术服务供应商,国内独立汽车设
计公司在未来几年预计将会有更多的业务订单,汽车设计行业的发展仍将处于快速发展
期。

    (2)汽车设计将向绿色、智能化方向快速发展

    近年来,能源和环境正在成为影响世界汽车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尤其国内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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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发,严重影响国民的生活质量和国家形象。燃油汽车作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主
要来源之一,已经不符合当前全球节能、环保的发展要求,新能源、小排量的环保型汽
车已成为未来汽车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采用更高效、
更可靠、更智能的制造方式成为可能,产品的智能化程度也是未来市场竞争中的关键因
素,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新的工业发展战略,以期在未来全球竞争中把握主动。在此
大环境下,我国把智能制造作为制造强国战略中重点发展领域,而智能汽车作为这一领
域最重要的终端产品,是智能制造的重点发展行业。基于以上趋势,我国从国家层面出
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鼓励汽车产业向节能、环保、智能化方向发展。2012 年 6 月,
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提出,重点开展动力
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突破低阻零部件、轻量化材料与激光拼焊
成型技术,大幅提高小排量发动机的技术水平。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提出: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
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
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
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2015 年 11 月,《中共中央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实施智能制造工程,
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壮大。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
水平。

    根据国家对汽车产业的政策导向,汽车整车设计发展呈现以下三种趋势:

    第一、低能耗趋势。对轻量化材料和工艺进行研究并推广应用,研究新型的结构方
式以满足轻量化和整车性能的平衡;从外观设计上更加强调低风阻性能,整体采用流线
型设计,从功能结构上优化空气动力学性能;

    第二、电动化趋势。外观造型适应电动化要求进行创新,技术上优化动力系统和电
源系统的集成匹配,提高整车电动化性能;

    第三、智能化趋势。加强智能化硬件和外观造型的匹配研究,开发基于智能化体验
的功能和性能;研究实现智能化驾驶的控制策略和网络架构。

    (3)汽车设计行业将趋于规模化

    相比于汽车设计业发达国家,我国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发展年限较短,且整体技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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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尚有较大差距。多数公司业务集中在整车设计的某一环节,如创意设计、工程设计、
样车试制等,只有为数不多的公司具备全流程的整车设计能力,在行业内尚未形成具有
绝对市场竞争地位的设计公司。未来,随着汽车设计行业的逐步成熟、市场竞争的优胜
劣汰以及行业监管制度的完善,流程完整、业务齐全、技术能力突出的综合性设计公司
将逐步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并占据市场的领导地位,将国内的汽车设计行业真正做到规
模化,使整体行业产生规模效应,形成良性循环。

    (4)汽车设计风格将逐步成熟

    汽车设计发达的国家已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设计风格,融合了本土消费者和设计者
对汽车文化的理解,汽车已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而是被人们赋予更多的情感因素,
用于表达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美国汽车强调宽敞舒适、豪华气派,车身线条粗犷,
强劲有力;德国汽车则体现出精细严谨的造车理念,强调汽车的机械性能和坚固耐用;
北欧国家的汽车体现出简约自然的风格;英国汽车体现出独特的英伦古典及贵族气质;
法国汽车个性鲜明,不入俗流,浪漫主义色彩浓厚;意大利汽车则体现出意大利人对于
美学的独到见解,设计师对于车身比例及直线与曲线的运用恰到好处,热烈奔放,充满
艺术气息;日本、韩国的汽车则更强调汽车的科技感和实用性,通过改善燃油经济性和
增加舒适性配置来提高整车的性价比。汽车生产企业在满足节能、环保、安全、舒适等
性能要求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汽车文化内涵和品牌精神的表达和传承,同一品牌的汽车
在外观设计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家族特点和基因属性。

    在国内,尽管汽车设计起步较晚,但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以及大量优秀
的中国本土设计师的探索,中国汽车设计业近 20 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自主设计能
力正在逐步成长发展,诸多优秀的原创汽车设计产品赢得了中国消费者的认可。汽车设
计形成本土化风格,是汽车设计成熟的一个标志,将成为中国汽车设计行业的发展趋势。

    (5)国内汽车设计行业将持续稳定发展

    在经历了长期的高速增长后,中国汽车市场由“增量竞争”转为“存量竞争”,面
临容量和盈利空间变小的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 年中国市场汽车销量
2,808 万辆,同比下降 3.57%,汽车产业面临转型升级,汽车生产企业未来需要加大研
发设计投入力度,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
作为汽车产业上游的汽车设计行业将得以进一步发展。2019 年 10 月,工信部主导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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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指出,新能源汽车行
业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必须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

    同时,全球汽车产业正在向中国市场转移,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国内汽
车生产企业为了稳固和提升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地位,势必不断增加研发设计投入,从外
观、功能、性能等多方面与国际汽车生产企业抗衡,以提升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国内
汽车整车设计业务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增长。

    5、汽车设计行业市场容量

    通过查询汽车行业公开资料,暂无关于汽车设计行业市场容量的权威公开数据,但
可以通过已上市全新车型整车设计所需费用和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支出两个维度估算汽
车设计行业的市场容量。具体估算情况如下:

    (1)从全新车型整车设计所需费用维度估算行业市场容量

    不同车型的整车设计费用差异较大,根据发行人多年的整车设计经验估算,在国内
汽车设计行业范围内,单一车型全新设计、开发、试验的整车设计费用一般在 1.5~2.5
亿元。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18 年国产乘用车上市全新车型(不含改款车型)
近 150 款,以一款全新车型整车设计费用 1.5~2.5 亿元保守估算,根据 2018 年度全新
上市车型数量计算出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总需求为 225~375 亿元,按一款全新车型的开
发周期 2-3 年保守测算,分摊到 2018 年度汽车设计行业的费用需求为 75~187.5 亿元。

    (2)从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支出维度估算行业市场容量

    汽车生产企业开发一款全新车型的研发支出主要包括两个阶段:整车设计阶段和生
产准备阶段。整车设计阶段的研发支出主要包括造型设计、工程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
等设计费用以及整车设计过程中零部件的开发费用、整车试制过程中的模具费用和整车
试验的费用。整车试验完成可视为研发第一阶段结束,第二阶段便进入生产准备。汽车
设计行业的市场容量主要取决于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投入。

    截至目前,我国 30 多家大型汽车生产企业中已有 22 家企业在 A 股上市,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5 年上汽集团等我国 22 家 A 股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支出总额为 303.47 亿元,
同比增长 38.13%;2016 年,该研发支出总额达到 355.17 亿元,同比增长 17.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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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该研发支出总额突破 400 亿元,增速 13.43%,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2018 年,该
研发支出总额突破 500 亿元,同比增长 28.77%。根据一汽轿车、江铃汽车和长安汽车
三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委外设计费用占研发支出的比
例情况,保守估算出委外设计费用占研发支出的比例在 10~20%左右,2015 年~2018 年,
汽车设计市场各年度委外需求金额将分别为 30.35~60.69 亿元、35.52~71.03 亿元、
40.29~80.58 亿元和 51.88~103.76 亿元。假如考虑其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设计行业市
场需求将超过前述规模。2018 年,发行人整车设计收入为 7.66 亿元。那么,发行人 2018
年的市场份额为 7.38%-14.77%。




    (3)发行人已有客户以及目标客户近三年研发投入总体逐年增长

    发行人已有客户以及目标客户主要包括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集团、长安汽车、
北汽集团和一汽轿车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016-2018 年,上述 6 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的研发投入总体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     2016 年度        同比         2017 年度           同比        2018 年度         同比
 上汽集团            94.09         12.39%        110.62         17.57%           159.22       43.93%
 广汽集团            23.89         24.49%           30.03       25.70%             48.89      62.80%
东风集团股
                     30.04         3.80%            33.85       12.68%             38.61      14.06%
    份
 长安汽车            32.03         24.97%           36.31       13.36%             38.23       5.29%
 北汽集团                 -             -           15.60              -           20.45      31.05%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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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        2016 年度      同比         2017 年度          同比        2018 年度        同比
 一汽轿车               5.62        31.77%           3.98       -29.26%             7.13     79.27%

资料来源:Wind

注:北汽集团数据来自于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未披露 2016 年数据



    (4)汽车生产企业为保持持续的竞争能力,不论汽车销量增长还是下降,均需增
加或保持一定的研发投入,以巩固其市场地位

    根据发行人的整车开发经验,一款全新车型的开发周期为 2-3 年。通常来说,一款
车型上市 1 年后会推出改款车型,2-3 年后会推出迭代车型。汽车生产企业为了应对未
来可能出现的车型销量不理想、销售一段时期后出现销量下滑、同级别竞争对手新车型
推出等情况,会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使得未来可以持续推出新的车型或者改款升级车
型以适应市场需求。

    如果汽车生产企业在业绩不好的时候停止或减少研发投入,那么如果现有车型销量
不好,且未来无新车型推出,将会进一步降低竞争力。此外,即便一款车型销量很好,
汽车生产企业也要投入研发,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5)对标主要国际汽车生产企业,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支出仍有增长空间

    公开资料显示,2017 年,宝马、大众、戴姆勒、福特、雷诺、通用、沃尔沃轿车、
沃尔沃集团、本田和五十铃等 10 家主要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的均值为 5.14%,其中宝马和大众分别达到 6.19%、5.69%。对标国际主流汽车生产企业,
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支出仍有提升空间。

    综上所述,我国 22 家 A 股上市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投入总体持续增长,且目前估算
的委外设计费用比例较为合理且相对保守。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自主品
牌产销量、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投入的增加和委外比例的提高,
我国汽车设计行业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所以,发行人具备持续、稳定盈利的市场
环境及行业环境。

    6、汽车设计行业主要模式

    目前汽车设计行业主要有三种模式: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模式、依附于汽车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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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生产企业的模式和独立设计模式。

    (1)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模式

    此类模式企业主要来自于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部门,在汽车生产企业的支持下
适度地参与汽车设计行业的市场竞争。该模式是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实现技术创
新的重要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具有完善成熟的整车开发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试验
经验。基于该种模式,汽车生产企业能够利用较低的成本开发出符合国情的整车车型。
但该模式的缺点在于:此类模式企业的独立性相对较低,在较大程度上仍依赖于汽车生
产企业;大部分业务来源于同一家汽车生产企业,不利于从不同汽车生产企业获得设计
开发的经验和知识。

    (2)依附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模式

    汽车零部件设计是整车设计中的一部分。此类模式企业主要来自于汽车零部件生产
企业的研发设计部门,尤其是研发能力较强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已经能够根据整车开
发流程,主导零部件设计的全部环节。该模式可以同时为多家汽车生产企业提供零部件
设计服务,进而参与到汽车整车设计行业的市场竞争中。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独立性较强,可以同时为多家汽车生产企业提供设计服务;
生产制造经验丰富,设计方案具有较高的可实施性;能接收到客户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
的问题信息,有丰富的产品问题库。但该模式的主要缺点在于:因其行业特点决定了该
模式在设计过程中缺少整车概念,会过度考虑成本及生产工艺而限制设计创新。

    (3)独立设计模式

    独立设计模式是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的主要发展模式。该模式独立于汽车生产企业,
完全依据市场需求进行运营。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独立性强,服务对象为市场上全部的汽车生产企业;客户
群丰富,可通过不同的设计理念和设计要求获取多元化的设计灵感、经验和知识,能为
客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更有利于技术人员的全方位综合发展。该模式的主要劣势包括:
需独立承受行业风险,行业整体的发展水平对企业发展本身的影响较大;运营资金来源
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客户阶段性支付的开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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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随着自身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将获得更多为不同客户服务
的机会,因此也将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我国汽车设计行业市场范围内,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相比与其他市场参与者具
有以下独特优势:

    第一,相比于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设计成本相对较低且
更了解国内市场需求。一方面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在造型创意、工程设计等模块上技
术能力和成本之间的性价比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更
容易了解中国市场的消费需求和使用习惯,设计的产品能更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

    第二,相比于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部门,首先,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管理和创新
机制灵活,服务意识强,能够较大程度上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创造性,具备较强的市场
竞争能力;其次,相比于大型汽车生产企业,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对于研发人员的激
励机制更好,市场化程度更高;再次,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为不同汽车生产企业服务,
项目经验更为丰富。

    第三,相比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设计部门,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在设计理念
上更加符合整车设计要求,在开发过程中遇到设计与其他环节存在矛盾时,能够从整车
设计角度进行平衡和协调,从而开发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车型定位的整车产品。

(三)行业的主要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汽车设计是一项兼具艺术和技术的多学科复杂行业,理论基础包括工程力学、热力
学、空气动力学、振动力学、机械原理、工程材料、电工学等,业务内容涵盖造型设计、
总布置设计、车身内外饰结构设计、动力底盘集成设计、电子电器设计、整车性能开发
和验证等,其流程体系和技术标准较为复杂。另外,汽车产品需要长期经受批量生产和
用户使用的考验,设计的可靠性需要由多个成功车型、大量的生产和应用问题的解决方
案进行支撑。综上,完整的业务能力、系统的体系流程、全面的设计标准、丰富的产品
数据库等均构成了该行业的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无论是汽车设计专业的多样性,还是设计开发过程的复杂性,都需要大量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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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以及熟悉整车开发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人才,并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更需要技术全
面、管理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由于国内汽车设计行业发展历史
较短,人才储备和知识积累相对薄弱,设计人才、尤其是高端设计人才较为稀缺,构成
行业的人才壁垒。

    3、客户壁垒

    由于整车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整车产品的开发周期较长,在开发过程
中的设计、试制、制造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设计作为整车开发产业链的最上游环
节,会对产品开发的整体开发效率、产品质量、开发成本等均有重要影响。所以,汽车
生产企业更倾向于与制度体系完善、技术水平高、服务意识好的汽车设计公司合作,尤
其是经过多个项目合作经验的设计公司。

    4、资金壁垒

    成熟的汽车设计公司需要拥有开发所需的专业的软硬件、稳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
必要的试验及测试设备等,资金投入较大。此外,高端设计人才是汽车设计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汽车设计公司需要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引进和培养高端设计人才。

(四)行业竞争情况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汽车设计市场中主要分为三类机构:第一类为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研
发设计机构;第二类为依附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机构;第三类为国内外独
立汽车设计公司。各类机构均没有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格局,国内汽车产品研发、设计
及咨询服务市场相对较为分散。这三类机构在国内市场的竞争格局情况如下:

    (1)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机构

    代表性企业:泛亚技术中心,以及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长安集团等国
内大型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机构。

    具体业务特点如下:

    ①技术能力:作为汽车生产企业的专属服务机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成熟的整车
开发流程、完善的产品技术标准以及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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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设计费用:依靠所属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投入。

    ③本土化能力:对本国文化和消费者心理的理解能力较强,本土化能力较强;

    ④市场化程度:市场化程度不高,主要服务于所属汽车生产企业,常与独立汽车设
计公司共同合作进行新车型的开发。

    (2)依附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机构

    代表性企业:延锋汽车、佛吉亚中国等。

    具体业务特点如下:

    ①技术能力: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服务,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设计方案在
生产工艺方面比较成熟、有丰富的产品问题库、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设计验证手
段多样等。但涉及业务模块不完整,局限于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缺少整车设计经验。

    ②设计费用:知名的零部件供应商设计费用较高。

    ③本土化能力:在技术方面本土化能力较强,但由于业务局限性,吸收本土化元素
进行造型设计的能力不强。

    ④市场化程度:市场化程度较高,积极参与整车设计中汽车零部件设计业务的竞争,
并依靠其生产优势,在零部件设计业务中逐步取得汽车生产企业的认可。

    (3)国内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在中国的代表性企业:爱达克中国、麦格纳中国等。

    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代表性企业:阿尔特、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奥杰股份、同
捷科技等。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主要业务特点如下:

    ①技术能力:开发车型数量众多,积累了丰富的整车设计和项目管理经验,形成了
丰富的数据库资源;因设计开发的自主性、独立性较强,能更好地从产品本身和整车角
度制定技术方案,方案质量更优,可以便捷的结合国际先进汽车资源,引入先进技术,
招揽国际汽车人才,从而可以迅速的提高我国汽车研发技术水平。

    ②设计费用: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的设计费用较为昂贵,国内的自主品牌汽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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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企业一般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价格;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设计费用相对较低,设计
性价比更高。

    ③本土化能力:由于复杂的文化和地域差异,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对汽车产
品需求和理解与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存在一定偏差,其设计的车型不一定能够满足中
国市场的消费需求;而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对汽车产品的理解与本国汽车生产企业和
消费者较为一致,本土化能力较强。

    ④市场化程度: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的机制更灵活,响应速度更快,为客户服务意识
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客户覆盖所有汽车生产企业。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主要客户
为国内各大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在一些优势业务上,合资品牌汽车生产企业也是其
主要客户;国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因设计费用较为昂贵,主要客户是国内大型汽车生产
企业,如一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安集团、吉利集团等。

    2、行业内的主要竞争企业

    在国内汽车设计行业内,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机
构、依附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研发设计机构和国内外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各主要竞
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类别                             公司概况
                                     成立于 1997 年,由通用汽车公司和上汽集团合资设立的
                依附于汽车生产企业的
 泛亚技术中心                        专业汽车设计中心,在中国汽车工业领域始终保持技术领
                  汽车研发设计机构
                                     先的地位,并致力于持续提升本土设计与工程开发能力。
                                     成立于 1978 年,前身为上海延锋机模厂,现是上汽集团
                                     下属零部件企业,为国内较大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之一。业
                依附于汽车零部件生产
   延锋汽车                          务覆盖汽车内饰、外饰、座椅、电子和安全系统。按照国
                企业的研发设计机构
                                     际汽车工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到验证、从工艺开发到
                                     模具开发、产品制造的全方位服务。
                                     成立于 2004 年,母公司为 EDAG Engineering GmbH(德
                                     国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EDAG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开发、
  爱达克中国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设计车辆整车系统,并提供汽车衍生产品,模具以及生产
                                     系统。
                                     成立于 1999 年,具有从产品创意设计、工程研发、样车
   同捷科技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试制、试验研究到模具设计与制造、关键零部件配套的全
                                     流程服务能力。
                                     成立于 2003 年,是一家从事汽车整车设计开发的专业汽
   长城华冠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车研发机构,与多家国内外整车制造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
                                     成立于 2003 年,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为中国各大汽车生产
   龙创设计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企业长期提供整车研发、咨询服务。公司在整车集成、整
                                     车造型设计、工程开发、设计验证等汽车全流程研发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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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类别                               公司概况
                                     有较强实力。
                                     成立于 2005 年,是一家以汽车技术为核心,三维多元化
                                     发展为一体的综合型汽车技术公司。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汽
  奥杰股份        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车设计及咨询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商品企划、整车
                                     设计开发、全铝轻量化产品以及自主新能源车型整体方
                                     案。



(五)行业利润水平情况

    汽车设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行业,行业技术水平较高,对
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因此,汽车设计行业的盈利能力主要与其技
术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有关。

    从当前行业总体情况来看,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在技术与项目经验的沉淀下,行
业技术水平在不断提升,开发车型也由低端车型逐步发展到中高端车型,行业整体利润
水平不断提高。此外,由于公司之间技术水平、项目管理能力、设计效率等有较大差异,
利润水平也有较大差异。优秀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凭借丰富的经验、高超的设计能力、
灵活有效的管理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可以持续承接整车开发业务,实现较高利润。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推动汽车行业增长

    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型产业,我国政府一直采取鼓励、支持的政策方
针。尤其近年来,国家在重要的战略性政策文件中,均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作出了重
要指示,明确了我国汽车工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有效地推动了汽车工业的持续发展。汽
车设计行业作为汽车产业链上游的核心环节,借国家政策扶持的东风,也将会有广阔的
发展前景。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出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
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
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
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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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2016 年 3 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纲要》。在第二十二章“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中提出:“要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
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
设”等。在第二十三章“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的产业发展壮大”。

    (2)汽车工业行业发展推动汽车设计行业发展

    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给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广阔、多元化的市
场需求又为汽车行业的快速、稳定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017 年,我国人均 GDP 突破 8,800 美元,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收入、购买力水平
不断提高,带动国内汽车的需求量迅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汽车销量达 2,808 万辆,2007 年至 2018 年我国汽车销量增长 1,929 万辆,年化复
合增长率 11.14%。随着消费者的时尚意识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其对汽车产品的多样
化需求已显著提升,对汽车产品需求的类型、风格定位呈现多元化趋势。同时,新生代
消费群体蓄势待发,并会在短期内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导力量。新生代群体较上一代
消费群体而言,更加追求时尚、新潮、生态、智能等,以个性化彰显自我。汽车生产企
业为了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更好地抢占市场份额,在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
等各个环节中需要以多样化的策略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对于产品本身采用丰富配置、一
车多款、售前订制改装等形式吸引不同的消费群体。

    因此,在需求量持续增加、需求呈现多样化、市场竞争加剧的多向驱动下,我国汽
车设计业务的需求将会得到更好的释放。

    (3)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崛起对产业格局的影响显著

    在全球环保压力愈加紧迫的大环境下,在国内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我国新能
源汽车的发展势不可挡。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产业格局产生了非常大的影
响,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开发投入。除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较
早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企业外,上汽集团、一汽集团、广汽集团、江铃集团、吉利汽
车等各大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短期观望之后,快速将重心移向新能源汽车,并依靠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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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技术优势、供应链优势,迅速占据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主导地位。

    未来一段时间内,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上,激烈竞争仍将是主题。新兴汽车生产企业
需要生存,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需要着眼于未来不被淘汰,所以都会继续加大对新能
源汽车的研发力度,对汽车设计行业的发展将起到非常有力的推动作用。

    (4)汽车设计技术服务商逐步得到汽车生产企业的认可

    汽车生产企业开发一款新车,从市场调研、新车定义、产品设计、样车试制试验、
生产准备、试生产、公告认证到最后新产品正式上市,将经历众多环节。在正式上市之
后,还需要持续跟踪产品问题。设计开发人员需参与每一个环节。由于市场竞争压力,
汽车生产企业往往同时开发多款车型。如汽车生产企业希望每个车型都能有效完成以上
各个环节,人员规模尤其是设计人员规模将会较为庞大,不利于成本控制,也会影响开
发效率。因此,越来越多的汽车生产企业倾向于将部分环节的业务外包给被其认可的独
立汽车设计公司。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一部分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专业技术人才、
丰富项目经验以及成熟开发流程的第三方汽车设计服务商,基本可以满足汽车生产企业
在一些专业领域的需求。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从设计质量、开发效率、成本控制等各方面
都逐步得到了汽车生产企业的认可。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独立汽车设计
公司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机遇。

    2、不利因素

    (1)人才供给不足

    汽车设计相对其他工业产品的设计更加专业、复杂,需要大量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都很突出的高端人才,汽车设计市场中对于高端设计人才的争夺异常激烈。一方面,随
着我国汽车行业市场的逐步发展,特别是自主品牌汽车市场份额持续增加,国外汽车设
计公司将不断的加大我国市场的开拓,将直接与国内汽车设计公司展开人才的争夺;另
一方面,我国汽车设计人才的培养相对比较落后,人才成长不能完全满足汽车设计行业
的迫切需求,设计人才尤其是高端设计人才的供给不足将极大地影响本行业的发展。

    (2)行业集中度不高

    我国汽车设计市场,呈现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规模较小的局面,一些中小规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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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和设备上投入的成本较少,主要通过较为低廉的价格抢占市场份额;更有数量众
多的自由从业者,直接以个人或小团队形式服务于汽车生产企业,设计费用更低。

(七)行业的技术特点

       1、节能、环保、智能驾驶的设计理念

    2016 年 3 月,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汽车工业十三五”将继续以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为发展思路,同时以新能源
汽车为代表继续推进汽车工业的“绿色化”,通过生产智能化、产品智能化全面发展智
能制造,实现汽车强国的目标。在节能减排以及产品智能化政策的推动中,汽车设计思
路重点向节能、环保和智能化方向转移。

    节能、环保对汽车设计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需要掌握新能源汽车的核
心技术,还需要通过优化汽车外部造型降低风阻,通过优化结构、集成整合、运用新材
料、新工艺等方法降低整车重量。

    汽车的智能化将重新定义汽车的出行功能,用户对汽车的关注点会更加聚焦于功能
多样性、人机交互和主动安全等用户体验上。汽车的智能化加快了对于关键高科技技术
的研究与应用,在智能化汽车上主要用到的关键技术有:感知技术、路径规划与决策技
术、整车控制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等。

       2、多元化与本土文化相结合

       汽车产品本身就是综合了多种元素的多元化产品,它能给不同文化、收入、年龄、
社会地位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品牌选择、价位选择、风格选择。近年来,随着汽车电动
化、智能化的兴起,功能越来越丰富。消费者时尚意识提高,其对汽车产品的个性化需
求更强烈。因此,多元化设计在汽车设计理念中将会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同时多元化
不能脱离本土文化的土壤,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就是对中国国情、
中国本土文化和中国消费者心理的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上进行自主品牌的设计创新工
作。

       3、技术产业化速度较快

    由于汽车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逐渐加快,许多新技术可以很快应用到汽车产品上。独
立汽车设计公司因其经营特点,更利于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尤其在高端零部件和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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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开发上优势明显。通过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独立汽车设计公司掌握了高端零部
件的核心技术,并通过技术产业化,形成规模生产,实现以产助研,以研促产的良性经
营。因此,技术产业化也是未来独立汽车行业发展方向之一。

    4、汽车设计方法和设计工具不断优化

    汽车设计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难度大,设计精度高。为了能设计出性能优良、
安全性高、受欢迎程度高的汽车产品,汽车设计发展历程中诞生了许多设计方法,支持
这些设计方法的设计工具也得到更多地开发和应用。

    在当前设计过程中,采用的设计方法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
工程(CAE)、平台化设计、同步工程(SE)、参数化设计、可靠性设计等。同时,各
种专业的开发软件也层出不穷,主要使用软件包括数据处理软件、建模软件、仿真分析
软件、绘图软件等,熟练掌握各类专业软件的操作方法,也是当前汽车设计从业人员的
必要技能。

    此外,一些新出现的技术手段也被快速地应用到汽车设计中,如虚拟现实技术、3D
打印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简化汽车设计流程、加快汽车设计速度、提升汽车
设计质量。

    5、高度的流程化和标准化

    汽车设计的专业化程度和繁复程度远非其他工业产品设计可比拟,它是一项复杂的
系统工程,涉及学科广,涵盖业务环节多。完整的整车设计历程至少需要 100 人以上团
队工作 2 年以上,并且上下游单位以及平行单位之间需要频繁交流、协作。在这样的工
作过程中,更需要用严格的流程化和标准化为整个活动的顺利展开制定有效的工作秩序
和通用的交流语言。流程化明确了各个节点上的关联单位在特定时间完成特定事情,标
准化让各个关联单位对同一信息的理解具有唯一性,避免由于理解误差导致重大设计问
题。高度的流程化和标准化对于保障产品质量、缩短开发周期、提高经济效益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

(八)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汽车设计行业主要采购包括汽车零部件、油泥、树脂、钢铁等原材料,以及办公用
品、试验设备、应用软件等。上游行业包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物料制造商、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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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软件开发商等。汽车设计行业的下游行业为汽车制造商。汽车设计是汽车产业链的
前端环节,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车型能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获得成功。同时,汽
车设计行业的投入水平又受到整个汽车业发展的影响,国内汽车市场产销量的波动将汽
车设计公司获取订单的数额产生一定影响。汽车设计行业上下游行业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服务于汽车生产企业,是一家从事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及其他汽
车行业相关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的国家级工业设计
中心,客户覆盖国内外知名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一汽集团、北汽集团、一汽大众、东
风汽车等,可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整车设计开发方案,是目前国内技术领先的独立汽车
设计公司。2018 年 3 月首个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在北京成立,公司是联合共
建方中唯一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

    1、营业收入领先同行业其他公司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之一,在技术水平、人才规模、品牌等方面都
具有一定优势。2015 年、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均超过 3 亿元,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已
达 5.41 亿元,同比增长近 40%,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 7.95 亿元,同比增长近 47%,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 8.85 亿元。我国主要独立汽车设计公司还包括龙创设计、奥杰
股份和长城华冠等,2015-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在四家国内主要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中
均处于领先地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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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及奥杰股份定期报告,奥杰股份已于 2018 年 1 月从新三板摘牌;长
城华冠已于 2019 年 4 月从新三板摘牌;龙创设计 2019 年年报尚未披露。

    2、客户群体广,基本覆盖国内主要汽车生产企业

    公司拥有约 1,320 人的专业团队,多名全职外籍技术专家,拥有 200 多个开发案例。
公司拥有的强大汽车设计团队以及深厚的技术积累,为公司带来了更广泛的行业资源和
客户群体。公司已先后与 60 多家大型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众多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开展
了广泛的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一汽集团、北汽集团、东风汽车等国
内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并先后获得北汽集团、一汽集团、江铃汽车等汽车生产企业优秀
供应商等称号。

    3、行业内认可度高,处于国内汽车设计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在国内汽车设计领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在整车设计
领域,能够提供从产品策划到生产准备阶段全过程的设计开发服务;在关键零部件开发
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发动机、插电式混合动力耦合器、纯电动车减速器、新能源
汽车整车控制器的设计、开发、制造能力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公司凭借显著的竞争优
势赢得了国内汽车行业的广泛认可。公司所获主要行业资质情况如下:

                 行业资质名称                                    颁发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高新技术企业
                                                    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德国莱茵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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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资质名称                              颁发单位
 新能源汽车整车控制系统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深刻了解人才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直将打造一支卓越的设计团队放到
公司发展的首要位置。

    (1)高端人才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员工 1,606 人,其中拥有硕士、博士学历 88 人,本科学历
1,156 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 1,321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 286 人,造型
人员 150 人。

    为提高设计开发能力,公司聘请了多名外国专家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这些专家拥
有意大利博通、日本三菱、韩国现代起亚等世界著名汽车设计公司和汽车制造公司的多
年开发经验,尤其在汽车整车、造型、发动机、减速器及新能源汽车设计开发等方面具
备显著的优势。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和引进了近 300 名汽车设计高级工程师。国内
外专家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及加入,使公司设计研发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设计质量显著
提高,员工也能在具体的项目中,随时向国内外专家和技术骨干学习,将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为公司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培养机制优势

    人员培养工作,是公司各部门发展的重要任务。公司先后制定了技术职称管理方案、
技术培训管理方案、技能培训讲师管理方案等针对公司设计人员的培育机制,有计划、
有步骤地推动汽车设计人才快速提升,员工整体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同时,对管理岗位
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加快公司复合型人才培养速度。公司还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参加高水平的社会培训,开阔员工的眼界,进一步增长员工的能力,使公司的发
展走在行业的前列。公司为更有效的推进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设置了技能培训部,通
过专职的培训团队有目标、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岗位技能要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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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课件开发、学员测评考核等,培训方式有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直播培训。

    通过完善的培训机制,公司拥有了一批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建立了科学的技术梯队
和优秀的管理团队,使公司整体技术实力、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业务优势

    (1)业务覆盖整车设计全产业链

    公司业务包括商品企划、造型创意、工程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含新能源汽车三
电系统)、性能开发、SE 同步工程、样车试制及管理、样车试验及管理,覆盖汽车整
车设计的全流程。




   (2)产品、服务多元化

    公司整车设计服务包括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成功设计超过 200 款整车车型,客
户覆盖 60 余家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从轿车(A00 级到 C 级)、SUV、MPV 到商用车的
多种车型。在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公司逐年增加研发投入,先后为一汽集团、北汽集团、
陕汽集团等国内大型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以及蔚来汽车、小鹏汽车、车和家、电咖汽车等
多家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开发了多款纯电动汽车。公司已成功研发插电式混合动力技术
(PHEV),并在该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子公司四川新能源的 PHEV 动力耦
合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水平已达较先进水平。

    同时,为满足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公司推出了定制改装业务,主要面向有定制需求
的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和个人,已经为北汽集团、猎豹汽车等客户推出了量产定制改
装车型,赢得了客户好评。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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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具体设计成功案例情况如下:

   类型          合作汽车生产企业         主要代表性成功设计案例

                     一汽集团


                     东风汽车



                     北汽集团



                     长安集团



燃油汽车整车         吉利集团
    设计


                     江铃汽车



                     众泰汽车



                     猎豹汽车



                     海马汽车


新能源汽车整
                    北汽新能源
    车设计



                     智车优行



                     凌云汽车



                     汉能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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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合作汽车生产企业             主要代表性成功设计案例


                      小鹏汽车



                        车和家



                      北汽集团

    其他

                      猎豹汽车


注:以上合作汽车生产企业排序不分先后。



    综上,公司以整车设计业务为依托,从深度和广度上深入挖掘与客户的合作点,变
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仅增加了赢利点,而且这些业务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提高了
公司的综合能力,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更为突出。

    3、技术优势

    (1)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和专利的开发。在中外专家的带领下,依托公司深厚的技术
积淀和奖励制度,员工们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涉及
整车设计中多个环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 492 项专利及 14 项著作
权,其中发明专利 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45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0 项。上述核心技术和
专利是公司强大技术实力的体现,是保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

    (2)整车设计中关键技术优势明显

    在当前整车设计开发过程中,造型设计、工程设计阶段的动力系统开发,新能源汽
车电源系统、电控系统的开发、智能网联技术、同步工程技术(SE)、计算机辅助工程
(CAE)等,开发难度大,技术门槛高,是整车设计中的关键技术,也最能体现一个汽
车设计公司的研发能力。其中造型设计、动力系统开发、新能源汽车开发已经发展成为
公司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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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汽车造型设计能力

    汽车造型设计是汽车设计开发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车型开发的成功起着重要的作
用。公司一直将造型设计能力的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多年发展,造型设计已成为公司的
品牌业务,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公司的汽车造型设计业务完整,涵盖造型趋势分析、概念草图设计、效果图设计、
小比例模型制作、全比例模型制作、数字模型制作的整体业务链。公司坚持融合国际先
进造型理念和中国本土文化精华元素,由多名国内外知名设计师把控造型方向,所设计
的车型既符合时代潮流,又符合中国消费者的审美标准。同时,公司将工程可行性分析
引入到造型设计过程中,同步对各阶段造型方案作详细的工程可行性分析,指导造型在
不破环创意和美学的前提下,能快速和工程设计要求达到统一,得到了行业和客户的一
致好评。近年来,公司与德国奔驰、大众和奥迪中国等在展车制作和造型创意方面也进
行了合作,开拓了国际市场。另外,在保持汽车造型设计优势的基础上,公司也非常注
重对造型技术创新能力的建设,所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项目《汽车产品研发与工
业设计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示范应用工程》已成功验收,该课题基于三维数
字造型设计技术,依托汽车产品研发与工业设计的云计算服务平台,完成了从创意方案
设计、概念数字模型、虚拟现实模型制作以及虚拟现实仿真评价等汽车产品设计开发全
过程的示范研究,初步形成了基于虚拟现实技术的汽车造型设计、仿真与评价的方法及
相关规范。该成果可以缩短汽车造型设计研发周期,节省研发成本。

    ② 动力系统开发能力

    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是汽车的动力来源。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动力性、排放性、
可靠性、舒适性等重要性能都与发动机有直接关系。发动机结构复杂,零部件多,构造
精致,技术含量高。

    公司十分重视发动机开发技术的研究和积累,不断向新的前沿技术领域拓展。目前,
公司能够自主开发多种排量和形式的汽车发动机,包括传统汽车发动机和增程式发动
机。同时掌握了可变气门正时技术、增程式发动机技术、发动机低摩擦技术等关键技术。
这些核心技术确立了公司在国内发动机开发领域的领先地位。目前,公司正在开发新的
节能减排技术,如 VVL 和 GDI,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

    公司动力系统开发主要产品说明如下: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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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开发时间                                说明
                                      被评为《汽车与运动》杂志主办的昆仑润滑油杯“中国
474Q-B 发动机       2008 年~2011 年
                                      心”2011 年度十佳发动机。
                                      已在海马汽车部分车型上进行了搭载,该车型以其低油耗高
1.0L、1.2L 发动机   2009 年~2012 年
                                      性能的表现,享受到当时汽车节能惠民补贴政策。
                                      2014 年完成试制并成功点火;目前,该发动机已完成性能
                                      开发工作并实现性能达标,且顺利通过了 450 小时台架标准
3.0L V6 发动机      2013 年~2018 年   耐久考核。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还为 V6 发动机平台扩
                                      展开发了天然气机型,使 V6 发动机平台成为国内面向中高
                                      端乘用车和商用车市场的动力选择之一。
3.7L V6 发动机      2013 年~2018 年   样机研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开展性能开发工作。




     ③ 新能源汽车开发能力

     新能源汽车是目前汽车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水平在较大程度上
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在未来汽车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公司是国内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中较早
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的企业,具备电控系统、电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的开发设计能
力。2009 年,公司推出华晨 EV 电动展车。此后,公司先后为一汽集团、北汽集团、陕
汽集团、江铃汽车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以及蔚来汽车、车和家、小鹏汽车、电咖汽车等
国内知名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纯电动汽车。

     2015 年,公司开始从事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车型的开发和研制工作,2016 年
6 月第一台 PHEV 功能样车装配完成,2016 年 12 月第二批(2 台)优化功能样车完成,
2017 年 3 月完成 PHEV 动力系统冬季低温环境下的低温冷启动和低温环境动力总成的
标定。公司的 PHEV 技术在多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样车上得到应用,先后为长丰猎豹、
东风汽车、柳机动力开发了 PHEV 样车,受到多家企业的关注,也标志着公司新能源
技术发展又上一个新的台阶。

     (3)强大的数据库支持

     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的积累和总结。通过多年来对国内外畅销车型的对标分析,公司
获取了国内外主要车型的整车及平台参数、结构分析数据和资料,完成了从 A00 级到 C
级乘用车以及商用车等 100 余款车型的测量、试验及解剖分析工作,从而获取了包括整
车平台基本布置、居住性参数、主要结构断面、关键零部件结构及重量等技术信息。同
时,通过参与国内外各大车展,收集了从 2004 年开始历届车展新车型及新技术的资料,
通过总结、对比、分析,形成报告作为公司重要技术资料。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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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及车型调查分析、考察调研、外部技术培训、参加行业论坛、展
会等公开方式,持续积累整车 3D 数模、图纸、整车典型结构断面、设计指导书、企业
技术标准、典型结构库、竞品车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这些资料对于提高员工技术水
平、保证设计质量、缩短开发周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外,
公司于 2014 年上线了数据库管理系统,使技术资料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4、客户优势

    优质的客户群体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的客户既包括大众、奔驰、本
田、日产等国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也包括一汽集团、东风汽车、北汽集团、陕汽集团
等国内大型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国内许多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也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
如一汽大众、东风日产、东风本田、广汽本田、长安铃木等。前述客户的汽车产销量、
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都在国内名列前茅,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保障。前述优质客户实
力雄厚,资信良好,且开发新车型以及车型换代改款项目多,业务外包量大,是公司主
要的业务来源。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6-2018 年,我国汽车市场销量前十大汽车生产企
业(集团)较为稳定,三年均为上汽集团、东风集团、一汽集团、北汽集团、广汽集团、
中国长安、吉利控股、长城汽车、华晨汽车和奇瑞汽车。报告期内,除长城汽车和奇瑞
汽车之外,其余 8 家汽车生产企业(集团)均为发行人的客户。

    由于汽车设计研发投入较大,一般合作良好的情形下,客户会形成较高粘性,后续
合作的持续性较好。凭借高品质研发成果和行业口碑,公司与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紧密
的合作关系,如与北汽、东风合作 13 年,与一汽、广汽合作 12 年,与长安合作 10 年,
与东风日产合作 9 年,公司与上述客户每年与发行人都有业务合作,是报告期内的主要
客户。公司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好的设计服务,不断创造价值。公司出
色的设计研发能力也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和赞誉,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一汽集团、北汽集
团、江铃汽车等汽车生产企业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等奖项。

    公司在与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推动与新兴汽车生
产企业的合作,参与了十余家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整车设计工作。随着新兴汽车生产企
业的快速发展,整车设计的业务需求还将持续增加,从而给公司带来大量业务。

    公司主要服务客户情况如下: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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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国内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新兴汽车生产企业




    5、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合作的汽车企业已超过 60 家,设计服务范围覆盖全产业链,
成功设计超过 200 款整车车型。通过大量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
经验,制定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培养了许多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管理人才,
形成了实战经验丰富的开发管理团队。

    (1)项目管理

    公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设计质量,经过多年摸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执行、技术部门负责工程师分配和设计方案管控的平衡矩阵式管理模
式。项目开始执行时,首先任命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对项
目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执行计划,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部门对项目技术可行性进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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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并制定初步技术方案,专业部门根据任务确定项目中本专业负责人,从而组建起
匹配项目范围的工作团队,按照项目组制定的计划有序的完成设计任务。公司采用此管
理体制既可以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技术水平,又可以通过项目经理协调各业务部门的
关系,整合公司技术资源,高质量完成设计开发任务。

    (2)质量管理

    公司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首先,公司成立
了以国内外专家为成员的品质管理办公室,由主管负责人牵头,负责整个公司各个项目
的交付数据和交付文件的审查工作。其次,各研究院由主管技术的领导牵头成立院评审
小组,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专家,负责院内交付物的评审。各个专业部门成立
了以专业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经理为成员的部门评审小组,负责对本专业交付物的评审。
以上三级评审控制,确保了公司交付数据和文件的质量,保障了客户的利益。此外,公
司还专门安排体系管理部负责对各个工程院交付节点和交付通过率进行统计,制定质量
目标,作为公司考核各工程院的重要指标,极大地推进了公司整体质量管理的发展。完
善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公司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

(三)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与国外顶级设计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在迅速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快速推
进相关技术的产业化实践,积极向国际顶尖汽车设计公司发展方向靠拢。但由于国际顶
尖汽车设计公司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已开发出了众多经典车型,公司在品牌知名度上
与之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公司作为本土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与国外同行
业公司相比,公司在资金规模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公司为赢得市场竞争、提高竞争能力,
需要预研很多汽车行业的新技术,引进和培养优秀的设计人才,购置先进的试验检测设
备,融资渠道单一成为影响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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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是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服务,除上述整车设计服
务外,公司其他产品及服务还包括汽车定制改装和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公司主要产品和
服务如下:




    1、整车设计

    各项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1)商品企划:以实现客户利益为出发点,以目标消费群体的需求为导向,明确
产品的市场定位、组合形式、生命周期等,从而指导客户对产品的设计、开发、采购、
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规划和管理。该阶段主要输出成果为商品企划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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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造型设计:造型设计业务包括汽车内外饰造型构思、概念草图设计、效果图
设计、小比例外观模型制作、全比例外观模型制作、数字模型生成。该阶段主要输出成
果为内外饰效果图、内外饰数字模型、内外饰油泥模型等。




    (3)工程可行性分析:根据造型效果图或初版 CAS,制作系统设计构想,提供造
型限制条件,并通过制作典型位置断面进行工程可行性分析。该阶段主要输出成果包括:
各系统设计构想、初版总布置图、内外饰典型主断面、工程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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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结构设计:是综合考虑法规、造型、结构、材料、工艺、性能、成本等各种
要求之后,将方案形成 3D 数据和 2D 图纸以及必要的技术文件的过程。涵盖总体设计、
车身设计、开闭件设计、装饰件设计、底盘设计、电子电器设计、电源系统设计、电控
系统设计、动力总成设计 9 个模块。该阶段主要输出成果包括:招标数据、工艺数据、
NC 数据、各类 2D 图纸和校核文件等。




    (5)性能开发:汽车性能是指汽车满足顾客使用需求、适应各种使用条件及社会
环境的特征和能力。性能开发项目包括:法律法规符合性、人机安全性、动力性、经济
性、可靠耐久、操稳平顺、NVH、精致性等。具体开发过程包括:性能目标设定、目标
达成方案制定、CAE 模拟仿真分析、性能验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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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SE 同步工程:主要是在设计阶段就基于数字模型对产品同步展开的制造可行
性分析,具体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尺寸工程。该阶段主要输出成果包括:
各个开发阶段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的工程更改申请书、工艺流程图、内外饰 DTS、
总成及零部件 RPS、GD&T 图纸、测点图、EP 车辆工艺分析报告等。




   (7)样车试制及管理:样车试制是采用简易模具或者快速成型的方法,将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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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的三维数字模型转化为实物零件,并装配若干台工程样车,用于进行装配验证和性
能验证,一般会通过 2~3 轮验证。公司具备丰富的样车试制及管理经验,包括:制定试
制计划、零部件采购、零部件质检、零部件出入库管理、试制问题跟踪管控、试制车辆
检测调试等工作。输出成果主要包括,试制车辆检测报告、试制问题清单等。




    (8)样车试验及管理:样车试验是在实际使用环境中、专用试验场或室内试验台
上,按照预定程序和操作规范对汽车整车或零部件、材料等进行的实物验证,用以判明
汽车的技术特性、可靠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等性能达标状态。按照试验项目分类,
包括:法规强检试验、性能开发试验、可靠性试验、主客观评价试验和关键系统试验。
针对以上各类试验,公司具备成熟的试验管理经验,包括:试验策划、系统试验台架建
设、试验验证整改。输出成果主要包括各项性能试验报告、性能达标统计报告、试验问
题清单等。




    2、其他业务

   (1)定制改装业务

    主要是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和多元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一车多款定制化方案,让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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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有更多个性化的选择。根据客户性质不同,可分为汽车生产企业定制、经销商定制
和个人客户个性化定制。报告期内,公司为北汽集团和长丰猎豹原厂定制改装的独家开
发及配套供应商,成功完成了北汽 BJ20、X35、X25 等和猎豹 CS10 的定制改装业务。

    伴随着国内汽车消费主力人群逐渐向年轻一代过渡,汽车终端消费市场个性化需求
逐渐旺盛,由此推动了改装车行业的发展。公司凭借在整车设计领域的多年积累,为汽
车改装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同时,改装业务能够为公司整车开发业务提供
借鉴,提升公司汽车设计能力,有利于整车设计业务开展。

   (2)零部件制造

    为了保持在汽车设计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缩小和国外顶尖设计公司的差距,提高汽
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能力非常关键,近年来,公司在发动机和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方向
加快了布局速度,采用“以产助研,以研促产”的发展思路。公司已成功研发插电式混合
动力技术(PHEV),并在该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子公司四川新能源已经具
备生产混合动力系统耦合器和纯电动车减速器的能力。耦合器和减速器都为独立结构,
可以匹配不同型号的零件,满足各汽车生产企业对整车性能和布置的不同要求,可搭载
轿车、SUV、MPV 等乘用车型。新能源是汽车行业重要发展趋势,在纯电动车大面积
推广面临充电难的市场背景下,PHEV 既能够促进充电等配套市场发展又能解决纯电动
车续航短问题,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公司发展 PHEV 业务有利于直接推动公司未来新能
源汽车设计业务发展。此外,PHEV 车型动力系统需在掌握纯电动动力系统技术和燃油
动力系统的基础上将二者耦合形成 PHEV 系统,技术复杂度更高, PHEV 技术的掌握
不仅有利于在汽车新能源发展趋势下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开拓新增长点,同时能够进一
步加强公司在燃油动力系统和新能源动力系统的技术能力,为公司未来各类型整车设计
业务开展提供技术积累。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工艺流程

    1、整车设计业务流程及说明

    公司整车设计业务流程是依据行业内通用的全球整车开发流程(GVDP),结合公
司的业务特点,形成了公司内部的设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在设计初始阶段需要
先对产品定位、造型趋势进行研究分析,同时对整车搭载的动力系统和底盘系统在实物
样车上进行初步性能摸底;总布置专业依据初期分析、试验的结果,初步制定整车设计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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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书,指导各专业部门开展详细的设计工作,在这一阶段,工程设计专业部门会和造
型设计专业部门频繁地沟通、交流,以期达到造型和工程的完美平衡;在造型方案和工
程方案评审通过之后,开始进行详细的结构设计,在这一阶段会进行 2~3 轮的 3D 结构
数据分析,每一轮完成后都会对数据进行相关检查和分析,包括:DMU 校核、CAE 仿
真分析、SE 同步工程、供应商生产性检查等。结构数据满足相应的要求之后,就可以
用于制造工程样车,通过少量实车的装配和试验,验证生产、性能、功能等各项指标;
在工程样车装配和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设计部门,设计部门评估是否需要更
改。在将必须更改的问题整改后,数据发布冻结。整车设计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2、其他业务流程及说明

    (1)定制改装业务流程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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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制改装业务由公司和合作方共同参与,其中公司主要负责设计、试制、供应商调
研等。合作方在设计过程中主要负责在过程中进行配合,并对方案进行最终评审。立项
后,造型设计专业部门提供多套改装效果图,经评审后,选定方向,并将二维效果图方
案生成三维数字模型,并依据数字模型制作油泥实体模型,工程设计同步依据三维数字
模型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过程中和造型设计人员持续协调、交流,在造型设计基本满
足工程设计要求之后,开始进行结构设计工作。工程结构数据冻结后,采用快速成型方
法制作零部件用于组装样车,并通过样车进行供应商调研和招标工作。后续生产和销售
工作主要由合作方开展。公司定制改装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2)零部件制造流程及说明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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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零部件制造产品目前主要为混合动力耦合器和纯电动车减速器。公司采用柔性
生产线,可共线生产,生产流程主要步骤说明如下:公司在接到订单之后,根据订单制
定生产计划;各组件出库进厂;并在上线之前对组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各组件分
别被传送到对应的装配工位,对整机进行组装;在组装过程中,一些关键总成在合装之
前也要进行过程检测,保证过程环节的质量控制;完成组装,在下线之前再对整机进行
检测,合格后方可下线;等待物流部门根据订单包装发货。公司零部件制造流程如下图
所示: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开展主要包括五大环节: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研发、采购和生产,各环
节的工作开展模式说明如下: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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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场营销模式

    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及行业特点,公司的市场营销模式主要包括招投标模式和谈判性
采购模式。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目前设计行业承接业务比较普遍的模式。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1) 获取项目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向汽车设计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邀请参与招标。
公司拥有众多成功案例,与汽车生产企业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实力获得客户
高度认可,是客户重要邀标对象之一。

    2)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收到招标文件之后,市场营销部组织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
分析。分析内容包括项目技术要求、项目周期要求、预计人员投入、预计项目收入及利
润、公司竞争优劣势分析等,并将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议。

    3)组织投标:审议通过后,由市场营销部和项目管理部组织有关专家商讨投标策
略,并派出专家与招标方沟通交流,准确把握客户要求,有针对性地制作标书。

    4) 标书评定:汽车生产企业组织专家从项目经验、技术实力、合作经历、品牌美
誉度、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5) 项目执行:项目中标以后,项目管理部确定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项
目经理组织各相关专业部门正式开始执行该项目。

    (2)谈判性采购模式

    谈判性采购是指汽车生产企业与汽车设计供应商直接一对一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
方式。公司依靠优质的服务与多家客户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和交流,技术实力赢得了客
户的认可,经过多个项目经验的积累,合作模式也更加高效。因此,对于长期服务的客
户,公司可以通过谈判性采购的方式获取新订单。谈判性采购分为主动推荐方式和应邀
谈判方式。主动推荐方式指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抓住汽车发展的潮流趋势,策划未来市
场销售强势的车型,向有实力并有意愿扩充产品线的客户推荐。公司还利用与汽车生产
企业长期合作的优势,充分了解客户现有产品线,策划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并向客户
推荐。应邀谈判方式指汽车生产企业有开发业务规划时,会向有良好合作基础的设计供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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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发出邀请,针对开发周期、技术可行性、工作范围等进行多轮的交流谈判,设计供
应商也会基于初步开发信息支持客户进行策划。

       无论通过招投标模式或谈判性采购模式获得订单,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订单定价
依据均相同,具体如下:

序号        类型                      特点                          定价模式
                                                   发行人根据初步设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指标,
                                                   计算相关人工工时、材料费用等,形成初步报
                         客户将整车设计业务委托
 1      委托设计服务                               价单报送客户,并就工作节点设置,工作内容
                         给发行人
                                                   和节点金额,发行人与客户进行多轮协商讨论
                                                   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发行人委派设计工程师参
                                                   发行人按项目所需设计工程师的级别、人数以
 2      技术支持服务     与客户的设计项目开发并
                                                   及完成项目所需工时作为定价依据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市场营销流程如下: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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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管理模式

    为保证设计工作能够满足周期、成本、质量的综合要求,必须要有专门的管理团队
进行组织、管理、跟踪、协调。公司的设计服务工作都采用项目管理方式。

    在得到市场营销部下达的项目执行通知之后,项目经理开始组织开展相应工作。首
先,需要组织各专业部门编制技术协议。技术协议是甲乙双方针对设计开发过程中与技
术相关的内容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召开项目启动会,将项目执行信息通知到公司各技术
部门和职能部门;随后,组织编制项目计划,组建完整的项目团队,建立项目服务器等
准备工作;在项目管理部批准执行计划之后,项目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在项目执行阶段,
项目经理需要组织开展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进度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数据
输入输出管理、节点评审交付、跟踪验收付款情况等。待项目主要工作结束后,还需组
织各专业对项目的人力资源情况、收支情况、技术问题、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以供之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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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项目借鉴。最后,项目组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归档,项目结束。公司项目管理
流程如下:




    3、研发模式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整车研发设计服务的同时,也积极开展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
工作方法等领域的研发工作,以期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工作效率。

    公司收到研发项目提案之后,先要求方案提出人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主要从人力
资源、成本、收益、技术成熟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如果可行,提报项目管理部立项,
成立研发团队,开始实施具体的研发工作;当理论研究工作完成之后,完成研发第一阶
段,项目组组织对第一阶段研发工作进行评审,保证阶段性研发质量;评审通过后,一
般需要通过实物试验或者实际操作对理论研究成果进行验证,并根据实际验证暴露出的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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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对方案进行优化,验证优化有时需要进行多轮循环;对最终的输出成果需要进行冻
结评审,评估整个项目的达标情况;需要进行产权保护的成果还要进行专利申报等工作。
最后,研发成果归档提交公司。公司项目研发流程如下: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可分为项目采购和非项目采购。项目采购主要根据项目具体需求采购相应
的技术服务和原材料。原材料主要包括:汽车设计开发相关的汽车零部件、油泥、油漆、
涂料、钢材、铝材等。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公司专业化服务、工程师技术服务等。
公司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有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采购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能够符
合质量控制要求。非项目采购主要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求,采购机器设备、电脑、软件
和其它办公用品。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制度,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能够
符合要求。为保障稳定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公司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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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供应商体系稳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筛选出新的供应商加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淘汰
部分产品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进一步提高采购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
采购成本。

    下面针对两种类型的采购流程具体说明:

    (1)项目采购

    当公司承接某项目时,由项目经理评估项目所需原材料和技术服务,经项目管理部
审议批准以后,向项目管理部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管理部汇集近期采购需求以后,向合
格供应商询价。如果采购金额大于 10 万元,采购管理部根据供应商报价、规模和实力
撰写采购申请报告并向采购委员会提交申请。公司采购委员会由采购委员会主任召集,
审议采购申请报告。审议通过后,采购管理部向确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如果采购金额
小于 10 万元,采购管理部审议通过后即可向供应商采购。公司项目采购流程如下:




    (2)非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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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项目采购是由各部门根据运营需求经分管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项目管理部提
交采购需求,之后的采购流程与项目采购流程一致,非项目采购的金额大于 5 万元需要
由采购委员会审批。

       5、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服务,以及汽车定
制改装业务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等。相关服务和产品的生产及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二)主要产品和服务工艺流程”
相关内容。

(四)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收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汽车整车
设计收入,汽车整车设计包括燃油汽车整车设计和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报告期内主营
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燃油汽车整车设计           23,636.88        26.71%     27,295.89       34.51%   24,976.94        46.53%
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         62,556.98        70.68%     49,320.33       62.36%   20,685.23        38.53%
其他                        2,310.74         2.61%      2,479.32       3.13%      8,017.56       14.94%
          合计             88,504.61   100.00%         79,095.54    100.00%     53,679.72      100.00%




       (1)公司 2017-2019 年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国家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2015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制造 2025》,总体上指明了节能汽车、新能源
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市场主
体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2016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汽车
生产行业中涌现出一批新兴汽车生产企业。2016 年 10 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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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图》发布,描绘了我国汽车产业技术未来 15 年发展蓝图: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主流
产品,汽车产业初步实现电动化转型。2016 年 12 月,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进入注重技术水平与产品
质量的实质性提升阶段。2017 年 1 月,《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
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还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推进相关领
域石油消费减量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2017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
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即“双积分政策”)是《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的落实和执行,确保蓝图目标的实现。2018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
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
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从 2015 年到 2019 年,国家一系列政策出台积极推进新能
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在上述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迅猛发展。根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为 1.75 万辆,销量为 1.76 万辆;
2018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127.05 万辆和 125.6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60.01%和 61.67%;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影响,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上
一年度略有下滑,分别达到 124.20 万辆和 120.6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24%和 4.00%。
2013 年至 2019 年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 103.48%和 102.29%,总体增长较快。

    2)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快速成长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汽车生产行业内涌现出一
批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到 2017 年,中国汽车市场竞争格局中已经出现了数十家新兴汽
车生产企业,例如蔚来汽车、帝亚一维、乐视汽车、车和家、智车优行等等。新兴汽车
生产企业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投入较大,公司作为独
立汽车设计公司经验丰富、竞争优势显著,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
务收入不断增长。 2017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为 20,685.23 万元,同比增长
230.29%,其中来自于新兴汽车生产企业收入为 19,134.43 万元,占比 92.50%且同比增
长 258.06%,是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的主要增长来源。2018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
收入为 49,320.33 万元,同比增长 138.43%,其中来自于新兴汽车生产企业收入为
29,696.94 万元,占比 60.21%且同比增长 55.20%。2019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
为 62,556.98 万元,同比增长 26.84%,其中来自新兴汽车生产企业收入为 12,372.0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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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比 19.78%且同比下滑 58.35%。

    3)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着力开发新能源汽车

    除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较早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企业外,上汽集团、一汽集团、
广汽集团、江铃集团、吉利汽车等各大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短期观望之后,快速将重心
移向新能源汽车。同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因“双积分”政策影响以及新兴汽车生产企
业的竞争压力也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力度,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逐步将研发、设计
重心从燃油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

    公司 2017 年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中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收入金额为 1,550.79
万元,公司 2018 年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中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收入金额为
19,623.38 万元,同比增长 1,165.38%,增长速度较快,2019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
中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收入金额为 50,184.96 万元,同比增长 155.88%,增长速度
较快。公司 2017-2019 年新能源汽车业务中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前五大客户包括一汽集团、
广汽集团、东风集团、江铃集团等国内主要大型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4)公司整车设计业务优势显著,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量增长较快

    公司在国内汽车设计领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在整车设计
领域,能够提供从产品策划到生产准备阶段全过程的设计开发服务;在关键零部件开发
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发动机、插电式混合动力耦合器、纯电动车减速器、新能源
汽车整车控制器的设计、开发、制造能力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公司管理和创新机制灵
活,服务意识强,开发车型数量众多,形成了丰富的数据库资源。公司较早进入新能源
汽车设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整车设计和项目管理经验,除整车设计业务外,公司在新
能源整车集成业务、电控系统设计业务、电驱动系统设计业务和电源系统设计业务领域
均有较丰富的经验。因此,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将更多的新能源汽车
整车设计业务委托给公司,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增长显著。

    在汽车行业政策推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独立汽车设计行业其他公司近
年来营业收入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比较情况
如下: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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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同行业公司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长城华冠                         -                   -            -               -      12,835.04
 龙创设计                         -                   -   33,698.40          33.83%       25,179.16
     平均值                       -                   -   33,698.40          33.83%       19,007.10
     发行人               88,541.04           11.43%      79,460.78          46.98%       54,062.73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尚未披露 2019 年度报告。

       (2)近期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情况对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的具体影
响

       1)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上游汽车设计行业稳步发展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愈加突出,肩负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
任。近年来,国家在税收、交通、保险、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趋于多样化和全面化,
2017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力度基本保持不变,尤其是对消费直接影响较强的不限
行、不限购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均保持在原有政策框架下,未发生大幅修改。2018-2020
年仍继续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与汽车消费税继续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减
免,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稳步增长。国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新能源汽车行业以及上
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行业将持续稳定发展。

       2)新能源汽车产业各个环节的政策全面升级,汽车设计行业整体实力要求提升,
公司竞争优势凸显

       2017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投资热潮持续,未来有可能面临产能过剩,汽车产业转型
升级压力不断加大,产业技术不断进步,新能源汽车政策在产业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升
级,更能满足产业新的发展和管理需要。投资环节发布了《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
有关项目核准文件的调整说明》,要求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
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生产准入环节发布了新的《新
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市场供给侧发布了双积分政策;购置环节的
补贴及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新增或提升了技术及安全门槛要求;使用环节的新能源汽车
专用号牌逐渐在全国铺开启用;回收环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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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的升级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整体实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对新能源汽车的
研发设计及生产制造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综合实力突出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将更具竞争
力。公司具备汽车整车设计全流程设计能力,同时具备新能源汽车的核心业务模块:新
能源整车集成业务、电控系统设计业务、电驱动系统设计业务和电源系统设计业务的研
发设计能力,在国内汽车设计领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整车设计技术领先、综合实
力突出,能够满足产业政策升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行业总体提升的要求。

    3)双积分政策推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汽车设计行业的业务需求
量将逐步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将随之升高

    双积分政策的发布和实施表明新能源汽车生产已由单项支持转向支持和惩罚双向
并举。此前不论是研发端发布国家级支持项目,还是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财税补贴
和各项税收优惠,都是单向鼓励汽车企业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入,未对未生产新
能源汽车的企业实施任何约束。但双积分政策的发布要求汽车生产企业积分合规,汽车
整车生产企业要求生产或进口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否则将承担经济损失或行政处
罚,该政策倒逼汽车生产企业投入更多资源布局新能源汽车,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能
源汽车的研发设计上,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的需求量将逐步扩大。公司从 2009 年
开始就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和开发,积累了丰富的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经验,随着市
场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将随之升高。

    随着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投入的稳步增长,近年来我国乘用车的全新车型数量也在不
断增加,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7 年我国乘用车共上市全新车型 42 款,
其中新能源汽车全新上市车型 16 款;2018 年我国乘用车共上市全新车型 149 款,其中
新能源汽车全新上市车型 69 款,分别同比增长 254.76%和 331.25%;2019 年我国乘用
车共上市全新车型 161 款,其中新能源汽车全新上市车型 87 款,分别同比增长 26.09%
和 8.05%。全新车型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汽车设计行业的市场需求和市场容量。
最近三年我国乘用车全新上市车型的数量统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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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新上市车型指全新设计开发的车型,不包括已上市车型的改款车型

    4)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短期内可能会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
但将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

    2018 年 2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调整完
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9 年 3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
知》,对于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新能源货车和新能源专用车均有一定程度的补
贴退坡。其中,《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为过渡期。因此,2018 年 5 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6
月和 7 月销量有所回落,7 月-12 月销量保持逐月增长。《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过渡期。
因此,2019 年 6 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至 15.2 万辆,此后各月份有所下滑。总体
而言,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较上一年度略有下滑,分别达到 124.20 万辆和
120.6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24%和 4.00%。

    根据 2020 年 1 月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工信部发布的信息显示,为稳定市场预期,
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2020 年 7 月 1 日后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不会
大幅退坡。新能源补贴政策的相对稳定,也使得企业能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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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以后的产品规划和研发工作,更加满足市场的要求。

    因此,2019 年的补贴政策退坡短期内可能会影响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但将有利于新
能源汽车产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汽车生产企业更需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研发设
计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以降低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影响。

    5)国内外主要汽车生产企业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将日趋
激烈,汽车生产企业对研发投入的增加势在必行

    在全球汽车产业向中国市场转移的背景之下,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面临
销量下滑,国内汽车生产企业为了稳固和提升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地位,势必不断增加研
发设计投入,从外观、功能、性能等多方面与国际汽车生产企业抗衡,以提升市场份额
和竞争地位。

    从公开可获得的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规划来看,国内外主要汽车生产
企业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覆盖轿车、SUV 等不同
类别车型。发行人主要客户一汽、北汽、东风、广汽、长安等汽车生产企业未来新能源
汽车车型开发规划将增加对新车型的研发投入,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将起到促进
作用。

    6)补贴退坡政策对中小车企影响较大,对国内主流头部车企影响有限

    2019 年新出台的补贴政策将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从四档减少至两档,进一步体现
有关部门对高性能、高性价比两条路线的支持,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在补贴退坡的情况
下,高性能、低成本、轻量化的产品仍受消费者欢迎;而未真正投入研发、以政策为导
向、产品刚刚达到补贴条件底线的部分中小车企将受到较大影响。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
一汽集团、北汽集团、东风集团、广汽集团等各大主流汽车生产企业,其产品品质较高,
受补贴政策影响较小,终端消费者需求弹性相对较小,所以补贴退坡对发行人业务的影
响有限。此外,头部汽车生产企业近几年研发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已经将补贴退坡的影
响纳入考虑范围,通过加大技术开发和增加产品附加值,一定程度消化了补贴退坡的影
响。因此,补贴退坡对头部汽车生产企业的经营不会构成实质影响。

    按销量统计,纯电动乘用车(BEV)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1 月前十大汽
车整车生产企业销量及同比增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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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同比                                  同比                             同比
    名称                                   名称        2018 年                   名称       2017 年
                  1-11 月      增速                                  增速                             增速
   比亚迪             12.33      65.8%   北汽新能源        14.26      38.9%    北汽新能源     10.27   136.1%

 北汽新能源            8.06      -3.8%     比亚迪           9.38     164.7%    知豆电动车      3.66   101.2%

  吉利汽车             4.47      27.9%    奇瑞汽车          6.24     118.1%     众泰汽车       3.59     2.9%

特斯拉(进口)         4.25     194.7%    江淮汽车          5.04      81.0%      比亚迪        3.54     4.1%

上汽通用五菱           3.95      92.4%    江铃汽车          4.54      39.9%     江铃汽车       3.30   100.8%

  长城汽车             3.32     775.0%    吉利汽车          4.03      96.9%     奇瑞汽车       2.86    47.1%

  江淮汽车             2.98     -26.2%    上海汽车          3.23     310.8%     江淮汽车       2.77    48.6%

  上海汽车             2.79      44.5%    众泰汽车          3.14      -13.9%    长安汽车       2.49   386.6%

  长安汽车             2.75      73.7%    上汽通用          2.50     115.9%     吉利汽车       2.05    20.4%

 广汽新能源            2.28     261.9%    长安汽车          2.02      -18.8%     特斯拉        1.77    67.4%

数据来源: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7)部分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短期内未实现量产车上市,总体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部分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短期内未实现量产车上市,但总体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主要原因在于:①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合资整车品牌汽车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呈现总体快速上升趋势,来自自主整车品牌汽车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虽然占比逐年下
降,但绝对值稳中有升;②发行人在手订单以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为主,金额合计占比
85.65%;③发行人在手订单均为在执行订单,合同稳定性较强。

     8)发行人为独立汽车设计公司,汽车设计行业受下游汽车行业销量下滑影响较小

     汽车设计行业是汽车产业链的前端环节,下游汽车生产企业的新车型开发投入水平
是影响上游汽车设计行业的市场容量的直接因素。在汽车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
汽车销量的降低反而会促使汽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的车型满足市场需求。

     9)发行人的盈利模式决定了一款车型上市后的销量情况对发行人设计业务收入影
响较小

     发行人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整车设计服务,业务内容包括商品企划、造型创意、工
程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性能开发、SE 同步工程、样车试制及管理、样车试验及管
理八个业务模块,基本涵盖了汽车整车设计的全流程。公司既可以提供整体式服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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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供单独模块服务。一款全新或改款车型上市销售前,发行人的设计业务已经完成,
并根据合同约定相关节点验收确认收入,合同中并无根据后续汽车销量获得汽车生产企
业返点或者根据销售数量再确认收入的相关条款,因此汽车的具体销量不直接影响发行
人业绩。

    综上所述,近期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情况对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的影
响较小。此外,发行人的业务可持续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国内部分汽车企业
虽然销量有所下滑,但对于新车型和新技术的研发投入逐年增长;②汽车行业新车型不
断推出,促使汽车设计行业业务需求量增长;③发行人竞争优势显著,在汽车整车设计
领域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在国内汽车设计行业处于领先地位;④发行人在手订单充
足且均已执行,为业绩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⑤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⑥发行人的盈利模式决定了一款车型上市后的销量情
况对发行人设计业务收入不产生直接影响;⑦除新能源汽车外,发行人在燃油车方面仍
具有优质的业务能力与案例积淀,未来在燃油车方面仍具有较大空间。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区域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华北地区        2,609.73          2.95%     8,220.75          10.39%      7,857.36        14.64%
 东北地区       13,884.14          15.69%   10,674.48          13.50%      8,920.35        16.62%
 华东地区       19,223.41          21.72%   32,823.23          41.50%     20,301.00        37.82%
 华南地区       32,282.97          36.48%   10,382.49          13.13%      3,621.14         6.75%
 华中地区       16,756.11          18.93%   10,999.50          13.91%      4,080.08         7.60%
 西南地区          620.10          0.70%     3,756.61           4.75%      7,276.70        13.56%
 西北地区        2,674.86          3.02%     2,238.48           2.83%      1,623.09         3.02%
 海外地区          453.28          0.51%             -              -             -                 -
   合计         88,504.61        100.00%    79,095.54         100.00%     53,679.72       100.00%




    3、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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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2018 年和 2017 年,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65,127.64
万元、44,635.75 万元和 31,746.52 万元,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56%、56.17%和
58.72%。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排名                            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4,824.67   16.74%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                               906.75    1.0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5.97    0.50%
              1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96.51    0.11%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23.58    0.03%
                    小计                                                    16,297.49   18.41%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1,396.17   12.87%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1,560.43    1.76%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启辰汽车公司                         1,283.75    1.45%
              2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9.35    1.15%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407.06    0.46%
                    小计                                                    15,666.77   17.69%
2019 年度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1,315.31   12.7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363.02    1.54%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34.32     0.72%
              3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83.09    0.32%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53.96    0.17%
                    小计                                                    13,749.70   15.53%
              4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3,694.41   15.47%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2,696.35    3.05%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854.58    2.09%
              5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68.34    1.32%
                    小计                                                     5,719.27    6.46%
                                         合计                               65,127.64   73.56%
2018 年度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7,712.75    9.7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179.60    2.74%
              1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24.86     0.79%
                                            小计                            10,517.20   13.24%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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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排名                            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6,737.42    8.48%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2,428.29    3.06%
              2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启辰汽车公司                           489.88    0.62%
                                            小计                             9,655.59   12.15%
              3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9,407.55   11.84%
              4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9,137.62   11.50%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356.31    2.97%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09.82    0.39%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36.22    1.43%
                    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68.96    0.84%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5.46    0.71%
              5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481.13    0.61%
                    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                                   230.66    0.29%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106.88    0.13%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60.50    0.08%
                    兰州鹏龙永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86   0.002%
                                            小计                             5,917.80    7.45%
                                       合计                                 44,635.75   56.17%
2017 年度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4,182.49    7.74%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3,236.96    5.99%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汽车研究所                   1,627.98    3.01%
              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086.31    2.0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                   343.56    0.64%
                    一汽通用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13.93    0.21%
                                            小计                            10,591.24   19.59%
              2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7,226.78   13.37%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379.18    8.10%
              3     陕西帝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147.17    2.12%
                                            小计                             5,526.35   10.22%
              4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88.73    3.12%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1,364.27    2.52%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19.61    1.33%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321.36    0.59%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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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排名                           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66.27    0.4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34.33    0.25%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5.56    0.12%
                    云南北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49.57    0.09%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1.60    0.06%
                    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                                 8.19    0.02%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55   0.005%
                                           小计                            4,652.05    8.60%
                    乐视新能源汽车科技(德清)有限公司                     3,443.40    6.37%
                    乐视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85.96    0.34%
              5
                    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120.75    0.22%
                                           小计                            3,750.11    6.94%
                                      合计                                31,746.52   58.72%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及其关联方已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客户车型开发
周期较长,导致各年度收入确认不均衡;二是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增长较快,
新增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2018 年前五大客户中新增爱驰汽车和本田技研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
车相关研发企业。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广汽集团与公司的主要合同为新能源汽车
整车设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一致且无重大变化。公司与客户签署的经济
合同具备行业通用属性,不存在附带不符合行业惯例的特殊条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合作开发设计的情形。

    根据汽车设计行业的特点,汽车设计合同的份额主要根据完成设计任务的预计工时
决定,公司为客户所有业务需求阶段均可以预估工时,汇总后可以进行合同定价以及成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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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算。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预估工时及成本,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合同内容及设计份额。

    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及行业特点,公司的市场营销模式主要包括招投标模式和谈判性
采购模式,公司取得合同的方式主要为招投标方式和商务谈判方式。公司取得合同的方
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招投标模式销售的业务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通
过客户的综合评审后取得中标通知书,不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公司
通过谈判性采购模式的业务均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不存在恶意串通、利益输
送安排等侵犯第三方权益或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合法性、有效性的情形。

    (1)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为公司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5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6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7                                   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8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9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因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数量较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及其关联方已按核
心客户主体列示,其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还包括: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汽鹏元汽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
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兰州鹏龙永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云南北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还
包括: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启
辰汽车公司、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还包括: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汽车研究所、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一汽通用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还包括:乐视新
能源汽车科技(德清)有限公司、乐视汽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还包括:陕西帝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包括: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
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还包括: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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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713,200.8335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101159619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制造汽车(含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
                     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中型客
                     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动汽
                     车、混合动力汽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非道路车辆、摩托车、内燃
                     机、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
经营范围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汽车企业管理技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工
                     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园
                     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1 年 0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100011516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
                     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设备、
                     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电
经营范围
                     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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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53 年 07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3,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889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123998915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汽车及零部件(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与其相关的电池、电机、电控,不含易燃
                     易爆危险化学品)、智能产品及设备、铸锻件毛坯等的开发、设计、试验、
                     检测检定、制造及再制造、销售;机械加工;工具、模具及设备等的设计、
                     研发及制造;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程建筑等业务组织和投资管理及服务;
                     物流、仓储、租赁、能源、回收利用、二手车等相关衍生业务(不含易燃易
经营范围
                     爆危险化学品);咨询、技术、商务、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业务;不包
                     括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软件及信息、劳务服务
                     (不含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和国内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4)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01 日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摇田河大街 15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6078444453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策划创意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服务;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
                     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咨询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




    5)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80,157.22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西大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MA35PU38XW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汽车科技、信息科技、生
经营范围
                     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配件、机

                                               24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械设备的销售,汽车维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05 月 07 日
注册资本             250,000.00 万美元
企业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驰路 569 号 11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9555773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
                     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
                     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
                     需的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
                     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
                     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
经营范围
                     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
                     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
                     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
                     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新能
                     源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
                     术咨询,汽车零部件的批发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机器设备、汽车零部
                     件、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




    7)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 105 号 3 号楼 8 层 9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06652183Y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
                     电子产品、日用品、工艺品、针纺织品、仪器仪表(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
                     金属材料、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
经营范围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技术推广服务;汽车装饰;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4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8)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5,507.6625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拉萨市达孜虎峰路西侧达孜小康示范村 5 栋 C04 号 1 号房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126MA6T264E1Y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新能源汽车整车、纯电动汽车的生产项目;销售
                     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租赁;生
经营范围
                     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8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 66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158263759R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汽车等各种机动车整车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汽车生产用原材料、机
                     器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贸易;公司自有土地、房屋、设备、
经营范围
                     汽车租赁;汽车质量检验;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06 月 06 日
注册资本             1,023,249.7472 万元人民币
企业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48--458 号成悦大厦 23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33203772F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
经营范围             销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24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主要客户组织采购的程序

      公司营销模式                                      主要客户组织采购的程序
                                客户在确定自身项目需求后将履行立项审批流程,批准立项后成
                            立项目组,并由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部门或第三方招投标机构开始招标
                            活动,发布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投标方按要求准备商务投标资料(含
       招投标模式           报价)和技术投标资料。客户组织技术评审组(通常由研发机构各级
                            负责人、项目组负责人组成)和商务评审组(通常由采购、财务、纪
                            检等部门派遣人员组成)对投标方进行评价/评分,不同客户或不同项
                            目对技术分和商务分的构成比例设置会不同,最终由总分高者中标。
                                客户在确定自身项目需求后将履行立项审批流程,批准立项后成
                            立项目组,由项目组和采购共同提出候选供应商,并开始商务谈判工
                            作。在谈判时,研发机构负责人、项目组及采购负责人均会参加会谈,
     谈判性采购模式
                            必要时客户高层领导也会参加谈判,供应商需充分展示自身技术能力。
                            客户在与所有供应商交流后,合议出可承担该项目工作且价格合理的
                            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模式及谈判性采购模式获得的收入金额及占同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招投标模式                 21,314.39        24.07%         27,476.31      34.58%   12,418.79   22.97%
谈判性采购模式             67,226.65        75.93%         51,984.47      65.42%   41,643.94   77.03%
营业收入                   88,541.04       100.00%         79,460.78   100.00%     54,062.73   100.00%




    (3)公司取得订单的可持续性及对业绩稳定性的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中,北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广汽集团、本田技
研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汽车研发机构的销售占比相对较高且具备一定可持续性。报告
期内,以上客户销售毛利和毛利率较为稳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北
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广汽集团和本田技研签署的尚未完成存量订单不含税金
额合计超过 3.8 亿元,发行人来自于北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广汽集团、本田
技研订单具备可持续性,此类长期合作客户对发行人业绩稳定性会产生积极影响。

    1)北汽集团

    北汽集团 2017-2019 年收入贡献的毛利较高,毛利率较为稳定,主要是因为 2014

                                                  24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年发行人与北汽集团签署了大量车型技术开发协议,发行人 2016 年来源于北汽集团的
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发行人与北汽集团长期合作,来自于北汽集团的订单具备可持续性,
此类长期合作客户对发行人业绩稳定性会产生积极影响。

    2)一汽集团

    一汽集团 2017-2019 年收入贡献的毛利稳步增长、毛利率较为稳定,基于发行人与
一汽集团的长期业务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一汽集团存量订单较高,未来
来自于一汽集团的业务对发行人业绩稳定性会产生积极影响。

    3)东风集团

    东风集团 2017-2019 年收入贡献的毛利和毛利率较为稳定,2018 年发行人来源东风
本田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较高,毛利贡献较大,基于发行人与东风集团的长期业务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东风集团存量订单较高,未来来自于东风集团的业务对发
行人业绩稳定性会产生积极影响。

    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集团 2018 年和 2019 年收入贡献的毛利和毛利率较为稳定,2019 年发行人来源
于广汽本田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较高,毛利贡献较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
汽集团存量订单具备可持续性,未来来自于广汽集团的业务对发行人业绩稳定性会产生
积极影响。

    5)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 2017-2019 年收入贡献的毛利和毛利率较为稳定,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研发
设计业务,毛利贡献较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田技研存量订单较高,未来
来自于本田技研的业务对发行人业绩稳定性会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与乐视汽车合同履行情况

    2017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乐视汽车签署 12,000.00 万元技术开发合同,合同履行情
况如下:




                                      24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期间确认        期间确认
        期间/                               截至期末已       截至期末已                               期末预收
                         尚未支付                                          收入金额        收入金额
      期末时点                              经支付金额       经交付内容                               账款金额
                         合同金额                                          (含税)        (不含税)
     2017 年度/
                           2,235.76            9,764.24 相关设计图              3,650.00     3,443.40           6,114.2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纸及电子数
     2018 年度/
                                      -        9,764.24   据包                  6,114.24     5,768.15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项目已经签署终止协议,收款金额以及进度与合
同约定一致,不存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6 年 9 月,公司与乐视汽车及其子公司签署 256.00 万元技术开发合同,合同履
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期间确认 期间确认收 期末预
      期间/                                                                                     期末应收
                       尚未支付       已经支付       已经交付       收入金额   入金额   收账款
    期末时点                                                                                    账款金额
                       合同金额         金额           内容         (含税) (不含税) 金额
    2016 年度/
                            236                 20              -           -                -      20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153.6             102.4           样车         128         120.75            -           25.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          102.4           样车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项目已经签署终止协议,收款金额以及进度与合
同约定一致,不存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风险。上述项目确认了 25.6 万元应收账款,由于
发行人在该项目的应收账款较小,且该项目已经签署终止协议,应收账款已经于 2018
年底前冲回,故此无重大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6 年 11 月,公司与乐视汽车及其子公司签署 445.00 万元技术开发合同,合同履
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尚                                        期间确认        期间确认收 期末预
        期间/                       截至期末已 截至期末已
                         未支付合同                                        收入金额          入金额      收账款
      期末时点                      经支付金额 经交付内容
                           金额                                            (含税)        (不含税)      金额
     2016 年度/                                              相关设计图
                                      445                -                             -                    -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纸及电子数

                                                         24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期末尚                                          期间确认      期间确认收      期末预
         期间/                     截至期末已 截至期末已
                        未支付合同                                          收入金额        入金额        收账款
       期末时点                    经支付金额 经交付内容
                          金额                                              (含税)      (不含税)        金额
     2017 年度/                                           据包
                                      -          197.11                          197.11          185.96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项目已经签署终止协议,收款金额以及进度与合
同约定一致,不存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4、关联方客户最终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中公司的关联方客户包括帝亚一维和一汽股份,其中帝亚一
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系公司持股 2%的参股公司,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将其
持有的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于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第一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赵航在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2018 年 9 月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帝亚一维和一汽股份作为汽车生产企业向公司直接采购整车设计服务,
不涉及公司产品和服务最终销售给其他客户的情形。

(五)主要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接受服务采购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及其他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技术服务               29,543.83           78.33%         11,256.83         45.09%         8,176.13        25.68%
模具采购                 938.33             2.49%           934.75           3.74%         1,292.38         4.06%
模型制作                1,678.83            4.45%          4,426.33         17.73%         4,337.64        13.63%
样车试制                1,961.90            5.20%          3,275.53         13.12%         5,780.37        18.16%
车辆采购                  37.76             0.10%          1,609.42          6.45%         6,943.68        21.81%
零部件                  3,540.75            9.39%          3,364.20         13.48%         5,264.02        16.54%
其他                      17.60             0.05%            99.12           0.40%           40.80          0.13%
       合计            37,719.01          100.00%         24,966.17       100.00%         31,835.02       100.00%


                                                      24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主要供应商情况

    2019 年、2018 年、2017 年,公司前 5 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 16,147.95 万元、
10,269.64 万元和 14,479.89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81%、41.13%、45.48%。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排名                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内容     价格及数量
                                                                                 采购为技术服务,
                                                                                 发行人与供应商
2019 年度             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4,205.86 11.15%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确定合同金额
                                                                                     采购为定制模型,
                                                          860.27 2.28% 模型制作
             1                                                                       价格为合同金额
                                                                                采购为技术服务,
                    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供应商
                                                            4.25 0.01%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确定合同金额
                                小计                    5,070.38 13.44%
                                                                                采购为技术服务,
                                                                                发行人与供应商
                                                        3,481.25 9.23%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确定合同金额
             2
                                                                              采购为零部件采
                                                           11.17 0.03% 零部件 购,价格为合同金
                                                                                      额
                                小计                    3,492.42 9.26%
                                                                                采购为技术服务,
                                                                                发行人与供应商
                                                        2,336.69 6.19%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确定合同金额
             3
                                                                              采购为零部件采
                                                          397.24 1.05% 零部件 购,价格为合同金
                                                                                      额
                                小计                    2,733.92 7.25%
                                                                                采购为定制样车
             4                                          1,961.90 5.20% 样车试制 及服务,价格为合
                                                                                    同金额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为技术服务,
                                                                                发行人与供应商
                                                          478.74 1.27%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确定合同金额

                                                 25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年份      排名                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内容     价格及数量
                                小计                   2,440.64 6.47%
                                                                               采购为技术服务,
                                                                               发行人与供应商
                                                       2,410.00 6.39%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确定合同金额
             5
                                                                             采购为零部件采
                                                           0.59 0.00% 零部件 购,价格为合同金
                                                                                     额
                                小计                   2,410.59 6.39%
                              合计                    16,147.95 42.81%
                   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046.09 8.20% 模型制作 采购为定制模型,
             1 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69.73 7.49% 模型制作 价格为合同金额
                                小计                   3,915.82 15.68%
                                                                                    采购为定制样车,
             2 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567.49 10.28% 样车试制
                                                                                    价格为合同金额
                                                                             采购为零部件采
                                                         871.85 3.49% 零部件 购,价格为合同金
                                                                                     额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采购为技术服务,
             3
                                                                               发行人与供应商
                                                         410.19 1.64% 技术服务
                                                                               根据报价单协商
                                                                                 确定合同金额
                                小计                   1,282.03 5.14%
                                                                               采购为定制服务,
2018 年度
                                                                               为发行人与供应
             4 Ultimate Automotive Engineering Inc     1,255.63 5.03% 技术服务
                                                                               商商务谈判确定
                                                                                   合同金额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663.34 2.66% 技术服务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
                                                         174.53 0.70% 技术服务
                   司
                                                                               采购为定制服务,
                   北京卡达克汽车检测技术中心有限
                                                         174.00 0.70% 技术服务 为发行人与供应
                   公司
             5                                                                 商商务谈判确定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156.73 0.63% 技术服务
                                                                                   合同金额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
                                                          79.33 0.32% 技术服务
                   公司
                   天津卡达克数据有限公司                  0.74 0.00% 技术服务
                                小计                   1,248.66 5.00%
                              合计                    10,269.6441.13%
2017 年度 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 3,807.30 11.96% 车辆采购 价格为每辆车的


                                               25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年份     排名                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内容     价格及数量
                                 司                                              采购单价,数量为
                                                                                  车辆数量,具体
                                                                                 为:BJ80 整车半
                                                                                       成品
                                                                                 36.495726*84 台,
                  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6.39 0.21%                   BJ80 底盘
                                                                                 18.820513*39 台,
                                                                                 以及零部件 BJ20
                                                                                   越野版半成品
                                                                                   8.298974*8 台
                                小计                3,873.69 12.17%
                                                                                 采购为定制模型,
             2 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533.45 11.10% 模型制作
                                                                                 价格为合同金额
                                                                             采购为定制样车
             3 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3,391.94 10.65% 样车试制 及服务,价格为合
                                                                                 同金额
                                                                            采购为定制样车
             4 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388.43 7.50% 样车试制 及服务,价格为合
                                                                                同金额
                                                                                 采购为定制模具,
             5 WOOJIN IND Co.,Ltd.                  1,292.38 4.06% 模具采购
                                                                                 价格为合同金额
                             合计                  14,479.89 45.48%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
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原因为:一是随着公司业
务的拓展,公司的采购量逐渐增加,原有的供应商已无法完全满足公司需求,因此公司
拓展和开发更多合格供应商进行技术服务和材料的采购;二是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及客户
的需求选择供应商,因此项目不同供应商会存在一定差异;三是公司供应商数量较多且
单一供应商的采购金额相对较低,因此对不同供应商采购金额的波动将导致报告期各期
前五大供应商排名发生变化。

    公司 2016 年底开始逐步将样车试制业务委外加工,2017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北京驭
锋、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均为样车试制供应商。公司 2017 年开发汽车定制
改装业务,2017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和北汽(镇江)

                                             25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为改装前原装车供应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收购河北风行未来汽
车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将减少样车试制业务委外加工。

    (1)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为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1                                      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                                  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4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5                                      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6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7                                  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                                         WOOJIN IND Co.,Ltd.
    9                                 Ultimate Automotive Engineering Inc.
   10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1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12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13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注:因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数量较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按核心供应商主
体列示,其中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还包括: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北
京卡达克汽车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中汽研(天津)汽车工
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卡达克数据有限公司。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5,000 万元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1 号楼 42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1 号楼 422 室
                      上海精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上海桂强实业中心(有限合伙)30%;上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海颢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实际控制人:付桂生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汽车模型、汽车模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25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计;工业设计服务;电脑图文设
                      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五
                      金产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日用百货的销售;新能源
                      汽车模型车、原型车及样车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汽车、汽车配件、汽车模型、汽车模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主营业务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58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258 万元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西冈身路 88 号 3 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嘉定区西冈身路 88 号 3 幢
                      上海桂强实业中心(有限合伙)60.25%;上海精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9.7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实际控制人:付桂生
                      汽车配件、汽车模型、汽车模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商务
                      咨询,金属制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工艺礼品、日
经营范围
                      用百货的销售,A 面模型、油泥软模型、展示模型、技术服务样品(模型部件)
                      的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配件、汽车模型、汽车模具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主营业务
                      技术服务



    3)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5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注册地                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广仓道 30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广仓道 30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刘剑
                      汽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汽
经营范围
                      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汽车模型、增材制造;生产线布置咨


                                              25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询;汽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焊接设备、机械设备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对
                      标数据设计、销售;3D 打印技术服务;汽车改装(不含报废汽车拆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计、研发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模具、汽车夹具、检具;制造汽车夹具、
主营业务
                      检具



    4)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注册地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 6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 68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 100%
                      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及服务;汽车及摩托车产品及设备的开发、设
                      计、研制、检测;汽车行业的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
经营范围
                      件开发、销售;展览展示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的出版发行(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
                      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及服务;汽车及摩托车产品及设备的开发、设
主营业务
                      计、研制、检测;汽车行业的信息服务



    5)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2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420 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 9 号 1 幢 109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 9 号 1 幢 109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上海蔚来科技有限公司 100%;实际控制人:李斌
                      提供汽车样车调整技术、自行开发技术、汽车、白车身、汽车零部件、汽车
                      机械模型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具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线布置咨询;设计汽车、白车身、汽车零部
经营范围              件、汽车机械模型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具;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造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
                      具;制造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25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提供汽车样车调整技术、自行开发技术、汽车、白车身、汽车零部件、汽车
主营业务              机械模型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夹具、检具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6)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注册地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 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同心路 1 号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员会
                      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经济贸易咨询。




    7)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注销)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 万元
注册地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 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 1 号
                      北汽(镇江)汽车有限公司 100%;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督管理委员会
                      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日用品百货的销售;汽车维修(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维修除外);汽车市场营销策划;新能源汽车技术推广服务;汽车租
经营范围
                      赁;社会经济咨询(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日用品百货的销售




    8)WOOJIN IND Co.,Ltd.


                                             25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WOOJIN IND Co.,Ltd.
成立时间              1997 年 8 月 1 日
年收入                USD 1,000,001 - 2,000,000
注册地                #59-1,Siudong-gil,Gasan-myeon,Pochen-si, Gyeonggi-do
主要生产经营地        #59-1,Siudong-gil,Gasan-myeon,Pochen-si, Gyeonggi-do
联系方式              82 - 31 - 5422871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机械:橡胶与塑料




    9)Ultimate Automotive Engineering Inc.

公司名称              Ultimate Automotive Engineering Inc.
联系人                Ye TIAN
注册地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拉庞蒂市东谷大道 14736 号 B9 单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拉庞蒂市东谷大道 14736 号 B9 单元
联系方式              +1-747-230-6092




    10)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01 日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注册地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摇田河大街 15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摇田河大街 153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00%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策划创意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汽车
经营范围
                            零配件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咨询服务;专业化设计
                            服务;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策划创意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
主营业务
                            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

注: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检索核查,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为本田技研工业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
社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的披露信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为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代码:7267。



    11)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25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3,000 万元
注册地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 75-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沈阳市浑南区新秀街 2-A10 号(310)311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0%
                            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轮毂电机、
                            电机控制器及车联网相关产品、技术、软件的研发、上述产品的批发,
                            并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的生产;电动汽车充
                            电桩的生产、研发、批发、安装、租赁、提供应用服务与技术支持;互
                            联网数据服务、地理信息大数据服务;电信业务代理;计算机软硬件、
经营范围
                            机电一体化产品技术开发、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
                            软硬件租赁;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汽车及其零部件技术开发和设计;通
                            讯设备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开
                            发、设计、生产、销售;转让自研技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汽车自动驾驶系统、轮毂电机、
                            电机控制器及车联网相关产品、技术、软件的研发,上述产品的批发,
                            并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的生产;电动汽车充
主营业务
                            电桩的生产、研发、批发、安装、租赁、提供应用服务与技术支持;转
                            让自研技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软集团,代码:600718.SH)最新定期报告,东软睿
驰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是东软集团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东软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12)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                      广州市增城石滩镇理念路 1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理念路 1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00%
                            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机
经营范围                    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动车
                            性能检验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
主营业务                    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等

注: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汽集团,代码:

                                                  25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601238.SH)持股 50%、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股 40%、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
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在华全资子公司)持股 10%。根据广汽集团的最新定期报告,广汽本田汽车
有限公司为由广汽集团及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投资成立的共同控制实体,无实际控制人。




    13)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0,370 万美元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 28 层 28A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 28 层 28A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ALPINE 株式会社 100%
                            一、从事 ALPINE 株式会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包括汽车音响产品
                            及有关零部件、汽车用通信机器及汽车导向系统产品、汽车防盗系统、
                            气囊系统的重要零部件等在内的汽车电子领域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领域的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为所
                            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投资企业进口或在中国国内采
                            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
                            部件;2、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
                            品,并为其提供售后服务;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生产经营场
                            地等综合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人员培训、市场调
                            研、技术咨询等服务; 5、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6、在
                            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三、为其出
                            资者 ALPINE 株式会社以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四、以代理、经销
                            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五、在中国境
                            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
                            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六、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
经营范围
                            销商、代理商以及与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其出资者 ALPINE 株
                            式会社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
                            术培训;七、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
                            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可在国内外采购
                            系统集成配套产品;八、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
                            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并可委托境内其他企业
                            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出资者 ALPINE 株式会社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向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十一、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
                            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为其进口的产
                            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
                            程承包;十四、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其出资者 ALPINE 株式会社
                            产品;十五、汽车音响产品、汽车用通信机器、汽车导航系统产品;汽车防
                            盗系统产品、气囊系统产品等汽车用电子产品以及其附属产品和有关零
                            部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除外)以及电池管理系统等新

                                                  25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和其他
                          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汽车音响产品及有关零部件、汽车用通信机器及汽车导向系统产品、汽
主营业务                  车防盗系统、气囊系统的重要零部件等在内的汽车电子领域及新能源汽
                          车关键零部件领域产品




    (2)发行人选择供应商的考虑因素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整车设计,主要采购的供应商服务包括技术服务、模具采购、
模型制作、样车试制、车辆采购、零部件及其他。针对技术服务等服务采购,发行人主
要考量其人员项目经验,供应商项目经验,人员充分性,员工素质,项目交付及时性以
及服务价格等因素;针对模具采购、模型制作、样车试制、车辆采购、零部件及其他等
实物类采购,由于发行人采购为小批量或单件,定制类型较多,发行人主要考量供应商
制作经验与产品质量,在此基础上考虑其产品价格及交付时间。

    (3)发行人与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是否具有相同客户的情况

    根据对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的函证或访谈,发行人的供应商存在与发行人相同客户
的情况,重合的客户主要为东风集团、北汽集团和一汽集团旗下部分子公司。发行人无
合作研发商。

    发行人与其供应商存在部分客户重合,主要是发行人的供应商也是发行人客户上游
产业链的供应商,故此有一定的客户重合度。但是发行人主要提供整车设计服务,而发
行人供应商向发行人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是汽车制造产业链相关的服务,如零部件供应
和检测服务;少部分供应商与发行人提供的服务一致也为整车设计,但是其与发行人为
客户服务的项目不同,与发行人无利益冲突。

    根据函证与访谈,供应商独立获取客户订单,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发行人与发行
人的供应商的业务均各自独立。

(六)公司主要客户与主要供应商重合或存在关联关系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或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形如下:

              主要客户                   主要供应商                  重合/关联关系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   风行未来原系爱驰汽车全资子公司


                                            26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主要客户                    主要供应商                  重合/关联关系
                                         技有限公司
                                     北京驭锋汽车科技有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限公司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司越野车分公司、
                                                             重合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北汽(镇江)汽车销售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云南北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
      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重合
                                           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重合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发有限公司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上述主要客户均为燃油车整车企业或新能源汽车企业,其于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的
交易背景均系其因新车型开发需求而向公司采购汽车设计服务,因此相关交易具有必要
性。报告期内公司与爱驰汽车、蔚来汽车、北汽集团、本田技研、广汽集团等客户汽车
设计业务毛利率与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毛利率水平可比。此外,北汽集团、本田技研
及广汽集团等客户均系大型整车企业,供应商筛选流程严格,内控制度规范。综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汽集团、本田技研及广汽集团之间的销售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与风行未来主要交易内容为样车试制,交易背景系 2017 年以来公司新能源汽
车设计业务增长迅速,由于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一般需提供样车试制服务,因此导致公
司样车试制需求增长迅速,而风行未来有较强的样车试制能力,可满足公司相应需求,


                                            26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故双方间交易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必要性。公司与风行未来间交易定价与无关联第三
方向公司提供的报价可比,因此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及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采
购主要为原子公司北汽泰普采购用以改装的汽车。采购价格与相应车型终端市场售价具
有可比性,因此定价合理。

    公司向本田技研的采购交易包括技术服务采购及零部件采购。其中公司向本田技研
采购的技术服务主要原因系公司与本田技研合作项目为基于现有车型的二次开发服务,
由于原始车型的核心技术及车型数据为本田技研的商业机密,无法向发行人提供,因此
部分涉及核心数据的开发环节由公司委托本田技研完成,故该技术服务采购交易具有必
要性。公司与本田技研就相关服务的合同总价与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报价具有可比性,
因此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向本田技研采购零部件主要原因系车型二次开发需采用可适配原车型的零部
件,而相关零部件采购规模较小,难以从本田技研以外的供应商处采购取得,因此相关
零部件采购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向本田技研采购的零部件与类似零部件的价格具有可
比性,因此公司向本田技研采购的零部件定价公允。

    公司向广本研究院采购的主要内容是样车试制,相关采购涉及项目系公司基于广汽
集团已有燃油车型为其开发电动版本车型,由于广本研究院已具有相关车型的量产模
具,而公司自行试制则需开发软模具,相应试制成本及试制质量相比量产模具而言均存
在明显劣势,因此公司向其采购样车试制服务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广本研究院采购合同
定价系基于技术人员工时成本及设备使用成本计算而来,此外广本研究院系广汽集团体
系内公司,内控制度规范,因此公司与其定价具有合理性。

    公司与帝亚一维、北京驭锋的交易定价公允性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七)公司原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交易情况

    1、宁波伊诺威

    转让前,报告期内宁波伊诺威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如下: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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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当期确认金额
       交易对方                     合同内容
                                                                     2017 年
重庆辉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技术服务/采购                                      36.57




    宁波伊诺威与重庆辉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仅签署一份工程师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
定的人员工时单价与公司整体工程师技术服务业务约定的工时成本水平可比,因此双方
间交易定价公允。

    宁波伊诺威转让后发行人已对其失去控制或重大影响,但经审慎考虑将其认定为关
联方。转让后至报告期末,宁波伊诺威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间不存在交易。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所占权益的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帝亚一维原系公司持股 2%的参股公司,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将其持有的帝亚一维全部股权转让于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驭锋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将其持有的北京驭锋
全部股权转让于华尚思坦德。北京驭锋于 2017 年度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河北风行未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 2018
年 11 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前五名供
应商和销售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主要关联
方在前五名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如下: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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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产权   他项
序号 产权人        产权编号       房屋编号      地址                  用途 登记日期
                                                            (M2)                         来源   权利
                                             北京经济技
               京(2019)开不                术开发区文
  1     发行人     动产权第           -      化园西路 8      55.48    办公 2019.07.10      购买    -
                 0003998 号                  号院 1 号楼
                                             23 层 2707
                                             北京经济技
               京(2019)开不                术开发区文
  2     发行人     动产权第           -      化园西路 8      49.05    办公 2019.07.15      购买    -
                 0004067 号                  号院 29 号楼
                                             23 层 2718
                                             北京经济技
               京(2019)开不                术开发区文
  3     发行人     动产权第           -      化园西路 8      49.07    办公 2019.08.09      购买    -
                 0004947 号                  号院 28 号楼
                                               7 层 817
                                             北京经济技
                 京(2019)开不              术开发区文
  4     发行人       动产权第         -      化园西路 8      55.26    办公 2019.08.27      购买    -
                   0005383 号                号院 3 号楼
                                             22 层 2606
                                             北京经济技
               京(2019)开不                术开发区文
  5     发行人     动产权第           -      化园西路 8      49.05    办公 2019.12.19      购买    -
                 0007789 号                  号院 31 号楼
                                             19 层 2209
                              康生町
        阿尔特                          冈崎市 515
  6            1803000781772 515 番地 3                      79.83    办公 2004.05.31      购买    -
          日本                            番地 3
                               之 502



       2、租赁物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产的情况如下:
                                                                        是否有
                                                              面积 租赁        是否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业位置                      产权证      租赁期限
                                                            (M2) 用途        备案
                                                                          明
                   国建新材料产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
                   业发展研究院 开发区经海四路 25                                           2019.10.20-
 1      发行人                                                 65.10 办公     是      是
                   (深圳)有限 号 BOX 企业汇第 6                                           2021.10.19
                       公司         号楼 215 室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京亦庄新瀛
                                东区科创二街 10 号                                          2020.01.01-
 2      发行人     投资管理有限                             1,073.00 办公     是      是
                                新瀛工业园 A1-4 厂                                          2020.12.31
                       公司
                                        房


                                                 26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否有
                                                       面积    租赁        是否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业位置                   产权证       租赁期限
                                                     (M2) 用途           备案
                                                                      明
                  北京华洋盛博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                               2015.10.01-
 3      发行人                                        4,850.00 办公   是     是
                  商贸有限公司 工业区双羊路 8 号                                2020.09.3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京西京盛氏 科创三街 3 号院 5 号            研发             2017.04.01-
 4      发行人                                        2,600.00        是     是
                  服装有限公司 车间二层部分工业厂              办公             2020.03.31
                                         房
                  北京亦庄利达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
                                                                                2015.07.01-
 5      发行人    兴工贸有限公 东工业区经海四路 15 2,322.68 办公      是     是
                                                                                2020.06.30
                       司          号 A-2 栋厂房
                  上海机遇空间 黄浦区南京西路 389
                                                                                2019.04.01-
 6      发行人    网络科技有限 号明天广场裙房机遇       481.00 办公   是     是
                                                                                2021.03.31
                       公司       中心 2 层生活馆
                  浙江向上创业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05.29-
 7      发行人    投资管理有限 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        91.00 办公   是     是
                                                                                2020.05.28
                       公司        号 3 幢 403 室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北京瑞企创业                                                  2019.01.15-
 8      希艾益                 51 号慎昌大厦 5 层第      20.00 办公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2020.01.14
                                      5551 号
                               高新区硅谷大街 3355
                               号超达创业园#8 楼、                              2020.01.09-
 9     长春凯迪        王莹                             285.36 办公   是     是
                               硅谷商务 5 楼 501A、                             2021.01.09
                                 501A-1、501B 室
                               高新区硅谷大街 3355
                               号超达创业园#8 楼、                              2019.05.04-
 10    长春凯迪        王莹                             425.86 办公   是   是
                               硅谷商务 4 楼 401A、                             2020.05.03
                                 401A-1、401B 室
                                长春市绿园区一 23
                                                                                2020.01.01-
 11    长春凯迪      陈祖达    街区 443 栋 2 门 1 楼    147.20 办公   是     否
                                                                                2020.12.31
                                      10 中门
                               爱知县岡崎市康生通
 12 阿尔特日本      龟岛敏明                                 - 办公   否     - 2004.05.10-
                               南 2 丁目 36-444-0044
                               京都市中京区锦小路
                               通室町东入占出山町                               2019.09.01-
 13 阿尔特日本    山忠株式会社                           10.41 办公   是     -
                               308 号山中大厦 2 层                              2020.08.21
                                        21 室
                  成都成工新业 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                               2016.12.01-
 14 四川新能源                                       21,895.60 厂房   是     是
                  实业有限公司       668 号 5 栋                                2021.11.30
                  宜兴市广汇物
                               宜兴经济开发区文庄                               2019.07.01-
 15 阿尔特宜兴    业管理有限公                          128.00 仓储   是     否
                                         路                                     2022.06.30
                       司
                  重庆市港城工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西
                                                                                2016.03.23-
 16 重庆阿尔特    业园区建设有 路 53 号 1 幢 2 单元     254.00 办公   是     是
                                                                                2020.12.31
                     限公司              9-1
                    Masahiko   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居住             2018.09.01-
 17 阿尔特美国                                          666.58        否   —
                    Kaneko     市 2000 Wattles Drive           研发             2021.07.01
                  上海市外高桥 中国(上海)自由贸                               2018.04.13-
 18    上海诺昂                                              - 住所   是   否
                  保税区新发展 易试验区加枫路 26                                2021.04.13


                                              26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否有
                                                                面积 租赁        是否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物业位置                     产权证      租赁期限
                                                              (M2) 用途        备案
                                                                            明
                      有限公司             号 108 室
                    上海聚龙包装 上海菊园新区六里村                                               2018.08.01-
 19     上海诺昂                                               1,970.58 研发       是      是
                    材料有限公司      (28-2)宗                                                  2024.01.31
       阿尔特日本                长春市朝阳区富苑华                                               2020.01.01-
 20                   姚智瑶                                        38.24 住所     是      否
       长春代表处                  城一单元 1206 室                                               2020.12.31
                                 天津市宝坻区塑料制
                    天津市生旺木                                           办公                   2018.11.24-
 21 天津阿尔特                    品工业区广仓道南             8,110.12            是      是
                    业有限公司                                             研发                   2023.11.23
                                    侧、福义路西侧
                    武汉沃思管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11.18-
 22     武汉路驰    会计研究院有 17C1 地块东合中心 D               194.65 办公     是      是
                                                                                                  2020.11.17
                      限公司          栋7层5室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广州阿尔特                田美新村糖厂边四巷                                               2019.12.01-
 23                   徐国梁                                       507.47 办公     是      是
         科技                     3 号骏升商务 201、                                              2021.01.31
                                   202、203、205、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他项
  产权人         产权证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终止期限 使用权类型
                                                                                                       权利
                        大面街办经开新
           龙国[2015]第
阿尔特成都              区六线以东、南 11,377.04                   工业     2062.02.01     出让         无
             22672 号
                          干渠以北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注册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1                              发行人     6652345            12       2010.03.28 2030.03.27      原始取得


 2                              发行人     6652346            12       2010.03.28 2030.03.27      原始取得

 3                              发行人     4974976            42       2010.01.21 2030.01.20      受让取得

 4                              发行人     8125797            12       2011.03.21 2021.03.20      原始取得



                                                     26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注册号         国际分类      注册日      到期日      取得方式

 5                           发行人   8132810            12       2011.03.21 2021.03.20     原始取得

 6                           发行人   8132809            12       2011.03.21 2021.03.20     原始取得

 7                           发行人   16703465           12       2016.06.21 2026.06.20     原始取得

 8                           发行人   24342745 6、7、9、11、 2018.09.14 2028.09.13          原始取得
                                               17、37、39
 9                           发行人   24342744    6、20、35 2018.06.14 2028.06.13           原始取得




       3、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1)图形作品
                                                                         创作完成                 取得
 序号       作品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日期                   方式
         汽车发动机控制                          国作登字                                         原始
  1                       发行人   00064812                             2010.10.27 2012.07.03
         单元(OBD)                        -2012-K-00064812                                      取得
         电动车整车控制                          国作登字                                         原始
  2                       发行人   00064818                             2010.10.27 2012.07.06
         单元(VCU)                        -2012-K-00064818                                      取得
         汽车发动机控制                          国作登字                                         原始
  3                       发行人   00064810                             2010.10.27 2012.07.03
           单元(1DE)                      -2012-K-00064810                                      取得
         汽车发动机控制                          国作登字                                         原始
  4                       发行人   00064813                             2010.10.27 2012.07.03
           单元(2DE)                      -2012-K-00064813                                      取得
         汽车发动机控制                          国作登字                                         原始
  5                       发行人   00064811                             2010.10.27 2012.07.03
           单元(3DE)                      -2012-K-00064811                                      取得
         汽油机电控系统                          国作登字                                         受让
  6                     阿尔特成都 00098363                             2013.03.20 2013. 07.31
             控制单元                       -2013-J-00098363                                      取得
         集成式双燃料电                          国作登字                                         受让
  7                     阿尔特成都 00098364                             2013.03.20 2013.07.31
               控单元                       -2013-J-00098364                                      取得
         电动车整车控制                          国作登字                                         原始
  8                       发行人   00161163                               2014.05    2015.01.20
                 器                          -2015-J-00161163                                     取得
         双燃料发动机控                          国作登字                                         原始
  9                       发行人   00161161                               2013.10    2015.01.20
               制单元                        -2015-J-00161161                                     取得
                                                 国作登字                                         原始
  10     增程器控制单元   发行人   00161162                               2013.11    2015.01.20
                                             -2015-J-00161162                                     取得



      上述图形作品中,阿尔特成都持有的 2 项著作权系受让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26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转让    是否存在
           作品名称          转入方       受让方        转让时间      登记时间
号                                                                                   价格    权利限制
         汽油机电控系
 1                         天津阿尔特
         统控制单元                       阿尔特成
                           汽车技术有                  2013.03.20     2013.07.31     无偿       否
         集成式双燃料                         都
 2                           限公司
           电控单元




         天津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原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4 年注销,注销前
将上述两项著作权转让给阿尔特成都。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取得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登记日期
                            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増程器控制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               发行人            2015SR175042 2014.06.01 未发表 2015.09.09
          软件 V1.0         1062128 号                                                取得
          纯电动汽车
          整车控制器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               发行人            2015SR173091 2013.03.08 未发表 2015.09.08
            控制软件        1060177 号                                                取得
              V1.0
          双燃料电控        软著登字第                                                原始
     3               发行人            2015SR176358 2014.01.01 未发表 2015.09.11
              软件          1063444 号                                                取得
          基于 CATIA
          的尺寸工程        软著登字第                                                原始
     4               发行人            2019SR0048449 2018.12.04 2018.12.04 2019.01.15
          三维设计软        3469206 号                                                取得
               件



         4、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1         一种汽车防撞装置        发明      发行人         200310115051.0    2003.11.24    受让取得
 2            混合动力车           发明      发行人         200810104362.X    2008.04.18    原始取得
          副车架中管梁与套筒
 3                                 发明      发行人         201310240219.4    2013.06.18    原始取得
            的非焊接固定方法
 4          焊接用支架结构         发明      发行人         201310398222.9    2013.09.05    原始取得
          卡车可调式前保险杠
 5                                 发明      发行人         201310398224.8    2013.09.05    原始取得
                踏步机构
           使用少缸发动机的
 6        HEV 动力转动系统的       发明      发行人         201310545689.1    2013.11.07    原始取得
             充电控制方法

                                                      26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车辆前柱结构的液压
7                            发明     发行人         201310612885.6   2013.11.28     原始取得
     加工及焊接成型方法
     汽车六连杆非独立悬
8                            发明     发行人         201410398402.1   2014.08.14     原始取得
           架结构
     汽车悬架用橡胶衬套
9                            发明     发行人         201410398406.X   2014.08.14     原始取得
             结构
     电动车型前车标开启
10                           发明     发行人         201510024128.6   2015.01.16     原始取得
             结构
     集成隔热板的排气歧
11                           发明    发行人          201510186223.6   2015.04.17     原始取得
           管密封垫
     车载太阳能电池发电
12                           发明     发行人         201610021911.1   2016.01.14     原始取得
       量估算装置及方法
     车门内水切支架的安
13                           发明     发行人         201610024766.2   2016.01.14     原始取得
           装结构
     铝合金型材结构的副
14                           发明     发行人         201610024734.2   2016.01.14     原始取得
             车架
     车用氛围灯导光安装
15                           发明     发行人         201610024735.7   2016.01.14     原始取得
             结构
     电动汽车高压集成控
16                           发明   四川新能源       201610024767.7   2016.01.14     受让取得
           制系统
     后行李箱盖板电动开
17                           发明     发行人         201610654394.1   2016.08.10     原始取得
           启机构
     电磁式牙嵌离合器结      实用
18                                  四川新能源       201721715176.0   2017.12.08     受让取得
             构              新型
19    机油自动冷却装置       发明   江西阿尔特       201410789811.4   2014.12.18     受让取得
20     冷水套式排气管        发明   江西阿尔特       201510186221.7   2015.04.17     受让取得
21      一种起停装置         发明   四川新能源       201110082486.4   2011.04.01     受让取得
     水箱上横梁安装调整
22                           发明   天津阿尔特       201510730790.3   2015.11.02     受让取得
       工装结构及方法
     双扭杆可调式驾驶室      实用
23                                    发行人         201020535035.2   2010.09.19     原始取得
           翻转机构          新型
     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的      实用
24                                    发行人         201020540490.1   2010.09.25     原始取得
           冷却装置          新型
     电动汽车的电加热系      实用
25                                    发行人         201020540499.2   2010.09.25     原始取得
             统              新型
     电动汽车的刹车助力      实用
26                                    发行人         201020540616.5   2010.09.25     原始取得
             系统            新型
                             实用
27   电动汽车的空调系统               发行人         201020540628.8   2010.09.25     原始取得
                             新型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实用
28                                    发行人         201120055513.4   2011.03.04     原始取得
     的散热器及其晶体管      新型

                                               26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散热器组件
                              实用
29     三轴混合动力车                发行人         201120061544.0   2011.03.10     原始取得
                              新型
     电动车的电池更换设       实用
30                                   发行人         201220046707.2   2012.02.14     原始取得
             备               新型
     增程式电动汽车的动
                              实用
31   力系统及其增程式电              发行人         201220147985.7   2012.04.10     原始取得
                              新型
           动汽车
     汽车的自动换挡变速       实用
32                                   发行人         201320013987.1   2013.01.11     原始取得
         系统及其汽车         新型
                              实用
33        线束连接盒                 发行人         201320488577.2   2013.08.12     原始取得
                              新型
     组合开关复位环单独       实用
34                                   发行人         201320488580.4   2013.08.12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35        高压配电盒                 发行人         201320490241.X   2013.08.13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36    OBD 诊断接口支架               发行人         201320490253.2   2013.08.13     原始取得
                              新型
     行人保护用汽车翼子       实用
37                                   发行人         201320640704.6   2013.10.17     原始取得
         板安装支架           新型
     八角截面直线车架纵       实用
38                                   发行人         201320660969.2   2013.10.25     原始取得
             梁               新型
                              实用
39     车门内扣手结构                发行人         201320669843.1   2013.10.29     原始取得
                              新型
     集成机油滤清器的油       实用
40                                   发行人         201320697476.6   2013.11.07     原始取得
             底壳             新型
     制动管路液压测量装       实用
41                                   发行人         201320761124.2   2013.11.28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实用
42      车辆前柱结构                 发行人         201320761138.4   2013.11.28     原始取得
                              新型
     中轻型卡车导流罩安       实用
43                                   发行人         201320798885.5   2013.12.09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V6 发动机 PCV 油气管     实用
44                                   发行人         201320798898.2   2013.12.09     原始取得
            路结构            新型
                              实用
45   汽车驾驶室门槛结构              发行人         201320835536.6   2013.12.18     原始取得
                              新型
     汽车驾驶室顶盖加强       实用
46                                   发行人         201320835481.9   2013.12.18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汽车驾驶室后围加强       实用
47                                   发行人         201320835484.2   2013.12.18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48     固定管路的管夹         实用   发行人         201420025652.6   2014.01.16     原始取得


                                              27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新型
                             实用
49     仪表板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420025663.4   2014.01.1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50    换挡软轴调节结构              发行人         201420025688.4   2014.01.16     原始取得
                             新型
     八角形断面前车架和
                             实用
51   前保险杠横梁结合结             发行人         201420062419.5   2014.02.12     原始取得
                             新型
             构
                             实用
52    车门通用铰链结构              发行人         201420161841.6   2014.04.0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53      车门通用铰链                发行人         201420161842.0   2014.04.0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现新旧车型前地板      实用
54                                  发行人         201420161843.5   2014.04.04     原始取得
     总成共用的边梁结构      新型
                             实用
55    车门通用铰链结构              发行人         201420161844.X   2014.04.04     原始取得
                             新型
     汽车车身千斤顶固定      实用
56                                  发行人         201420272639.0   2014.05.27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57   车用氛围灯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420272671.9   2014.05.27     原始取得
                             新型
     蹼腔式 T 型悬臂吊挂     实用
58                                  发行人         201420272674.2   2014.05.27     原始取得
           支撑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用燃油滤清      实用
59                                  发行人         201420454183.X   2014.08.13     原始取得
         器安装支架          新型
     一种调节驻车力与行      实用
60                                  发行人         201420454185.9   2014.08.13     原始取得
           程的机构          新型
                             实用
61   一种踏板臂旋转结构             发行人         201420454199.0   2014.08.13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散热器可变      实用
62                                  发行人         201420454203.3   2014.08.13     原始取得
           水室结构          新型
     一种麦弗逊悬架车轮      实用
63                                  发行人         201420460119.2   2014.08.15     原始取得
       外倾角调整机构        新型
                             实用
64   卡车后围挡雨条结构             发行人         201420460120.5   2014.08.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65    3 档式车门限位器              发行人         201420463972.X   2014.08.18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 V6 发动机 OCV      实用
66                                  发行人         201420463974.9   2014.08.18     原始取得
         油路布置结构        新型
     一种具有加强结构的      实用
67                                  发行人         201420463982.3   2014.08.18     原始取得
           机油泵盖          新型
68   一种内置离心式过滤      实用   发行人         201420463985.7   2014.08.18     原始取得


                                             27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结构             新型
                             实用
69     自焊接支架结构               发行人         201420634230.9   2014.10.29     原始取得
                             新型
     全景天窗加强板的连      实用
70                                  发行人         201420634286.4   2014.10.29     原始取得
           接结构            新型
     前轮罩上加强梁的连      实用
71                                  发行人         201420634572.0   2014.10.29     原始取得
           接结构            新型
     调节驻车制动力矩平      实用
72                                  发行人         201420634573.5   2014.10.29     原始取得
           衡装置            新型
     汽车背门锁扣安装调      实用
73                                  发行人         201420634574.X   2014.10.29     原始取得
           整装置            新型
     整体管式转向柱四向      实用
74                                  发行人         201420635191.4   2014.10.29     原始取得
           调节机构          新型
     一种滚动摩擦式板簧      实用
75                                  发行人         201420635192.9   2014.10.29     原始取得
           托架结构          新型
                             实用
76    机油标尺导管总成              发行人         201420811429.4   2014.12.18     原始取得
                             新型
     分体式组合开关安装      实用
77                                  发行人         201420811611.X   2014.12.18     原始取得
             支架            新型
                             实用
78   改进结构的继电器盒             发行人         201420812829.7   2014.12.1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79    机油自动冷却装置              发行人         201420813001.3   2014.12.18     原始取得
                             新型
     预留有螺接结构的开      实用
80                                  发行人         201420813002.8   2014.12.18     原始取得
         关卡接结构          新型
     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
                             实用
81   包内部集成高压控制             发行人         201420813342.0   2014.12.18     原始取得
                             新型
             盒
                             实用
82     汽车行李箱结构               发行人         201420836495.7   2014.12.2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83     翼子板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520031431.4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易于拆装的密封堵头      实用
84                                  发行人         201520031447.5   2015.01.15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多机型适用型出水管      实用
85                                  发行人         201520031450.7   2015.01.15     原始取得
             座              新型
                             实用
86        缸盖水套                  发行人         201520031462.X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87     发动机进水管座               发行人         201520031474.2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88    发动机节温器结构       实用   发行人         201520031500.1   2015.01.15     原始取得


                                             27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新型
                              实用
89      发动机出水管座               发行人         201520031508.8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发动机电子风扇控制      实用
90                                   发行人         201520031517.7   2015.01.15     原始取得
              系统            新型
                              实用
91      凸轮轴支撑结构               发行人         201520031531.7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92    曲轴信号盘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520031534.0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正时链条张紧润滑结      实用
93                                   发行人         201520031551.4   2015.01.15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94      缸盖罩迷宫结构               发行人         201520031581.5   2015.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V 型发动机自冷却机      实用
95                                   发行人         201520032749.4   2015.01.16     原始取得
            油结构            新型
      集成排气岐管式三缸      实用
96                                   发行人         201520032954.0   2015.01.16     原始取得
          机冷却水套          新型
      集成排气岐管式三缸      实用
97                                   发行人         201520032955.5   2015.01.16     原始取得
            机缸盖            新型
      集成螺旋式缸盖罩油      实用
98                                   发行人         201520033091.9   2015.01.16     原始取得
          气分离机构          新型
                              实用
99    汽车橡胶限位块总成             发行人         201520033092.3   2015.01.1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00   汽车悬架控制臂总成             发行人         201520033093.8   2015.01.16     原始取得
                              新型
      发动机加强型曲轴轴      实用
101                                  发行人         201520033094.2   2015.01.16     原始取得
              承盖            新型
      前排座椅横梁固定结      实用
102                                  发行人         201520033491.X   2015.01.16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103    加油口盖总成结构              发行人         201520033511.3   2015.01.16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 6MT 倒挡防错机     实用
104                                  发行人         201520238881.0   2015.04.17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105      EGR 冷却结构                发行人         201520238883.X   2015.04.17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06     冷水套式排气管               发行人         201520238884.4   2015.04.17     原始取得
                              新型
      车身侧气帘导向支架      实用
107                                  发行人         201520861808.9   2015.11.02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108       座椅防潜梁                 发行人         201520861810.6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27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109    车身环状加强结构                发行人         201520861858.7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离合总泵推杆与踏板      实用
110                                    发行人         201520861860.4   2015.11.02     原始取得
          臂的连接结构        新型
      两级独立可变进气歧      实用
111                                   发行人          201520861892.4   2015.11.02     原始取得
              管              新型
                              实用
112   一种顶盖横梁的结构               发行人         201520861894.3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13    全景天窗加强结构               发行人          201520861936.3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燃油箱和加油颈管连      实用
114                                    发行人         201520861937.8   2015.11.02     原始取得
            接结构            新型
                              实用
115       前地板结构                   发行人         201520861938.2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后减震紧固和复紧装      实用
116                                    发行人         201520861939.7   2015.11.02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实用
117   B 柱上内板装配结构               发行人         201520861968.3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汽车尾门逃生锁盖安      实用
118                                    发行人         201520861970.0   2015.11.02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电动汽车整车控制装      实用
119                                    发行人         201520862011.0   2015.11.02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实用
120    前地板前横梁总成                发行人         201520862012.5   2015.11.02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21    树脂箱体卡接结构                发行人         201520885920.6   2015.11.09     原始取得
                              新型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      实用
122                                  四川新能源       201520885956.4   2015.11.09     受让取得
          的动力系统          新型
                              实用
123   主减速器齿轮副结构               发行人         201520885957.9   2015.11.09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24   活接安装散热器结构               发行人         201520885959.8   2015.11.09     原始取得
                              新型
      汽车电子风扇护风罩      实用
125                                    发行人         201520885960.0   2015.11.09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橡胶软管弹性环箍紧      实用
126                                    发行人         201520886001.0   2015.11.09     原始取得
            固结构            新型
      车载太阳能电池发电      实用
127                                    发行人         201620031790.4   2016.01.14     原始取得
          量估算装置          新型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的      实用
128                                  四川新能源       201620031901.1   2016.01.14     受让取得
        动力总成测试台架      新型
      电动汽车高压集成控      实用
129                                    发行人         201620035446.2   2016.01.14     原始取得
            制系统            新型

                                                27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130       副车架结构                 发行人         201620035447.7   2016.01.1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31    机盖撑杆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0035449.6   2016.01.1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32    机盖撑杆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0035450.9   2016.01.1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33    后空调限流阀结构              发行人         201620035542.7   2016.01.14     原始取得
                              新型
      具有高效油气分离效      实用
134                                  发行人         201620035544.6   2016.01.14     原始取得
          率的气缸盖罩        新型
      增压器的增强冷却结      实用
135                                  发行人         201620739055.9   2016.07.14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新型集成 EGR 通道的     实用
136                                  发行人         201620739199.4   2016.07.14     原始取得
            气缸盖            新型
                              实用
137     转向中间轴结构               发行人         201620739396.6   2016.07.1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38   辅助电池装配工装车             发行人         201620739956.8   2016.07.14     原始取得
                              新型
      气门杆与摇臂的配合      实用
139                                  发行人         201620741814.5   2016.07.1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汽车变速摇臂运动方      实用
140                                  发行人         201620742868.3   2016.07.14     原始取得
          向转换装置          新型
                              实用
141      滑轨座椅结构                发行人         201620744116.0   2016.07.14     原始取得
                              新型
      新型集成排气歧管式      实用
142                                  发行人         201620745523.3   2016.07.15     原始取得
          四缸机缸盖          新型
                              实用
143    前保险杠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0745892.2   2016.07.15     原始取得
                              新型
      电吸合磁力锁安装结      实用
144                                  发行人         201620748562.9   2016.07.15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直喷涡流活塞顶部燃      实用
145                                  发行人         201620755589.0   2016.07.15     原始取得
              烧室            新型
                              实用
146    顶盖饰条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0857753.9   2016.08.09     原始取得
                              新型
      后尾门支撑角度控制      实用
147                                  发行人         201620859060.3   2016.08.10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汽车侧围外板 A 柱和     实用
148                                  发行人         201620865498.2   2016.08.10     原始取得
        翼子板配合结构        新型
      带棘轮的千斤顶螺杆      实用
149                                  发行人         201620865528.X   2016.08.10     原始取得
              机构            新型
      副仪表板肘靠旋转轴      实用
150                                  发行人         201620865845.1   2016.08.10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27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新能源车型用缓冲盘      实用
151                                  四川新能源       201620865865.9   2016.08.10     受让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螺栓螺母连      实用
152                                    发行人         201620993834.1   2016.08.30     原始取得
          接防松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板簧用耐磨
153                           发明     发行人         201610768530.X   2016.08.30     原始取得
          副簧托架结构
      真空助力器推杆与踏      实用
154                                  四川新能源       201621331072.5   2016.12.06     受让取得
        板臂的连接结构        新型
                              实用
155   汽车扶手箱滑轨机构               发行人         201621331073.X   2016.12.0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56   仪表板管梁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1331128.7   2016.12.06     原始取得
                              新型
      后悬架扭力梁安装结      实用
157                                  四川新能源       201621331130.4   2016.12.06     受让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158   减振器总成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1331181.7   2016.12.0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59   稳定杆连杆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621331185.5   2016.12.0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60     电动车供电系统                 发行人         201621331207.8   2016.12.06     原始取得
                              新型
      混合动力车辆远程预      实用
161                                    发行人         201720431163.4   2017.04.21     原始取得
            热系统            新型
      电动汽车高压互锁机      实用
162                                    发行人         201720431165.3   2017.04.21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实用
163                                    发行人         201720431218.1   2017.04.21     原始取得
        动力总成台架系统      新型
      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连      实用
164                                    发行人         201720431227.0   2017.04.21     原始取得
          接校验系统          新型
      电动汽车的再生制动      实用
165                                    发行人         201720431229.X   2017.04.21     原始取得
          能量回收系统        新型
                              实用
166   后减震预挂螺柱结构               发行人         201720431281.5   2017.04.21     原始取得
                              新型
      汽车衬套铆合安装结      实用
167                                    发行人         201720431285.3   2017.04.21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168      搭铁螺栓结构                  发行人         201720431342.8   2017.04.21     原始取得
                              新型
      车门玻璃自动下降的      实用
169                                    发行人         201720431345.1   2017.04.21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汽车悬架衬套防转安      实用
170                                    发行人         201720431470.2   2017.04.21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长度可调的机械式转      实用
171                                  四川新能源       201720431518.X   2017.04.21     受让取得
          向管柱结构          新型

                                                27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172   PHEV 电池包冷却结构             四川新能源       201720431520.7   2017.04.21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173         汽车外板                    发行人         201720431577.7   2017.04.21     原始取得
                               新型
      基于 HMI 的混合动力
                               实用
174   车辆能量回收控制系                发行人         201720431580.9   2017.04.21     原始取得
                               新型
              统
      可实现加注口移动的       实用
175                                     发行人         201720431629.0   2017.04.21     原始取得
            制动液罐           新型
                               实用
176      汽车线束卡扣                   发行人         201720431627.1   2017.04.21     原始取得
                               新型
      车门锁扣调整安装结       实用
177                                     发行人         201721069202.7   2017.08.24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缓冲块塑料安装座安       实用
178                                     发行人         201721069203.1   2017.08.24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机盖外板预定位冲孔       实用
179                                     发行人         201721069204.6   2017.08.24     原始取得
              头               新型
                               实用
180     电磁阀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721069205.0   2017.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81      液压缓冲结构                   发行人         201721069286.4   2017.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模块式液压执行单元       实用
182                                     发行人         201721069287.9   2017.08.2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183   紧装配壳体拆卸结构              四川新能源       201721069289.8   2017.08.24     受让取得
                               新型
      斜楔滑块的快速找正       实用
184                                     发行人         201721069396.0   2017.08.24     原始取得
            装卡装置           新型
      汽车门护板与钣金的       实用
185                                     发行人         201721069397.5   2017.08.24     原始取得
            配合结构           新型
                               实用
186     发动机排气结构                  发行人         201721069398.X   2017.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冲压模具制件顶出、废     实用
187                                     发行人         201721069399.4   2017.08.24     原始取得
        料落下联动机构         新型
                               实用
188     副车架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721069400.3   2017.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护板吸音棉的固定结       实用
189                                     发行人         201721069561.2   2017.08.24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小件冲压模具单动拉       实用
190                                     发行人         201721069562.7   2017.08.24     原始取得
        延制件抛掷装置         新型
      PHEV 车用高压集成模      实用
191                                   四川新能源       201721069563.1   2017.08.24     受让取得
         块化控制系统          新型


                                                 27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汽车镁合金管梁安装      实用
192                                    发行人         201721069564.6   2017.08.2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汽车门护板与钣金的      实用
193                                    发行人         201721069565.0   2017.08.24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实用
194   汽车塑料前机盖结构               发行人         201721069651.1   2017.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95     逃气螺栓阀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124.3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96   钢铝混合扭力梁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178.X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前座椅后横梁减重结      实用
197                                    发行人         201721715179.4   2017.12.08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198     前围板加强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180.7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99     门护板焊接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238.8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0    冷暖箱滑动式开关                发行人         201721715240.5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1   后侧围内板总成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272.5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纯电动汽车的下车身      实用
202                                    发行人         201721715274.4   2017.12.08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203    发动机的缸体水套                发行人         201721715275.9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4    集成油气分离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346.5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5     双规格套筒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349.9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6   踏板拨叉的联接结构             四川新能源       201721715350.1   2017.12.08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207       油底壳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482.4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8      一体式散热器                  发行人         201721715483.9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09     扭力梁横梁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484.3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10    油底壳体集成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571.9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车门玻璃升降器的安      实用
211                                    发行人         201721788057.8   2017.12.15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一种发动机外罩板结      实用
212                                    发行人         201721788058.2   2017.12.15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27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213       空气室结构                 发行人         201721788059.7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掀背式后背门涂装涂      实用
214                                  发行人         201721788826.4   2017.12.15     原始取得
            胶枪嘴            新型
      一种涂装机盖喷蜡枪      实用
215                                  发行人         201721788827.9   2017.12.15     原始取得
              嘴              新型
                              实用
216    氧传感器工装结构              发行人         201721788828.3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带导向高压线束      实用
217                                  发行人         201721788830.0   2017.12.15     原始取得
            过孔压板          新型
                              实用
218    高压电缆卡子结构              发行人         201721788981.6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19   后背门智能开启系统             发行人         201721788982.0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20    一种集成 PTC 结构             发行人         201721790574.9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平台化 PTC 控制     实用
221                                  发行人         201721790575.3   2017.12.15     原始取得
              器              新型
      一种前端模块调整工      实用
222                                  发行人         201721791031.9   2017.12.15     原始取得
              装              新型
      滑柱铝合金弹簧下托      实用
223                                  发行人         201721791034.2   2017.12.15     原始取得
            盘结构            新型
      滑柱铝合金下安装支      实用
224                                  发行人         201721791035.7   2017.12.15     原始取得
            架结构            新型
      模块化钢铝混合副车      实用
225                                  发行人         201721791176.9   2017.12.15     原始取得
            架结构            新型
                              实用
226   扭力梁辅助稳定机构             发行人         201721791179.2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27   扭力梁焊接总成结构             发行人         201721791222.5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28   轻量化前副车架结构             发行人         201721791225.9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乘用车灯控制装      实用
229                                  发行人         201721791243.7   2017.12.15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一种乘用车灯控制装      实用
230                                  发行人         201721791245.6   2017.12.15     原始取得
              置              新型
                              实用
231      铰链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721791305.4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共享汽车的行驶证存      实用
232                                  发行人         201721791343.X   2017.12.15     原始取得
            放结构            新型
                              实用
233   一种汽车门护板结构             发行人         201721791386.8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27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前风挡玻璃电动      实用
234                                    发行人         201721791389.1   2017.12.15     原始取得
          遮阳帘装置          新型
      基于四驱越野车的插      实用
235                                    发行人         201721874931.X   2017.12.26     原始取得
        电式混合动力系统      新型
      一种具有超级电容的      实用
236                                    发行人         201721874932.4   2017.12.26     原始取得
        四驱混合动力系统      新型
      一种基于超级电容和
                              实用
237   蓄电池并联的四驱混               发行人         201721874934.3   2017.12.26     原始取得
                              新型
          合动力系统
       基于四驱越野车的       实用
238                                    发行人         201721874935.8   2017.12.26     原始取得
         HEV 动力系统         新型
      基于四驱越野车的混      实用
239                                    发行人         201721875072.6   2017.12.26     原始取得
          合动力系统          新型
240   辅助电池装配工装车      发明     发行人         201610552762.1   2016.07.14     原始取得
      汽车后侧围加强板轻
241                           发明     发行人         201610654164.5   2016.08.10     原始取得
            量化结构
      一种塑料充电口盖的      实用
242                                    发行人         201820184239.2   2018.02.01     原始取得
            密封结构          新型
      一种排气系统动感音      实用
243                                  四川新能源       201820184326.8   2018.02.01     受让取得
        与能量回收装置        新型
      一种对车门对开式车      实用
244                                    发行人         201820184238.8   2018.02.01     原始取得
      型的后轮眉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电动车辆多档能
                              实用
245   量回收控制系统及方               发行人         201820189607.2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法
      一种带自限位的搭铁      实用
246                                    发行人         201721791302.0   2017.12.15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247    动力电池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273.X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48    金属网的固定结构                发行人         201721715347.X   2017.12.08     原始取得
                              新型
      汽车门护板拉手盒结      实用
249                                    发行人         201820189544.0   2018.02.01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一体式手套箱手柄锁      实用
250                                    发行人         201721791032.3   2017.12.15     原始取得
              机构            新型
      整体桥多连杆非独立      实用
251                                    发行人         201820189542.1   2018.02.01     原始取得
            悬架结构          新型
      齿轮齿条转向器对中      实用
252                                    发行人         201820189543.6   2018.02.01     原始取得
            附加机构          新型
      一种主仪表板上的氛      实用
253                                    发行人         201820189545.5   2018.02.01     原始取得
            围灯结构          新型


                                                28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包
                              实用
254   框架与车身安装梁的             发行人         201721791033.8   2017.12.15     原始取得
                              新型
            连接结构
                              实用
255   一种发动机盖锁总成             发行人         201820184416.7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可调节限位器夹紧力      实用
256                                  发行人         201820184330.4   2018.02.01     原始取得
            的结构            新型
      一种电动汽车电池包      实用
257                                  发行人         201820190275.X   2018.02.01     原始取得
            后支架            新型
                              实用
258    一种旋钮换档机构              发行人         201820184329.1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洗涤管路连      实用
259                                  发行人         201820184698.0   2018.02.02     原始取得
            接结构            新型
      一种门饰板翻边安装      实用
260                                  发行人         201820189450.3   2018.02.01     原始取得
            配合结构          新型
      一种可伸展延伸的遮      实用
261                                  发行人         201820189137.X   2018.02.01     原始取得
              阳板            新型
      新能源车快充座安装      实用
262                                  发行人         201820184418.6   2018.02.01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充电口盖外板与
                              实用
263   充电口盖内板的连接             发行人         201820184328.7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结构
      一种刹车灯自检辅助      实用
264                                  发行人         201820184236.9   2018.02.01     原始取得
              器              新型
                              实用
265     一种双边卡扣-1               发行人         201820184237.3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66     一种双边卡扣-2               发行人         201820184417.1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机油滤清器拆装      实用
267                                  发行人         201721790573.4   2017.12.15     原始取得
            装置工装          新型
      基于四驱越野车的电
                              实用
268   控集成式 HEV 动力系            发行人         201721875071.1   2017.12.26     原始取得
                              新型
               统
      基于四驱越野车的集      实用
269                                  发行人         201721874933.9   2017.12.26     原始取得
        成式 PHEV 系统        新型
      一种工具转换接头工      实用
270                                  发行人         201820188876.7   2018.02.01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一种物流器具拖挂结      实用
271                                  发行人         201820190272.6   2018.02.01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一种气门芯辅助装配      实用
272                                  发行人         201820189541.7   2018.02.01     原始取得
              工装            新型



                                              28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273   一种汽车散热器结构             发行人         201820190317.X   2018.02.0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动力总成安装定      实用
274                                  发行人         201820190316.5   2018.02.01     原始取得
            位结构            新型
      一种制动踏板通用结      实用
275                                  发行人         201820190273.0   2018.02.01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276     副车架梁体结构               发行人         201820188127.4   2018.02.0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蓄电池插接端子      实用
277                                  发行人         201820190318.4   2018.02.01     原始取得
            紧固结构          新型
      动力总成悬置托臂与      实用
278                                  发行人         201610553165.0   2016.07.14     原始取得
        隔振组件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外露式后侧围通      实用
279                                  发行人         201820919832.7   2018.06.13     原始取得
              风框            新型
                              实用
280    一种行李箱阻尼器              发行人         201820919907.1   2018.06.13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旋转式侧门      实用
281                                  发行人         201820919877.4   2018.06.13     原始取得
          自限位铰链          新型
      一种汽车旋转式侧门      实用
282                                  发行人         201820919878.9   2018.06.13     原始取得
        自限位一体化铰链      新型
      一种新能源车动力 EV     实用
283                                  发行人         201820919847.3   2018.06.13     原始取得
            托架结构          新型
      一种后排座椅靠背锁      实用
284                                  发行人         201820919906.7   2018.06.13     原始取得
        钩支架加强结构        新型
      一种多向嵌块组合支      实用
285                                  发行人         201820919916.0   2018.06.13     原始取得
              架              新型
      一种顶盖横梁预定位      实用
286                                  发行人         201820919876.X   2018.06.13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侧开尾门安装定      实用
287                                  发行人         201820919918.X   2018.06.13     原始取得
            位销结构          新型
                              实用
288   一种铰链加强件结构             发行人         201820919848.8   2018.06.13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代替燃油的可重      实用
289                                  发行人         201820919920.7   2018.06.13     原始取得
        复利用的配重装置      新型
      一种车载便携式开水      实用
290                                  发行人         201820918785.4   2018.06.14     原始取得
            供应系统          新型
      一种散热器悬挂减振      实用
291                                  发行人         201820919831.2   2018.06.13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驱动轴防尘罩冲      实用
292                                  发行人         201820919600.1   2018.06.13     原始取得
            击试验台          新型
      一种后悬置软垫定位      实用
293                                  发行人         201820919919.4   2018.06.13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28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294   一种副车架梁体结构               发行人         201820919910.3   2018.06.13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295    一种行李箱阻尼器                发行人         201821090205.3   2018.07.1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铝合金前机      实用
296                                    发行人         201820919908.6   2018.06.13     原始取得
            盖结构            新型
      一种可变散热面积的      实用
297                                    发行人         201820919879.3   2018.06.13     原始取得
          散热器结构          新型
      一种稳定杆衬套安装      实用
298                                    发行人         201820919917.5   2018.06.13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刚度可调稳定杆      实用
299                                    发行人         201820919835.0   2018.06.13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用 U 型件螺     实用
300                                   发行人          201820919833.1   2018.06.13     原始取得
          接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 U 型钣金件螺接     实用
301                                   发行人          201820919834.6   2018.06.13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踏板力行程测试      实用
302                                    发行人         201820919958.4   2018.06.13     原始取得
              仪              新型
                              实用
303    一种侧门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820918836.3   2018.06.14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304    一种侧门开启结构                发行人         201820918783.5   2018.06.14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后悬置软垫定位      实用
305                                    发行人         201820919880.6   2018.06.13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壳体密封胶的容      实用
306                                  四川新能源       201820919956.5   2018.06.13     受让取得
            纳结构            新型
      一种动力电池包快速      实用
307                                    发行人         201820919849.2   2018.06.13     原始取得
            锁紧结构          新型
      一种二级减振管夹安      实用
308                                    发行人         201820919909.0   2018.06.13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实用
309   一种汽车门护板结构               发行人         201820919957.X   2018.06.13     原始取得
                              新型
      具有溃缩结构的门护      实用
310                                  北京希艾益       201320798881.7   2013.12.09     受让取得
              板              新型
      前地板处三明治及十      实用
311                                  北京希艾益       201420060045.3   2014.02.10     受让取得
          字组合结构          新型
      前纵梁后部三足分散      实用
312                                  北京希艾益       201420060107.0   2014.02.10     受让取得
            载荷结构          新型
      防乘客下潜的车身支      实用
313                                  北京希艾益       201420634228.1   2014.10.29     受让取得
              架              新型
                              实用
314    车身纵梁加强结构              北京希艾益       201420634671.9   2014.10.29     受让取得
                              新型

                                                28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315    后轮罩连接梁结构               北京希艾益      201420635083.7   2014.10.29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316    车门锁扣安装结构               江西阿尔特      201620740367.1   2016.07.14     受让取得
                               新型
      燃油密封检测封堵装       实用
317                                   江西阿尔特      201620743063.0   2016.07.14     受让取得
              置               新型
      水平进气法兰面 V6 机     实用
318                                   江西阿尔特      201620745505.5   2016.07.15     受让取得
            型气缸盖           新型
      保险杠和拖钩盖组件       实用
319                                   江西阿尔特      201620748638.8   2016.07.15     受让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320   拉索防尘垫密封结构              江西阿尔特      201620993026.5   2016.08.30     受让取得
                               新型
      备胎升降器气动拧紧       实用
321                                   江西阿尔特      201621331126.8   2016.12.06     受让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322   稳定杆连杆安装结构              江西阿尔特      201621331184.0   2016.12.06     受让取得
                               新型
      汽车玻璃底漆摇晃装       实用
323                                   江西阿尔特      201720431283.4   2017.04.21     受让取得
              置               新型
      汽车盒式塑料件的安       实用
324                                   重庆阿尔特      201420454202.9   2014.08.13     受让取得
            装结构             新型
      一种可拆卸自由组合       实用
325                                   重庆阿尔特      201420635193.3   2014.10.29     受让取得
          的管夹装置           新型
                               实用
326   LED 前雾灯调光结构              重庆阿尔特      201420813003.2   2014.12.18     受让取得
                               新型
      汽车后侧围内饰板加       实用
327                                   重庆阿尔特      201420836532.4   2014.12.26     受让取得
          强固定结构           新型
                               实用
328     保险杠安装支架                阿尔特宜兴      201320669844.6   2013.10.29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329    汽车排气吊挂结构               阿尔特宜兴      201420025672.3   2014.01.16     受让取得
                               新型
      非接触型电动开启车       实用
330                                   阿尔特宜兴      201420813343.5   2014.12.18     受让取得
          门防夹系统           新型
                               实用
331     炮筒式组合仪表                阿尔特宜兴      201420814475.X   2014.12.18     受让取得
                               新型
      车门内饰板开关面板       实用
332                                   阿尔特宜兴      201520238810.0   2015.04.17     受让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333   侧车门水切固定结构              阿尔特宜兴      201520238882.5   2015.04.17     受让取得
                               新型
      电动车的两档自动变       实用
334                                   四川新能源      201120108947.6   2011.04.14     受让取得
              速器             新型
      电动汽车的电机控制       实用
335                                   四川新能源      201120126971.2   2011.04.26     受让取得
              器               新型

                                                28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实用
336    发动机内蔵式水泵              四川新能源       201320697467.7   2013.11.07     受让取得
                              新型
      发动机的气缸盖罩结      实用
337                                  四川新能源       201320798858.8   2013.12.09     受让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338   一种正时链润滑结构             四川新能源       201420463984.2   2014.08.18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339   凸轮轴润滑油路结构             四川新能源       201420634575.4   2014.10.29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340    带配重的连杆总成              四川新能源       201420814474.5   2014.12.18     受让取得
                              新型
      插电式四驱混合动力      实用
341                                  四川新能源       201720431228.5   2017.04.21     受让取得
        汽车整车控制系统      新型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实用
342                                  四川新能源       201720431230.2   2017.04.21     受让取得
        转速同步控制系统      新型
      一种车门分总成存储      实用
343                                  天津阿尔特       201820184327.2   2018.02.01     受让取得
              装置            新型
      一种前后车门分装小      实用
344                                  天津阿尔特       201820184240.5   2018.02.01     受让取得
          车工装器具          新型
      一种升降旋转工装结      实用
345                                  天津阿尔特       201820190271.1   2018.02.01     受让取得
              构              新型
      一种车门密封条装配      实用
346                                  天津阿尔特       201820190274.5   2018.02.01     受让取得
              工装            新型
                              实用
347     旋转式底座机构               天津阿尔特       201721069288.3   2017.08.24     受让取得
                              新型
                              实用
348    一种车门安装结构              天津阿尔特       201721788829.8   2017.12.15     受让取得
                              新型
      一种四门涂装喷漆工      实用
349                                  天津阿尔特       201721788060.X   2017.12.15     受让取得
              装              新型
                              外观
350          汽车                      发行人         201030121944.7   2010.03.17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1        两栖房车                    发行人         201330005386.1   2013.01.09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2        智能钥匙                    发行人         201330504481.6   2013.10.25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3         充电桩                     发行人         201330504482.0   2013.10.25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4        两栖房车                    发行人         201330504483.5   2013.10.25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5        智能钥匙                    发行人         201330656754.9   2013.12.31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6       五辐条轮毂                   发行人         201330656755.3   2013.12.31     原始取得
                              设计

                                                28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外观
357   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               发行人         201530269723.7   2015.07.23     原始取得
                              设计
                              外观
358          汽车                      发行人         201730379104.2   2017.08.17     原始取得
                              设计
                              实用
359   一种电池包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820919850.5   2018.06.13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组合前灯装饰框      实用
360                                    发行人         201821380679.1   2018.08.24     原始取得
        与灯罩的固定结构      新型
      发动机盖铰链处洗涤      实用
361                                  重庆阿尔特       201821708283.5   2018.10.22     原始取得
        软管的固定结构        新型
      啮合齿传动式电动头      实用
362                                  重庆阿尔特       201821708783.9   2018.10.22     原始取得
              枕              新型
                              实用
363       新型机油尺                 重庆阿尔特       201821708784.3   2018.10.22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364       备胎卷收器                 重庆阿尔特       201821713386.0   2018.10.22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365       汽车仪表板                 重庆阿尔特       201821713388.X   2018.10.22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车门防撞梁      实用
366                                   长春凯迪        201821229924.9   2018.08.01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367     一种车用小桌板                长春凯迪        201821229905.6   2018.08.01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368    一种车载手机支架               长春凯迪        201821227883.X   2018.08.01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369   一种乘用车后防撞梁              长春凯迪        201821229839.2   2018.08.0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乘用车前部平衡      实用
370                                   长春凯迪        201821229838.8   2018.08.01     原始取得
              杆              新型
      一种带推动弹出结构      实用
371                                   长春凯迪        201821227881.0   2018.08.01     原始取得
        的仪表板水杯架        新型
                              外观
372    C 柱轮罩处加强板               长春凯迪        201830419623.1   2018.08.01     原始取得
                              设计
      一种商用车驾驶室横      实用
373                                   长春凯迪        201821228553.2   2018.08.01     原始取得
          向拉杆机构          新型
      一种新能源电动车电      实用
374                                   长春凯迪        201821228621.5   2018.08.01     原始取得
          池包防爆阀          新型
      一种新型保险杠拖钩      实用
375                                   长春凯迪        201821227891.4   2018.08.01     原始取得
          盖板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用于连接下格栅      实用
376                                   长春凯迪        201821228611.1   2018.08.01     原始取得
      和导流板的卡接结构      新型
                              实用
377   一种翼子板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821380728.1   2018.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28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侧围前部加强板       实用
378                                     发行人         201821380729.6   2018.08.2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导向螺栓固定结       实用
379                                     发行人         201821381914.7   2018.08.24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380   一种汽车拉手盒结构                发行人         201821380727.7   2018.08.24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制动踏板与真空       实用
381                                     发行人         201821380726.2   2018.08.24     原始取得
        助力器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连接紧固支架的       实用
382                                     发行人         201821382146.7   2018.08.2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提高后拖车钩强       实用
383                                     发行人         201821381915.1   2018.08.24     原始取得
            度的结构           新型
      一种在正面碰撞过程
                               实用
384   中防止前副车架碰到                发行人         201821405886.8   2018.08.28     原始取得
                               新型
          电池包的结构
      一种大灯与前保的配       实用
385                                     发行人         201821380680.4   2018.08.24     原始取得
            合结构             新型
      一种底盘管路与线束       实用
386                                     发行人         201821382147.1   2018.08.24     原始取得
        管路互换固定支架       新型
      一种新能源车 EV 托架     实用
387                                     发行人         201821381912.8   2018.08.24     原始取得
              横梁             新型
      一种空调试验布点用       实用
388                                     发行人         201821381913.2   2018.08.24     原始取得
              支架             新型
      一种用于电池模组过       实用
389                                     发行人         201821405889.1   2018.08.28     原始取得
      流保护的汇流排结构       新型
      一种对开门后门铰链       实用
390                                     发行人         201821405887.2   2018.08.28     原始取得
        安装板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座椅温控机       实用
391                                     发行人         201821405888.7   2018.08.28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带照明功能的汽车座       实用
392                                   重庆阿尔特       201821754029.9   2018.10.29     原始取得
            椅头枕             新型
                               实用
393     仪表板吸能结构                重庆阿尔特       201821754450.X   2018.10.29     原始取得
                               新型
      带有手机无线充电功       实用
394                                   重庆阿尔特       201821754469.4   2018.10.29     原始取得
      能的副仪表板扶手箱       新型
                               实用
395   储物能力强的扶手箱              重庆阿尔特       201821763639.5   2018.10.29     原始取得
                               新型
      具有收折小桌板的汽       实用
396                                   重庆阿尔特       201821767268.8   2018.10.29     原始取得
            车座椅             新型
                               实用
397      汽车座椅扶手                 重庆阿尔特       201821774179.6   2018.10.29     原始取得
                               新型


                                                 28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转向管柱中间轴      实用
398                                  发行人         201821864105.1   2018.11.13     原始取得
            密封结构          新型
                              实用
399   一种翼子板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821850578.6   2018.11.12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400    一种铝防撞梁结构              发行人         201821848007.9   2018.11.1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四缸机冷却水套      实用
401                                  发行人         201821859015.3   2018.11.12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402   一种凸轮轴总成结构             发行人         201821859418.8   2018.11.12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403     一种油底壳结构               发行人         201821871239.6   2018.11.14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多功能油底壳结      实用
404                                  发行人         201821870006.4   2018.11.14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一种正时链盒除胶结      实用
405                                  发行人         201821863596.8   2018.11.13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一种集成排气歧管隔      实用
406                                  发行人         201821877017.5   2018.11.14     原始取得
            热罩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后背门涂装      实用
407                                  发行人         201821963440.7   2018.11.27     原始取得
            电泳工装          新型
      一种驱动轴螺母变形      实用
408                                  发行人         201821961630.5   2018.11.27     原始取得
            防松工具          新型
      一种后制动卡钳集成
                              实用
409   拉索式驻车总成防积             发行人         201821841098.3   2018.11.09     原始取得
                              新型
          雪或水结构
      一种后背门模块间隙      实用
410                                  发行人         201821963439.4   2018.11.27     原始取得
            调整工装          新型
      一种发动机内置调温      实用
411                                  发行人         201822098878.X   2018.12.1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制动踏板安装结      实用
412                                  发行人         201821960257.1   2018.11.27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实用
413    一种电芯模组组件              发行人         201821960443.5   2018.11.27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掀背式尾门上部      实用
414                                  发行人         201821962080.9   2018.11.27     原始取得
            排气结构          新型
      一种前端框架下横梁      实用
415                                  发行人         201821962169.5   2018.11.27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416    一种座椅防撞装置              发行人         201821843955.3   2018.11.09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汽车车门内护板      实用
417                                  发行人         201821842709.6   2018.11.09     原始取得
          滑动文件袋          新型


                                              28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汽车后牌照灯照      实用
418                                  发行人         201821843626.9   2018.11.09     原始取得
            射装置            新型
                              实用
419   一种蓄电池搬运工装             发行人         201821961600.4   2018.11.27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短前悬的水箱钣      实用
420                                  发行人         201821852398.1   2018.11.09     原始取得
        金框架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门板氛围灯安装      实用
421                                  发行人         201822176991.5   2018.12.24     原始取得
            卡接结构          新型
      一种螺旋管壳式热交      实用
422                                  发行人         201821963524.0   2018.11.27     原始取得
              换器            新型
                              实用
423    一种备胎锁扣结构              发行人         201821962079.6   2018.11.27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动力电池包快换      实用
424                                  发行人         201821971875.6   2018.11.27     原始取得
            螺母结构          新型
      一种动力电池包螺母      实用
425                                  发行人         201821961666.3   2018.11.27     原始取得
          快换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拉索长度调节机      实用
426                                  发行人         201821962734.8   2018.11.27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一种塑料油箱口盖柔      实用
427                                  发行人         201822092172.2   2018.12.13     原始取得
          性喷涂工装          新型
      一种多机型适用油底      实用
428                                  发行人         201821870004.5   2018.11.14     原始取得
            壳结构            新型
      一种前门涂装喷漆工      实用
429                                  发行人         201821852437.8   2018.11.09     原始取得
              装              新型
                              实用
430   一种固定式点焊装置             发行人         201821853703.9   2018.11.12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发动机皮带张紧      实用
431                                  发行人         201821971874.1   2018.11.27     原始取得
          力测量工具          新型
      一种制动踏板转轴挡      实用
432                                  发行人         201822194442.0   2018.12.26     原始取得
            片结构            新型
      一种可旋转软管支架      实用
433                                  发行人         201822092171.8   2018.12.13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加速踏板底座安      实用
434                                  发行人         201822093406.5   2018.12.13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一种非平行安装面的      实用
435                                  发行人         201822092212.3   2018.12.13     原始取得
            紧固结构          新型
      一种防止螺栓滑落的      实用
436                                  发行人         201822098111.7   2018.12.14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车载翻转式可充      实用
437                                  发行人         201920059489.8   2019.01.15     原始取得
          电手机支架          新型
                              实用
438    一种风窗饰条结构              发行人         201822098137.1   2018.12.14     原始取得
                              新型

                                              28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汽车副仪表板可       实用
439                                   发行人         201822098395.X   2018.12.14     原始取得
          升降式扶手           新型
                               实用
440    一种电池装配结构               发行人         201920059488.3   2019.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可伸缩式油箱绑       实用
441                                   发行人         201920216258.3   2019.02.20     原始取得
              带               新型
      一种发动机缸盖与缸       实用
442                                   发行人         201920218706.3   2019.02.21     原始取得
          体的装配结构         新型
      一种车门玻璃导轨安       实用
443                                   发行人         201920113637.X   2019.01.23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一种牌照灯的遮挡白       实用
444                                   发行人         201822172174.2   2018.12.24     原始取得
            光结构             新型
      一种后车门铰链安装       实用
445                                   发行人         201822189276.5   2018.12.25     原始取得
              工具             新型
      一种管路共用管夹安       实用
446                                   发行人         201822172158.3   2018.12.24     原始取得
            装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扶手箱锁止       实用
447                                   发行人         201821971841.7   2018.11.27     原始取得
              机构             新型
      一种电动乘用车下车       实用
448                                   发行人         201822172820.5   2018.12.24     原始取得
          身梁架结构           新型
      一种活装件定位安装       实用
449                                   发行人         201920059438.5   2019.01.15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450    一种汽车除雾装置               发行人         201822177539.0   2018.12.24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 V 型产品板料辅      实用
451                                   发行人         201920112961.X   2019.01.23     原始取得
          助定位装置           新型
      一种高压线束支架结       实用
452                                   发行人         201822092155.9   2018.12.13     原始取得
              构               新型
      一种背门内板和外板       实用
453                                   发行人         201920219291.1   2019.02.21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具有自定位功能       实用
454                                   发行人         201920216075.1   2019.02.20     原始取得
        的橡胶垫圈组合件       新型
      一种梁体端口防进雪、 实用
455                                   发行人         201822179515.9   2018.12.25     原始取得
            水结构         新型
      一种卡钳放油孔的排       实用
456                                   发行人         201920215817.9   2019.02.20     原始取得
        气螺丝装配结构         新型
      一种电动真空泵减振       实用
457                                   发行人         201920059472.2   2019.01.15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硬管子母接头支       实用
458                                   发行人         201920059471.8   2019.01.15     原始取得
            架结构             新型
      一种 V6 发动机油气分     实用
459                                   发行人         201920240995.7   2019.02.26     原始取得
             离结构            新型

                                               29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直喷发动机喷油      实用
460                                  发行人         201920241336.5   2019.02.26     原始取得
            器结构            新型
      一种内置 PCV 阀缸盖     实用
461                                  发行人         201920240983.4   2019.02.26     原始取得
            罩结构            新型
      一种行人保护的翼子      实用
462                                  发行人         201822172794.6   2018.12.24     原始取得
          板安装结构          新型
                              实用
463    一种线束固定结构              发行人         201822179796.8   2018.12.25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辊压窗框三角饰      实用
464                                  发行人         201822172826.2   2018.12.24     原始取得
          板安装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用空气调温      实用
465                                  发行人         201822172175.7   2018.12.24     原始取得
            加湿装置          新型
      一种曲轴位置信号盘      实用
466                                  发行人         201920215784.8   2019.02.20     原始取得
            安装结构          新型
                              实用
467      一种水泵结构                发行人         201920059474.1   2019.01.15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468    一种上油底壳总成              发行人         201920216011.1   2019.02.20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轿车后置物台隔      实用
469                                  发行人         201920059429.6   2019.01.15     原始取得
          板轻量化结构        新型
      一种轿车后置物台轻      实用
470                                  发行人         201920059428.1   2019.01.15     原始取得
            量化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塑料备胎盘      实用
471                                  发行人         201920066917.X   2019.01.15     原始取得
            连接结构          新型
      一种可对接驾驶的汽      实用
472                                  发行人         201920218695.9   2019.02.21     原始取得
              车              新型
      一种可升降的门护板      实用
473                                  发行人         201920112966.2   2019.01.23     原始取得
              扶手            新型
      一种电动车冷却系统      实用
474                                  发行人         201920113639.9   2019.01.23     原始取得
            水路结构          新型
                              实用
475   一种稳定杆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920146612.X   2019.01.23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476   一种散热器安装结构             发行人         201920215794.1   2019.02.20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具有吸能溃缩结      实用
477                                  发行人         201920059434.7   2019.01.15     原始取得
          构的副车架          新型
                              实用
478   一种挠性驱动轴结构             发行人         201920112947.X   2019.01.23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散热器滤网保护      实用
479                                  发行人         201920146564.4   2019.01.23     原始取得
              装置            新型
      一种汽车仪表板前端      实用
480                                  发行人         201920216094.4   2019.02.20     原始取得
            密封结构          新型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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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名称            类别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取得方式
号
          一种轻量化的顶盖后       实用
481                                         发行人         201920216093.X      2019.02.20      原始取得
              横梁总成结构         新型
          一种车身活装防潜结       实用
482                                         发行人         201920221626.3      2019.02.20      原始取得
                构支架             新型
          一种衬套内套管防转       实用
483                                         发行人         201920254887.5      2019.02.28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实用
484       一块复合缓冲块结构                发行人         201920219629.3      2019.02.21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钢板弹簧与 FRP       实用
485                                         发行人         201920269660.8      2019.03.04      原始取得
              板簧复合结构         新型
          一种长度可调制动踏       实用
486                                         发行人         201920218723.7      2019.02.21      原始取得
                板臂结构           新型
                                   实用
487       一种组合双管夹结构                发行人         201920241482.8      2019.02.26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固定线束的卡扣       实用
488                                         发行人         201920240981.5      2019.02.26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防止电腐蚀的钢       实用
489                                         发行人         201920218675.1      2019.02.21      原始取得
              铝连接结构           新型
          一种全景天窗加强板       实用
490                                         发行人         201920246086.4      2019.02.27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 SUV 顶盖后横梁       实用
491                                        发行人          201920269559.2      2019.03.04      原始取得
                结构               新型
          一种用于测试动力耦       实用
492       合设备上的通气塞的       新型   四川新能源       201920991115.X      2019.06.27      原始取得
                  工装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注册并拥有的域名如下: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注册日                    到期日
     1          cae-auto.com               发行人                 2005.09.22                2020.09.22
     2             iat-auto.asia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3          iat-auto.club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4          iat-auto.com               发行人                 2003.04.14                2020.04.14
     5             iat-auto.info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6             iat-auto.me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7          iat-auto.mobi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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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注册日                到期日
  8           iat-auto.name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9           iat-auto.net.cn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0           iat-auto.net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1          iat-auto.org.cn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2           iat-auto.org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3           iat-auto.ren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4           iat-auto.tel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5           iat-auto.top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6          iat-auto.wang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19
  17           iat-auto.xyz              发行人              2015.03.19             2020.03.20
  18           iat-auto.cn               发行人              2005.03.30             2020.03.30
  19         iat-auto.design             发行人              2019.03.01             2020.03.02
  20          Iat-auto.group             发行人              2019.03.01             2020.03.01
  21         cckd-auto.com               长春凯迪            2012.10.31             2020.10.31




六、特许经营权和主要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二)主要经营资质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并无要求从事公司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资质证照及业务许可主要包括:

序号      资质名称            发证主体        证号/文号            核发日期            有效期
         海关报关单位
  1                             发行人        1113230250           2015.09.28           长期
         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报关单位
  2                       阿尔特宜兴          3222963811           2017.04.12           长期
         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报关单位
  3                       阿尔特成都          510126216E           2017.08.22           长期
         注册登记证书
  4      海关报关单位     四川新能源         510126246D            2017.02.13           长期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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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质名称        发证主体        证号/文号           核发日期            有效期
         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报关单位
  5                       上海诺昂       312244999E           2018.11.02           长期
         注册登记证书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公司为技术服务型公司,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也是
北京科委等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着各大汽车生产企业内部的应用性研究开发
以及基础性研究开发。近年来,公司还承担了多项政府研究项目。为保证研发工作的顺
利开展,确保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和行业标准,公司多年来在体系、软硬件、制度、技
术积累等多方面进行了持续建设,并已非常完善。

(一)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技术 创新
序号     技术名称                            概述
                                                                                  来源 类型
                       造型创意能力国内领先,并具有国际影响力,团队成员多数
                   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工业设计和汽车设计专业,来自清华大学美
                   术学院、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三大名校的设计师占
       造型创意设                                                             自主        原始
  1                1/3 以上。参与了百余款车型的造型设计工作。在众多量产车型的
           计                                                                 研发        创新
                   开发设计过程中,通过和工程人员长期交流,积累了较为丰富的
                   工程设计经验。在保持造型诉求和造型语言的前提下,造型设计
                   方案的工程可实施性较高。
                       该技术是从造型设计开始就组织工程各专业持续对造型方案
                   进行工程化分析,在最大化保证造型设计方案的前提下,综合考
       工程可行性 虑能否满足法规、运动、装配、材料、性能、工艺等工程要求, 自主           集成
  2
         分析技术 主要包括工程专业设计构想、造型限制条件制作、典型断面设计、 研发         创新
                   造型可行性分析、外观 DTS 设定。该技术能将工程设计问题提前
                   到造型设计阶段解决,减少开发风险,缩短工程设计的周期。
                       主要开发内容包括:电源系统匹配集成、电池管理系统软硬
       电源系统开 件开发、电池包结构设计、电池包性能开发,并可对电池包进行 自主           集成
  3
           发      系统试验、验证。近年来,为国内多家汽车生产企业的电动汽车 研发          创新
                   开发提供了电池包匹配集成设计。
       电动汽车整
                       掌握当前较为先进的 V 模式开发方法,依靠代码自动生成技
         车控制器                                                             自主        集成
  4                术以及先进的虚拟验证手段,具备可开发量产级新能源汽车 VCU
       (VCU)开发                                                            研发        创新
                   的能力。
           技术
                       该技术是在整车开发阶段对产品品质控制的重要技术手段。
                   从项目策划阶段开始介入,持续跟踪到量产阶段。根据产品功能、 自主        集成
  5    精致性开发
                   区域特点将整车划分为内饰产品、外饰产品、储物空间、影音娱 研发          创新
                   乐系统、功能按键、视野乘降性六大部分,每部分分别通过视觉、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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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创新
序号     技术名称                               概述
                                                                                    来源 类型
                      嗅觉、触觉、听觉、人机交互这五大维度进行评价,严格筛查各
                      个阶段精良性相关问题,并给出改进方案。该技术应用主要目的
                      是提升产品品质,并可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品牌形象。
                          通过计算机动态仿真技术对汽车碰撞时的结构变形、传力路
                      径进行实时模拟,准确展示汽车碰撞后的乘员保护区域及溃缩吸
        汽车碰撞仿    能区域,并基于仿真结果对车身和底盘的结构、材料、布置空间      自主 集成
 6
        真优化技术    进行优化。主要包括:结构分析、材料分析、碰撞仿真、碰撞后      研发 创新
                      数据采集及分析、结构优化。该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整车的被
                      动安全性能,并可大量节省整车的开发成本和时间。
                          通过计算机仿真技术对底盘各系统(转向、制动、悬架)在
                      各种使用工况下响应特性进行整车和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根
                      据车型定位制定优化目标,对汽车底盘布置和零部件的特性参数
        汽车底盘调                                                                  自主 集成
 7                    进行优化。主要包括悬架概念分析、操控性能分析、舒适性能分
          校技术                                                                    研发 创新
                      析、整车 K&C 试验、整车操控试验及数据分析、整车舒适性能试
                      验及数据分析、底盘调校优化。该技术的应用可有效降低底盘系
                      统的开发风险,节省开发成本和周期。
                          该技术主要是从汽车设计开发初期就对造型、结构的数字化
                      模型进行白车身钣金成型工艺分析、白车身焊接工艺分析、车身
                      喷涂工艺分析、整车装配工艺分析、生产制造运动仿真分析及整
                      车尺寸工程分析及工装设备分析,并按照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要
        SE 同步工程                                                                 自主 集成
 8                    求给出产品工业化方案,从成本、周期、质量各方面为客户提供
           技术                                                                     研发 创新
                      全方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支持。通过该技术,可大大提高设计的可
                      制造性,实现整车开发的全面性、完整性以及整车生产工艺的最
                      优化性,从而减少试生产环节对零部件及工装设备的调试和返修
                      次数,降低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
                          该技术通过市场调查及对客户需求的分析,综合考虑发动机
                      法规要求、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装配性等各项要求,制定发
                      动机详细的匹配集成及性能开发方案,并以热力学、动力学、流
                      体力学为理论基础,通过计算机仿真技术对发动机的进气系统、
                      排气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以及关键零部件进行系统分析,
                      并根据分析结果对发动机的综合性能和结构进行设计优化,完成
        发动机设计                                                                  自主 集成
 9                    产品零部件详细图纸设计、BOM 清单、设计计算报告等一系列设
        及仿真技术                                                                  研发 创新
                      计成果。该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概念方案设计、发动机总布置设
                      计、缸体、缸盖详细结构设计,校核计算分析等;仿真分析内容
                      包括:发动机一维性能仿真、CFD 分析、FEA 分析、MBS 分析
                      等。结合了仿真技术的发动机设计技术可显著提升发动机的设计
                      准确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技术风险,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
                      发成本。



(二)在研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概述
        整车轻量化     目前公司整车轻量化开发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轻量化路径研究、常用轻
 1
          开发研究 量化方法研究、轻量化性能开发管理,全铝车身和钢铝混车身结构研究。其中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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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概述
                     轻量化路径主要从材料工艺、结构、造型、集成、边界五个方向展开,研究每
                     个方向的具体轻量化方法;同时也通过预研,制定在整车开发的每个环节中,
                     轻量化方案的实施、跟踪、验证的方法和流程;通过预研研究,制定全铝车身
                     和钢铝混车身的结构设计标准。通过该项目研究,轻量化方法和重量控制会贯
                     穿到整车开发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避免在方案冻结之后由减重带来的成本和周
                     期增加。
                         主要解决燃油汽车的排放污染问题和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续航问题,是国
                     家未来重点推进的新能源汽车型式之一。基本原理是利用空气和储氢罐中的氢
                     在燃料电池堆中发生化学反应,持续发电。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包括燃料电池堆、
        燃料电池动
                     储能电池、高压储氢罐、升压变频器、动力控制装置、驱动电机六部分组成。
 2      力性、经济性
                     该项目通过分析基于某牵引车平台,总牵引质量 49000kg,在满载情况下 40km/h
             研究
                     速度行驶 300km 约需要 45.6kg、700L 左右的高压氢气,燃料电池的输出功率
                     约需要 92kw,可以保证最高 70km/h 的稳定车速。通过该项目研究,公司已能
                     够进行燃料电池系统的基本选型匹配,以及动力性经济性计算。
                         连续可变气门升程技术是一项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该技术可以使气门根
        连续可变气
                     据发动机的工况变化实现升程的连续调节,替代(或部分替代)节气门功能,
        门升程技术
 3                   从而降低发动机泵气损失、改善燃烧,最终提升发动机的燃油经济性和动力性,
        (CVVL)研
                     并降低排放。该技术被视为实现整车第四阶段油耗目标的有效手段,成为国内
             发
                     发动机新技术的发展方向。
                         根据驱动电机的特性,传统电动汽车采用单级减速器无法兼顾加速爬坡性
                     能和实现最高车速。两档自动变速器配置了低速大传动比和高速小传动比两个
                     档位,可根据使用工况,在低速大传动比和高速小传动比之间进行自动切换,
        电动汽车两
                     既提高了低速时的加速爬坡能力,又实现了较高的最高车速,同时保证电机在
 4      档自动变速
                     高效率区间工作。
           器开发
                         公司通过集成自动离合器+单向离合器作为换挡元件,保证了换挡过程精
                     确、迅速和平滑。同时,通过对控制逻辑、控制参数的准确标定,使之更为适
                     合中国路况和驾驶习惯需求。



(三)研发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人员总数为 1,321 人。报告期内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人数         变动           人数            变动              人数
       研发人员               1,321        -8.39%        1,442          10.67%                    1,303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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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
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2)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最近两年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有
效的提升了公司的持续竞争力。

    3、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为日常业务发展储备技术而开展
的基础业务性研发项目等;一类是公司结合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为业务未来增长拓展新
增长点而开展的经营性研发项目,即 PHEV 相关研发项目,该类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进行
持续投入以实现产业化发展,系偶发性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剔除 PHEV 相关研发项目
后,公司研发费用规模及占收入比例相对稳定,未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关于报告期内公
司研发支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
期间费用分析”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研发费用                            5,893.31             7,328.09                9,030.03
营业收入                               88,541.04            79,460.78               54,062.73
占营业收入比例                              6.66%                9.22%                16.70%




八、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日本和美国分别设有子公司阿尔特日本和阿尔
特美国、HHCP,阿尔特日本主要承接阿尔特股份的部分业务;阿尔特美国、HHCP 主
要开发海外汽车设计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拥有境外资产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与业
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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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发行人质量控制理念

       公司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视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秉承“专注于品质,精心于
服务”的质量控制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良服务和产品。

(二)发行人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完善的内部质
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颁布了《质量手册》、《质量目标管理规定》、《管理评
审工作指导手册》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手册。主要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质量手册                                            Q/IAT-G-SC01-2017
  2      公司质量方针及其承诺                                Q/IAT-G-TY10-2016
  3      质量目标管理规定                                    Q/IAT-G-TY11-2016
  4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Q/IAT-G-CX03-2018
  5      管理评审工作指导手册                                 IAT/G-R010-2017
  6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IAT-G-CX04-2012
  7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Q/IAT-G-CX05-2014
  8      品质管理办公室项目工作及管理暂行办法                 IAT/G-Z001-2013
  9      顾客满意度管理规定                                   IAT/G-R005-2017
  10     质量之星评选管理制度                                 IAT/G-R006-2018
  11     问题改进作业指导书                                   IAT/G-R008-2017
  12     文件审核作业指导书                                   IAT/G-R009-2017
  13     技术供应商评价程序及准则                             IAT/G-G001-2016




(三)发行人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对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和保持,对产品
开发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各环节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1、设立专项机构进行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公司成立了以中外专家为成员的品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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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质量委员会。其中,品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各个项目的交付数据和交付文件的
审查工作;技术质量委员会负责公司技术积累、提升工程师的专业素质等工作,从技术
能力基础建设上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技术质量委员会


                                                      秘书长                 秘书




                 电气/电
    CAE组                          车身组      试验组       发动机组        造型组
                   子组



                                        新能源组      制造工艺      标准法规
            总体组      底盘组                                                       项目组
                                                          组            组


    2、制定质量规范并有效实施

    公司在各个环节制定质量管理规范,以便于质控人员在过程中能够有效操作。在设
计阶段,制定了设计开发流程、整车设计和开发时程表。从输入开始就进行充分识别和
控制,制定了技术协议审查规范、输入和输出评审要求、产品设计和开发评审规定。持
续积累、完善各专业的设计规范和检查清单,严格控制设计过程。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制
定了供应商评价程序和评价准则、技术供应商评价准则,对供应商采购过程制定了严格
的采购流程控制标准,按照采购流程进行供应商选择,采购批准和质量检验,做到严格
的质量控制。在项目结束后有项目定期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进行
定期的回访和调查,及时收集和解决问题。

    3、发现质量问题持续改进

    公司针对在产品、服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有完善的问题分析、纠正、预防措施。
制定了完善的《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问题改进作业指导书》。按照 PDCA 的问题管
理方法,进行问题的定义、阐述、分解,及原因分析,使用一系列分析方法从策划、执
行和检查三个层面找到根本原因,针对根本原因制定预防性的纠正措施,并对措施的有
效性进行验证,有问题反馈到下一个 PDCA 循环,持续改进。对于项目策划和产品策划,
将风险管理思维融入每项工作,进行风险分析、潜在失效模式和失效后果分析,针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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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提前制定预防措施,避免问题发生。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发展目标

    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加强整车设计开发能力,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的研发
能力。PHEV 业务未来将成为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在汽车行业新能源趋势下提高公司
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并为公司整车设计提供动力系统相关技术。改装车业务作为新业
务布局,将重点探索公司在改装行业的业务发展可行性。公司未来将主要从产品企划、
造型研发、整车性能开发、新能源汽车平台开发等四个方面提升公司的整体开发能力。
一是要全面掌握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开发和制造能
力,如:纯电动汽车三电系统、智能驾驶系统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提升技术
竞争力;二是继续加强造型原创能力建设,依托丰富的国际化资源,将造型设计业务建
设成国内顶级、国际一流、具备全球化视野的优势业务;三是在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上,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政策,着重研究符合节能、环保、智能要求的
新技术、新功能,包括:混合动力控制技术、燃料电池集成匹配技术、智能驾驶系统集
成及功能开发等,并逐步将该等技术运用到实际设计业务中。

    公司会继续加强团队研发能力的建设。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和激励机制;通过强化内部培训、加强国际交流的方式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
和事业平台;通过以上方式,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形成多层次、高效
率、高水平的研发设计团队,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技术创新开发的需求。

    公司将以雄厚的技术实力作为基础,充分探讨和挖掘更加高效、高质的项目管理模
式和服务模式,以期获得更多高端客户的认可,并在业内形成优良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
从而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

(二)未来三年的具体发展规划和措施

    基于以上发展目标,公司将以自身的发展战略为导向,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围绕汽
车整车设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建设与完善公司的现有技术,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积极引进高端的技术人才和管
理人才,尤其在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方面;在核心零部件的开发上,添加必需的软硬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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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设备,加强核心零部件的分析和验证能力;在汽车设计发达国家组建海外工作室,吸
引海外优秀设计人才,同时快速学习较为先进的设计经验和理念;和国内外技术能力突
出的科研院所、高校、知名汽车企业进行合作研发,增强公司在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上
的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并保持领先地位。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通过募
集资金投资,推进上述各项措施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主营业务长久、健康发展。

(三)拟定的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发展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4)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恶化;

    (6)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7)未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因素。

(四)实施发展规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多年来的发展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积累的方式完成。为把握本行业的高速发展的
有利契机,公司仍需要对核心技术研发以及营销服务体系进行提升,这都需要公司投入
大量的资金来完成,因此,资金实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五)发行人确保上述发展规划的方法或者途径

    本次发行股票为实现上述公司发展规划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争取募集资金项目尽快投入实施
并产生效益。

    第一,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增加社会监督力度。公司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实施公司运行机制升级,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增加公
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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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公司将继续坚持企业文化建设,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企业
发展的重中之重,建立并完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引进和激励机制,以良好的工
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

    第三,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提供更多具有高技术含量和更专业化的汽
车整车设计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优势和
研发优势,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汽车整车设计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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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
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行人可自主开展业务活动。发行
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拥有从事主营业务独立的业务经营、研发、销售部门,拥有独立从事业务经
营、研发、销售的能力,不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资产独立性

    发行人系由阿尔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资产、负债及
权益,发行人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公司
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
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
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
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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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性

    发行人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建立了完整、
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
经营管理职能机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该等职能
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具有独
立设立、调整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办公机构和生产
经营场所实现有效分离,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性

    发行人设立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
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
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
人员,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
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对外
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
税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资产完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要求。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
控制的除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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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一、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向阿尔特准确、全面地披露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
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
务。

    二、承诺人承诺,在承诺人作为阿尔特的主要股东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现有或将
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阿尔
特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下称“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
事对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
以任何方式为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
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承诺人承诺,在承诺人作为阿尔特的主要股东期间,凡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
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或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于知悉该等商业机会之日起的三日内
书面通知阿尔特,如在书面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阿尔特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
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人将或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按照阿尔特的要求,将该等商
业机会让与阿尔特,由阿尔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
避免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四、承诺人承诺,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阿尔特依据其董事会所作出的决策(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决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有权要求承诺
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
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给阿尔特或者其
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并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需)按照阿尔特的要求实施相
关行为;造成阿尔特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阿尔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在触发上述第四项承诺情况发生后,承诺人未能履行相应承诺的,则阿尔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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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和应付承诺人的税后薪酬。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承
诺人亦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阿尔特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
的除外。

    六、本声明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阿尔特的首发上市申请在证监会或其他
有权机构审核期间(包括已获批准进行公开发行但成为上市公司前的期间)和阿尔特作
为上市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但自下列较早时间起不再有效:(1)阿尔特不再是上
市公司;(2)依据承诺人及其相关主体所实际控制的相关方合计持有或控制的阿尔特
的股份的比例,对阿尔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形成不再能产生重大影响。”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和刘剑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下:

    “一、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向阿尔特准确、全面地披露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承诺人未在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承
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二、承诺人承诺,在承诺人作为阿尔特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及承诺人现有或
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阿
尔特及其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下称“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
从事对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
会以任何方式为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
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承诺人承诺,在承诺人作为阿尔特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
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
成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或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于知悉该等商业机会之日起的三日
内书面通知阿尔特,如在书面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阿尔特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
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承诺人将或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按照阿尔特的要求,将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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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会让与阿尔特,由阿尔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
以避免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四、承诺人承诺,如果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阿尔特依据其董事会所作出的决策(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或者股东大会作出的决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有权要求承诺
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停止相应的经济活动或行为,并将已经形成的有关权益、可得利
益或者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给阿尔特或者其
指定的第三方,承诺人将并将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如需)按照阿尔特的要求实施相
关行为;造成阿尔特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阿尔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在触发上述第四项承诺情况发生后,承诺人未能履行相应承诺的,则阿尔特有
权相应扣减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和应付承诺人的税后薪酬。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承
诺人亦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阿尔特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
的除外。

    六、本声明与承诺函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承诺人确认,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声明与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阿尔特的首发上市申请在证监会或其他
有权机构审核期间(包括已获批准进行公开发行但成为上市公司前的期间)和阿尔特作
为上市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但自下列较早时间起不再有效:(1)阿尔特不再是上
市公司;(2)依据承诺人、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相关主体所实际控制的
相关方合计持有或控制的阿尔特的股份的比例,对阿尔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形成不再
能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
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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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阿尔特投资

    阿尔特投资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
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

    (2)宣奇武

    宣奇武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

    (3)刘剑

    刘剑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内容。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珺文银宝                  持有发行人 22,180,105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68%
          悦达投资                  持有发行人 12,345,67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39%
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 持有发行人 10,680,90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66%,为悦达投资
            基金                                     的一致行动人



    珺文银宝、悦达投资及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相关内容。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阿尔特企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阿尔特开曼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阿尔特企管和阿尔特开曼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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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相关内容。

    4、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
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5、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
况”相关内容。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控制或任职关系,不包       持股或任职董事、高
  姓名        担任发行人职务
                                      括发行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级管理人员
                                                   广州阿尔特                         任董事
                                                                                持股 57.72%,任执
                                                   阿尔特投资
                                                                                      行董事

 宣奇武            董事长                           柳州菱特                          任董事
                                                   威固阿尔特                         任董事
                                                    北方凯达                        任副董事长
                                                   阿尔特开曼                   持股 48%,任董事
                                                                                持股 19.92%,与宣
                                                   阿尔特投资                   奇武一同控制阿尔
                                                                                      特投资
  刘剑        董事、副总经理
                                                                                持股 19.31%,与宣
                                                   阿尔特开曼                   奇武一同控制阿尔
                                                                                      特开曼
             董事、总经理、财                       柳州菱特                          任董事
 张立强
                 务负责人                           弘润昊远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卢金火             董事                               -                                 -
                                      深圳市银宝山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辜小平             董事                                                         任董事、总经理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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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控制或任职关系,不包       持股或任职董事、高
姓名        担任发行人职务
                                    括发行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级管理人员
                                     深圳德润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 67%
                                           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任董事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任董事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
                                                  悦达投资                    任副董事长、总裁
解子胜            董事
                                             江苏悦达汽车制造厂                 任法定代表人
                                          上海烯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任董事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任副董事长
                                         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任董事
沈文春            董事                               -                                 -
                                                                             实际控制并任执行
                                     深圳市风帆大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法定
                                                                                   代表人
                                                                             持股 99%,任执行
                                       深圳市风帆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法定
蔡凡            独立董事                                                           代表人
                                         深圳市先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2%,任董事
                                       深圳市软协大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6%,任董事
                                      深圳市大族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任董事
                                         深圳市百米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
                                                                             任副总经理、财务总
李树军          独立董事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监、董事会秘书
廖冠民          独立董事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
罗婷            独立董事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立董事
白伟兴        监事会主席                             -                                 -
蓝旭俊            监事                奥达国际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任董事
                                        北京分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
                                    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任董事
                                      上海起航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普丰安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持股 1.54%,任执行
                                                 普丰兴业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31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控制或任职的企业(控制或任职关系,不包       持股或任职董事、高
  姓名        担任发行人职务
                                      括发行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级管理人员
                                                                                        表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亦庄互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滁州一九一二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任董事
 曾晓伐             监事                  滁州一九一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任董事
                                           上海融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70%,任监事
 潘先林             监事                   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任董事
 孟晓光             监事                               -                                 -
 王洪涛             监事                           亚坤泰达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林玲之配偶谷向光
             副总经理、董事会                                                   持股 60%,林玲持
  林玲                                     北京昱阳金润科技有限公司
                   秘书                                                         股 40%,林玲任执
                                                                                  行董事、总经理




    前述所指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
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6、公司的其他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北京驭锋(原名“北京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
                            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担任其董事、总经理,刘剑担
                            任其董事。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将其持有的北京驭锋的全部股
                            权转让于华尚思坦德,宣奇武辞任董事、总经理,刘剑辞任董事。
                            发行人将北京驭锋转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1)北京驭锋设立于 2007
                            年,成立时间较早,相关试制设备有待更新;(2)北京驭锋位于北京
   1         北京驭锋       市朝阳区,场地租金费用较高,且近年来北京市环保政策对制造类企
                            业要求逐渐提高,此外由于北京驭锋搬迁成本较高,因此有意转让北
                            京驭锋并于其他地区新设试制工厂;(3)北京驭锋转让后,公司短期
                            内尚可通过外包形式完成相关试制项目,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综合多方面考虑后决定将北京驭锋予以处置;
                            华尚思坦德收购北京驭锋的主要原因为其拟扩展样车试制业务,通过
                            提供整合的汽车设计服务拓展下游客户,从而扩张业务规模。本次转

                                                 31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让依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阿尔特汽车
                          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
                          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010367 号),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 1,420 万元作为转让价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转让
                          价款已支付完毕。
                          上海帕疆(原名“阿尔特(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担任其执行董事。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将其持有的上海帕疆的全部股权转让于四川观致先锋汽车销售
 2         上海帕疆       服务有限公司,宣奇武辞任执行董事。
                          由于上海帕疆自设立以来业务量较小,未达到预期经营业绩,因此发
                          行人出于业务整合的考虑,向四川观致先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
                          售上海帕疆。
                          宁波伊诺威(原名“阿尔特(宁波)汽车设计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担任其执行董事。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将其持有的宁波伊诺威的全部股权转让于上海恭博汽车
 3        宁波伊诺威      技术有限公司,宣奇武辞任执行董事。
                          宁波伊诺威设立时的定位为主要服务于浙江及其周边客户,由于宁波
                          伊诺威成立以来业务量较小,未达到预期经营业绩,因此发行人出于
                          业务整合的考虑,向上海恭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宁波伊诺威。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持股 2%的参股公司,发行人
                          监事曾晓伐担任其董事。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将其持有的帝亚
                          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于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曾晓伐于 2018 年 5 月 9 日辞任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帝
 4         帝亚一维
                          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华尚思坦德 100%的股权、持有陕
                          西帝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50.82%的股权。
                          公司出于维护主要客户关系以及优化公司运营效率和业务布局的谨慎
                          考虑转让帝亚一维全部 2%股权。
                          陕西通家原系发行人持股 3.47%的参股公司,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将其持有的陕西通家的全部股权转让于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
 5         陕西通家       司。
                          由于陕西通家的经营状况不佳,预期经营业绩无法实现,且实际控制
                          权及管理层发生变动等原因,发行人选择适时退出。
                          山东知豆原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潘晓峰担任董事的公司。2015 年
 6         山东知豆
                          8 月 25 日,潘晓峰辞任董事职务。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李克强
 7         长安集团       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2016 年 5 月 18 日,李克强卸任中国长安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
                          原系董事会秘书林玲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2018 年 1 月 9 日,
 8         田诚拓业
                          田诚拓业经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核准注销。
                          原系董事会秘书林玲持股 32.19%的公司。2017 年 12 月 8 日,远弘润
 9         远弘润峰
                          峰经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核准注销。
                          原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 7 月 10 日,长春阿尔特经
 10       长春阿尔特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31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赵航担任董
   11        一汽股份
                            事的公司。2018 年 9 月,赵航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北京秉望汽车     北京秉望汽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报告
   12      产业基金管理     期内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2018 年 8 月,宣奇武辞任北京秉望汽车产
             有限公司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北汽泰普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担任其董
                            事长,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张立强担任其董事。2018 年 12 月,发行人
                            将其持有的北汽泰普 51%股权转让予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发
   13        北汽泰普       行人丧失对北汽泰普的控制权。2019 年 2 月,宣奇武、张立强辞任北
                            汽泰普董事职务。
                            鉴于北汽泰普经营的改装车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存在较大差
                            异,直接协同性较低,发行人转让北汽泰普股权。
                            上海卡耐系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担任其董事。
                            2019 年 1 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上海卡耐 1.50%股权转让予深圳市方
   14        上海卡耐       杰实业有限公司,宣奇武辞任上海卡耐董事职务。
                            由于上海卡耐与发行人业务协同性不高且发行人持有上海卡耐股权比
                            例较低,发行人适时出售上海卡耐股权,以实现财务回报。
                            华夏叁壹捌系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北汽泰普的参股公司,发行人出售
                            北汽泰普股权后,华夏叁壹捌不再为发行人参股公司。2018 年 12 月,
   15       华夏叁壹捌
                            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北汽泰普 51.00%股权转让予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
                            公司,本次转让不涉及发行人直接转让华夏叁壹捌股权。
           长春凯达汽车     长春凯达汽车电机研发制造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宣奇武担
   16      电机研发制造     任董事长的公司。2019 年 7 月 16 日,长春凯达汽车电机研发制造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经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




    7、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的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企业具体情况

    发行人董事解子胜担任悦达投资(同时也是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董事长、
总经理,发行人报告期内曾与悦达投资共同投资帝亚一维,具体如下:

    2017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认缴帝亚一维新增注册资本 40.5098 万元,占帝亚一维
注册资本 2%;2018 年 3 月 15 日,悦达投资认缴帝亚一维新增注册资本 226.6667 万元,
占帝亚一维注册资本 7.7775%。

    2018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与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所持有帝亚一维 2%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26 日,帝
亚一维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不再持有帝亚一维股权。

    另外,发行人监事蓝旭俊担任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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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行人报告期内对由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普丰云
华进行投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持有普丰云华 11.53%合伙份额并担
任普丰云华的有限合伙人。且,根据《北京普丰云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发行人作为普丰云华有限合伙人,无权参与普丰云华的投资决策等日常经
营管理。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企业的情形。

       8、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除该参股公司外)之间的交
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汽车设计/汽
 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136.22    719.61
                                                      车试制
                                                    汽车设计/汽
 2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61.62    2,356.31    266.27
                                                      车试制
                                                    汽车设计/汽
 3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649.41    565.46      31.60
                                                      车试制
                                                    汽车设计/改
 4           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                                    -          -       8.19
                                                        装车
                                                    汽车设计/改
 5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65.56
                                                        装车
 6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汽车设计              -    481.13     321.36
 7        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改装车               -    668.96              -
 8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改装车               -    309.82    1,688.73
 9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改装车               -    106.88    1,364.27
 1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业务              -          -    134.33
 11            云南北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改装车               -          -     49.57
 12            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              汽车设计        102.36     230.66              -
 13       兰州鹏龙永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改装车               -       1.86             -
 14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改装车               -      60.50      2.55
 1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         汽车设计        149.95           -             -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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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柳州五菱柳机动力有限公司              零件销售         87.92       38.22     17.09
                                            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82.47     663.34      26.60
 2       北京卡达克汽车检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569.73     174.00     125.38
 3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87.77       92.67             -
 4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9.25     174.53
 5      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9.62       79.33     46.23
 6         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零部件              -           -       1.57
 7              天津卡达克数据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        0.74             -
 8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车辆采购             -        4.73   3,807.30
                                                   车辆采购/零
 9          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22.84      66.39
                                                       部件
 10       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采购             -       24.10             -
 11         北京鹏龙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零部件              -        1.41             -

注:序号 1-15 客户及序号 8-11 供应商系发行人原参股公司华夏叁壹捌的股东华夏出行有限公司的关
联方;序号 1-7 供应商系发行人原参股公司上海卡耐的股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方。


       上表所列示的与发行人有交易的发行人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除该参股公
司外)中,除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外,均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与
其之间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人与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之“(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上述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自主协商定价,交易价格与发行人其他客户及市场价格无
明显差异,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设计、样车试制及零部件等产品或服务,具体金
额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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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艾斯泰克        模具及汽车设计服务               -                      -                 7.85
   华尚思坦德            汽车设计服务                -                      -              235.95
    北京驭锋               样车试制                  -                708.04             3,391.94
    上海帕疆             汽车设计服务                -                      -               96.70
    中汽盐城             汽车试验服务           187.77                 92.67                     -
                  小计                          187.77                800.71             3,732.44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32%                 1.53%               11.54%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3,732.44 万元、800.71 万元和 187.77
万元,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54%、1.53%和 0.32%。其中 2017 年关
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原子公司北京驭锋向公司提供样车试制服务,因以前年度
签署合同未在转让前完全履行完毕,导致 2017 年因执行以前年度采购合同构成关联采
购。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如下:

    1)艾斯泰克

    公司与艾斯泰克的关联采购交易涉及合同内容为样展车内饰包覆。公司采购艾斯泰
克样展车内饰包覆服务合同含税总金额 9.18 万元,其定价明细与提供同类型产品或服务
的其他供应商的定价对比如下:

                                                     工时单位:元/(人时);金额单位:元
                    项目                     艾斯泰克                      其他供应商
仪表板、副仪表板、门板饰板、全车座椅及
                                                     22,300                     10,000 至 40,000
方向盘包覆材料
柱翻毛皮包覆及顶棚翻毛皮包覆材料                      3,570                       2,100 至 4,200
全车安全带                                               820                                  800
工程师工时成本                                           105                            80 至 140




    经对比,公司与艾斯泰克间的交易定价与公司向提供同类型产品或服务的其他供应
商采购的类似内饰包覆服务的相关服务定价具有可比性,因此公司与艾斯泰克间的交易
定价公允。公司向艾斯泰克采购内饰包覆服务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该项目执行过程中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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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内饰包覆环节外包,而艾斯泰克拥有内饰包覆能力,可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因此该
关联采购交易具有必要性。目前公司独立样车制造能力逐渐增强,因此未来向艾斯泰克
采购内饰包覆的交易不具有持续性。

    2)华尚思坦德

    公司与华尚思坦德的关联采购交易主要涉及内容包括工程师技术服务、电动车工程
设计服务。

    公司采购华尚思坦德的工程师技术服务主要根据工程师工时成本定价,报告期内公
司以工程师工时成本定价的采购合同约定的工时成本水平为 65-230 元/(时人),经
对比,公司采购华尚思坦德工程师技术服务的工时成本水平处于公司整体对外采购的工
程师技术服务工时成本水平之内,因此定价公允。公司向华尚思坦德采购工程师技术服
务主要原因系在项目密集执行阶段公司人力资源紧张,需对外采购汽车专业人员技术服
务,因此该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华尚思坦德采购的电动车工程设计服务合同定价约 226 万元,提供同类型产
品或服务的其他供应商就相应设计服务向公司提供的报价为 230 万元,经对比可知,公
司向华商思坦德的采购服务定价与提供同类型产品或服务的其他供应商报价整体具有
可比性,因此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3)北京驭锋

    公司与北京驭锋之间关联采购均为样车试制委托,相关合同定价如下: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万元)    单位样车试制价格(万元/台)
   1            3 台 PHEV 试制改制项目                110.40                              36.80
   2                2 台骡车开发项目                   69.84                              34.92
             2 台展车下车身制作及底盘安装调
   3                                                   34.50                              17.25
                         试项目
             1 台经济型电动展车下车身改制及
   4                                                   35.00                              35.00
                   上车身骨架制作项目
   5          5 台 BEV 系统先行车试制项目             200.00                              40.00
   6            2 台 PHEV 试制改制项目                 73.60                              36.80
   7            1 台功能样车后驱试制项目               14.30                              14.30
   8              1 台混动样车制作项目                 12.60                              12.60
   9          1 台 PHEV 功能样车试制项目               31.58                              31.58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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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驭锋与无关联第三方客户样车试制合同定价如下:

 序号                   试制内容                  单位样车试制价格(万元/台)
  1           动力模拟及底盘验证样车试制                        19
  2                     展车试制                                24
  3                 展车硬件改装试制                            45
  4                   三电骡车试制                              45



      由上表可知,北京驭锋与无关联第三方客户间单位样车试制价格范围约为 20 万至
45 万,公司与北京驭锋的单位样车试制价格(除项目 3、7、8 外)整体处于 32 万至 40
万区间,与北京驭锋为第三方客户进行样车试制的单位价格具有可比性。

      项目 3、项目 7 和项目 8 单位试制价格较低,主要原因系不同样车试制项目的工作
量与试制车型大小、试制深度等有关,因此不同试制项目定价差别较大。其中项目 3 工
作内容为展车下车身制作及底盘安装调试,与完整样车试制项目相比缺少上车身、装饰
件等内容;项目 7 工作内容为样车后驱试制,该项目以前驱电动车为基础,加装后驱电
机及配套动力系统,相比完整样车试制项目缺少车身、装饰件及完整地板改装;项目 8
工作内容为以现有燃油车为基础,加装电力驱动系统,相比完整样车试制项目缺少车身、
装饰件等内容,此外由于该项目电池外置于车厢内,故无需改装地板。综上,项目 3、
项目 7 和项目 8 由于试制工作量少于完整样车试制项目,因此定价相比完整试制项目较
低具有合理性。

      公司向北京驭锋采购样车试制服务的主要原因为北京驭锋原为公司子公司,系公司
合并范围内唯一具有样车试制能力的子公司,因此公司试制业务主要均由驭锋开展,
2016 年末公司将驭锋转出,但由于双方仍有部分试制业务尚未执行完毕或已达成合作意
向,转让后相关业务继续履行导致公司与北京驭锋之间发生关联采购金额,因此公司采
购北京驭锋样车试制服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随着公司独立样车试制能力的完备,未
来双方间关联交易不具有持续性。

      4)上海帕疆

      公司与上海帕疆间的关联采购交易涉及人员技术服务和功能样车开发服务。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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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上海帕疆采购的人员技术服务和功能样车开发服务约定的人员工时成本范
围处于公司整体对外采购的工程师技术服务工时成本水平 65-230 元/(人时)之内,
故定价公允。

    公司与上海帕疆的相关合同均签订于上海帕疆转让前,主要交易背景系公司内部资
源统一调配,因此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转让后相关合同继续执行导致双方产生关联交
易,且转让后双方未再签署合同,因此公司向上海帕疆的采购交易不具有持续性。

    5)中汽盐城

    公司与中汽盐城的关联交易内容为希艾益租赁其汽车试验场地,相关服务定价主要
根据不同试验条件场地确定,包括直线性能路、动态广场、噪声路、直线制动路、舒适
性路、干操控路、高速环道、坡道、强化耐久路、疲劳路、连接路等等,定价范围约为
1,200 元/(车时)至 16,000 元/(车时),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试验场地供应商间
定价范围约为 1,000 元/(车时)至 15,000 元/(车时),经对比,公司与中汽盐城
间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由于公司汽车设计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进行全面的汽车性能试验,对试验场地环境要
求较严格,而中汽盐城拥有全面的试验场地,可满足公司的性能试验要求,因此公司与
中汽盐城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汽车设计、样车试制及零部件等产品或服务均系日常业务
开展所需,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汽车设计等服务,具体金额及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艾斯泰克      出售展车/汽车设计                -             334.91             548.30
威固阿尔特         汽车设计                     -                  -             159.43
 柳州菱特          汽车设计                244.67             274.46             230.61
 帝亚一维          汽车设计                     -           3,444.80           5,526.35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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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北京驭锋            汽车设计                         -                  -            37.74
 上海帕疆            汽车设计                         -                  -           240.57
 长安集团            汽车设计                         -                  -           247.92
 一汽股份            汽车设计                10,302.72         10,517.20          10,247.67
华夏叁壹捌           车辆销售                         -            49.73                      -
 驾享其程            车辆测评                   20.39                 6.17                    -
              小计                       10,567.78             14,627.27          17,238.59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1.94%              18.49%             32.11%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7,238.59 万元、14,627.27 万元及
10,567.78 万元,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11%、18.49%及 11.94%。报
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逐年下降。

    2017 年公司向北京驭锋提供汽车设计服务主要原因系北京驭锋承接的部分样车试
制项目内容包含样车设计,但北京驭锋无汽车设计能力,因此其向公司采购汽车设计服
务形成关联销售。2017 年公司与上海帕疆的关联销售背景系上海帕疆原作为子公司接受
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因以前年度签署合同未在上海帕疆转让前履行完毕,导致
2017 年合同发生额构成关联销售,转让后双方未再签署合同。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如下:

    1)艾斯泰克

    报告期内公司以工程师工时成本定价的销售合同约定的工时成本水平为 100-300 元
/(人时),经对比,公司向艾斯泰克提供的工程师服务和展车开发制作中约定的工程
师技术服务工时成本水平处于公司整体对外销售的工程师技术服务工时成本水平之内,
因此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燃油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约为 34%至 40%,分项目的毛利率主
要分布于 25%至 60%间,经对比,公司与艾斯泰克关联销售涉及的燃油车展车开发及制
作业务毛利率处于公司燃油车设计业务毛利率区间之内,因此该交易定价公允。

    艾斯泰克因自身业务发展向公司采购汽车设计及人员技术支持服务,相关交易具有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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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2)威固阿尔特

    公司与威固阿尔特之间的关联销售涉及合同为燃油车传动系统开发,报告期内公司
燃油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约为 34%至 40%,分项目的毛利率范围为 25%至 60%,
经对比,公司与威固阿尔特间的交易毛利率处于公司燃油车业务毛利率区间之内,因此
该交易定价公允。威固阿尔特因车型开发需求向公司采购燃油车传动系统开发服务,相
关交易具有必要性。

    3)柳州菱特

    公司与柳州菱特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发动机开发业务及人员外派服务。其中发动机
开发合同定价约 260 万元,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发动机开发服务定价如下:

    合同内容         定价(万元) 发动机开发数量(个)      平均单个发动机开发价格(万元)
   发动机开发             550              2                                275




    公司为该客户提供的发动机开发服务包含两款发动机,平均单个发动机金额 275 万
元,与柳州菱特发动机合同定价具有可比性,因此公司与柳州菱特的关联销售合同定价
公允。

    公司向柳州菱特的关联销售涉及工程师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以工程师工时成本
定价的销售合同约定的工时成本水平为 100-300 元/(人时),经对比,公司与柳州菱
特约定的工程师技术服务工时成本水平处于公司整体对外销售的工程师技术服务工时
成本水平之内,因此定价公允。

    柳州菱特因自身业务发展向公司采购发动机开发及人员技术支持服务,相关交易具
有必要性。

    4)帝亚一维

    报告期内公司与帝亚一维的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其子公司陕西帝亚的交易。公司与
陕西帝亚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一款 SUV 整车开发服务,合同金额 2,400 万元,公司向某
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 SUV 整车开发项目合同定价为 2,501 万元,比较可知公司与陕西
帝亚的关联销售价格公允。陕西帝亚因新车型开发需求向公司采购汽车设计服务,相关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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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与帝亚一维的关联销售主要涉及电动车开发服务和人员技术服务等,报告期内
公司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为 32%至 42%,分项目的毛利率主要分布于
27%至 70%间,经对比,公司与帝亚一维的交易毛利率处于公司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毛
利率范围之内,因此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与帝亚一维的人员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工程师工时成本处于公司整体对外销
售的工程师技术服务工时成本水平 100-300 元/(人时)之内,因此公司向帝亚一维提
供的人员技术服务定价公允。

    帝亚一维因新车型开发需求向公司采购汽车设计及人员技术服务,相关交易具有必
要性。

    5)北京驭锋

    公司与北京驭锋关联销售涉及合同内容为骡车开发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
汽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为 32%至 42%,分项目的毛利率主要分布于 27%至 70%
间。经对比,公司向北京驭锋提供的骡车开发服务毛利率处于公司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
毛利率区间之内,故定价公允。北京驭锋主要业务为样车试制,因此其向公司采购汽车
设计服务,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

    6)上海帕疆

    2017 年因阿尔特宁波向上海帕疆提供内外饰改型服务导致公司与上海帕疆间存在
关联销售,该交易产生的主要原因系上海帕疆原为公司子公司期间与无关联第三方客户
签署合同向其提供内外饰改型服务,但因上海帕疆人力资源紧张,经公司内部调整,上
海帕疆与阿尔特宁波签署合同将该合同部分内容由阿尔特宁波执行,定价 300 万元,主
要工作任务包括工程可行性分析、结构设计(包括车身与内外饰)、2D 图纸设计等,
上海帕疆向该无关联第三方客户提供的内外饰合同中相应服务报价为 315 万,因此合同
金额 300 万元定价公允。

    7)长安集团

    公司与长安集团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合同内容均为燃油车设计业务,报告期内公
司燃油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约为 34%至 40%,分项目的毛利率主要分布于 25%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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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60%间,经对比,公司与长安集团间的交易毛利率处于公司燃油车设计业务毛利率区
间之内,因此公司与长安集团间交易定价公允。长安集团因新车型开发需求向公司采购
汽车设计服务,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

    8)一汽股份

    公司与一汽股份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合同内容包括燃油车设计和新能源车设计
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燃油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约为 34%至 40%,分项目的毛利率
主要分布于 25%至 60%间,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为 32%
至 42%,分项目的毛利率主要分布于 27%至 70%间,经对比,公司与一汽股份间交易毛
利率处于相应业务毛利率区间之内,因此公司与一汽股份间交易定价公允。一汽股份因
新车型开发需求向公司采购汽车设计服务,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

    9)华夏叁壹捌

    公司与华夏叁壹捌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北汽泰普向其销售的改装车,涉及车型分别
为北汽品牌的 BJ40 及 BJ80 越野车,定价分别为 14 万元和 29 万元。经查询公开信息,
BJ40 和 BJ80 相应车型终端售价分别约为 16 万和 30 万,考虑终端市场经销商利润空间
及北汽泰普改装成本,北汽泰普向华夏叁壹捌的改装车销售定价具有合理性。

    根据公开信息,华夏叁壹捌系华夏出行有限公司为拓展西部越野自驾业务而成立,
且有投放北汽集团 BJ 系列越野车计划,因此北汽泰普向华夏叁壹捌销售改装越野车具
有商业合理性。

    10)驾享其程

    公司与驾享其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阿尔特日本提供外籍专家配合驾享其程
进行汽车测评,相关服务定价约为 34 万日元/天,而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服
务相同专家的定价约为 30 万日元/天,因此公司与驾享其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合理
性。

    驾享其程为汽车媒体公司,而公司拥有较多资深汽车行业技术专家,因此公司向驾
享其程提供外籍技术专家配合其进行汽车测评具有商业合理性。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汽车设计等服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
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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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76.17                    605.02              482.33




    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采用货币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阿尔特投资          房产                          -                        -                  51.41
              合计                                 -                        -                  51.41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承租阿尔特投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
盏乡金港汽车公园 C 区 22 号的房产,年租金为 135.00 万元。

    (2)关联担保
                                                                                        截至报告期
                                                                                        末担保是否
    担保方            融资渠道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已经履行完
                                                                                            毕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宣奇武、刘剑                             30,000,000.00      2016-9-26      2017-9-26       是
                     双榆树支行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
  宣奇武、刘剑                           20,000,000.00      2016-6-27       2017-6-27       是
                         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宣奇武                               20,000,000.00       2016-1-5        2017-1-5       是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宣奇武、刘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5-12-29      2017-1-20       是
    王跃建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宣奇武                                20,000,000.00     2016-11-30     2017-11-30       是
                   北京石景山支行
宣奇武、刘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2017-2-24      2018-2-23       是
    王跃建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宣奇武、刘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0      2017-4-25      2018-4-24       是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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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报告期
                                                                                                  末担保是否
       担保方            融资渠道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已经履行完
                                                                                                      毕
       王跃建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宣奇武、刘剑                                   15,000,000.00     2017-10-17     2018-10-17           是
                      双榆树支行
        刘剑           大垣共立银行               913,005.00       2014-7-14       2019-6-25          是
        刘剑           大垣共立银行              1,276,320.00       2016-7-8       2019-7-29          是
        刘剑           大垣共立银行              7,087,920.00      2017-7-28       2018-6-28          是
        刘剑           大垣共立银行              1,922,580.00      2019-7-29       2024-7-25          否
 宣奇武、刘剑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60,000,000.00       2018-2-2           2023-2-2       否
 宣奇武、刘剑            宁波银行               40,000,000.00       2019-8-6       2020-6-26          否
 宣奇武、刘剑            浦发银行                1,445,781.67      2019-9-27       2020-3-27          否




       报告期内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所致。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与阿尔特开曼之间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入
阿尔特开曼                       1,660,000.00                   2009-10-19                         2022-3-31
阿尔特开曼                        500,000.00                    2009-10-19                         2022-3-31
阿尔特开曼                        191,861.50                    2009-12-10                         2022-3-31




       上述借款主要系阿尔特日本向阿尔特开曼借款,其中 2,160,000.00 美元用于阿尔特
日本电动车开发项目运营资金,191,861.50 美元用于阿尔特日本 2010 年收购阿尔特工程
(北京驭锋曾用名)部分股权,上述借款经双方协商均不计付利息。

    刘剑与发行人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垫付资金
       年份           期初余额             本年新增                 本年偿还                 期末余额
  2017 年                           -                64.61                     6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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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于刘剑的垫资利息均已按照市场利率进行计提和支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无资金拆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利益的情形。

    (4)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发行人监事蓝旭俊担任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发行人报
告期内对由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普丰云华进行
投资。该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认缴普丰云华出资份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11.53%。

    根据普丰云华的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参与普丰云华的投资决策等日
常经营管理,因此公司与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
的共同投资,但基于谨慎性考虑,发行人将该次投资认定为关联交易。

    发行人与关联方认购普丰云华出资额的价格均为 1 元/出资额,关联交易对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柳州菱特                           794.72                 535.37               244.44
                   帝亚一维                                 -               2,160.00              187.50
 应收账款          一汽股份                                 -                477.98             1,612.55
                   北汽泰普                            49.90                   49.90                       -
                   驾享其程                              5.31                      -                       -
            总计                                      849.93                3,223.25            2,044.50
    占营业收入比例                                    0.96%                  4.06%                3.78%
    占应收账款比例                                    3.70%                 19.87%               16.04%
其他应收款         中汽盐城                            10.00                   10.00                       -




    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主要系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致。其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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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方的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78%、4.06%及 0.96%,占应收账款比例分
别为 16.04%、19.87%及 3.70%,总体占比均较低。2018 年应收帝亚一维账款增幅较大,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度完成与帝亚一维业务合同的部分验收节点,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回
款导致。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华尚思坦德                           -                         -                 271.73
  应付账款     北京驭锋                             -                         -                  11.66
               中汽盐城                      92.74                            -                         -
             合计                            92.74                            -                 283.40
     占应付账款比例                         0.96%                             -                 2.45%
               陕西帝亚                             -                 128.00                    724.00
  预收账款
               一汽股份                             -               1,063.43                    612.11
             合计                                   -               1,191.43                  1,336.11
     占预收账款比例                                 -                 4.11%                     4.08%
 长期应付款 阿尔特开曼                    1,640.71                  1,614.13                  1,411.39
 其他应付款 阿尔特开曼                              -                         -                 125.37




    公司应付账款及预收账款主要系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所致,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
公司关联方应付账款占期末应付账款比例分别为 2.45%、0.00%和 0.96%,关联方预收账
款占期末预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4.08%、4.11%及 0.00%,总体占比较低。其中 2018 年公
司预收一汽股份账款较高,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双方新签订部分业务合同且尚未完成收入
确认节点导致。

    公司长期应付款及其他应付款主要系阿尔特日本因业务开展所需,向阿尔特开曼拆
借资金所致。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应付阿尔特开曼长期应付款余额为 1,640.71 万元。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前述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所产生的交易,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基于
客观条件发生,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所有关联交易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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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和表决程序进行了明确约定(第
四章第六节),同时达到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第五章第二节)。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发行人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界定(详
见第二章和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详见第四章和第五
章)。

    3、《对外担保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对外担保制度》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明确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
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
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独立董事行使前述十九条规定的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
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四)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和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真实、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
了市场化、自愿、等价原则,不存在侵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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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害发行人和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设立后,发行人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及定价机制,并予
以严格履行,确保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
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当时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或虽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但已经发行人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事后予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
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所有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或虽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但已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事后予以确
认,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最终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
约定。公司及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投资、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刘剑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
东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阿尔特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阿尔特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障阿尔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以及阿尔特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提名的阿尔特董事依法履行其
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2、截至本承诺出具日,除已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
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
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3、保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以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
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果阿尔特及其子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公
司/本企业/本人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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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阿尔特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
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阿尔特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阿
尔特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阿尔特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4、保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
其与阿尔特及其子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阿尔特及其子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
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阿尔特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阿尔
特作出赔偿或补偿。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赔偿或补偿承诺的,则阿尔特有权相应扣减应付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现金分红(包括相应扣减本企业因间接持有阿尔特股份而可间接
分得的现金分红)。在相应的承诺履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亦不转让本公司/本企业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阿尔特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6、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真
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阿尔特的首发上市申请在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
的相关部门审核期间(包括已获批准进行公开发行但成为上市公司前的期间)和阿尔特
作为上市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但自下列较早时间起不再有效:(1)阿尔特不再是
上市公司的;(2)依据阿尔特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再是阿尔特
的关联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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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董事 11 名,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1       宣奇武            董事长       阿尔特投资                2018.1.17-2021.1.16
  2         刘剑             董事        阿尔特投资                2018.1.17-2021.1.16
  3       张立强             董事        阿尔特投资                2018.1.17-2021.1.16
  4       卢金火             董事        阿尔特投资                2018.1.17-2021.1.16
  5       辜小平             董事         珺文银宝                 2018.1.17-2021.1.16
  6       解子胜             董事         悦达投资                 2018.1.17-2021.1.16
  7       沈文春             董事         凯联新锐                 2018.1.17-2021.1.16
  8         蔡凡           独立董事            -                   2018.1.17-2021.1.16
  9       廖冠民           独立董事            -                   2018.9.17-2021.1.16
 10         罗婷           独立董事            -                   2018.7.24-2021.1.16
 11       李树军           独立董事            -                   2018.1.17-2021.1.16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宣奇武,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宣奇武先生 1987 年
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8 年获日本九州大学工学博士学位。
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一汽集团工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日本三菱
汽车公司开发本部主任;2002 年 9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精卫全能董事长;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阿尔特有限董事长;2010 年 7 月至今任希艾益执行董事、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长春凯达汽车电机研发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7 月至今
任阿尔特成都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宁波伊诺威执行董事;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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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至今任北方凯达副董事长;201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威固阿尔特董事;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柳州菱特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任阿尔特宜兴董事长;2015 年 2 月至今任江
西阿尔特执行董事;2010 年 8 月至今任阿尔特投资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
新能源董事长;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重庆阿尔特执行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
广州阿尔特董事;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北汽泰普董事长;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上海帕疆执行董事;2007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北京驭锋董事长;2007 年
4 月至今任阿尔特开曼董事;2010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上海卡耐董事;2017 年 6 月
至 2018 年 8 月,任北京秉望汽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9 月至今,任
武汉路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阿尔特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
至今,任广州阿尔特科技执行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诺昂执行董事。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剑,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刘剑女士 1987 年毕业
于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1997 年毕业于日本九州大学农业部。1987 年 1 月至 1992
年 1 月任一汽集团变速箱分厂动力科动力员;2001 年 10 月至今任阿尔特日本董事兼社
长;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阿尔特有限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长春
阿尔特监事;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北京驭锋董事;2007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阿尔特开曼董事;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立强,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立强先生 1998 年毕
业于西安统计学院,获学士学位;2016 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硕士学位。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原邮电部 537 厂财务处会计;1999 年 1 至 2006 年 8 月历任巨龙
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等职务;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主管、经理;
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阿尔特有限财务总监;2012 年 2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总
监、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今任阿尔特成都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柳州菱特董事;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阿尔特宜兴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新能源董事、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北汽泰普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弘润昊远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诺昂总经理;2014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卢金火,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卢金火先生 1983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农业机械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3 年 7 月至 1986 年 5 月任一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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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分厂夹具车间工艺员;1986 年 5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一汽工具分厂冲模车间数控
编程员;1989 年 12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一汽模具中心模具数控编程主工程师;1996
年 10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一汽模具中心副总工程师;2000 年 5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
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2000 年 11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日立造
船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高级技术顾问;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迅利科
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担任长春凯迪经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

    辜小平,男,196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辜小平先生 1989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精密仪器专业学士学位; 1989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武
汉市机械进出口公司出口部经理、办公室主任,2000 年 8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武汉武
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助理、部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武汉武
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深圳市银
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董
事长;2020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柔性磁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2 月至今担任本
公司董事。

    解子胜,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解子胜先生 1988 年 7
月毕业于江苏工学院,获汽车设计与制造专业学士学位。2013 年获复旦大学 EMBA 学
位。1988 年 8 月至 1997 年 11 月,先后任盐城市拖拉机厂设计员、党办秘书、经理;
1997 年 11 月至 2003 年 6 月,先后任盐城市拖拉机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常务副厂长;
2003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管理部长、管理副总经理;
2014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悦达投资副董
事长、总裁;2017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中汽中心盐城汽车
试验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烯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沈文春,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沈文春先生 1996 年 7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机械专业学士学位。2005 年 7 月获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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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证券分析师;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国银
河证券研究所电力设备和新能源首席分析师;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瑞银证券财
富管理部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蔡凡,男,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蔡凡先生 1980 年 7 月毕
业于西安公路学院。1985 年至 1987 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标准局副局长;1987
年至 1992 年,任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副处长;1992 年至 2005 年,任深圳市科技局处长、
局长助理;1995 年至 2013 年,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大族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风帆大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8 月
至今,任深圳市风帆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先亚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软协大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大族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深
圳市百米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大族环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声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深
圳首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树军,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李树军先生 1998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获会计学大专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秦皇岛红
阳进出口公司会计;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助理、
项目经理; 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
目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董事会秘书;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满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入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廖冠民,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廖冠民先生 2002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7 年 7 月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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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2013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
至今任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罗婷,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婷女士 1997 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获会计
专业博士学位。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中国人保集团财务分析师;1998 年 8 月
至 2002 年 5 月,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2007 年 7 月至今,任清华
大学副教授;2014 年 4 月至今,任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
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 4 名股东代表监事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1        白伟兴        监事会主席            阿尔特投资                2018.1.17-2021.1.16
  2        蓝旭俊            监事                 普丰兴业               2018.1.17-2021.1.16
  3        潘先林            监事                 悦达投资               2018.1.17-2021.1.16
                                       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
  4        曾晓伐            监事                                        2018.1.17-2021.1.16
                                               业投资基金
  5        孟晓光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8.1.17-2021.1.16
  6        王洪涛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8.1.17-2021.1.16




      上述监事简历如下:

      白伟兴,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白伟兴先
生 2002 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获学士学位。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燕化集团天
津润滑油脂有限公司会计;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雅士佳(天津)汽车零件有限
公司会计;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天津津亚电子有限公司税务主管;2007 年 9 月
至 2009 年 7 月任斯特林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北京
三仁宝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阿尔特有限财务经
理;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
四川新能源财务总监;2018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中心审计部经理;2012 年 2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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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蓝旭俊,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蓝旭俊先生毕业于清华
大学。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职于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职于国家民委人事司;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6 月于清华大学经管院就读硕士研究
生;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清华紫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北京产权交易所高级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中关村企业改
制上市服务中心主任助理;2009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合伙人;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普丰兴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 年 2 月至
今任北京普丰安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1 年 9 月至
今任奥达国际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分豆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亦庄互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广州市驴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起
航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潘先林,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潘先林先生 2011 年 7
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网络学校)学士学位;2015 年 3 月获得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
1991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会计、财务负责人;2002
年 3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江苏
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2012 年 8 月至今,先后任悦达投资审计部部长、财
务部部长;2007 年 6 月至今任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大
丰悦港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2015 年 7 月至今,任悦达投资监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环
球车享悦达盐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威马悦达智能装备
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1 月至今
任上海烯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
江苏悦达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悦达东方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监
事;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曾晓伐,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晓伐先生 2006 年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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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获硕士学位,有近 10 年投融资行业经验。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上海市信息中心研究员;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致富创展投资咨询(深
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13 年 5
月至今任滁州一九一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任滁州一九一二文化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任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12 月
至今常州明石晶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帝亚一维新能源汽
车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融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
今任本公司监事。

    孟晓光,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孟晓光女
士 1995 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获学士学位。1995 年 8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哈飞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主管;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天津群星电子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精卫全能白车身部主管工程师;2006 年 5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阿
尔特有限白车身部主任工程师;2012 年 2 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 SEG 部专业总师、工程
研究二院白车身设计部专业总师;2012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王洪涛,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洪涛女士 2007 年毕
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北京华教
烛光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阿尔特有限行
政专员;2005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阿尔特有限行政主管;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北京驭锋综合管理部部长;2010 年 11 月,任亚坤泰达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本公司行政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本公司监事;2013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2016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名,包括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
事会秘书 1 名(其中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 1 人兼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 1 人兼
任)。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张立强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8.2.7-2021.2.6
   2           刘剑                         副总经理                       2018.2.7-2021.2.6
   3           林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2.7-2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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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张立强,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一)董事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刘剑,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一)董事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林玲,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玲女士 1999 年毕业于
四川外国语大学,获学士学位。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北京事
务所情报电子部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三井物产(中国)有限公司钢铁原
料部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精卫全能董事长助理、阿尔特有限董事长助
理兼董事会秘书;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昱阳金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3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田诚拓业执行董事、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阿尔特宜
兴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新能源董事;201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5 名,简历情况如下:

    宣奇武,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一)董事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刘剑,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一)董事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唐志强,男,196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唐志强先生 1982 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2 年 2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长春汽车研究所底盘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5 月
任一汽技术中心轻型车部底盘设计室高级工程师、设计室主任工程师;1997 年 6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一汽技术中心轿车部总布置设计室室主任;2000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
任一汽技术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中心主查;2006 年 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丰田
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主查;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委员会主任、技
术管理中心主任及采购委员会主任。

    郭元涛,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职称。郭元
涛先生 1994 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4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研发中心电气室电器组组长、电气室主
任;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在精卫全能任电气部部长、项目经理职务;2007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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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先后任发行人品质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质量委员会主任、体系管理部负责人。

    刘刚,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刚先生毕业于吉林工业
大学,获学士学位。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哈尔滨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研
发中心车身室车型负责人;2009 年 3 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车身部部长、工程研究二院
院长、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市场营销部及企划部负责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兼职单位(不包括发行人的全资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职务
                                  或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北方凯达                 副董事长         为公司参股公司
                                      威固阿尔特                  董事           为公司参股公司
                                       柳州菱特                   董事           为公司参股公司
宣奇武        董事长
                                      阿尔特投资                执行董事         为公司控股股东
                                                                               为实际控制人控制
                                      阿尔特开曼                  董事
                                                                                   的其他企业
                                      广州阿尔特                  董事           为公司参股公司
           董事、副总经
 刘剑                                     -                         -                   -
               理
                                       柳州菱特                   董事           为公司参股公司
          董事、总经理、
张立强                                                       执行董事、总经
            财务负责人                 弘润昊远                                    为公司股东
                                                                   理
卢金火          董事                      -                         -                   -
                             深圳市银宝山新股权投资基金
                                                              董事、总经理              无
                                     管理有限公司
辜小平          董事           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深圳市柔性磁电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悦达投资              副董事长、总裁        为公司股东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
                                                                 董事长                 无
                                         司
                              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解子胜          董事
                                 江苏悦达汽车制造厂            法定代表人               无
                              上海烯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
                                                                副董事长                无
                                         公司
                             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无


                                              33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兼职单位(不包括发行人的全资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职务
                                  或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凯联(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为公司股东凯联新
沈文春          董事                                          投研部总经理
                                        公司                                     锐的基金管理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党委书记               无
                                        公司
                            深圳市风帆大族创新投资管理
                                                                执行董事                无
                                      有限公司
                            深圳市风帆创新投资管理有限
                                                                执行董事                无
                                        公司
                             深圳市先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
蔡凡         独立董事        深圳市软协大族基金管理有限
                                                                  董事                  无
                                         公司
                             深圳市大族云海房地产开发有
                                                                  董事                  无
                                       限公司
                             深圳市百米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深圳声牙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深圳首辰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副总经理、财务
李树军       独立董事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总监、董事会秘             无
                                                                   书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廖冠民       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无
                                        清华大学                 副教授                 无
罗婷         独立董事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                        与公司共同投资普
                                                                  董事
                                     理有限公司                                      丰云华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丰兴业                                   为公司股东
                                                               委派代表
                            北京普丰安信创业投资中心(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
                                      限合伙)                 委派代表
                            奥达国际生物技术(北京)有限
蓝旭俊          监事                                              董事                  无
                                        公司
                            北京分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无
                                        司
                            北京亦庄互联创业投资中心(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
                                      限合伙)                 委派代表
                            上海起航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
                                                                  董事                  无
                                      限公司
                                                             监事、财务部部
潘先林          监事                    悦达投资                                   为公司股东
                                                                   长
                              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             监事                  无



                                               34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兼职单位(不包括发行人的全资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职务
                                  或控股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上海烯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江苏悦达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江苏威马悦达智能装备有限公           监事                  无
                                         司
                                                                               为发行人现任董事
                             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
                                                                  监事         解子胜担任副董事
                                         公司
                                                                                   长的公司
                                大丰悦港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无
                             环球车享悦达盐城汽车租赁有
                                                                  监事                  无
                                       限公司
                              江苏悦达长久物流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江苏悦达东方智慧能源有限公
                                                                  监事                  无
                                         司
                                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部部长               无
                             滁州一九一二文化发展有限公
                                                                  董事                  无
                                         司
                             滁州一九一二文化商业管理有
                                                                  董事                  无
曾晓伐          监事                   限公司
                                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常州明石晶电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
                              上海融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无
白伟兴          监事                     -                          -                   -
孟晓光     职工代表监事                  -                          -                   -
                                                             执行董事、总经
王洪涛     职工代表监事               亚坤泰达                                     为公司股东
                                                                   理
           副总经理、董                                      执行董事、总经
 林玲                         北京昱阳金润科技有限公司                                  无
             事会秘书                                              理
唐志强     核心技术人员                  -                          -                   -
郭元涛     核心技术人员                  -                          -                   -
 刘刚      核心技术人员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表所列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


                                             34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
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阿尔特投资                        100            持股 57.72%
                  成都水木清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              持股 7%
 1       宣奇武
                                  阿尔特开曼                         -               持股 48%
                                                                                   持合伙份额
                                      珺文银宝                    18,700
                                                                                     5.35%
                                  阿尔特投资                        100            持股 19.92%
 2        刘剑
                                  阿尔特开曼                         -             持股 19.31%
 3       张立强                          -                           -                   -
 4       卢金火                          -                           -                   -
                                                                                   持合伙份额
 5       辜小平     深圳德润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67%
 6       解子胜                          -                           -                   -
 7       沈文春                          -                           -                   -
                      深圳市风帆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持股 99%
                            深圳声牙科技有限公司                   1,200             持股 10%
 8        蔡凡
                      深圳市软协大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             持股 6%
                        深圳市先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43.34            持股 2%
 9       李树军                          -                           -                   -
 10      廖冠民                          -                           -                   -
 11       罗婷                           -                           -                   -
 12      白伟兴                          -                           -                   -
                                      普丰兴业                     4,140            持股 1.54%
 13      蓝旭俊
                     芝兰玉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60.4766          持股 1.91%
 14      曾晓伐          上海融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0              持股 70%
 15      潘先林                          -                           -                   -
 16      孟晓光                       远林朗沃                      10              持股 5.44%
 17      王洪涛                       亚坤泰达                      10              持股 1.88%
 18       林玲           北京昱阳金润科技有限公司                   50               持股 40%

                                                 34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姓名                        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9        唐志强                       亚坤泰达                        10             持股 1.60%
 20        郭元涛                          -                            -                   -
 21         刘刚                           -                            -                   -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及公司业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
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披露
的情形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
序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
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
核结果,提出具体的薪酬指标,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所领取的津
贴,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标准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收入情况及其他利益安排

         2019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
收入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报酬(万元)        在关联企业领薪情况
     1      宣奇武              董事长                               120                            -
     2       刘剑           董事兼副总经理                  2,400 万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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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报酬(万元)       在关联企业领薪情况
  3       张立强    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81.96                           -
  4       卢金火               董事                            50.28                           -
  5       辜小平               董事                                                            -
  6       解子胜               董事                                                            -
  7       沈文春               董事                                                            -
  8        蔡凡              独立董事                                                          -
  9       廖冠民             独立董事                                                          -
  10       罗婷              独立董事                                                          -
  11      李树军             独立董事                                                          -
  12      白伟兴            监事会主席                         40.34                           -
  13      蓝旭俊               监事                                                            -
  14      潘先林               监事                                                            -
  15      曾晓伐               监事                                                            -
  16      孟晓光           职工代表监事                        35.40                           -
  17      王洪涛           职工代表监事                        16.75                           -
  18       林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7.63                           -
  19      唐志强           核心技术人员                        91.75                           -
  20      郭元涛           核心技术人员                        71.82                           -
  21       刘刚            核心技术人员                        97.76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参
与了所在单位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其退休金计划均按所在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执
行,除上述薪酬和津贴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享受其他
待遇。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签订的协议与重要
承诺

       除股东委派的董事外,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均签订
了《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此外,公司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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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核心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

    除上述已披露的内容以外,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
人员没有与本公司签署除劳动合同或任用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事项请见
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近两年董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近两年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2017 年初,公司董事为宣奇武、潘晓峰、张立强、卢金火、孙谦、刘剑、周海伦、
邵华、张德荣、杜芳慈、赵航。

    1、2017 年 2 月 6 日,周海伦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辜小平为公司董事。

    2、2017 年 3 月 17 日,孙谦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解子胜为公司董事。

    3、2017 年 5 月 19 日,杜芳慈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李树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4、2017 年 12 月 18 日,潘晓峰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沈文春为公司董事。

    5、2018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
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解子胜、沈文春、辜小平、邵华、蔡凡、李树军、赵
航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德荣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独立
董事。

    6、2018 年 7 月 24 日,邵华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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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罗婷为公司独立董事。

       7、2018 年 9 月 17 日,赵航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务,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廖冠民为公司独立董事。

    发行人近两年内董事发生变动均系董事个人辞职的原因或者发行人换届选举导致,
上述董事变更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其中:从董事会组成上
看,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组成较为稳
定;从董事变动影响看,上述变动未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及日常决策造成重大影响,董
事会在报告期内能良好的履行职责并作出决策。发行人的董事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二)近两年监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近两年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初,白伟兴、蓝旭俊为股东代表监事,曾晓伐为股东代表监事,孟晓光、
王洪涛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
白伟兴、蓝旭俊、曾晓伐、潘先林为股东代表监事,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孟晓光、王洪涛,共同作为监事会成员。

(三)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7 年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立强、副总经理刘剑、董事
会秘书林玲。

       1、2018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立强为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聘任刘剑为副总经理,聘任林玲为董事会秘书。

       2、2018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作出决议,聘任林玲
为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系发行人正常换届或出于加强公司管理的需要增补高级管理人
员,对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的决策以及发行人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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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近两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而进行的
正常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
计委员会等运行及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召开 39 次
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1        2012.02.16                    创立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        2013.03.15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        2013.07.10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4        2013.08.22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5        2013.10.25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6        2014.04.10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7        2014.07.07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8        2015.04.30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9        2015.06.25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0        2015.09.22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1        2016.01.15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2        2016.05.18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35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3        2016.06.13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4        2016.08.17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4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5        2016.09.08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8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6        2016.11.08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8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7        2016.12.12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44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18        2016.12.29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8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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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19        2017.02.06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0        2017.03.17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1        2017.04.17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2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2        2017.05.02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3        2017.05.19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40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4        2017.05.31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44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5        2017.08.11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42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6        2017.09.13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41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7        2017.12.18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4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8        2018.01.17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3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29        2018.04.13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0        2018.05.17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39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1        2018.07.24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1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2        2018.08.30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88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3        2018.09.17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5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4        2019.01.08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41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5        2019.04.08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58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6        2019.07.19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7        2019.09.16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0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8        2019.10.11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1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39        2020.01.08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36 名股东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会议的决议和签署情况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
人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包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制度、董
事、监事等的任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对董事会的授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在内的
依法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董事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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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发行人董事会已设立了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召开 68 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
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1        2012.02.16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        2012.04.06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        2012.05.30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        2012.06.0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        2012.07.06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        2012.11.05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7        2013.02.19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8        2013.03.2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9        2013.05.21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10        2013.08.0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11        2013.09.0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12        2013.09.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13        2013.09.2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14        2014.03.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15        2014.04.2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16        2014.05.0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17        2014.06.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18        2014.10.2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19        2014.11.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0        2015.04.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1        2015.06.0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2        2015.09.0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3        2015.11.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4        2015.12.3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5        2016.04.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6        2016.05.06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7        2016.05.23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28        2016.08.0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4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29       2016.08.2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0       2016.10.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1       2016.11.2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2       2016.11.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3       2016.12.1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4       2017.01.1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5       2017.03.0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36       2017.03.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7       2017.04.1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8       2017.04.2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9       2017.05.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0       2017.05.2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1       2017.07.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2       2017.08.2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3       2017.09.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4       2017.11.3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5       2017.12.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6       2018.02.07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7       2018.03.2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8       2018.04.26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49       2018.07.09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0       2018.08.0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1       2018.08.15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2       2018.08.3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3       2018.09.07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0 名董事出席
 54       2018.10.29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5       2018.11.0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6       2018.12.0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7       2018.12.2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8       2019.01.1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59       2019.03.1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0       2019.04.17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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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61        2019.07.0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2        2019.07.0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3        2019.07.2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4        2019.08.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5        2019.09.2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6        2019.11.0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7        2019.12.2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68        2020.02.17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1 名董事出席




      发行人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会议的决议和签署情况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
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包括选举公司董事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制订公司治
理制度、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董事在历次会议中按规定出
席了会议,并按照上述规定认真遵守表决程序、审议会议议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
事职责,不存在董事会或管理层违反上述规定或超越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范围行使职权
的情况。

(三)监事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 4 名为股东代表
监事,2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
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召开 30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
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1             2012.02.16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2             2012.05.30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3             2012.07.06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4             2013.02.19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5             2013.08.2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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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6             2013.03.25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7             2014.11.1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8             2015.04.20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9             2015.10.1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0             2016.04.26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 3 名监事出席
  11             2016.05.23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 5 名监事出席
  12             2016.08.2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全体 5 名监事出席
  13             2017.03.01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全体 5 名监事出席
  14             2017.04.2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15             2017.05.16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16             2017.08.28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17             2017.12.29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18             2018.02.07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19             2018.04.26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0             2018.08.15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1             2018.08.30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2             2018.09.0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3             2018.12.24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4             2019.03.1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5             2019.07.0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6             2019.07.08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7             2019.08.30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8             2019.09.20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29             2019.11.08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30             2020.02.1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全体 6 名监事出席




    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履行了《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
策、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的执行、重大投资等重要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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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为本公司的重大
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本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本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方案的决策,并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资方案提
出了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三
会”的组织筹备等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及运行情况

    2012 年 2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2012 年 2 月 16 日,
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战略委员会由宣奇武、刘剑、廖冠民、辜小平、
沈文春构成,其中宣奇武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罗婷、廖冠民、解子胜构成,
其中廖冠民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宣奇武、蔡凡、廖冠民构成,其中蔡凡为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由罗婷、蔡凡、辜小平构成,其中罗婷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出席情况
    战略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04.27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7.05.16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7.05.26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7.07.25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7.08.28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7.11.30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8.02.07      全体 4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8.03.28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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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出席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8.04.26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8.07.09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8.08.15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8.10.29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8.11.8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8.12.24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19.01.16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19.04.17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9.07.26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2019.12.23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议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2020.02.17      全体 5 名委员出席
                                  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04.2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7.12.29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8.04.26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8.07.09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8.08.01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8.08.15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18.08.30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18.09.0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18.12.6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审计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18.12.24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19.03.18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19.07.02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2019.07.08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2019.08.30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2019.09.20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2019.11.08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2020.02.1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议
   提名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7.04.2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7.11.30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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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出席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7.12.29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8.02.0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18.07.24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18.08.01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18.09.0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04.27      全体 3 名委员出席
                                 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和公司发
展的需要,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
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
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以来,各项制度逐步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促进了公司稳步、
健康发展。但是,内控制度建设是长期工作,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特别是
近年来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错误,对此
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持续优化包括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和
信息披露控制在内的内控体系,以保障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C-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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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号),意见如下:

    “阿尔特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诉讼及仲裁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
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资金和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或
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制度

    1、资金管理政策及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完整,规范资金管
理,完善财务约束机制,股份公司设立后,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已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在资金的使用及安全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网上银
行管理、银行票据管理、财务印鉴管理、资金收支计划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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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外投资政策及制度

    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方面的职责,控制经营风险,股
份公司设立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体系。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仅指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债权投
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以及合资合作等。

    重大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消费类资产(如车辆)、超过年度经营计划的技术改造、基
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不在本制度规范之内。

    第十九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明确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或战
略委员会审核。公司总经理或战略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及项目前景明确签署是否同意
投资或要求重新调研论证的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或战略委员会同意后报董事会审核。
对于需报股东大会审核的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核。”

    3、对外担保政策及制度

    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经营风险,
股份公司设立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体系。

    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保;

    (3)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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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3,000 万元;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6)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上述第一项‘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四条 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
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项方面,始终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自制定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制度以来,发行人严格执行了相
关制度的规定。

    发行人改制设立以来,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的资金预算、投融资资金、营运资金的
管理和监督均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决策均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自改制设立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为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受资产收益、参与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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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加强社会公众对公司的监督作用,发行人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了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后,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公告公司在
涉及重大交易和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该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
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
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
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
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
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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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
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除银行业务外的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
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201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细则》。该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者监事
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人,也可以将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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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或者监事人选。

(三)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2015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该制度第二十五条明确了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
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咨询;
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
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
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
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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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
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C-0001 号)。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
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本节以公司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提供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附注中摘录的部分信息,以及根据这些财务信息,结合管理层对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各
项业务的理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财务指标以及影响这些财务指
标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说明。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0,231,957.06         330,960,339.43            575,027,678.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500,000.00                         -                         -
应收票据                               26,943,700.00          54,965,846.70             58,497,886.61
应收账款                              198,510,212.55         145,029,973.24            108,066,0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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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12,617,962.08           10,650,173.44             18,030,689.08
其他应收款                            19,900,169.36           22,656,596.94               7,127,056.68
存货                                 330,539,652.71          264,249,772.88            274,977,039.77
其他流动资产                          26,796,664.70          321,207,788.83             87,082,892.46
流动资产合计                        1,178,040,318.46        1,149,720,491.46          1,128,809,305.4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4,573,493.23             73,233,493.23
长期股权投资                         146,273,170.89          102,454,573.00            108,979,487.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5,692,945.1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271,922.41                          -                         -
固定资产                              87,348,107.62           49,502,724.21             36,829,154.47
在建工程                                 117,477.38           25,710,674.33               1,577,638.24
无形资产                              40,336,751.25           20,240,505.39             21,808,294.16
商誉                                               -                         -          22,103,011.32
长期待摊费用                            6,581,507.20            5,555,012.00              7,827,730.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777,892.68            47,227,411.13            43,665,254.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18,593.62          23,881,533.88             17,994,618.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0,318,368.18          359,145,927.17            334,018,683.03
资产总计                            1,588,358,686.64        1,508,866,418.63          1,462,827,988.4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30,788,300.00
应付票据                              60,716,514.62           12,869,870.80                            -
应付账款                              96,451,969.17           24,257,899.47            115,463,356.00
预收款项                             135,020,571.25          289,647,833.04            327,184,549.99
应付职工薪酬                          77,496,807.98           74,317,431.39             42,359,778.47
应交税费                                5,688,179.96          19,342,854.08               3,979,835.03
其他应付款                              1,475,728.48            5,040,805.89            18,800,744.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4,516.00              340,873.60                405,644.06
流动负债合计                         377,234,287.46          425,817,568.27            538,982,208.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77,849.00             369,589.16                664,496.84
应付债券                              63,098,075.70           59,108,38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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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款                               17,062,688.02              17,008,734.98              15,144,334.11
递延收益                                   1,930,331.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7,351.31                  465,343.6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846,295.30              76,952,048.43              15,808,830.95
负债合计                                462,080,582.76             502,769,616.70             554,791,039.07
股东权益:
股本                                    229,243,743.00             229,243,743.00             229,243,743.00
资本公积                                478,606,831.19             478,606,831.19             478,606,831.19
其他综合收益                              -2,002,981.70             -1,333,824.85                -392,067.32
盈余公积                                 45,562,478.83              32,349,499.05              12,133,011.17
未分配利润                              200,294,637.11              81,965,371.56              -20,476,499.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51,704,708.43             820,831,619.95             699,115,018.47
少数股东权益                            174,573,395.45             185,265,181.98             208,921,930.90
股东权益合计                           1,126,278,103.88          1,006,096,801.93             908,036,949.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88,358,686.64          1,508,866,418.63            1,462,827,988.4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85,410,404.07        794,607,784.01      540,627,269.97
减:营业成本                                        592,066,877.41        523,185,641.04      324,804,729.67
税金及附加                                                1,959,120.83       3,253,623.54        1,663,735.19
销售费用                                              31,861,764.75         28,212,692.28      32,713,181.65
管理费用                                              71,153,583.49         69,838,594.72      62,344,353.67
研发费用                                              58,933,052.95         73,280,915.98      90,300,306.89
财务费用                                                  1,680,217.73        616,170.91          566,255.73
加:其他收益                                          11,187,675.16          2,111,397.40        3,618,091.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310,589.80         16,940,082.27       -6,317,451.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391,458.01        -6,524,914.73       -9,590,200.3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728,235.0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2,692.27       17,177,711.8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9,750.71                    -                   -


                                                   36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二、营业利润                                139,685,567.57     115,584,317.48     42,713,058.88
加:营业外收入                                    16,967.28        553,050.04         93,010.51
减:营业外支出                                   386,577.10        886,188.80        563,487.21
三、利润总额                                139,315,957.75     115,251,178.72     42,242,582.18
减:所得税费用                               19,695,554.85      10,320,221.29      4,304,385.19
四、净利润                                  119,620,402.90     104,930,957.43     37,938,196.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12,189.43     122,658,359.01     46,168,955.58
少数股东损益                                -10,691,786.53     -17,727,401.58      -8,230,758.59
五、其他综合收益                                 -669,156.85      -941,757.53      -1,034,011.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69,156.85      -941,757.53      -1,034,011.47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33,752.47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5,404.38      -941,757.53      -1,034,011.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8,951,246.05     103,989,199.90     36,904,185.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9,643,032.58     121,716,601.48     45,134,944.1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691,786.53     -17,727,401.58      -8,230,758.5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684            0.5351            0.2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684            0.5351            0.201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1,411,071.26     772,086,459.59    939,819,503.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596,381.06      2,125,082.80        708,047.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775,224.72      12,068,927.11     12,314,493.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4,782,677.04     786,280,469.50    952,842,044.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2,846,668.00     249,103,064.44    513,361,898.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5,926,250.56     319,902,191.75    261,057,674.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096,133.33      32,077,407.59     26,749,773.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788,297.14     103,933,521.63    108,490,944.54


                                           36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4,657,349.03      705,016,185.41    909,660,29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25,328.01       81,264,284.09     43,181,753.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75,003,077.59 1,226,300,000.00 1,243,9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0,467,630.04       10,899,369.83      5,701,228.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93,656.48         52,410.00     16,524,733.85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80,006.65    23,054,032.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5,664,364.11 1,239,331,786.48 1,289,189,995.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84,787,516.76       64,344,103.02     28,661,715.07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28,540,000.00 1,496,840,000.00 1,256,07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549,268.4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185,210.1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0,512,726.86 1,582,733,371.51 1,284,731,715.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51,637.25      -343,401,585.03     4,458,280.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9,580,408.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22,580.00    60,000,000.00     30,788,3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2,580.00    60,000,000.00    150,368,70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5,922.28     31,622,404.09     95,405,644.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64,649.98       805,162.30      3,128,945.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1,487.79      3,199,200.00     3,168,071.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92,060.05    35,626,766.39    101,702,66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9,480.05       24,373,233.61     48,666,046.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6,676.26       -173,142.05              5.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34,161.47      -237,937,209.38    96,306,086.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090,468.63      528,027,678.01    431,721,591.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7,724,630.10      290,090,468.63    528,027,678.01




                                           36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910,831.79           304,963,931.01            365,709,216.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1,000,000.00                          -                          -
应收票据                             26,943,700.00            54,595,864.70             55,257,675.07
应收账款                            171,303,336.52           148,182,658.77             73,034,851.61
预付款项                              7,971,872.52            10,873,767.71              7,301,958.23
其他应收款                           38,441,555.35            54,811,752.57             16,813,771.06
存货                                306,581,279.50           208,990,573.80            223,628,370.05
其他流动资产                         17,176,080.77           191,822,515.14             80,532,774.35
流动资产合计                   1,020,328,656.45              974,241,063.70            822,278,616.5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8,173,961.89             36,833,961.89
长期股权投资                        556,723,659.83           514,873,520.94            408,483,606.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293,413.7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271,922.41                          -                          -
固定资产                             33,195,904.54            22,177,052.00             23,640,420.95
无形资产                             24,453,861.62            16,304,262.78             18,066,108.64
长期待摊费用                          1,391,169.18             1,318,482.35              1,663,13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50,728.11             3,388,658.96              3,331,37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18,593.62               152,758.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2,799,253.10           606,388,697.54            492,018,601.52
资产总计                       1,683,127,909.55            1,580,629,761.24          1,314,297,218.06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5,000,000.00
应付票据                             56,544,756.53            12,869,870.80                            -
应付账款                            179,270,743.81            81,972,607.83             63,579,897.61
预收款项                            130,845,213.99           288,044,477.24            324,515,267.23
应付职工薪酬                         53,614,025.25            50,804,344.33             34,791,301.99
应交税费                              1,048,446.14            16,531,771.18              2,147,285.33

                                                36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41,347,700.26              45,085,421.67             41,757,553.23
流动负债合计                           462,670,885.98             495,308,493.05            491,791,305.39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63,098,075.70              59,108,380.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84,462.98                  404,392.1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382,538.68              59,512,772.74                            -
负债合计                               527,053,424.66             554,821,265.79            491,791,305.39
股东权益:
股本                                   229,243,743.00             229,243,743.00            229,243,743.00
资本公积                               487,721,071.78             487,721,071.78            487,721,071.78
其他综合收益                              -633,752.47                           -                           -
盈余公积                                45,469,785.96              32,379,811.77             12,049,553.50
未分配利润                             394,273,636.62             276,463,868.90             93,491,544.39
股东权益合计                      1,156,074,484.89              1,025,808,495.45            822,505,912.6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83,127,909.55              1,580,629,761.24           1,314,297,218.06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45,067,522.70        745,830,010.55     436,931,249.85
减:营业成本                                       593,876,576.06        494,666,222.31     272,321,399.07
税金及附加                                               794,353.02        2,097,675.14         658,305.96
销售费用                                            26,799,581.89         25,142,905.56      20,986,855.21
管理费用                                            29,672,107.25         28,271,583.55      29,084,248.69
研发费用                                            47,400,614.99         69,067,984.60      77,755,036.98
财务费用                                                1,920,540.14       1,027,793.88          79,272.73
       加:其他收益                                     7,729,148.81         503,297.13         605,985.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394,580.06          8,361,777.34      -10,759,055.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7,391,458.01         -5,387,210.79       -9,564,068.97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                   -                    -
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
                                                                   -                   -                    -
填列)


                                                   36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2,110,842.87                        -                 -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381,923.86       16,932,982.83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100,000,000.00                    -
列)
二、营业利润                                152,616,635.35         234,038,996.12       42,826,043.78
加:营业外收入                                         138.81                      -        72,590.88
减:营业外支出                                     164,587.39         861,046.07          452,248.42
三、利润总额                                152,452,186.77         233,177,950.05       42,446,386.24
减:所得税费用                                21,552,444.86         29,875,367.27        4,787,722.44
四、净利润                                  130,899,741.91         203,302,582.78       37,658,663.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3,752.47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0,265,989.44         203,302,582.78       37,658,663.80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4,606,953.74         664,089,457.46       631,929,194.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227,944.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126,091.46          94,861,827.00         5,682,649.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7,733,045.20         758,951,284.46       637,839,788.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6,583,486.56         340,550,993.09       327,846,922.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1,299,566.16         194,863,663.62       164,507,371.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289,274.76          23,171,909.94        18,199,940.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401,842.57         111,402,335.68        67,844,33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7,574,170.05         669,988,902.33       578,398,56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58,875.15          88,962,382.13        59,441,221.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10,003,077.59         759,500,000.00       442,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5,756,300.68           5,770,499.55         1,805,013.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83,656.48               8,760.00        16,119,690.00

                                             36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18,008,165.58       23,200,000.00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5,843,034.75     783,287,425.13      483,624,703.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4,105,379.11       4,186,373.52        6,313,855.16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8,040,000.00     909,040,000.00      508,66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49,261,596.90      44,646,802.05        3,600,000.00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1,406,976.01     957,873,175.57      518,573,855.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36,058.74    -174,585,750.44      -34,949,151.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2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000.00       2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7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900,000.00         796,412.50        2,199,861.47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82,000.00       3,199,200.00        3,168,071.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82,000.00      28,995,612.50       80,367,933.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2,000.00      31,004,387.50      -55,367,933.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25,339.86           3,824.85                  5.36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038,273.75     -54,615,155.96      -30,875,857.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4,094,060.21     318,709,216.17      349,585,073.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0,132,333.96     264,094,060.21      318,709,216.17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
度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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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C-0001 号),认为本公司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要业
务的采购模式及价格、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经
营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
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预计 2020 年 1-3 月营业收入区间为 14,192.00 至 18,23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为-18.03%至 5.30%;预计 2020 年 1-3 月营业利润区间为 2,419.81 至 2,943.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46.89%至-35.40%;预计 2020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2,279.06 至 2,724.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44.01%至
-33.08%;预计 2020 年 1-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区间为
2,229.06 至 2,674.13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8.82%至 9.39%。 上述有关公司 2020
年 1-3 月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四、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包括: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阿尔特成都            四川            四川       100.00               -   投资设立
长春凯迪              吉林            吉林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希艾益                北京            北京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阿尔特宜兴            江苏/北京       江苏           54.55            -   投资设立
江西阿尔特            江西            江西       100.00               -   投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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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阿尔特日本           日本              日本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阿尔特           重庆              重庆       100.00               -   投资设立
广州阿尔特科技       广东              广东       100.00               -   投资设立
四川新能源           四川              四川           55.56            -   投资设立
上海诺昂             上海              上海       100.00               -   投资设立
阿尔特美国           美国              美国       100.00               -   投资设立
武汉路驰             湖北              湖北       100.00               -   投资设立
天津阿尔特           天津              天津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2019 年度

           被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名称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因
       广州阿尔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处置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广州阿尔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1 日




    2、2018 年度

           被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名称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因
           上海诺昂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IAT Automobile Design LLC                                       投资设立
           武汉路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处置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长春阿尔特                                           2018 年 7 月 31 日
                   北汽泰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2017 年度

                 处置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阿尔特(宁波)汽车设计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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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法

(一)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
法、收入确认政策等。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期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五)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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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
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
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
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
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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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
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
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
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
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
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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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
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
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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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
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
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
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
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
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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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
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
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拟长期持有的战略
性非上市股权投资和非企业法人单位投资。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
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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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
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
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
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
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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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
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提示: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
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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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
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
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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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
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
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
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
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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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
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
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
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
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
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9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
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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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在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
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仰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期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
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
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及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
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本公司对于除应收账款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工具的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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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分类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备

    履约保证金及押金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职工备用金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垫付款项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应收账款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资产负债表日余额超过 500 万元(含)的应
收账款、余额超过 100 万元(含)的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
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
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
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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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
方法):

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
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不提坏账
预付的房租                                              不提坏账
代扣代缴个人部分社保                                    不提坏账
应收税务款项                                            不提坏账



    按具体组合的名称,分别填写各组合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劳务
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
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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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
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
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
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
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
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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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
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
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
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
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
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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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
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
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
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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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
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
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
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节“五、(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
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
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
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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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
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
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
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
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20           5.00           9.50、6.3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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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
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
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的融资费。

(十五)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
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
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
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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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
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
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
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
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
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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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
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
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
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
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
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
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
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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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土地使用权证
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                10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
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
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时点为技术性能测试完成,在此节点之前研发支出予以
费用化,在此节点之后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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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
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
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
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
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和模具费。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装修费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模具费按 3 年平均摊销。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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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
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
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
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
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
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
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
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
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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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
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
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
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收入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
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劳务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原则:

    公司提供的汽车设计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

    1)合同约定计时提供服务并约定工时单价的,按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时结算单据
及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确认收入;

    2)合同约定按阶段提供服务,并按阶段支付对价的,按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客户阶
段性验收或者终验收文件确认收入。

    3)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提供的汽车设计劳务尚未执行完毕,已发生的成本预期可
以得到补偿的,若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成本直接计入存货;
如果已发生的成本预期得不到补偿的,已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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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收入确认时点:

    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为按阶段提供服务,并按阶段支付对价的,客户阶段性验收或
者终验收以客户签字确认时间为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约定工时单价的,按经双方确
认的工时结算单据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时间为准。

    (4)收入确认依据:

    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为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约定工时单价的,按经双方确认的工时
结算单据并经客户签字确认时间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按经双方确认的工时结
算单据并经客户签字确认表明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经客户签字后表明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合同能够可靠的确定,且企业依据合同
进行成本核算表明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为按阶段提供服务,并按阶段支付对价的,客户阶段性验收或
者终验收以客户签字确认时间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按合同阶段提供服务并按
阶段支付对价表明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客户阶段性验收或者终验表明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合同阶段能够可靠的确定,且企业依据
合同阶段进行成本核算表明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收入确认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按照相关规定,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汽车设计服务和汽车零部件制造。

    本公司在合同生效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在
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资产(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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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
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资产(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按合同价格确认收入。

    对于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为汽车设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
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
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
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3、新收入确认政策影响

    由于新收入确认政策与原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实质区别,故发行人现有业务模式、
销售合同条款下,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

    若发行人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首次执行日前各
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亦无影响。

(二十二)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中明确约定该补
助金额与具体的长期资产相关。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中除明确约定补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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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金额与具体的长期资产相关外的补助金额,一律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收益,在收到补助金额时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
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
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
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
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二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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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
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四)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
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
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
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
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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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
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
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
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五)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
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
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
行调整。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以下简称 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 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于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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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
称“新 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
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
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税收入            6%、13%、17%、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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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
                                                                                 适用于母公司、江西阿尔
                                                                        1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特
                                                                        25%      适用于集团内其他主体



(二)阿尔特日本适用税种税率(此表中金额单位均为日元)

                                                                     税率                           注
                 税种
                                             2018 年 4 月 1 日以前          2018 年 4 月 1 日以后
                法人税            A                         23.40%                         23.20%
国税                                                                                                1
                地方法人税                               A*4.4%(A 舍去未满千日元的金额)
                         市民税                                                   5 万元+ A*9.7%
                         县民税                                                  2.1 万元+A*3.2%    2
地方税
                  法人事业税(B)                                                      3.4%~6.7%    3
                  地方法人特别税                                                         B*43.2%    4
消费税                                                                                         8%   5

注 1:分段计算,合并纳税。

注 2: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资本金 1 千万及以下,人数 50 人及以下的企业,县民税适用 3.2%税
率计征。

注 3:分段计算,合并纳税。

注 4: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资本金 1 千万及以下,人数 50 人及以下的企业,地方法人特别税适
用 43.2%税率计征。

注 5:日本消费税以在日本国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营业额为税基,以销项消费税减除进项消费
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进项消费税大于销项消费税可申请退税。在日本国内,出口商品、劳务免征
消费税,进口劳务不征收消费税。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消费税率由 8%调整至 10%。



(三)阿尔特美国适用税种税率

       联邦所得税率:

       美国联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要求同时计算两种类型的所得税:常规所得税
(REGULAR INCOME TAX)和替代性最低税(ALTERNATIVE MINIMUM TAX)。常规
企业所得税为累进税率,替代性最低税税率为 20%,按常规企业所得税和替代性最低税
孰高缴纳。以前年度缴纳的替代性最低税可以抵减当年的常规企业所得税,但以不使抵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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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后的当年常规企业所得税低于当年替代性最低税为限。弥补亏损前,所得税按当年应
纳税所得额的 10% 和 20%税率计提缴纳。

    美国国会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税收减免与就业法案》(以下简称“税改法
案”)。税改法案将于 2018 年生效,将由 21%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替换现行税法中的多
级累进企业所得税率,同时代替性最低税也会被完全废除。对于按现行税法折旧规定的
符合条件的资产,在投入使用的当年至 2022 年期间可以当期 100%费用化,并于此后逐
步取消。

    州所得税/特许权税(state corporate income tax or franchise tax)率:

    美国除联邦企业所得税外,很多州针对与该州有税务关联的企业(如在该州有财产、
雇员、管理人员等)征收州所得税或特许权税。与所得税略有差异,特许权税的税基通
常不基于净利而着重于净值。一般来说,所得税负高的州特许权税负则低。报告期内 IAT
Automobile Design LLC 在加利福尼亚州有所得税/特许权税的纳税义务:

    加利福尼亚州:在应纳所得税额不低于最小特许权税额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8.84%(税基为州内所获应税净利或按指定方法分配计算的州内所获应税净利)。

(四)税收优惠及批文

    2017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
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11008477),
有效期为 3 年。本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可减按 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
所得税。

    2018 年 8 月 13 日,江西阿尔特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6000555),有效
期为三年。该公司于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可减按 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占母公司口径利润总额的比例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润总额                         15,245.22          23,204.02                4,2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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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税收优惠金额                         1,455.63                  1,968.55                   147.59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比
                                                 9.55%                    8.48%                       3.48%
            例




       2017 年母公司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主要因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较低。
应纳税所得额较低,主要因为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1,693.30 万元、2,509.48 万元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等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金额占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的比例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润总额                          13,931.60                  11,525.12                  4,224.26
        税收优惠金额                        1,503.34                   1,980.53                   155.36
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
                                             10.79%                     17.18%                        3.68%
          比例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本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
[2020]C-000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95               670.89          -26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824.88                  211.14          453.46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                45.64                  -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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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046.76             1,089.94          570.12
债务重组损益                                           -189.8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1,594.82              584.00                   -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7               -77.28           -33.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93                   -           70.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60.20             -241.04          -143.00
所得税影响额                                           -483.06             -325.10          -187.57
非经常性损益                                          2,531.77             1,958.19          468.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1.22        12,265.84             4,61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499.45        10,307.65             4,148.37
净利润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收到宁波江东法院执行款及利息、退还租金的
使用利息等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12                    2.70                      2.09
速动比率                                      2.25                    2.08                      1.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31%                  35.13%                    37.4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9.09%                  33.32%                    3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15                    3.58                      3.05
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3.33%                   1.72%                     2.08%
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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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2                    5.49                  4.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9                    1.94                  1.8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6,123.26               13,612.65              5,640.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60                   28.53               18.03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26                    0.35                  0.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1.04                 0.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031.22               12,265.84              4,61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10,499.45               10,307.65              4,148.37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5、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6、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项目              报告期间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2019 年度           14.71%                        0.57                  0.5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8 年度           16.13%                        0.54                  0.54
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6.82%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9 年度           11.85%                        0.46                  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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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项目             报告期间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8 年度           13.55%                  0.45                  0.45
净利润
                         2017 年度            6.13%                  0.18                  0.18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
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
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
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
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
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
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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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一)或有事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仲裁和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2019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庭裁决与谁
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发行人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92.5 万元及违约金 37 万元,
共计人民币 129.5 万元;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19
年 7 月 2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发行人的仲裁申请。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
收到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组庭通知与开庭通知,本案已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开庭
审理。2019 年 12 月 27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发行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由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研发费用 92.5 万元及违约金 37 万元,
本案仲裁费用 36,615 元由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发行人已经向天津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2、重庆阿尔特与澳汰尔工程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19 年 11 月 28 日,澳汰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澳汰尔”)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重庆阿尔特未经授权许可擅自非法复制、安装并使用其依法享有著
作权的 Hyperworks 系列计算机软件,请求判令:(1)重庆阿尔特立即停止对澳汰尔著
作权的侵害,立即停止其未经许可复制、安装及使用澳汰尔享有著作权的 Hyperworks
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删除或销毁被告持有或控制的全部侵权复制件和/或含有侵权复制
件的载体;(2)重庆阿尔特赔偿澳汰尔经济损失人民币 3,000,000 元整;(3)判令重
庆阿尔特承担澳汰尔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 元整,公证费 3,000
元整;(4)重庆阿尔特承担全部诉讼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
审理。

    3、发行人与高德成劳动仲裁案件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解除与原员工高德成的劳动合同。2019 年 10 月 29 日,高德
成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发行人支付: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75,000 元;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平日延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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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工资 20,000 元;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周六日加班工资 20,000
元;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10,000 元。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0 年 2 月 1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合资组建
HHCP LLC,成立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资金总额 400,000 美元,已领取注册号为
202001810041 的公司注册证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IAT Automobile Design LLC 持股
75% 。 公 司 董 事 为 张 立 强 , 法 定 住 所 为 2000 Wattles Drive, Los Angeles,
Califonia.90046.USA,主要经营地在美国,记账本位币是美元。经营范围为可从事加利
福尼亚州法规允许从事的任何合法业务。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        88,504.61        99.96%     79,095.54           99.54%      53,679.72       99.29%
其他业务收入             36.43        0.04%          365.24          0.46%        383.00         0.71%
营业收入合计         88,541.04       100.00%    79,460.78          100.00%      54,062.73       100.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11.43%                        46.98%                      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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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及其他汽车行业相关的技术
服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接近
100%,保持稳定趋势,主营业务突出。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79,460.78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 25,398.05 万元,增长 46.98%。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88,541.04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9,080.26 万元,增长 11.43%。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27.97%,呈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
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主要受以下方面驱动:

    (1)汽车工业市场稳步增长

    中国汽车工业市场持续稳步增长,从 2007 年至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量和销量复合
增长率约为 9%。中国汽车产销量近几年一直处于全球第一的位置,而汽车千人保有量
较发达国家尚有差距,汽车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迅猛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至
2019 年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 103.48%和 102.29%。随着政策的推动和技术的成
熟,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汽车市场的主要增长点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
计业务增长迅速,从 2017 年 20,685.23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 62,556.98 万元,年化复合增
长率为 73.90%。

    新能源汽车政策相关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
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情况”之“1、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
销售收入情况”相关内容。

    自主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从 2002 年至 2019
年,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从 31.45 万辆增长至 840.6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 21.32%,
2019 年市场份额为 39.20%。自主品牌乘用车竞争力的提升,将进一步提高对国内汽车
设计与研发服务的需求。

    (2)国内汽车设计行业将持续稳定发展

    在经历了长期的高速增长后,中国汽车市场由“增量竞争”转为“存量竞争”,面
临容量和盈利空间变小的趋势。汽车产业面临转型升级,汽车生产企业未来需要加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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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设计投入力度,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
作为汽车产业上游的汽车设计行业将得以进一步发展。

    同时,全球汽车产业正在向中国市场转移,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国内汽
车生产企业为了稳固和提升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地位,势必不断增加研发设计投入,从外
观、功能、性能等多方面与国际汽车生产企业抗衡,以提升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国内
汽车整车设计业务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增长。

    (3)公司不断投入研发能力,公司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和专利的开发,投入并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涉及整车设计中
多个环节。此外,公司还拥有 492 项专利及 14 项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 24 项,实用新
型专利 45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0 项。公司在不断研发积累过程中,核心技术和专利进
一步保证和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业务能力,其中,公司的造型设计、动力系统开发、
新能源汽车开发已经发展成为公司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业务,公司通过不断对技术进行
积累和总结,形成了强大的数据库并对业务起到良好支持作用。

    (4)公司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稳固

    随着公司研发和业务实力的增强,公司品牌实力和口碑也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
公司陆续获得多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新兴汽车生产企业青睐和认可,为其提供汽车设
计和研发服务。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推广和拓展,公司品牌知名度、行业地位和业务增
长将形成良性循环,促使公司业务收入健康稳步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整车设计        86,193.87            97.39%   76,616.22            96.87%   45,662.16            85.06%
  其他           2,310.74             2.61%    2,479.32             3.13%    8,017.56            14.94%
  合计          88,504.61          100.00%    79,095.54          100.00%    53,679.7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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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整车设计。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公司整车设计营业收入分别为 45,662.16 万元、76,616.22 万元及 86,193.87 万元,占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 85%以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源于整车设
计收入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汽车定制改装和汽车零部件制造等。2016
年 10 月,公司收购北汽泰普作为其控股子公司,并合并其汽车定制改装等业务,2018
年 12 月,公司与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北汽泰
普 51%股权,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公司不再合并北汽泰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整车设计类型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燃油汽车整车设计            23,636.88         27.42%     27,295.89            35.63%    24,976.94          54.70%
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          62,556.98         72.58%     49,320.33            64.37%    20,685.23          45.30%
       合计                 86,193.87        100.00%     76,616.22       100.00%        45,662.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整车设计服务主要分为燃油汽车整车设计及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服
务两类。其中,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服务收入分别为 20,685.23 万元、49,320.33
万元及 62,556.98 万元,占整车设计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5.30%、64.37%和 72.58%。2017
年至 2019 年度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主要因为近年来新能源汽
车行业发展迅速,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和研发服
务需求持续增加所致。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增长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
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四)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情况”之“1、
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销售收入情况”相关内容。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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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华北地区            2,609.73            2.95%    8,220.75           10.39%      7,857.36          14.64%
东北地区           13,884.14           15.69%   10,674.48           13.50%      8,920.35          16.62%
华东地区           19,223.41           21.72%   32,823.23           41.50%     20,301.00          37.82%
华南地区           32,282.97           36.48%   10,382.49           13.13%      3,621.14           6.75%
华中地区           16,756.11           18.93%   10,999.50           13.91%      4,080.08           7.60%
西南地区              620.10            0.70%    3,756.61            4.75%      7,276.70          13.56%
西北地区            2,674.86            3.02%    2,238.48            2.83%      1,623.09           3.02%
海外地区              453.28            0.51%             -               -             -                -
   合计            88,504.61          100.00%   79,095.54          100.00%     53,679.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同地区的收入占比随着具体项目的执行和验收情况有所波动。
公司华北地区报告期内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因为公司对北汽集团项目验收减少所
致。公司东北地区报告期内收入占比保持在 10%以上,其中 2018 年收入占比略有下降,
主要因为公司对一汽集团项目验收减少所致,2019 年度收入占比提高主要原因系公司
对一汽集团项目达到验收节点确认收入所致。公司华东地区收入占比较高,其中 2017
年以来收入占比提升较快,主要因为蔚来汽车、爱驰汽车达到验收节点确认收入所致。
2018 年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因为乐视汽车、爱驰汽车和电咖汽车达到验收节点确认收
入所致。2018 年公司华南地区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对本田技研收入增加所致;2019
年度增幅较大主要是对本田技研及广汽集团收入增加所致。2018 年公司华中地区收入
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对东风本田收入增加所致;2019 年度华中地区收入占比提高主要
是对东风集团收入增加所致。公司西南和西北地区 2017 年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因为 2017
年公司帝亚一维相关业务所致。2019 年度公司新增海外收入,主要是公司新增美国汽
车企业 Karma 汽车及日本企业村田制作所的收入。

    (3)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季度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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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季度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第一季度          17,313.01          19.55%          12,995.70          16.35%         13,194.06        24.41%
第二季度          29,241.75          33.03%          16,986.03          21.38%          9,746.81        18.03%
第三季度          21,357.35          24.12%          26,789.26          33.71%         10,387.79        19.21%
第四季度          20,628.93          23.30%          22,689.78          28.55%         20,734.07        38.35%
    合计          88,541.04         100.00%          79,460.78         100.00%         54,062.73       100.00%




    公司业务一般没有明显季节性影响,主要受项目完工进度以及项目规模的影响。公
司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主要是受到中国春节假期等的影响所致。

    3、收入成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1)营业收入成长性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成长性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2018 年度        同比增长       2017 年度     同比增长
   长城华冠                     -                -                 -               -    12,835.04       35.46%
   龙创设计                     -                -         33,698.40          33.83%    25,179.16       30.96%
 可比公司均值                   -                -         33,698.40          33.83%    19,007.10       33.21%
    本公司              88,541.04        11.43%            79,460.78          46.98%    54,062.73       39.72%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报尚未披露。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2017 年及 2018 年,可比公司
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33.21%和 33.83%,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39.72%和 46.98%;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同
比增长率,主要因为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和研发业务发展迅速,其中新能源汽车整
车设计业务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230.29%和 138.43%。

    (2)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成长性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增长差异情况具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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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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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公司                           同比                          同比                          同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长                          增长                          增长
新能源汽车       长城华冠                    -             -              -               -             -              -
整车设计收
    入           龙创设计                    -             -    19,109.56        44.61%       13,214.55        219.03%
        可比公司均值                         -             -    19,109.56        44.61%       13,214.55        219.03%
           本公司                  62,556.98       26.84%       49,320.33       138.43%       20,685.23        230.29%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报尚未披露,长城华冠报告期内未披露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营业收入,故无数据。



    发行人可比公司包括长城华冠、龙创设计。由于长城华冠均不披露新能源汽车整车
设计收入,因此仅与龙创设计进行定量对比。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230.29%、138.43%。
2017 年及 2018 年,可比公司龙创设计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分别增长 219.03%和
44.61%。

    2017 年发行人新能源整车设计业务增速与可比公司龙创设计较为一致。

    2018 年发行人新能源整车设计业务增速高于可比公司龙创设计,主要由于发行人具
备汽车研发全业务流程优势,在新能源车设计开发上具有多年经验和案例,且拥有良好
的业内口碑。

       4、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新能源汽车业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务客户类别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新兴汽车生产
                  12,372.02     19.78%   -58.35%   29,707.40     60.23%       55.26%    19,134.43     92.50%    258.06%
企业
汽车整车生产
                  50,184.96     80.22%   155.88%   19,612.93     39.77%   1164.70%       1,550.80      7.50%     68.81%
企业
  其中:合资整
                  40,327.82     64.47%   147.97%   16,262.91     32.97%   1488.07%       1,024.06      4.95%     730.14%
车品牌汽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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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业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务客户类别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金额         占比      变动
业
  自主整车品
                   9,857.15     15.76%   194.24%    3,350.02      6.79%   536.00%     526.74       2.55%   -33.77%
牌汽车企业
合计              62,556.98    100.00%   26.84%    49,320.33    100.00%   138.43%   20,685.23    100.00%   230.29%




       2017 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总收入为 20,685.23 万元,同比增长 230.29%,主
要增长来自于新兴汽车生产企业。2018 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总收入为 49,320.33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138.43%,主要增长来自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019 年新能源汽
车整车设计业务总收入达到 62,556.98 万元,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收入继续稳步增
长,并超过新兴汽车生产企业。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能源整车设计业务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从前十大客户不同
角度分析如下:

       (1)整车设计客户收入构成角度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新能源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受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含合资品牌及
自主品牌)、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客户驱动,始终保持迅速增长。

       从金额及占比出发,自 2018 年起,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新能源整车设计业务
占比逐步上升,2018 年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收入占比为 34.40%,2019 年占比上升
至 72.77%。2017 年,来自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收入占比较高,占当期收入的 91.22%,
来自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收入占比为 6.14%。

       由此可见,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主要增量收入来源由新兴汽车生产企业逐
步转移至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与近年来传统整车厂开拓新能源业务、新兴造车企业经历
行业洗牌,优质龙头企业逐步显现的发展趋势基本吻合。

       在各类客户中,发行人与主要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客户平均业务合作时间达到 9 年以
上,客户关系稳定且增量业务持续上升;新兴汽车生产企业方面,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
主要客户出现替代更迭,而发行人主要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客户多为优质行业龙头,例如
车和家、蔚来汽车、爱驰汽车等;前述客户整体经营情况较为良好,为发行人业绩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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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支撑。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中的合资品牌始终保持迅猛增长,成为发行
人新能源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与近年来合资品牌将研发投入向国内
设计力量转移的趋势一致。

    (2)大客户规模角度

    2017 年至 2019 年,单个客户规模 1,000 万元以上的数量由 2017 年 6 家增长至 2019
年 10 家,大客户单年平均收入由 2017 年的 2,013.62 万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5,481.64 万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29.10%和 64.99%。由此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整
车设计业务受大客户数量迅猛增长,大客户单个客户收入稳步提升两因素双重驱动,新
能源业务快速增长。

    综上,发行人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增长与行业新兴汽车生产企业成长情况
和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发展趋势较为一致;大客户数量增长,单客户收入同步提升,因此
新能源业务增长具备合理性。

    (3)结合新能源整车设计在手订单分析

    发行人新能源整车设计在手订单较为充裕。与整车生产企业合作稳定、预收比例较
高,此类订单占新能源整车设计订单比例达 82%;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客户资源优质且相
对分散,占新能源整车设计订单比例约为 18%。故此发行人在手订单为未来业绩稳定增
长提供进一步支撑。此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主要客户运营及财务状况、回款
情况均较为良好,客户回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分析

    (1)公司阶段性验收确认收入方法参考依据,2006 年收入准则规定: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确认收入。

    第十一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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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二条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已完工作的测量。

       (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2)结合公司情况分析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合理性:

       1)公司在向客户报价并多次协商后确认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工作节点,
各个工作节点工作内容相对独立且金额确定,故此各个节点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合同约定了回款期限,客户一般能够按账期付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
业;

       3)公司按照“已完工作的测量”方法确认劳务交易(设计劳务服务)的完工进度,
一般合同约定:

       公司完成某阶段服务后通知客户,并且交付给客户评估所需的信息和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实物、工作成果、过程产生的图纸、工艺、模拟计算和其他技术资料等(统称“交
付物”)。客户将按照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规定的验收流程和验收标准对交付物进行
评估和检验(“验收”)。

    公司汇总工作内容后形成报价单报送客户,经过多轮协商后公司与客户签署技术协
议和合同。技术协议按照设计服务各个专业详细约定了工作内容和交付物内容。综上,
在验收阶段,客户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对交付物进行了确认,进而确认了该节点的工作
量。

    综上,客户通过合同签署及验收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了测量,认可了公司的节点
工作量,确认了设计服务的完工程度。

    故此,公司与客户的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人工、材料、外包等成本,按照工作节点进行
成本归集,故此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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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成本                                         59,206.69                 52,318.56                  32,480.4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59,171.49                 52,211.70                  32,336.76
营业成本增长率                                     13.17%                      61.08%                   44.53%
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例                             66.87%                      65.84%                   60.08%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32,480.47 万元、
52,318.56 万元以及 59,206.69 万元,从营业成本的增长情况看,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营业成本同比分别增长 44.53%、61.08%和 13.17%,报告期各期营业成本占收入比例
分别为 60.08%、65.84%和 66.87%,2018 年营业成本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增加。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人工费          27,265.25           46.08%      20,463.88           39.19%        13,714.79            42.41%
 材料费           9,351.39           15.80%      15,349.32           29.40%        10,300.16            31.85%
 外包费          17,439.73           29.47%      12,111.88           23.20%         5,244.65            16.22%
  其他            5,115.11            8.64%       4,286.63             8.21%        3,077.15             9.52%
  总计           59,171.49          100.00%      52,211.70          100.00%        32,336.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2,336.76 万元、52,211.70 万元及 59,171.49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人工费、材料费及外包费为主,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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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结构有所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费分别为 13,714.79 万元、20,463.88 万元和 27,265.25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通过新增员工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需求。近三年人工费逐年增长,变动与
整体营业成本增长趋势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费分别为 10,300.16 万元、15,349.32 万元和 9,351.39 万元。2019
年度材料费的成本占比下降明显,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不再合并北汽泰普,而北汽泰
普成本中材料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外包费分别为 5,244.65 万元、12,111.88 万元及 17,439.73 万元。随
着在手订单数量增加,为高效利用公司优质专业人才资源,通常公司对于部分非核心设
计环节采取外包方式完成。对于部分非汽车设计领域的专业性较高的内容,行业内整车
企业及汽车设计企业普遍采用外包方式完成,例如需要掌握化学电池结构及材料相关核
心技术的动力电池系统开发、需要建造专业多路况整车路测试验场地的整车性能试验
等。2018 年外包费发生额占比略有上升,主要由于蔚来汽车、爱驰亿维、本田技研等客
户的项目涉及较多整车检测环节,需要委托外部检测机构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因此外
包费用占比有所提高。2019 年度外包费占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本田技研项目外包费
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主要项目外包费用模具制造和模型设计报告期跨期发生符合对应项目收
入的确认原则。模具制造和模型设计发生均是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开展,并通过技术沟通、
技术参数协议约定等方式确保项目成果符合公司标准。项目采购价格是双方经谈判商议
确定,模具制造和模型设计发生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88,541.04           79,460.78              54,062.73
营业成本                                  59,206.69           52,318.56              32,480.47
综合毛利                                  29,334.35           27,142.21              21,582.25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29,333.12           26,883.84              21,342.96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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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3.13%                     34.16%                   39.9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14%                     33.99%                   39.76%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9.92%、34.16%
和 33.13%,报告期内,总体毛利率水平较高,公司综合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贡献。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构成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燃油汽车整车设计          7,915.57       26.99%     10,823.18          40.26%     10,045.36       47.07%
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       21,014.08       71.64%     15,932.86          59.27%      8,766.89       41.08%
其他                        403.48        1.38%          127.80        0.48%       2,530.71       11.86%
         合计            29,333.12     100.00%      26,883.84       100.00%       21,342.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燃油汽车整车设计及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其
中,燃油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是公司重要业务,2017 年和 2018 年毛利规模均在 1 亿元以
上,2019 年毛利规模达约 0.8 亿元。同时,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毛利占比从 2017
年的 41.08%提升至 2019 年的 71.64%,成为公司重要的毛利来源。公司报告期内新能
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毛利的提升,主要因为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且持
续保持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所致。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3.13%                     34.16%                   39.9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14%                     33.99%                   39.76%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76%、33.99%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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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3.14%,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燃油汽车整车设计                              33.49%              39.65%               40.22%
      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                             33.59%              32.30%               42.38%
             其他                                    17.46%               5.15%               31.56%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14%             33.99%             39.76%




    报告期内,公司燃油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毛利率均在 33%以上,新能源汽车业务毛利
率均在 32%以上。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毛利率降幅较大
的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占比大幅提高,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毛利率下
降主要系部分项目因硬件采购内容较多因此项目毛利率相对较低导致。2019 年度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为 33.14%,相比 2018 年下降 0.85 个百分点,波动幅度较小。

    此外,由于不同客户间议价能力存在差异、不同项目间服务需求及项目内容差异较
大,导致公司不同项目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同时不同期间项目进度有所不同,因此不
同项目不同期间毛利率存在差异。

    4、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34.11%
      龙创设计                                  -                    40.43%                   27.94%
    可比公司均值                                -                 40.43%                   31.03%
       本公司                          33.13%                     34.16%                   39.92%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至 2018 年度,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 31.03%和 40.43%。

    2017 年,公司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因为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低。
其中,长城华冠因业务毛利率较低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宙庆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业务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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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有所提高导致综合毛利率较低。根据龙创设计 2017 年年度报告,其 2017 年毛利率降
低,主要因为部分项目因客户信用原因及项目管控不足而导致成本投入高而收入不达预
期,造成部分项目亏损较多,综合毛利率有所降低。

    2018 年,公司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龙创设计,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部分新能源
汽车项目当期实现的毛利率较低导致综合毛利率有所降低。

    5、公司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1)市场地位显著,品牌效应明显,议价能力较高

    公司在独立汽车设计领域处于龙头地位,深耕汽车整车设计及相关行业,具有较强
的品牌效应。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41 亿元、7.95 亿元和 8.85 亿
元,报告期各期均高于可比公司龙创设计、长城华冠等其他汽车设计企业。凭借显著的
市场地位和品牌效应,公司拥有持续良好的业务量和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

    (2)人力资源优势突出

    公司拥有卓越的汽车设计团队,为公司和客户持续提供优质服务和解决方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1,606 人,其中拥有硕士、博士学历 88 人,本科学
历 1,156 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 1,321 人。

    公司拥有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计划和方案,通过完善的培训机制,公司拥有了一
批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建立了科学的技术梯队和优秀的管理团队,使公司整体技术实力、
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创收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2018 年度       同比增长       2017 年度     同比增长
   长城华冠                     -               -                -              -        13.36      -26.94%
   龙创设计                     -               -         23.18         6.01%            21.87       -9.18%
 可比公司均值                   -               -         23.18         6.01%            17.62      -18.06%
    本公司                  53.24        9.06%            48.82        26.16%            38.70      19.41%

注:人均创收=营业收入/该期平均员工数量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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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人均成本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同比增长       2018 年度       同比增长       2017 年度     同比增长
   长城华冠                    -               -               -              -         8.80      -20.92%
   龙创设计                    -               -        13.81        -12.37%           15.76       18.33%
 可比公司均值                  -               -        13.81        -12.37%           12.60       -1.30%
    本公司                 35.60        10.74%          32.15        38.26%            23.25      23.53%

注:人均成本=营业成本/该期平均员工数量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良好的团队结构,凭借高素质团队保持高水准产出,人均创收
水平持续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人均成本控制较好。

    (3)业务优势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及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新能源汽车
的理念、性能、造型、技术要求等方面存在多样化需求。公司业务覆盖整车设计全产业
链,产品、服务多元化,并已成功设计超过 200 款整车车型,客户覆盖 60 余家汽车生
产企业,同时推出定制改装业务,以整车设计业务为依托,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持续
提高公司的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4)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涉及整车设计中多个环节。公司拥有 492 项专利及
14 项著作权,其中发明专利 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45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0 项。公司
整车设计中关键技术优势明显,拥有造型设计、动力系统开发、新能源汽车开发等开发
难度大、技术门槛高的关键技术。此外,公司通过技术积累和总结形成了独一无二的数
据库,有利于快速提高员工技术水平、保证设计质量、缩短开发周期。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专利数量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项
                可比公司                             专利数                       其中:发明专利数
                长城华冠                                             38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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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                          专利数                  其中:发明专利数
                龙创设计                                         71                           2
                奥杰股份                                         59                          18
                 本公司                                       492                            24

数据来源:最新定期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支出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1,720.92
      龙创设计                               -                2,801.78                 1,535.87
    可比公司均值                             -                2,801.78                 1,628.40
       本公司                         5,893.31                7,328.09                 9,030.03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在技术及专利上持续投入,已建立较高技术壁垒,并凭借技术优势在汽车设计
行业中持续保持竞争优势。

    (5)客户资源优良

    公司的客户包括大众、奔驰、本田、日产等国际知名汽车生产企业,一汽集团、东
风汽车、北汽集团、陕汽集团等国内大型汽车生产企业,一汽大众、东风日产、东风本
田、广汽本田、长安铃木等国内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以及蔚来汽车、小鹏汽车、车和家
等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公司大部分客户实力雄厚,资信良好,且开发新车型以及车型换
代改款项目多,业务外包量大,为公司奠定了业务持续增长的基础。

    可比公司客户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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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客户类型             客户集中度                     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的传统汽车
            客户大多为国内 2017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
            外知名主机厂, 入占比 40.51%,单一第一大客
            新能源车客户包 户占比 17.16%;             2017 年:未披露;
 龙创设计
            括传统国内自主 2018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 2018 年:未披露。
            品牌及新兴互联 入占比 34.98%,单一第一大客
            网新能源汽车品 户收入占比 11.38%。
            牌
                                                       2017 年: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江铃
                           2017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
            主要客户包括传                             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洛阳北方
                           入占比 57.25%,单一第一大客
 长城华冠   统汽车和新能源                             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
                           户江铃控股有限公司销售占比
            汽车企业                                   研究院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
                           29.12%。
                                                       (宁波)有限公司。
            公司客户主要为
            包括汽车整车
 奥杰股份   厂、客车生产企 NA                          NA
            业、物流车生产
            企业等
                           2017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
                           入占比 58.72%,单一第一大客
            公司的客户既包                             2017 年:一汽集团、蔚来汽车、帝
                           户占比 19.59%;
            括国际知名汽车                             亚一维、北汽集团、乐视汽车等;
                           2018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
            生产企业、国内                             2018 年:一汽集团、东风集团、爱
  阿尔特                   入占比 56.17%,单一第一大客
            大型汽车生产企                             驰汽车、本田技研、北汽集团等;
                           户占比 13.24%;
            业和国内合资汽                             2019 年度:广汽集团、东风集团、
                           2019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
            车生产企业                                 一汽集团、本田技研、江铃集团等。
                           收入占比 73.56%,单一第一大
                           客户占比 18.41%。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其中根据可比公司披露,龙创设计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因客户保
密条款,豁免披露客户名单,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长城华冠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报告因新
三板摘牌故未披露;奥杰股份因新三板摘牌故报告期无数据。




    (6)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发展迅速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20,685.23 万元、49,320.33 万
元及 62,556.98 万元,占整车设计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5.30%、 64.37%和 72.58%。汽
车整车生产企业和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和研发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公
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毛利率保持较
高水平,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迅速。

    根据上述分析,公司市场地位显著,品牌效应明显,议价能力较高,人力资源优势
突出,在业务布局、技术发展、客户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同时在新能源车业务方面发展
迅速。综上,公司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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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的可持续性

    (1)预计行业未来不会有重大不利变化

    汽车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型产业,我国政府一直采取鼓励、支持的政策方
针。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给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广阔、多元化的市
场需求又为汽车行业的快速、稳定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近年来产业政策有所调整,但在汽车需求量总体持续增加、需求呈现多样化、
下游行业竞争加剧等多种驱动因素下,我国汽车设计业务的需求将会得到更好的释放。
同时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崛起对产业格局的影响显著,汽车整车企业将继续加大对新能源
汽车的研发力度。

    在大行业的发展态势下,独立汽车设计公司从设计质量、开发效率、成本控制等各
方面都逐步得到了汽车生产企业的认可,预计行业未来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2)公司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在独立汽车设计领域处于龙头地位,深耕汽车整车设计及相关行业,具有较强
的品牌效应。业务方面,公司业务覆盖整车设计全产业链,产品服务多元,合作案例丰
富;技术研发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和专利的开发,研发投入较大。同时,通过
多年积累,公司培养和引进了较多优质设计人才,更好地服务优质的客户群体,在行业
中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3)目前在执行项目稳定

    公司在与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推动与新兴汽车生
产企业的合作,参与了十余家新兴汽车生产企业的整车设计工作。目前,公司整体在执
行项目稳定,合作关系良好。

    (4)订单充足

    公司在手订单包括已签订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合同、已签订部分确认收入的合同等,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将继续有效支撑公司业绩发展。

(四)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整体分析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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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3,186.18         3.60%     2,821.27             3.55%       3,271.32        6.05%
   管理费用            7,115.36         8.04%     6,983.86             8.79%       6,234.44       11.53%
   研发费用            5,893.31         6.66%     7,328.09             9.22%       9,030.03       16.70%
   财务费用              168.02         0.19%           61.62          0.08%         56.63         0.10%
     合计             16,362.86        18.48%     17,194.84          21.64%      18,592.41        34.39%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8,592.41 万元、
17,194.84 万元以及 16,362.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4.39%、21.64%以及
18.48%。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务费用规模及占收入比例均较低,对期间费用影响较小,
公司各期期间费用金额及占收入比例波动主要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变动
所致。

    2、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交通费                    22.86         0.72%           19.49          0.69%         11.53         0.35%
业务招待费               247.82         7.78%          161.14          5.71%        174.27         5.33%
业务宣传费                35.83         1.12%           85.57          3.03%        147.42         4.51%
职工薪酬               1,573.51        49.39%     1,241.68            44.01%      1,237.99        37.84%
差旅费                   566.59        17.78%          451.53         16.00%        565.20        17.28%
办公费                   203.22         6.38%          160.66          5.69%        173.33         5.30%
咨询费                        -              -          13.88          0.49%         14.78         0.45%
租赁费                    31.09         0.98%           27.49          0.97%         21.88         0.67%
售后服务费               344.81        10.82%          346.51         12.28%        394.38        12.06%
折旧费用                  12.67         0.40%            3.93          0.14%          3.47         0.11%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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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策划意向费               147.80         4.64%            56.28          1.99%           24.02            0.73%
促销费用                      -               -         241.37          8.56%          455.42            13.92%
运输费                        -               -          11.75          0.42%           46.00            1.41%
其他                                          -              -                -           1.62           0.05%
        合计           3,186.18       100.00%         2,821.27       100.00%          3,271.32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3,271.32 万元、2,821.27
万元以及 3,186.1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05%、3.55%以及 3.60%。

       2018 年公司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为 3.55%,相比 2017 年下降 2.5 个百分点,主要
原因系职工薪酬、差旅费、售后服务费和促销费用占比降低所致。2018 年公司职工薪酬
占收入比下降 0.7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收入保持增长,但销售人员
数量保持稳定导致职工薪酬增幅较小,因此 2018 年职工薪酬占收入比例有所下降。2018
年差旅费为 451.53 万元,相比 2017 年降低 113.67 万元,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公司积极拓
展分支机构布局,在主要客户所属地部署团队,2018 年公司新设立武汉路驰和上海诺昂,
分别服务华中地区客户和华东地区客户,导致公司差旅需求降低,相应差旅费用规模下
降。2018 年公司售后服务费占收入比下降 0.2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发
展收入保持增长,同时随着公司项目经验积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
从而导致售后服务费规模有所降低,因此 2018 年售后服务费占收入比例有所下降。2018
年促销费用为 241.37 万元,相比 2017 年降低 214.05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公司改
装车业务规模下降导致。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占比为 3.60%,相比 2018 年提高 0.05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2)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38.01%
         龙创设计                                 -                         3.46%                        2.12%
       可比公司均值                               -                         3.46%                    20.07%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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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公司                              3.60%                     3.55%                     6.05%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比略高于龙创设计,主要原因为公司差旅费、促销费用
及部分年度业务宣传费等占比较高所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销售费用占
收入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公司差旅费占比较高,主要因为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较多,业务人员发生差旅
活动较多所致;促销费用占比较高,主要因为公司原子公司北汽泰普改装车业务发展促
销所致。

       公司销售费用占比低于长城华冠,主要因为长城华冠报告期内为前途汽车品牌宣传
和市场营销支付较多业务宣传费,同时长城华冠营业收入基数相对较小,因此长城华冠
销售费用占比较高。

       3、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职工薪酬                    3,775.86       53.07%       3,811.35       54.57%     2,993.66        48.02%
折旧费                       417.53           5.87%      348.49         4.99%       308.81        4.95%
无形资产摊销                 106.96           1.50%       20.91         0.30%        22.09        0.35%
长期待摊费用                  42.60           0.60%      344.79         4.94%       219.06        3.51%
低值易耗品                    12.83           0.18%        3.74         0.05%         1.24        0.02%
业务招待费                   135.30           1.90%      100.31         1.44%        74.19        1.19%
差旅费                       397.85           5.59%      297.09         4.25%       231.83        3.72%
税金                         215.35           3.03%      136.49         1.95%       162.72        2.61%
租赁费                       920.36        12.93%        862.31        12.35%       846.98        13.59%
聘请中介机构费                40.35           0.57%      143.44         2.05%       186.66        2.99%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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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交通费                       141.07        1.98%       146.11         2.09%       211.27        3.39%
通讯费                        19.28        0.27%        26.18         0.37%        32.16        0.52%
办公费                       749.78        10.54%      673.78         9.65%       886.26        14.22%
咨询费                       114.59        1.61%        53.24         0.76%        32.88        0.53%
其他                          25.64        0.36%        15.64         0.22%        24.62        0.39%
          合计              7,115.36   100.00%        6,983.86     100.00%      6,234.44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6,234.44 万元、6,983.86
万元以及 7,115.3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53%、8.79%和 8.04%。

       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为 6,983.86 万元,占收入比例为 8.79%,相比 2017 年下降 2.7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及办公费占收入比例下降所致。2018 年职工薪酬为
3,811.35 万元,占收入比例为 4.80%,同比降低 0.7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公
司收入增速较高,而职工薪酬增速与管理人员数量增速相匹配,且增速低于收入增速所
致,2018 年公司收入同比增长 46.98%,而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及职工薪酬分别同比增长
26.28%和 27.31%。2018 年办公费为 673.78 万元,占收入比例为 0.85%,同比降低 0.79
个百分比,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未新增办公场所,装修费、家具摊销及相关耗材支出
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2019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为 7,115.36 万元,占收入比例为 8.04%,相比 2018 年下降
0.7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占比下降所致。2019 年度职工
薪酬占收入比例为 4.26%,相比 2018 年下降 0.5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公司
收入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而管理人员数量未发生变化导致职工薪酬增速低于收入增
速所致。2019 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占收入比例为 0.05%,相比 2018 年下降 0.39 个百
分点,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金额为 42.60 万元,规模大幅低于 2018
年 344.79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子公司天津阿尔特搬迁导致原场所装修费一次性摊
销导致 2018 年摊销金额较大。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43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137.50%
      龙创设计                                     -                        12.50%                      14.44%
    可比公司均值                                   -                     12.50%                         75.97%
       本公司                              8.04%                            8.79%                       11.53%

注: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均剔除研发费用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可比公司整体均值。根据长城华冠
2017 年年度报告,长城华冠管理费用占比较高,主要因为长城华冠旗下前途汽车进入量
产准备阶段,整体规模扩大,管理成本增加,且长城华冠营业收入基数相对较小所致。
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占比相比龙创设计较低,主要原因系龙创设计管理人员数量大于
公司,但其收入规模不及公司,因此龙创设计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高于公司,导致
公司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大幅低于龙创设计。

    4、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9,030.03 万元、7,328.09 万元和 5,893.31 万元,
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16.70%、9.22%和 6.66%。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收入比例
波动主要系公司各研发项目各年度投入有所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1、基础业务性研发项目
轻量化预研项目          1,078.69        1.22%            1,154.88           1.45%               -              -
燃料电池车整车集成
                        1,559.99        1.76%             801.20            1.01%               -              -
方案预研
发动机节能技术项目        466.14        0.53%             611.61            0.77%        1,151.24        2.13%
智能驾驶项目                    -              -         2,610.83           3.29%        2,116.36        3.91%
B80 改装车                      -              -          987.81            1.24%        1,116.76        2.07%
机电一体化开发项目        856.29        0.97%             574.33            0.72%               -              -
电动汽车两档自动变      1,008.17        1.14%                     -              -              -              -

                                                   43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速器开发
自动驾驶样车开发项
                          924.02        1.04%                     -              -              -              -
目
       小计             5,893.31        6.66%            6,740.66        8.48%           4,384.36        8.11%
2、经营性研发项目
PHEV 动力系统核心
                                -              -                  -              -              -              -
部件驱动减速器
PHEV 动力系统核心
部件动力耦合装置项              -              -                  -              -              -              -
目
PHEV 动力系统核心
部件整车控制器                  -              -          587.43            0.74%        4,645.68        8.59%
(VCU)的开发项目
       小计                     -              -          587.43         0.74%           4,645.68       8.59%
       合计             5,893.31        6.66%            7,328.09           9.22%        9,030.03       16.7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为日常业务发展储备技术而开展
的基础业务性研发项目等;一类是公司结合汽车行业发展趋势,为业务未来增长拓展新
增长点而开展的经营性研发项目,即 PHEV 相关研发项目,该类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进行
持续投入以实现产业化发展,系偶发性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剔除 PHEV 相关研发项目
后,公司研发费用规模及占收入比例相对稳定,未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13.41%
      龙创设计                                     -                         8.31%                       6.10%
    可比公司均值                                   -                        8.31%                       9.76%
       本公司                              6.66%                            9.22%                       16.70%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可比公司整体均值,主要为
PHEV 动力系统技术研发、发动机技术相关研发、智能驾驶等项目投入较多所致。2018


                                                   43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收入大幅增加且完成大部分前
述项目的研发工作所致,且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与 2017 年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
可比。

       5、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428.84                477.22                  221.24
减:利息收入                                452.77                406.65                  442.39
汇兑损益                                    -29.42                -28.05                   83.77
手续费                                       95.53                 19.10                   15.57
其他                                        125.84                     -                  178.44
           合计                             168.02                 61.62                   56.63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银行手续费支出等。2017
年公司利息支出金额较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短期借款,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利
息支出金额相比 2017 年增长,主要系公司发行债券导致。

(五)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631.75 万元、1,694.01 万元以及 1,731.06 万元。2017
年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对阿尔特宁波股权处置、对柳州菱特股权投资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
收益;2018 年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处置帝亚一维及北汽泰普
产生的收益;2019 年度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上海卡耐股
权产生的收益。

(六)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及 15.98 万元。

(七)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如下表所示:
                                                43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政府补助                                     824.88                  177.39                  361.81
进项税加计抵减                               292.96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0.93                   33.75                          -
           合计                            1,118.77                  211.14                  361.81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较大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确认
序号        性质        金额                               依据
                                                                                             年度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
  1        专项资金            30                                                     2017
                                     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重点培育企
  2        专项资金        91.65                                                      2017
                                     业发展的若干金融措施》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 年度首度设计
  3        项目经费            15                                                      2017
                                     提升计划”经费的通知》
                                     《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2013
  4        人才奖励            200                                                    2017
                                     年“成都人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公示公告》
                                     《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6 年度顺义区
  5        专项资金            22                                                       2017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 年度首都设计
  6        项目经费            15                                                      2017
                                     提升计划”经费的通知》
       文化产业申报                  《关于做好宁波市文化产业相关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7                            10                                                     2017
           奖励                      (甬宣通〔2016〕53 号)
                                 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
  8        入驻补贴        49.29 限公司《关于印发<扶持和丰创意广场入驻企业的若干政 2017
                                 策>的通知》(东发改〔2010〕37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
                                 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 号)、
  9        个税返还        28.32                                                        201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
                                 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3 年第 1 号)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 2017 年新
                                 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江北经信
 10        专项资金        24.77 [2017]35 号)、《重庆市中小企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 2018
                                 一步明确新版鼓励类中小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渝中小业[2017]24 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
 11        专项资金        18.25                                                  2018
                                 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
                                 [2015]186 号)

                                                 43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确认
序号        性质          金额                                    依据
                                                                                                     年度
                                    《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 2017 年度顺义区
 12       专项资金         126.00                                                      2018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长人社[2009]73 号)、《关于开展 2018 年离
 13       人才补贴          69.49                                                                    2019
                                  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
                                  [2018]10 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
 14       专项资金           200                                                                     2019
                                  转化项目认定”经费的通知》
                                  《关于拨付 2018 年开发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资金的
 15       人才补贴             49                                                                    2019
                                  通知》(京开财企〔2019〕292 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
 16       专项资金           220                                                                     2019
                                  (京政办发〔2018〕21 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
 17       专项资金          25.48                                                                    2019
                                  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
                                  〔2015〕186 号)
 18       专项资金                10 《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
 19       专项资金               217 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12]22 2019
                                     号)



       2、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0.01                         1.59                    1.74
其他                                              1.68                        53.72                    7.56
            合计                                  1.70                        55.31                    9.3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

       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32.51                   3.26                20.49

                                                  43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外捐赠                                         -                        -                  30.00
                  非常损失                                    6.15                       1.81                       4.74
                    其他                                           -                  83.55                         1.12
                   合计                                     38.66                     88.62                    56.3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对外捐赠等。

(八)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利润                                     13,968.56                       11,558.43                       4,271.31
利润总额                                     13,931.60                       11,525.12                       4,224.26
净利润                                       11,962.04                       10,493.10                       3,793.82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793.82 万元、10,493.10
万元以及 11,962.04 万元,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有主要影响的损益科目以及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科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营业收入             88,541.04          100.00%     79,460.78             100.00%         54,062.73          100.00%
营业成本             59,206.69          66.87%      52,318.56               65.84%        32,480.47           60.08%
销售费用              3,186.18           3.60%       2,821.27                3.55%         3,271.32            6.05%
管理费用              7,115.36           8.04%       6,983.86                8.79%         6,234.44           11.53%
研发费用              5,893.31           6.66%       7,328.09                9.22%         9,030.03           16.70%
财务费用                   168.02        0.19%            61.62              0.08%              56.63          0.10%
其他收益              1,118.77           1.26%           211.14              0.27%          361.81             0.67%
投资收益              1,731.06           1.96%       1,694.01                2.13%          -631.75           -1.17%
资产处置收益                15.98        0.02%                 -                  -                 -                  -
营业利润             13,968.56          15.78%      11,558.43               14.55%         4,271.31            7.90%


                                                    44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科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营业外收入                1.70        0.00%           55.31          0.07%              9.30         0.02%
利润总额           13,931.60          15.73%    11,525.12           14.50%       4,224.26            7.81%
净利润             11,962.04          13.51%    10,493.10           13.21%       3,793.82            7.02%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02%、13.21%及 13.51%。公司营
业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资产处置收益占比对公司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影响
较大。关于公司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资产处置收益的分析,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
析”、“(四)期间费用分析”及“(六)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净利率有所提高。随着公司品牌的进一
步提升,业务持续拓展,未来净利润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九)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分别为 468.53 万元、1,958.19 万元以及 2,531.77 万元。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收益主要是
政府补助、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等。

(十)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缴纳情况如下:

    1、增值税及所得税
                                                                                               单位:万元
           税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值税                           1,476.53                    1,661.51                       867.07
         所得税                           4,089.71                    1,043.95                    1,453.03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税金,执行的税
种、税率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44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税收优惠情况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主要税收
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之“(四)税收优惠及批文”。

    2、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税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33                       150.91                       49.76
     教育费附加                            32.84                        65.52                       23.8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1.57                        43.68                       15.89
           其他                            70.18                        65.26                       76.87
           合计                           195.91                       325.36                      166.37



    2018 年,公司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因为公司业务增长所致。2019 年,公司税金
及附加相比 2018 年度减少,主要原因系 2019 年 4 月-12 月公司适用进项税加计扣除
10%,导致 2019 年进项税抵扣增加,因此 2019 年公司增值税较 2018 年减少,由于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金额系以增值税金额作为计算基础,因此
导致 2019 年税金及附加有所下降。

    3、企业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润总额                                       13,931.60                11,525.12              4,224.26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089.74              1,728.77                  633.6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1.31               -115.11                  -38.9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2.62                      4.18                -1.4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5.47                -75.65                   -8.57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23.51                 -22.35                   -5.30
负债余额的变化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
                                                    320.51                 245.35                  181.61
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                        -               -14.12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7.40                      1.80                16.83
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4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期部分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的递
                                                      56.22                   26.45                     60.27
延所得税影响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503.67                  -761.40                   -393.55
            所得税费用                              1,969.56                1,032.02                   430.44




    4、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情况

    公司税收优惠情况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主要税收
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税率”之“(四)税收优惠及批文”。

(十一)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其他影响公司损益的科目主要包括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投资
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1,672.82                              -                             -
    资产减值损失                                -                         31.27                    1,717.77
      投资收益                           1,731.06                       1,694.01                       -631.75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资产规模、结构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资产        117,804.03         74.17%   114,972.05            76.20%          112,880.93          77.17%
非流动资产        41,031.84         25.83%    35,914.59            23.80%           33,401.87          22.83%
 资产总计        158,835.87     100.00%      150,886.64           100.00%          146,282.80     100.00%



                                               44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上期末分别增加 3.15%和 5.27%,变化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呈现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轻资产企业特点,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7.17%、76.20%和 74.17%。
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整车设计及其他汽车行业相关的技术服
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产构成中以流动资产为主。

       (2)流动资产占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可比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城华冠                                  -                               -                   25.17%
         龙创设计                                  -                       66.04%                      69.78%
       可比公司均值                                -                       66.04%                     47.48%
         本公司                              74.17%                        76.20%                     77.17%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与可比公司相近或高于可比公司,公司资产结构具有
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特点,公司资产流动性较高。

       2、流动资产分析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货币资金              38,023.20        32.28%          33,096.03         28.79%        57,502.77       50.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50.00        15.49%                  -               -               -              -
应收票据                2,694.37        2.29%           5,496.58          4.78%         5,849.79        5.18%
应收账款              19,851.02        16.85%          14,503.00         12.61%        10,806.61        9.57%
预付款项                1,261.80        1.07%           1,065.02          0.93%         1,803.07        1.60%
其他应收款              1,990.02        1.69%           2,265.66          1.97%          712.71         0.63%
存货                  33,053.97        28.06%          26,424.98         22.98%        27,497.70       24.36%
其他流动资产            2,679.67        2.27%          32,120.78         27.94%         8,708.29        7.71%


                                                   44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流动资产合计         117,804.03          100.00%     114,972.05          100.00%        112,880.93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12,880.93 万元、114,972.05
万元和 117,804.03 万元。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流动资产较上期末分别增加 1.85%和
2.46%,公司流动资产较上期末变化较小。

    报告期内,在流动资产的构成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
其他流动资产的占比较大,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上述五项合计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92.58%、92.32%和 94.95%,流动资产的结构比较稳定。

    (2)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货币资金              38,023.20             14.89%       33,096.03        -42.44%     57,502.77       33.19%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货币资金/流动资产                               32.28%                        28.79%                      50.94%
 货币资金/总资产                                23.94%                        21.93%                      39.31%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2.08        0.01%                 6.82           0.02%               9.70        0.02%
银行存款           37,770.39          99.34%        31,002.19            93.67%         52,793.03         91.81%
其他货币资
                     250.73           0.66%          2,087.02              6.31%         4,700.04          8.17%
金
   合计            38,023.20       100.00%          33,096.03          100.00%          57,502.77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57,502.77 万元、33,096.03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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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38,023.2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0.94%、28.79%和 32.28%。2017 年末,
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增长 33.19%,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以及融资活动增
加,现金流入随之增加。2018 年末,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减少 42.44%,主要是公司在 2018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未赎回导致货币资金减少。2019 年末,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增加
14.89%,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及投资款收回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3)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 0 万元、0 万元和
18,250.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和 15.49%。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均
系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2019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 2019 年
起公司因适用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原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列入交易性
金融资产所致。

    (4)应收票据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分别为 5,849.79 万元、5,496.58
万元和 2,694.37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票据的减少主要为到
期承兑、贴现和背书转让,其中背书转让均为向公司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交易背景真
实。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原值                             22,964.20                16,219.85               12,744.61
应收账款原值变动                           41.58%                   27.27%                  -7.17%
减:坏账准备                               3,113.17                1,716.85                1,938.01
应收账款净额                             19,851.02                14,503.00               10,806.61
应收账款净额变动                           36.88%                   34.20%                   -1.26%
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资产                      16.85%                   12.61%                   9.57%
应收账款净额/总资产                        12.50%                    9.61%                   7.39%
应收账款净额/营业收入                      22.42%                   18.25%                  19.99%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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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是公司期末应收广汽集团、天际汽车、北汽集团、
一汽集团、蔚来汽车、东风汽车、合众汽车、江铃汽车等客户的整车设计服务费。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0,806.61 万元、
14,503.00 万元和 19,851.0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57%、12.61%和 16.85%,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99%、18.25%和 22.42%。整体上看,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
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应收账款主要是由于公司整车设计类业务产生,公司整
车设计类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设置的验收节点确认营业收入,并确认相应应收
账款,公司客户大多为大型整车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因此公司回款情况良好。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规模同比略有下降 7.17%,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较快而该年度回款情况良好导致应收账款原值变化不大;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原值
较 2017 年末增加 27.27%,主要是由于对天际汽车、帝亚一维等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19
年末应收账款原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41.58%,主要是由于对广汽集团、合众汽车、东风
集团等应收账款原值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285.52          70.92%   12,759.14        78.66%      10,546.72       82.75%
  1至2年           4,112.55          17.91%    2,527.62        15.58%         834.38         6.55%
  2至3年           1,356.97           5.91%     213.92          1.32%          72.56         0.57%
  3 年以上         1,209.16           5.27%     719.17          4.43%       1,290.95       10.13%
    合计          22,964.20         100.00%   16,219.85      100.00%       12,744.61      100.00%



    从账龄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账期主要在一年以内。公司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坏账计提
政策,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具体而
言,对于账龄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账款,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5%计提坏
账准备;账龄在 1-2 年的应收账款,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10%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在 2-3 年的应收账款,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50%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 3 年以上的
应收账款,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100%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同行业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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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为谨慎。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1,938.01
万元、1,716.85 万元和 3,113.17 万元,均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
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对陕西通家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重
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上述应收款项主要为
客户尚未支付合同规定的尾款。

     3)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                                                     占应收账款                  与公司关联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原值的比例                    关系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923.67        12.7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
1                                            973.66         4.2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厂
                小计                       3,897.32        16.97%
2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3,158.44        13.7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37.94         5.3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598.36         2.61%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3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279.95         1.22%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小计                       2,116.25         9.22%
      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27.90         6.22%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福建天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绍
4                                            300.58         1.31%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兴分公司
                小计                       1,728.48         7.53%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569.86         6.8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5     易捷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2.46         0.0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小计                       1,582.32         6.89%
                合计                      12,482.81        54.3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                                                     占应收账款                  与公司关联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原值的比例                    关系
1     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585.92        15.94%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2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160.00        13.32%    1 年以内、      关联方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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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年
                                                                      1 年以内、
3     杭州都凌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1,495.60          9.22%                   非关联方
                                                                        1-2 年
                                                                      1 年以内、
4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1,429.30          8.81%                   非关联方
                                                                        1-2 年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86.75          6.0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               209.50          1.2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1-2 年、2-3
5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8.00          0.67%                   非关联方
                                                                          年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75.92          0.47%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小计                       1,380.17          8.51%
                合计                       9,050.99         55.8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序                                                      占应收账款                  与公司关联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原值的比例                    关系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507.93         19.68%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1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805.92          6.32%                   非关联方
                                                                       至2年
                                                                     1 年以内、1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08.60          0.85%                   非关联方
                                                                       至2年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5.01          0.59%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1    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务有
                                              38.00          0.30%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限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
                                              33.09          0.26%     1至2年        非关联方
                 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8.70          0.23%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0.40        0.00%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小计                       3,597.65         28.23%         -             -
      杭州都凌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1,535.32         12.0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2         蓝途汽车有限公司                   171.88          1.3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小计                       1,707.20         13.40%         -             -
3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1,327.91         10.42%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
4                                            872.83          6.85%     1 年以内       关联方
             岛汽车研究所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400.02          3.14%     1 年以内       关联方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
                                             274.50          2.15%     1 年以内       关联方
               术中心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59.74          0.47%     1至2年         关联方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5.46        0.04%     1至2年         关联方


                                            44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小计                      1,612.55            12.65%             -           -
5      陕西通家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32.98              4.18%      3 年以上        非关联方
                    合计                      8,778.28            68.88%             -           -

注:上述合并计算企业均为关联企业。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应收账款原值合计
分别为 8,778.28 万元、9,050.99 万元和 12,482.81 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分
别为 68.88%、55.80%和 54.36%。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应收账
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超过 50%,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般给予主要客户不超过 3 个月的付款信用期,根据查阅相关客
户的银行流水等信息,大部分客户能够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周转天数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2                    5.49                    4.08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79.66                  65.57                    88.24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信用期政策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相吻合。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内主要整车厂商,多数为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较好,
其中大部分公司为整车厂商集团下属公司,无公开财务资料可查,已经上市或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的客户情况如下:
                                                                                                是否公
                                              销售金额                     合同约定付款期       开披露
    年份     排名              名称                              占比
                                              (万元)                           限             财务信
                                                                                                  息
2019 年       1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4,824.67        16.74%         20 日内            否
  度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
                                                     906.75      1.02%         30 日内            否
                             城工厂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是,见注
                                                     445.97      0.50%         20 日内
                               司                                                                释d
                     广汽本田汽车研究开发有
                                                      96.51      0.11%     15 日内、30 日内       否
                             限公司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23.58      0.03%         3 日内             否


                                               45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否公
                                            销售金额                   合同约定付款期      开披露
 年份       排名              名称                            占比
                                            (万元)                         限            财务信
                                                                                             息
                              小计           16,297.49       18.41%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1,396.17       12.87%        20 日内           否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1,560.43        1.76%    15 日内、30 日内      否
                         司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启
                                              1,283.75        1.45%        30 日内           否
             2           辰汽车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是,见附
                                              1,019.35        1.15%        30 日内
                             司                                                             注e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407.06      0.46%        30 日内           否
                              小计           15,666.77       17.69%
                                                                                          是,见注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1,315.31       12.78%        60 日内
                                                                                            释b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
                                              1,363.02        1.54%    60 日内、90 日内      否
                         司技术中心
                                                                         按照工作量付
             3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34.32      0.72%                          否
                                                                       款,未约定日期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
                                                  283.09      0.32%        30 日内           否
                             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53.96      0.17%    30 日内、60 日内      否
                              小计           13,749.70       15.53%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                              10 日内、20 日
             4                               13,694.41       15.47%                          否
                           限公司                                       内、30 日内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2,696.35        3.05%    15 日内、30 日内      否
                     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854.58        2.09%    15 日内、30 日内      否
             5                                                                            是,见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68.34        1.32%        45 日内
                                                                                            释f
                              小计            5,719.27        6.46%
                          合计               65,127.64       73.56%
2018 年                                                                                   是,见注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7,712.75         9.71%       60 日内
  度                                                                                        释b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     2,179.60         2.74%   60 日内、90 日内      否
             1           司技术中心
                                                                         按照工作量付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624.86       0.79%                         否
                                                                       款,未约定日期
                              小计           10,517.20        13.24%

             2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6,737.42         8.48%     20 工作日内         否


                                            45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否公
                                            销售金额                   合同约定付款期      开披露
 年份       排名              名称                            占比
                                            (万元)                         限            财务信
                                                                                             息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2,428.29         3.06%     30 工作日内         否
                         司乘用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启
                                                  489.88       0.62%      一个月内           否
                         辰汽车公司
                              小计            9,655.59        12.15%

             3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9,407.55        11.84%       10 日内           否
                   本田技研科技(中国)有                              15 工作日内、20
             4                                9,137.62        11.50%                         否
                           限公司                                      日内、30 日内
             5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356.31        2.97%    15 工作日内、60    是,见注
                                                                            日内            释a
                                                                         按照工作量付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09.82       0.39%                         否
                                                                       款,未约定日期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136.22         1.43%     15 工作日内         否
                   北京北汽鹏元汽车销售服                                按照工作量付
                                                  668.96       0.84%                         否
                         务有限公司                                    款,未约定日期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
                                                  565.46       0.71%     15 工作日内         否
                             公司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
                                                  481.13       0.61%     15 工作日内         否
                             司
                   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
                                                  230.66       0.29%       30 日内           否
                             司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                                按照工作量付
                                                  106.88       0.13%                         否
                         野车分公司                                    款,未约定日期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                                按照工作量付
                                                   60.50       0.08%                         否
                             司                                        款,未约定日期
                   兰州鹏龙永欣汽车销售服                                按照工作量付
                                                    1.86       0.00%                         否
                         务有限公司                                    款,未约定日期
                              小计            5,917.80         7.45%

                          合计               44,635.75       56.17%
2017 年                                                                  按照工作量付     是,见注
             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4,182.49        7.74%
  度                                                                   款,未约定日期       释b
                                                                         按照工作量付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3,236.96        5.99%                          否
                                                                       款,未约定日期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                                                    否
                                              1,627.98        3.01%        60 日内
                   司青岛汽车研究所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
                                              1,086.31        2.01%        90 日内           否
                   司技术中心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    343.56          0.64%      按照工作量付         否


                                            45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否公
                                         销售金额                   合同约定付款期      开披露
年份     排名              名称                            占比
                                         (万元)                         限            财务信
                                                                                          息
                   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                               款,未约定日期
                一汽通用红塔云南汽车制
                                               113.93      0.21%        30 日内           否
                造有限公司
                小计                      10,591.24       19.59%
          2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7,226.78       13.37%      第 10 工作日        否
                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
                                           4,379.18        8.10%      15 工作日内         否
                公司
          3     陕西帝亚新能源汽车有限
                                           1,147.17        2.12%      15 工作日内         否
                公司
                小计                       5,526.35       10.22%
                                                                      按照工作量付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688.73        3.12%                          否
                                                                    款,未约定日期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     1,364.27        2.52%      按照工作量付        否
                野车分公司                                          款,未约定日期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19.61      1.33%      15 工作日内         否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
                                               321.36      0.59%      15 工作日内         否
                司
                                                                                       是,见注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66.27      0.49%      15 工作日内
                                                                                         释a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
                                               134.33      0.25%      15 工作日内         否
                司
          4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
                                                65.56      0.12%      15 工作日内         否
                司
                云南北汽专用汽车有限公                                按照工作量付
                                                49.57      0.09%                          否
                司                                                  款,未约定日期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                                                 是,见注
                                                31.60      0.06%        15 日内
                公司                                                                     释c
                北京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
                                                 8.19      0.02%        15 日内           否
                公司
                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                                按照工作量付
                                                 2.55     0.005%                          否
                司                                                  款,未约定日期
                小计                       4,652.05        8.60%
                乐视新能源汽车科技(德                                按照工作量付
          5                                3,443.40        6.37%                          否
                清)有限公司                                        款,未约定日期
                乐视汽车科技(北京)有
                                               185.96      0.34%      20 工作日内         否
                限公司
                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
                                               120.75      0.22%      20 工作日内         否
                司

                                         45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否公
                                          销售金额                 合同约定付款期      开披露
 年份      排名              名称                         占比
                                          (万元)                       限            财务信
                                                                                         息
                  小计                      3,750.11      6.94%
                         合计              31,746.52     58.72%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部分公司客户财务情况如下:

       注释 a、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 H 股上市公司,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202,457.4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7,203,410.80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538,988.30 万元。

       注释 b、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484,776.3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862,819.40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214.79
万元。

       注释 c、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643,560.94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325,678.86 万元。

       注释 d、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公司,2018 年度营业收入 7,151,451.8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211,973.47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06,626.75
万元。

       注释 e、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上市公司,2018 年度营业收入 104,543 百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26,517 百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251 百万
元。

    注释 f、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756,220.7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339,652.95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61,688.00
万元。

       根据上述说明,由于客户的资信较好,发行人与其合作良好,发行人不存在调整信
用期情形;特别是针对新兴汽车生产企业,发行人对其整车设计服务主要以预收账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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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主;综上,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技术人员未在报告期内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持有权益。

    4)新能源汽车设计业务客户应收账款逾期及可回收性情况

    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客户的回款流程为:公司向客户交付相关服务成果并经客户验
收后,确认收入及对应的应收账款,之后公司会根据合同或与客户协商确认具体的付款
时间节点安排。基于此,公司将应收账款逾期分为两类,一类为一般性信用逾期,一类
为实质性逾期。

    (1)一般性信用逾期

    由于不同类型客户付款流程及付款周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根据既往整体应收
账款款项回收情况及整体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情况确定了应收账款整体信用期,即 3 个
月,并将账龄超过 3 个月的应收账款定义为一般性信用逾期。该类逾期系公司出于内部
管理需要而进行的划分,并不意味相应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回收风险,公司对于已发生
一般性逾期的应收账款会加强回款催收力度。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有大型整车生产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合资整车企业,相关企
业内控严格,内部付款周期较长,但该类客户普遍信用良好,因此公司发生一般性逾期
的应收账款期后普遍可实现回款。

    (2)实质性逾期

    实质性逾期指公司已按照客户要求提供了支撑客户付款所需的相应材料,如付款申
请单、验收清单等,但对应应收账款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或公司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日后
仍未回款,则该情形认定为实质性逾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存在少部
分客户发生实质性逾期情形,但由于金额较小且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相关实
质性逾期情形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实质性逾期金额     坏账准备           实质性逾期发生期间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285.39             285.39         2019 年度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98.70              98.70         2019 年度



    截至 2019 年末,主要新能源汽车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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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是否一般
客户               应收账款                                      一般性信用逾期合理 实际约定 是否实质性逾期及其合                2020 年 1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账龄     性信用逾                                                    可回收性分析
类别                 余额                                              性分析         付款期         理性                        月底回款
                                                        期
                                                                                                                                   金额
汽车                                                                                双方确定
整车        广汽本田
                                             1 年以                                 的付款节
生产   1    汽车有限     2,923.67   49.03%               否              -                                                           -
                                               内                                   点日 20 个
企业          公司
                                                                                    工作日内
的新
能源                                                                                双方确定
            一汽轿车
业务                                         1 年以                                 的付款节
       2    股份有限       761.74   12.77%               否              -                                                                -
                                               内                                   点日 60 日
              公司
                                                                                        内
                                                                                    双方确定 否,未晚于双方确定的   双方长期合作,
            江铃汽车                                                                的付款节 付款节点,由于整车厂   且对方股东背景
                                           1 年以
       3    集团有限       598.36   10.03%            否               -            点日 15 个
                                                                                             商多为国企、上市公司   较强,为汽车整      24.75
                                             内
              公司                                                                  或 30 个工
                                                                                             或有较多政府背景资     车生产企业,信
                                                                                      作日内 金,其内部审批流程较   用较好,故此可
                                                                                  双方确定           长               回收性较高
                                                             超过时间较短,主要原
            汉腾汽车                       1 年以 是,但并未                      的付款节
       4                   398.33    6.68%                   因系客户回款时间较                                                           -
            有限公司                         内   实质逾期                        点日 45 个
                                                                     慢。
                                                                                  工作日内
                                           1 年以                                   双方确定
            江西江铃
                                           内 253                                   的付款节
            集团新能
       5                   393.00    6.59% 万,1-2       否              -          点日 15 个                                            -
            源汽车有
                                           年 140                                   或 30 个工
              限公司
                                             万                                       作日内
            其他           888.48   14.90%     -         -               -              -              -                   -              -


                                                                       45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
                                                      是否一般
客户               应收账款                                      一般性信用逾期合理   实际约定 是否实质性逾期及其合                        2020 年 1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账龄     性信用逾                                                      可回收性分析
类别                 余额                                              性分析           付款期         理性                                月底回款
                                                        期
                                                                                                                                             金额
            合计         5,963.58 100.00%      -         -               -                -                -                    -              -
                                                                                                                   2019 年 7 月完成
                                                                                                                   融资,投资方为
                                                             该公司为国资控股企 双方确定
新兴        浙江合众                                                                          否,未晚于双方确定的 同众投资,已完
                                                             业,资金支付需要按照 的付款节
汽车        新能源汽                       1 年以 是,但并未                                  付款节点,由于该公司 成 4 次融资,融
       1                 3,158.44   35.27%                   政府资金监管进行支 点日 30 日                                                   36.56
生产        车有限公                         内   实质逾期                                    为国资控股企业,其内 资能力较强,且
企业                                                         付,故此回款超过 3 个 内或 60 日
                司                                                                              部审批流程较长     期后已有部分回
                                                                     月。              内
                                                                                                                   款,故此可回收
                                                                                                                        性较高
                                                                                                                       2019 年 4 月完成
                                                                                      双方确定                         超 20 亿元 A 轮融
            天际汽车                                                                  的付款节                         资,成立以来累
                                             1 年以                                               否,未晚于双方确定的
       2    科技集团     1,427.90   15.94%               否              -            点日 5 个工                      计融资超过 65 亿
                                               内                                                       付款节点
            有限公司                                                                  作日或 30                        元,融资能力较
                                                                                        日内                           强,故可回收性
                                                                                                                            较高。
                                           1-2 年             根据发改委《新建纯电                                   2019 年 1-6 月,
                                           381.40             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                                      实现收入 31.40
                                           万,2-3            定》,新能源汽车生产                                   亿元,截至 2019
                                             年               需申请资质。客户委托                                   年 6 月末,账面
                                           738.72             发行人开发的用以申                                     现金及现金等价
       3    上海蔚来     1,120.12   12.51%         是,但并未                         双方确定 否,由于前述原因,客                            -
                                             万               请新能源汽车相关资                                     物金额 23.52 亿
            汽车有限                               实质逾期                           的付款节 户资质尚未申请,未晚
                                                              质的新能源整车项目,                                   元,账面现金及
              公司                                                                    点日第 10 于双方合同确定的付款
                                                              客户利用开发成果(含                                   现金等价物规模
                                                                                      个工作日          节点
                                                              样车)向主管机关(发                                        较大;

                                                                       45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
                                                  是否一般
客户               应收账款                                  一般性信用逾期合理      实际约定 是否实质性逾期及其合                      2020 年 1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账龄   性信用逾                                                         可回收性分析
类别                 余额                                          性分析              付款期         理性                              月底回款
                                                    期
                                                                                                                                          金额
                                                             改委和工信部)申请电                                    2018 年 9 月纽交
                                                                   动车牌照。                                        所 IPO,融资额
                                                              在项目该阶段接近尾                                     10 亿美元,2019
                                                              声时点,发改委发布                                     年 5 月完成 100
                                                             2018 年 22 号文《汽车                                   亿元战略融资,
                                                             产业投资管理规定》,                                    融资能力较强,
                                                              该文件在审批方面有                                     故此可回收性较
                                                             重大变更,发改委的纯                                           高
                                                              电动车审批权限下放
                                                             至省级,省级发改的制
                                                              度正在制定相关实施
                                                             细则,申报工作延后。
                                                              由于该节点需要发行
                                                             人配合申报相关材料,
                                                             故此暂未付款,待报送
                                                             申报资料后将付款。故
                                                             此,该应收账款账龄时
                                                             间较长,超过 1 年,双
                                                              方已经就此事项达成
                                                                     共识。
          智车优行                                          该合同包括展车试制       双方确定 否,由于前述原因,展 2019 年 10 月完成
          科技(北                                          内容,由于公司考虑到     的付款节 车尚未归还,未晚于双 战略融资,投资
          京)有限公                                        该项目开发成果技术       点日 15 日 方合同确定的付款节点 方为 ITOCHU
      4                   933.71   10.43% 1-2 年 是,但并未                                                                                 -
              司                                            领先且造型前卫,具有     内或 10 个                     Corporation,金额
                                                 实质逾期
                                                            良好的展示效果,能够       工作日                        近 1 亿美元,已

                                                                    45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
                                                   是否一般
客户               应收账款                                   一般性信用逾期合理     实际约定 是否实质性逾期及其合                    2020 年 1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账龄   性信用逾                                                        可回收性分析
类别                 余额                                           性分析             付款期         理性                            月底回款
                                                     期
                                                                                                                                        金额
                                                              体现发行人造型和技                                   完成 8 次融资,
                                                              术优势,故发行人与客                                 融资能力较强,
                                                              户商议共同展示使用,                                 故此可回收性较
                                                              故客户暂缓支付该部                                          高
                                                              分款项。待后续展车最
                                                              终归还后,对方将支付
                                                                    相应款项
                                                                                                               2018 年 9 月完成
                                                                                                               B 轮融资,投资方
                                                                                                               为华熠新能源产
           帝亚一维                                                            双方确定 否,由于前述原因,客 业基金,融资金
           新能源汽                              是,但并未 同上海蔚来汽车有限 的付款节 户资质尚未申请,未晚 额为数千万元,
      5                   860.00    9.60% 1-2 年                                                                                          -
           车有限公                              实质逾期         公司         点日 15 工 于双方合同确定的付款 已完成 3 次融资,
               司                                                                作日内           节点         融资能力较强,
                                                                                                               且期后已有部分
                                                                                                               回款,故此可回
                                                                                                                   收性较高
           其他         1,455.54   16.25%    -        -                -                -              -                   -              -
           总计         8,955.71 100.00%     -        -                -                -              -                   -              -




                                                                     45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客户主要为国企、上市公司,有较多政府背景资金支持或者有
较强的融资能力,相关企业信用较好。新能源汽车业务部分客户发生一般性信用逾期主
要原因系客户内部资金审批时间较长,支付节奏较慢,或者需要配合材料申报等客户原
因;但实际回款时,在公司交付服务并经客户验收后,普遍未发生实质性逾期。此外若
同一项目前一阶段应收账款发生回收风险则可能影响下一阶段项目开发进度,因此整车
企业一般回款相对及时,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风险较小。

    (6)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预付款项            1,261.80       18.48%            1,065.02         -40.93%    1,803.07      -16.13%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预付款项/流动资产                          1.07%                           0.93%                     1.60%
 预付款项/总资产                           0.79%                           0.71%                     1.23%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预付款项分别为 1,803.07 万元、1,065.02
万元和 1,261.8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0%、0.93%和 1.07%。2017 年末公司
预付账款较上年末下降 16.13%,2018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末下降 40.93%,主要原
因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减少了预付款项。2019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长
18.48%,主要原因系预付发行费用增加所致。

    (7)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规模及构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805.73 万元、
2,454.72 万元和 2,411.37 万元。2018 年末增加 204.66%,主要是应收出售北汽泰普股权
转让款增加,以及保证金增加。2019 年末较 2018 年减少 1.77%,变化较小。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备用金及职工
                       29.92          1.24%              46.32            1.89%        98.63        12.24%
暂借款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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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金                 296.37          12.29%      329.01           13.40%         131.78       16.36%

押金                   203.76           8.45%      165.48            6.74%          90.48       11.23%

股权转让款           1,700.00          70.50%     1,700.00          69.25%          24.00        2.98%

单位往来                      -              -         66.54         2.71%         222.50       27.61%

预付房屋租金               3.07         0.13%              -              -         11.31        1.40%

其他                   178.25           7.39%      147.35            6.00%         227.03       28.18%
其他应收款余
                     2,411.37         100.00%     2,454.72        100.00%          805.73     100.00%
额合计
减:坏账准备                            421.35                      189.06                        93.02
其他应收款净
                                      1,990.02                     2,265.66                      712.71
额


       2)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87.81          16.08%     2,162.64          93.73%         410.67       71.33%
  1至2年             1,780.26          73.83%          37.78         1.64%          93.28       16.20%
  2至3年                21.32           0.88%          59.60         2.58%          17.31        3.01%
  3 年以上             221.98           9.21%          47.35         2.05%          54.51        9.47%
       合计          2,411.37         100.00%     2,307.37        100.00%          575.76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坏账准备余额分
别为 93.02 万元、189.06 万元和 421.35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1.55%、
7.70%和 17.47%。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除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外,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其他
应收款中代扣个人社保、房租、应收个税返还等不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末按照金融工具重新计量,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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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
                                                   用损失(未发生信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信用减值)
年初余额                                 179.06                  10.00                       -       189.06
本期计提                                 124.32                 109.00                       -       233.32
其他变动                                  -1.02                         -                    -        -1.02
期末余额                                 302.35                 119.00                       -       421.35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款项性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号                               质                                           末余额的比例         末余额
     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      股权转
1                                                 1,700.00     1-2 年               70.50%           170.00
     公司                        让款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
2                              保证金              109.00      1-2 年                4.52%           109.00
     司
     成都成工新业实业有限
3                               押金                49.48    3 年以上                2.05%            49.48
     公司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                                    1-2 年、1
4                              保证金               36.08                            1.50%             2.18
     有限公司                                                 年以内
5    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               33.55    1 年以内                1.39%             1.68
           合计                      -            1,928.11       -                 79.96%            332.3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号                                                                            末余额的比例         末余额
     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     股权转让
1                                                 1,700.00    1 年以内              69.25%            85.00
     公司                         款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
2                              保证金               104.00    1 年以内               4.24%             5.20
     司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
3                              保证金                54.04    1 年以内               2.20%             2.70
     有限公司
4    冈崎税务署                 退税                 52.66    1 年以内               2.15%             2.63
     成都成工新业实业有限
5                               押金                 49.48     2-3 年                2.02%            24.74
     公司


                                                    46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序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号                                                                                末余额的比例          末余额
             合计                      -            1,960.18         -                    79.86%           120.2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序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款期末余额
号                                                                                                       期末余额
                                                                                          的比例
1      冈崎税务署                   退税              198.76        1 年以内                24.67%           9.94
       成都成工新业实业有限
2                                   押金               49.48         1-2 年                  6.14%           4.95
       公司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
3                                  保证金              28.00        1 年以内                 3.48%           1.40
       司
       芜湖瑞利达汽车租赁有       股权转让
4                                                      24.00        3 年以上                 2.98%          24.00
       限公司                         款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                                        1 年以内、
5                                  保证金              20.60                                 2.56%           1.93
       有限公司                                                     1至2年
             合计                      -              320.84              -                 39.83%          42.21



       (8)存货

       1)存货的规模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科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存货                      33,053.97          25.09%     26,424.98              -3.90%     27,497.70       218.67%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存货/流动资产                                28.06%                            22.98%                      24.36%
存货/总资产                                  20.81%                            17.51%                      18.80%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9                              1.94                        1.8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497.70 万
元、26,424.98 万元和 33,053.97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4.36%、22.98%和 28.06%,
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0、1.94 和 1.99。2017 年公司存货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劳
务成本增加较多。2018 年存货余额减少 3.90%,变动不大。2019 年末存货余额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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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主要系公司劳务成本增加较多。

       2)存货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占比      增长率       账面余额     占比         增长率       账面余额    占比        增长率
原材
          323.59     0.98% 459.47%        57.84         0.22%    -84.94%        384.01     1.40% 103.97%
  料
库存
          409.05     1.24%   111.46%     193.44         0.73%    -91.61%       2,305.66    8.38% 1278.38%
商品
发出
          248.88     0.75% 482.15%        42.75         0.16%             -           -           -            -
商品
劳务
        32,072.43   97.03%    22.74% 26,130.95      98.89%         5.33% 24,808.03        90.22% 200.36%
成本
合计    33,053.97 100.00%     25.09% 26,424.98 100.00%            -3.90% 27,497.70 100.00% 218.67%



       存货构成主要为劳务成本及库存商品。劳务成本构成主要为已经发生的人工费、外包
费及材料费等,劳务成本计入存货及后续结转成本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匹配,而相关人工费
按照公司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机制合理计量与分配,与项目各个工作节点即收入确认节点
吻合,相关材料采购成本与项目开展进度一致。劳务成本的归集符合谨慎性原则。2017 年
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存在尚未销售的改装车所致。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未出现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情况,故未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4)报告期劳务成本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及核算依据,劳务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的
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 2017 年和 2018 年劳务成本余额增加较快,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和 2018
年部分已执行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新能源整车设计项目金额较大,该部分项目劳务
成本将在以后年度确认收入,劳务成本余额随着收入的逐步确认后结转营业成本。

       核算依据:各个合同的节点的劳务成本在相关节点按照公司内部评审完成后,即停
止归集相关节点的劳务成本;待各个合同的节点完成外部验收,结转与之对应的劳务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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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匹配性:合同节点劳务成本中的人工费归集主要依据员工填报工时汇总进行分配,
外包费和材料费主要依据项目需求进行相关采购后进行归集核算。在完成归集后,合同
节点劳务成本的停止归集时点为公司内部评审完成时点,结转成本的时点为客户对该节
点完成验收,因此不存在收入确认与劳务成本结转不匹配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结转主
营成本情况,收入确认合理、准确。

    5)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中外包费用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① 主营业务成本中外包费情况

    2017 年该部分外包金额减少导致外包费占比较低;2018 年部分项目涉及较多整车
检测环节,需要委托外部检测机构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外包费用占比有所提高;2019
年度外包费占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组合仪表开发、动力电池开发、试验验证等工作
内容外包较多。

    由上述分析所知,主营业务成本的外包费占比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各合同均依据合同
需求进行业务外包,由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订单较多,新增大额合同较多,发行人自
身人员数量不足,人员工作时间已较为饱和,因此需要外购人力资源、零件设计开发服
务及检测服务。

    ② 存货中劳务成本中的外包费用情况

    2017 年末,外包费占比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因为部分劳务成本余额较大的项目
的材料费较多,材料费增幅大于外包费等项目增幅所致;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外包
费占比有所增加,主要因为部分劳务成本余额较大的项目外包费用较多所致;

    由上述分析所知,劳务成本的外包费占比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各合同均依据合同需求
进行业务外包,同时劳务成本余额属于时点数,外包费归集广泛存在于各合同的不同节
点,因此造成在外包费在劳务成本余额中占比较大的情况。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应退企业所得税       301.80         11.26%          5.10       0.02%           809.26        9.29%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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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预缴进口关税及
                                -           -           -             -              4.80       0.06%
    增值税
  留抵增值税             956.26       35.69%      728.07         2.27%           618.01         7.10%
  预缴增值税          1,421.61        53.05%     1,883.61        5.86%          2,276.22       26.14%
   理财产品                     -           -   29,504.00      91.85%           5,000.00       57.42%
       合计           2,679.67      100.00%     32,120.78     100.00%           8,708.29      100.0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退企业所得税、预缴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留抵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和理财产品。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
分别为 8,708.29 万元、32,120.78 万元和 2,679.67 万元。2018 年末较上期末增长 268.85%,
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91.66%,主要原因系
2019 年起公司适用新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规模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可供出售金
                            -               -    8,457.35       23.55%         7,323.35        21.92%
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
                  14,627.32           35.65%    10,245.46       28.53%        10,897.95        32.63%
资
其他权益工
                   4,569.29           11.14%            -                 -            -             -
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
                   2,527.19            6.16%            -                 -            -             -
金融资产
固定资产           8,734.81           21.29%     4,950.27       13.78%         3,682.92        11.03%
在建工程              11.75            0.03%     2,571.07         7.16%          157.76         0.47%
无形资产           4,033.68            9.83%     2,024.05         5.64%        2,180.83         6.53%
商誉                        -                           -                 -    2,210.30         6.62%
长期待摊费
                     658.15            1.60%       555.50         1.55%          782.77         2.34%
用
递延所得税
                   5,077.79           12.38%     4,722.74       13.15%         4,366.53        13.07%
资产
其他非流动
                     791.86            1.93%     2,388.15         6.65%        1,799.46         5.39%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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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非流动资产
                  41,031.84      100.00%   35,914.59      100.00%       33,401.87       100.00%
  合计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3,401.87 万元、35,914.59
万元和 41,031.84 万元。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非流动资产分别较上期末增长 7.52%
和 14.25%。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报告期各
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均超过 8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9 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成都汽研院                                                10.00                           0.22%
成都经开区汽协                                             1.00                           0.02%
北方凯达                                               1,099.17                          24.06%
阿尔特武汉                                              259.12                            5.67%
艾斯泰克                                               3,000.00                          65.66%
驾享其程                                                200.00                            4.38%
合计                                                   4,569.29                         100.00%



       2019 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普丰云华                                               2,527.19                         100.00%
合计                                                   2,527.1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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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成都汽研院                          10.00              0.12%                10.00              0.14%
成都经开区汽协                        1.00             0.01%                 1.00              0.01%
北方凯达                       1,099.17               13.00%           1,099.17              15.01%
阿尔特武汉                         300.00              3.55%               300.00              4.10%
上海卡耐                           824.68              9.75%               824.68            11.26%
威固阿尔特                          22.50              0.27%                22.50              0.31%
艾斯泰克                       3,000.00               35.47%           3,000.00              40.96%
驾享其程                           200.00              2.36%               200.00              2.73%
帝亚一维                                 -                 -               366.00              5.00%
普丰云华                       3,000.00               35.47%           1,500.00              20.48%
合计                           8,457.35              100.00%           7,323.35             100.00%



       根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化,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有投资按照新金融工具会
计准则进行重新核算,原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是对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公司投资。2019 年末,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 4,569.29 万元,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527.19 万元。上
述两项合计较 2018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16.09%,主要为上海卡耐投资退出和普
丰云华投资款部分收回。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对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公司投资。截至 2017 年末
和 2018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7,323.35 万元和 8,457.35 万元。2018 年末
较上期末增长 15.48%,主要是新增普丰云华的投资及帝亚一维投资退出。

       1)报告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的合理性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发行人在 2017 年至 2018 年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为在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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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成本计量的过程如下:

    初始计量:报告期内,威固阿尔特、上海卡耐和普丰云华均为初始设立出资,初始
计量金额为投资成本;帝亚一维、艾斯泰克和驾享其程均为增资参股,初始计量金额为
增资投资成本;阿尔特武汉为被收购后成为参股公司,北方凯达为增资稀释后成为参股
公司,初始计量金额为转让时点或增资时点的投资成本的公允价值重溯。

    后续计量:报告期内,上述参股公司投资均属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且发行人对其无重大影响,由于其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
近期信息不足,故此后续计量使用成本法代表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最佳估计。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对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相关公司
投资共有 8 家参股公司,包括北方凯达、阿尔特武汉、威固阿尔特、上海卡耐、普丰云
华、帝亚一维、艾斯泰克和驾享其程。发行人已根据上述参股公司的章程、内部制度履
行股东权利,对上述参股公司能够实施有效影响但并未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结合上述分析,发行人对被投资企业未构成重大影响,因此不适用对被
投资企业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因此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计量符合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和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相关规定。

    2)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上述参股公司依据 8 号准则第四条和 22 号准则第四十一条规
定,在 2017 年至 2018 年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对期末财务状况、经营规划进行检查,均未
发现有准则规定的减值迹象,因此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第四十一条规定,表明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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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
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
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
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
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发行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投资在 2017 年至 2018 年各期均未发现减值的客观证据。
即使在参股公司亏损的情况下,结合其经营规划和盈利预测,其参股公司的可收回金额
仍高于投资成本,故暂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柳州菱特和广州阿尔特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对柳州菱特和广州阿尔特的长期股权投资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柳州菱特           9,594.63           65.59%    10,245.46       100.00%       10,897.95      100.00%
广州阿尔特         5,032.69           34.41%             -             -              -              -
合计              14,627.32      100.00%        10,245.46       100.00%       10,897.95      100.00%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折旧年限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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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物                     966.56              49.22                -             917.34      20
机器设备                     6,223.50              1,158.80               -           5,064.69 10、15、20
运输设备                     2,107.89               941.05                -           1,166.83      10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41.65              1,955.71               -           1,585.94       5
         合计              12,839.60               4,104.79               -           8,734.81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折旧年限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
房屋及建筑物                     113.32              34.54                -              78.78      20
机器设备                     2,637.36               812.97                -           1,824.38 10、15、20
运输设备                     2,144.00               801.53                -           1,342.47      10
电子设备及其他               3,355.58              1,650.94               -           1,704.64       5
         合计                8,250.25              3,299.98               -           4,950.27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折旧年限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
房屋及建筑物                     105.98              27.27                -              78.72      20
机器设备                     1,681.38               633.71                -           1,047.67 10、15、20
运输设备                     1,847.49               654.88                -           1,192.61      10
电子设备及其他               2,713.35              1,349.43               -           1,363.92       5
         合计                6,348.20              2,665.29               -           3,682.92       -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使用状况良好,折旧计提合
理,未有减值迹象。公司固定资产比重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变
化不大,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稳定相符。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实验台架系统                 -                 -         243.59           9.47%              -              -
配电室                       -                 -            21.82         0.85%              -              -
PHEV 全自动
                             -                 -        2,004.62         77.97%              -              -
装配线


                                                      47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智能安全探针
                                   -                -                 -               -       125.84           79.76%
系统
空压机                             -                -                 -               -          31.93         20.24%
ERP 软件系统                       -                -           301.04         11.71%                   -            -
电焊设备                       11.75          100.00%                 -               -                 -            -
合计                           11.75          100.00%      2,571.07          100.00%          157.76          100.00%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主要为子公司四川新能源公司 PHEV 项目相关工程建设。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土地使用
                    285.53                7.08%           290.11             14.33%         293.63              13.46%
权
专利权                  2.54              0.06%                3.20           0.16%              3.87            0.18%
软件              3,745.60               92.86%         1,730.73             85.51%        1,883.33             86.36%
合计              4,033.68              100.00%         2,024.05           100.00%         2,180.83            100.00%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类无形资产,主要用于整车设计业务开展。

       (6)商誉

       2017 年末商誉 2,210.30 万元主要为 2016 年度合并北汽泰普形成,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将北汽泰普股权转让,不再形成商誉。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和模具费等,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782.77 万元、555.50 万元和 658.15 万元。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向控股子公司出资的无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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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增值、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及可抵扣亏损。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4,366.53 万元、4,722.74 万元和 5,077.79 万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3.07%、13.15%和 12.38%。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
增加主要是向控股子公司出资的无形资产增值形成。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1,799.46 万元、2,388.15 万元和 791.86 万元,2017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
PHEV 装配自动线设备采购款,2018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土地竞买保证金、购
买软件、车辆、设备等的预付款。2019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软件预付款和设备
预付款。

(二)负债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负债规模、构成及其变化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7,723.43          81.64%   42,581.76        84.69%      53,898.22       97.15%
非流动负债          8,484.63         18.36%    7,695.20        15.31%       1,580.88        2.85%
负债合计          46,208.06         100.00%   50,276.96      100.00%       55,479.10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55,479.10 万元、
50,276.96 万元和 46,208.0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97.15%、84.69%和 81.64%。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与其以整车设计为主的业务构成相符合。

    2018 年末,公司总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9.38%,主要是由于期末应付账款余额、预收
项目款余额较上期末减少。2019 年末,公司总负债较上年末减少 8.09%,主要原因系期
末预收款项余额减少。

    (2)流动负债占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情况如下表:


                                              47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可比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城华冠                                  -                                -                       43.41%
   龙创设计                                  -                        94.62%                          96.87%
 可比公司均值                                -                        94.62%                          70.14%
    本公司                              81.64%                        84.69%                          97.15%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相近或高于可比公司,公司负债结构具有流动负债占
比较高的特点,公司负债结构良好。

    2、流动负债分析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短期借款                            -              -              -               -     3,078.83       5.71%
应付票据                    6,071.65        16.10%       1,286.99        3.02%                 -             -
应付账款                    9,645.20        25.57%       2,425.79        5.70%         11,546.34      21.42%
预收款项                   13,502.06        35.79%      28,964.78       68.02%         32,718.45      60.70%
应付职工薪酬                7,749.68        20.54%       7,431.74       17.45%          4,235.98       7.86%
应交税费                     568.82         1.51%        1,934.29        4.54%            397.98       0.74%
其他应付款                   147.57         0.39%         504.08         1.18%          1,880.07       3.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45        0.10%           34.09        0.08%             40.56       0.08%
流动负债合计               37,723.43      100.00%       42,581.76     100.00%          53,898.22     100.00%



    报告期内,在流动负债的构成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应
付职工薪酬的占比较大,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上述科目合计占流
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69%、94.19%和 98.00%。

    (2)短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分别为 3,078.83 万元、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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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万元和 0.00 万元。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借款                       -             -              -               -     3,078.83      100.00%
         合计                     -             -              -               -     3,07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为保证借款,不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未偿还的情形。2018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减少 3,078.83 万元,主要由于对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借款减少。2019
年末无短期借款。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6,071.65       100.00%      1,286.99          100.00%              -            -
          合计            6,071.65       100.00%      1,286.99         100.00%               -            -




     2017 年度公司无应付票据。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286.99 万元和 6,071.65 万元,主要为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产品或服务以票据方式支付所
形成,公司应付票据均为向公司供应商支付采购款项,交易背景真实。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193.13        95.31%      2,067.79           85.24%     11,106.94       96.19%
1-2 年                      116.39         1.21%            16.18         0.67%         41.32        0.36%
2-3 年                           6.09      0.06%             6.09         0.25%         73.52        0.64%
3 年以上                    329.59         3.42%          335.72         13.84%        324.54        2.81%


                                                    47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9,645.20      100.00%     2,425.79      100.00%      11,546.34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分别为 11,546.34 万元、
2,425.79 万元和 9,645.2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1.42%、5.70%和 25.57%。公司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外包费和材料采购款。

       2018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78.99%,主要原因为 2018 年末出
售北汽泰普控股权后,无需合并其资产负债表科目。由于北汽泰普 2017 年存在较多的
应付账款,导致 2017 年度应付账款余额较高,不纳入合并范围后,公司应付账款余额
在 2018 年度减少。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97.61%,主要原因是母公司由于
采购增加而导致期末应付采购款增加,主要为本田项目零部件及外包服务采购。

       截至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河北金环模具有限
公司和寿光万龙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的模具采购费,主要原因为上述供应商供应产品存在
瑕疵,问题尚未解决导致未付相关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中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与本公司                                占应付账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余额         账龄
                                                   关系                                  余额的比例
 1      株式会社京滨                            无关联关系      1,947.92    1 年以内         20.20%
 2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446.00    1 年以内         14.99%
        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713.58    1 年以内          7.40%
 3      上海颢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573.16    1 年以内          5.94%
                        小计                                    1,286.74                     13.34%
 4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711.64    1 年以内          7.38%
 5      武汉博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345.37    1 年以内          3.58%
                        合计                                    5,737.67        -           59.4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与本公司                                占应付账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余额         账龄
                                                   关系                                  余额的比例

                                                47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607.74    1 年以内           25.05%
 2       武汉博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28.00    1 年以内            9.40%
 3       北京永海红餐饮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19.95    1 年以内            9.07%
 4       河北金环模具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78.50    3 年以上            7.36%
 5       苏州维卡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48.40    1 年以内            6.12%
                         合计                                        1,382.59        -              57.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与本公司                                      占应付账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余额         账龄
                                                     关系                                        余额的比例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无关联关系         3,960.20    1 年以内            34.30%
         北汽(镇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224.78    1 年以内            19.27%
 1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无关联关系            64.38    1 年以内             0.56%
                         小计                                        6,249.35                        54.12%
 2       享荣工程设计株式会社                     无关联关系           891.74    1 年以内             7.72%
 3       泰极爱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533.59    1 年以内             4.62%
 4       天津华尚新路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411.37    1 年以内             3.56%
 5       天津华尚思坦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             271.73    1 年以内             2.35%
                         合计                           -            8,357.78        -              72.38%

注:上述合并计算企业均为关联企业。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除华尚思坦德、上海帕疆外,均与公司无关
联关系,相关关联交易具体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
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持有权益。

       (5)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825.65       94.99%     28,902.88           99.79%     29,656.55          90.64%
1-2 年                     646.01        4.78%               -               -     3,051.90           9.33%
2-3 年                          -             -         51.90           0.18%            10.00        0.03%
3 年以上                    30.40        0.23%          10.00           0.03%                -            -

                                                  47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3,502.06      100.00%         28,964.78       100.00%        32,718.45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32,718.45 万元、
28,964.78 万元和 13,502.06 万元,账龄超过 1 年预收账款主要是预收整车设计费未达到
合同约定验收节点从而未结转收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整车设计
费,与公司销售模式相匹配。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期末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4,235.98 万元、7,431.74
万元和 7,749.68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 7.86%、17.45%和 20.54%。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及业绩增长,员工人数及人均薪酬水平有所上升,导致公司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18.48                       135.30                      45.97
车辆购置税                                         -                              -                        4.96
残保金                                         36.67                          48.54                   120.02
企业所得税                                     34.21                     1,564.38                      21.68
个人所得税                                    114.15                       101.60                     143.0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3                          30.75                        5.74
印花税                                          4.17                           5.55                        2.36
教育费附加                                      1.87                          13.32                        1.8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5                           8.88                        1.22
州所得税(美国)                                   -                           0.83                           -
法人税(日本)                                 19.67                              -                    37.17
代扣代缴住民税(日本)                            1.43                           1.67                        0.6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3.08                          23.46                    13.37

                                                   47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日本)

           合计                               568.82                   1,934.29                     397.98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397.98 万元、1,934.29
万元和 568.82 万元,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2018 年
末公司应交税费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8 年末计提了向四川新能源无形资产出资形
成的资产处置收益 1 亿元所对应的所得税 1,500 万元,导致 2018 年末公司应交所得税
金额较高。

     (8)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

    1)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债券利息                     -              -         360.75      100.00%               -             -
         合计                    -              -         360.75     100.00%                -             -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46.23       99.09%            141.98       99.06%        1,747.96      92.97%
1-2 年                           -              -            0.01       0.01%            3.73       0.20%
2-3 年                           -              -               -               -        3.02       0.16%
3 年以上                      1.34       0.91%               1.34       0.93%         125.37        6.67%
         合计              147.57      100.00%            143.33     100.00%         1,880.07     100.00%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880.07 万元、
143.33 万元和 147.57 万元,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 92.38%,主要原
因是 2018 年末出售北汽泰普控股权后不再合并其资产负债表科目,而北汽泰普 2017

                                                    47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年其他应付款较多,导致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
增加 2.96%,变动较小。

    3、非流动负债分析

    (1)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长期借款              137.78          1.62%         36.96         0.48%          66.45        4.20%
应付债券            6,309.81         74.37%    5,910.84          76.81%              -             -
长期应付款          1,706.27         20.11%    1,700.87          22.10%       1,514.43       95.80%
递延收益              193.03          2.28%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74          1.62%         46.53         0.6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84.63        100.00%    7,695.20        100.00%        1,580.88     100.00%



    报告期内,在非流动负债的构成中,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的占比较大,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80%、98.91%和 94.48%。

    (2)长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分别为 66.45 万元、36.96
万元和 137.78 万元。报告期内,长期借款余额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借款            137.78        100.00%         36.96       100.00%          66.45      100.00%
    合计             137.78         100.00%         36.96      100.00%           66.45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长期借款为保证借款,不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未偿还的情形。公
司长期借款主要为子公司阿尔特日本向大垣共立银行借款形成,金额较小。

    (3)应付债券

                                              48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应付债券分别为 0 万元、5,910.84
万元和 6,309.81 万元。2018 年末应付债券主要为 2018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阿
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述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经上海交易所“上证函[2017]1296 号”《关于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同意,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向合
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 6000 万元,票面利率为 6.5%,2018 年 2 月 2 日开始计息,债
券代码 150119,债券简称 18 阿尔特。发行人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为到期一次还本,
分期付息。

    上述债券的会计核算情况:

    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
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差额部分借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
用”,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4)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1,514.43 万元、
1,700.87 万元和 1,706.27 万元。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余额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付款       1,706.27         100.00%    1,700.87      100.00%        1,514.43      100.00%
    合计          1,706.27         100.00%    1,700.87      100.00%        1,514.43     100.00%



    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子公司阿尔特日本自阿尔特开曼借款,期末余额变化主
要为汇率波动所致。

(三)股东权益分析

    1、股东权益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48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分别为 90,803.69 万元、
100,609.68 万元和 112,627.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22,924.37                  22,924.37               22,924.37
资本公积                                  47,860.68                  47,860.68               47,860.68
其他综合收益                                -200.30                    -133.38                  -39.21
盈余公积                                   4,556.25                   3,234.95                1,213.30
未分配利润                                20,029.46                   8,196.54               -2,047.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5,170.47                  82,083.16               69,911.50
少数股东权益                              17,457.34                  18,526.52               20,892.19
股东权益合计                             112,627.81                 100,609.68               90,803.69



       2、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47,824.82                   47,824.82                47,824.82
其他资本公积                                35.86                       35.86                    35.86
           合计                         47,860.68                   47,860.68                47,860.68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无变化。

       4、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公司按照当期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盈余公积余额分别为 1,213.30 万元、3,234.95 万元和 4,556.25 万元。

       5、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48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8,196.54              -2,047.65               -6,288.22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110.71                        -                      -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8,307.24              -2,047.65               -6,288.2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1.22              12,265.84               4,616.9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09.00               2,021.65                 376.33
期末未分配利润                                     20,029.46               8,196.54               -2,047.65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                                            3.12                      2.70                     2.09
速动比率                                            2.25                      2.08                     1.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31.31%                      35.13%                   37.4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9.09%                      33.32%                   37.9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6,123.26                   13,612.65                 5,640.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7.60                    28.53                    18.03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09、2.70 和 3.12,
速动比率分别为 1.58、2.08 和 2.25。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逐期提高。

  项目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        长城华冠                             -                          -                        0.83
  比率        龙创设计                             -                      1.56                         1.72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56                         1.28
           本公司                            3.12                         2.70                         2.09

  速动        长城华冠                             -                          -                        0.70
  比率        龙创设计                             -                      1.23                         1.42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23                         1.06
           本公司                            2.25                         2.08                         1.58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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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随着公司业务迅速发展以及股权融资规模扩大,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显著提升,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2、资产负债率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93%、33.32%
和 29.09%,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42%、35.13%和 31.31%。报告期各期,
公司合并口径、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逐期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预收账款、应付账款
及短期借款等科目减少。

    项目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长城华冠                                -                         -                    69.46%
(合并口径)     龙创设计                                -                44.65%                        41.76%
     可比公司平均值                                      -                44.65%                        55.61%
           本公司                              29.09%                     33.32%                        37.93%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资产
规模相比于同行业较大,且股权融资能力较强,使得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显示出公司较高的负债管理水平。

    3、利息保障倍数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8.03、28.53 和 37.60。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度大幅提升,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快速
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之增加,且公司持续优化有息债务规模,因此公司利息保
障倍数合理,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项目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8.61
  利息保障倍数
                      龙创设计                               -                  16.90                        7.05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6.90                       -0.78
             本公司                                     37.60                   28.53                       18.03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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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主要是由于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效率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效率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2                  5.49                 4.0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9                  1.94                 1.8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7                  0.53                 0.42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08、5.49 和 4.52,
2018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整车设计类业务应收账
款,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逐步增加,但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导致
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3.35
         龙创设计                                     -                 4.97                  4.28
      可比公司平均值                                  -                 4.97                  3.82
          本公司                                 4.52                   5.49                  4.08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较高,反映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良好,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0、1.94 和 1.99。报
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渐提高,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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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32,480.47 万元、52,318.56
万元和 59,206.69 万元,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 27,497.70 万元、26,424.98 万元和 33,053.97 万元。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营业成本          59,206.69          13.17%        52,318.56              61.08%        32,480.47          44.53%
    存货            33,053.97          25.09%        26,424.98              -3.90%        27,497.70      218.67%
存货周转率(次
                           1.99               -                 1.94              -              1.80             -
    /年)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1.96
        龙创设计                                     -                           4.45                          6.02
  可比公司平均值                                     -                           4.45                          3.99
        本公司                                    1.99                           1.94                          1.80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设计 2019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
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整车设计合同中有较多尚未到验收的节点,导致存货增加。

    (3)总资产周转率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2、0.53 和 0.57,
报告期内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长城华冠                                     -                                -                        0.10
        龙创设计                                     -                           1.00                          0.93
  可比公司平均值                                     -                           1.00                          0.52
        本公司                                    0.57                           0.53                          0.42

数据来源:长城华冠、龙创设计定期报告,其中长城华冠因新三板摘牌故部分报告期无数据,龙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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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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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高于长城华冠,主要原因系长城华冠业务结构包含汽
车设计和整车生产销售两部分,其中属于重资产业务的整车生产销售业务导致长城华冠
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低于龙创设计,主要原因
系公司近年来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融资规模较高导致公司资产规模较大。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2.53         8,126.43          4,318.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5.16       -34,340.16            445.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95         2,437.32          4,866.6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67           -17.3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3.42       -23,793.72          9,630.6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09.05        52,802.77         43,172.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772.46        29,009.05         52,802.77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9,630.61 万元、-23,793.72 万元和 8,763.42 万元。2017 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较高,公司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与融资能力较强。2018 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主要因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高所致。2019 年度,公
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主要因为经营收款较好及投资回款净额较高所致。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141.11         77,208.65           93,981.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59.64             212.51               70.8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77.52          1,206.89            1,231.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478.27         78,628.05           95,284.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284.67         24,910.31           51,336.19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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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592.63         31,990.22           26,105.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09.61          3,207.74            2,674.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78.83         10,393.35           10,84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465.73         70,501.62           90,966.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12.53          8,126.43            4,318.18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18.18 万元、8,126.43 万元和 6,012.53 万元。2018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略有下降,主要是 2017 年公司对部分客户预收账款较高导致 2018 年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下降,同时改装车业务 2018 年较 2017 年销售改装车收到的现金
下降。2019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比 2018 年变化较小。2018 年度,
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 2017 年度变化较小。2019 年度,公司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 2018 年增长,主要系本年度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同
时收到广州阿尔特往来款。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比
2017 年度下降明显,主要原因系 2017 年度开展改装车业务需采购整车,相关采购支出
现金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不断增长,与公司不
断扩张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转化为现金流的能力较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88,541.04             79,460.78           54,062.7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141.11            77,208.65           93,981.95
销售收现比                                     84.87%              97.17%             173.84%

注:销售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现比分别为 173.84%、97.17%和 84.87%,整体较高,体现
了公司良好的经营活动创造现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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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7,500.31     122,630.00       124,39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46.76       1,089.94           570.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9.37           5.24        1,652.4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8.00          2,305.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566.44     123,933.18       128,919.0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478.75       6,434.41         2,866.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82,854.00     149,684.00       125,607.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54.9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18.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051.27     158,273.34       128,473.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5.16     -34,340.16           445.83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45.83
万元、-34,340.16 万元和 3,515.16 万元。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
金等支出。2017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高,主要因为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技
术转让款及赎回理财产品投资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低,主要因为公司参股公司的
投资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所致。2018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所致。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高,主要因为公司
收到股权转让款及理财产品赎回款所致。

(四)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958.0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958.0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2.26         6,000.00           3,078.8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26         6,000.00          15,036.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59         3,162.24           9,540.56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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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6.46          80.52          312.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15         319.92          316.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9.21       3,562.68       10,170.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95       2,437.32        4,866.60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866.60 万元、2,437.32 万元和-766.95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外部投
资款及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借款、偿付利息等。

(五)报告期内及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是未来本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方向。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四、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及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的变动趋势

    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为 22,924.3743 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7,641.50 万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都将增加,但鉴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
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后,短期内本公司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
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之“2、本次
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部分。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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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之“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部分。

(四)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重
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一)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之“4、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部分。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之“5、公司应对
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部分。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四)
现任董事宣奇武、刘剑、张立强、卢金火、辜小平、解子胜、沈文春,独立董事蔡凡、
廖冠民、罗婷、李树军,高级管理人员张立强、刘剑、林玲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现行《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章程》第 169 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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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章程》第 170 条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
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章程》第 171 条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章程》第 172 条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按
各方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
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改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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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如下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方案,该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
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遵守
以下规定:

       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应按照前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要
性,并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说明。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
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
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到 40%;(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
性、合理性和稳定性;3)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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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利润分配顺序: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
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前述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购
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收购
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
事项;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4)交易的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事项。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
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通常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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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
方案,经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公司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
润的分配方案为: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五)公司的中长期分红规划

    经公司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阿尔特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对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
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
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①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
股票股利,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②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③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
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
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修改的具体流程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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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并列入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
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
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
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①公司在上市后前三年内,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②如在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内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董事会可以在现金分红的基础
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择机发放股票股利;也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
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认为,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资金需求量较大,
因此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 20%。

    ④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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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7,641.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和定价的情况予以确定。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或环境影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投入金额          首次备案         延期备案             响登记表

  造型中心升                                 京技管项备字    京技审项函字
1            10,609.21           10,609.21                                京技环审字[2018]015 号
  级扩建项目                                 [2017]251 号      [2019]3 号
  整车工程开
                                             京技管项备字    京技审项函字
2 发中心升级 19,322.96           19,322.96                                京技环审字[2018]007 号
                                             [2017]253 号      [2019]4 号
  扩建项目
  前沿技术研                                 京技管项备字    京技审项函字 备案号:
3            10,334.16           10,334.16
    发项目                                   [2017]252 号      [2019]2 号 20181100000100000001
       总计     40,266.33        40,266.33        -                -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

                                                                                             单位:万元
                                                                              时间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T+12                  T+24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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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T+12               T+24
 1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10,609.21            3,838.97            6,770.24
 2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19,322.96            9,270.04           10,052.92
 3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0,334.16            5,815.29            4,518.87
                    总计                      40,266.33          18,924.30            21,342.03

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三)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上市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具体应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如下:

         项目名称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通过造型中心设计开发环境进行提升,研发和应用数字信息化设计技术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能力,完成设计团队的技术能力提升与团队规模的扩大,从而实现对更
                       高阶项目和更高等级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服务。
                       通过对公司工程开发中心所包括的如总体、开闭件、电器、底盘、工艺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 等等环节进行升级和扩建,提升软硬件设计与测试能力,加强工程开发
建项目                 技术研发,提升项目组织管理效率,从而提升公司整车工程开发能力,
                       服务于 B 级及以上中高端乘用车的工程设计开发。
                       通过购置先进、专用的研发设备,打造一流的研发条件。实现公司汽车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轻量化及智能驾驶技术的研发突破,进行公司前瞻性技术产品与业务布
                       局,进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一)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随着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汽车生产企业都在加紧新车型的设计开发,以此获得
更大的市场占有率。本项目将对公司造型设计中心进行技术与环境升级与业务能力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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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从而实现对更高阶项目和更高等级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服务,提高公司造型业务服
务能力。

    2、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提升造型设计能力有助于公司整体业务能力提升

    汽车造型创意设计是汽车设计研发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日
益加快,世界汽车工业迅速发展,激烈的市场竞争也随之产生。面对这一严峻的市场状
况,汽车生产企业都在加紧新车型的设计开发,以此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由于汽车
发动机及底盘设计制造技术基本成熟,新车型更新主要体现在电子设备和造型方面。汽
车造型是汽车设计开发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造型设计的原创性是汽车设计能力的重要体
现,对车型开发的成功及上市后的市场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提升造型设
计能力直接有利于公司承接更多汽车生产企业整车设计订单,并在订单水平和订单金额
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2)采用数字信息化汽车造型设计方法是行业的必然趋势

    传统汽车造型创意设计流程主要包括设计师通过专业设计软件独立完成造型设计、
根据各设计师造型设计草图汇总制作油泥模型、在一定的场地条件下对 1:1 的模型进行
外观评估和修改,涉及环节多且各阶段需顺序依次进行,导致新车造型开发成本较高且
开发效率较低。实践证明在汽车造型设计过程中采用计算机软件的数字信息化汽车造型
设计方法可以有效解决传统汽车造型创意设计中的弊病,明显缩减开发设计周期,同时
大幅提高设计成功率及设计质量。因此,采用数字信息化汽车造型设计方法已成为行业
必然发展趋势。公司提升造型设计的数字信息化实现手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
力,进而获得更多优质客户并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水平。

    (3)加强造型团队建设是提升造型设计能力的关键

    汽车造型设计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尤其是具备原创能力的设计专家。由于国内汽车
造型设计行业发展历史较短,人才储备和知识积累相对不足,高端设计人才较为稀缺,
构成行业的人才壁垒,因此造型团队建设是提升造型设计能力的关键。公司将进一步通
过高水平技术人才引进、学术交流、参与国际造型项目开发、观看艺术展览、生活采风、
出国培训等方式,提高造型设计人员对美学的理解力和流行趋势的把握能力,从而提升
公司汽车造型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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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研发设计服务业和汽车工业的相关政策

    研发设计服务业政策方面,2016 年 3 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等领域的产业发
展壮大。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
我国需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挖掘创新设计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设计创新成为制造业
等等领域的核心能力。汽车工业政策方面,2016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推
出《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发展整车车身外形优化设计。

    国家对研发设计服务业与汽车工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因此该项目
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与规划。

    (2)公司造型中心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竞争力

    汽车造型设计是公司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业务。公司的汽车造型设计业务涵盖了造
型构思、概念草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小比例外观模型制作、全比例外观模型制作、数
字模型生成等造型设计全业务链。在造型设计过程中,公司坚持融合国际先进造型理念
和中国本土文化精华元素。同时,公司将造型工程可行性分析作为造型设计中至关重要
的参考因素,使得公司设计的车型不但满足汽车消费者的审美需求,也能满足后续生产
工艺性要求。

    因此,在公司造型中心多年积累的基础上,本项目对造型设计中心的升级具有切实
可行性。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公司造型设计中心进行技术与环境升级以及业务能力扩建,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两个方面:提升数字信息化汽车造型设计能力;加强造型团队建设,提升技术服务
能力。本项目拟采用租赁设计研发办公场地的方式解决项目场所,并进行场地装修,以
及采购各类造型设计各环节所需的相关设备,引进和补充项目所需造型设计的各领域设
计研发人员,从而实现公司造型设计中心的升级与扩建。

    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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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月
序号                      项目              T+4        T+8       T+12      T+16    T+20       T+24
 1         项目立项与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2            设计研发场地租赁与装修
 3            设计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
 4           数字信息化技术研发与应用
 5                 人员调配、招募
 6                  人员业务培训
 7             部分业务订单执行实施

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5、项目投资概算及主要设备

         本项目将分两年进行投资建设,计划投资总额 10,609.21 万元,具体投资进度及投
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T+12                   T+24                 合计
     1             工程建设费用               1,337.11                  2,920.14           4,257.25
  1.1             办公场地租赁费                  183.25                 192.41               375.66
  1.2             办公场地装修费                  550.95                       -              550.95
  1.3          设备费及安装工程费                 345.51                1,901.13           2,246.64
  1.4               软件购置费                    257.40                 826.60            1,084.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484.00                  2,900.00           4,384.00
  2.1               人员培训费                    484.00                 900.00            1,384.00
  2.2               模型制作费                    750.00                1,750.00           2,500.00
  2.3               调研咨询费                     50.00                  50.00               100.00
  2.4               外部专家费                    200.00                 200.00               400.00
     3              基本预备费                     56.42                 116.40               172.82
     4             铺底流动资金                   961.44                 833.70            1,795.14
                   合计                       3,838.97                  6,770.24          10,609.21

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设备如下: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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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数量(套/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       金额
                                                                           台)
一、机器设备
 1         五座标数控龙门加工中心                     SL-400                      2 550.00    1,100.00
 2             Atos 蓝光扫描设备                  ATOSCore                        2 130.00      260.00
 3         单悬臂三坐标辅助铣削设备                   MORA                        2   80.00     160.00
 4              超薄剪式举升机                         谷传                       3   10.00      30.00
 5      角度控制汽车旋转平台 ZXK5000P                  众莘                       2   15.00      30.00
 6          电动移车器 VH-CM-450                      路倍安                      1    8.80       8.80
 7             油泥烤箱 UFE800                       Memmert                      1   10.00      10.00
 8      PRECISIONt7910 塔式工作站低配                Precision                  10     4.50      45.00
 9      PRECISIONt7910 塔式工作站中配                Precision                    4   12.00      48.00
 10     PRECISIONt7910 塔式工作站顶配                Precision                    4   30.00     120.00
 11         Precision7710 移动工作站                 Precision                  10     4.00      40.00
 12 Wacom22 寸 DTH-2200/KO-F 手绘屏                   Wacom                     15     2.50      37.50
 13    Wacom27 寸 DTH-2700 手绘屏触控                 Wacom                     15     3.50      52.50
 14                3D 打印机             MakerBotReplicatorZ18                    2    6.30      12.60
 15             B0 幅面打印机                  HPDesignjetT7200                   4   22.00      88.00
 16               安装工程费                                                                    204.24
                                        小计                                                  2,246.64
二、软件
 1                 设计软件                           Adobe                     39     2.00      78.00
 2          AutodeskAliasAutoStudio                  Autodesk                   15    65.00     975.00
 3                  MAYA                                                          5    6.20      31.00
                                        小计                                                  1,084.00



       6、项目选址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通过租赁场地满足项目实施需
求。

       本项目为汽车造型设计研发,属于高端技术研发服务业,实施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
为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后,对环境基本不造成污染,符合环保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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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4.40%,静态投资
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 4.13 年,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可行性。

(二)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整车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完成整车各个系统总成以及零部件的设计,保证
整车开发满足功能、性能等目标要求。本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车工程开发能力,服务于
中高端乘用车的工程设计开发,为此将对公司工程开发中心所包括总体、白车身、开闭
件、内外饰、电器、底盘、工艺等专业环节进行升级和扩建,提升软硬件设计与分析能
力,加强工程开发技术研发,并提升项目组织管理效率。

       2、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提升整车工程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实力明显增强,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逐步上升,在
与合资车和进口车的竞争中逐渐走向优势地位。此外,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消费者
更加注重对产品品质的追求。围绕这一消费变化,目前国内车企在新产品开发中,更加
注重产品品质和结构优化。目前自主品牌逐渐呈现高端化的趋势,需要国内本土汽车开
发设计机构能够适时提供中高端车型的开发设计能力,以满足市场已经明晰的市场需
求。

    本项目通过对工程各专业进行升级扩建,实现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承
接自主品牌中高端车型整车开发项目,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及整体盈利水平。

    (2)提升整车工程开发技术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高级车领域的竞争力

    汽车工程开发设计涵盖结构工程设计、性能设计、汽车试制验证等多个部分,是系
统性、整体协调性较强的复杂产品设计工程。其中中高级以上车型与普通车相比在设计
过程中对原创设计能力和底盘、车身等工程设计的要求均较高,也对汽车设计企业的设
计流程和标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工程开发设计所需经验的积累、设计平台及系统的设
计流程、全面的设计标准、完善的产品数据库等,均构成了该行业的技术壁垒。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工程开发技术实力,既满足国内汽车生产企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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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车产品的开发需求,也可以在汽车研发设计行业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同时高端车型
的开发设计相比普通车型可以为公司带来较高的收益水平,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规划。

    (3)工程设计中心软硬件设施更新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工程设计水平

    工程设计水平决定了整车的美观性、动力性、操控性、舒适性及燃油经济性,对新
车型的市场表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公司能够提供从产品策划到样车试制以及
CAE 分析验证等全面的设计开发服务,在关键零部件设计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
发动机全新设计开发能力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战略和行业的发展
趋势,公司亟待提升工程设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环境,提高设计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

    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工程开发设计能力,并通过不断承接高级别整车
工程设计的经验积淀,在业务能力和创新性方面不断缩小与国外汽车设计公司的差距,
实现中国汽车设计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3、项目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对汽车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5 年 5 月 8 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掌握汽车核心技术的工
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2017 年 4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汽车
产业需完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发展动力;强化基础能力,贯通产业链条体系;突破重点
领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因此公司提升整车工程开
发技术能力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导向。

    (2)公司在整车开发设计领域具备的技术积累和项目经验,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奠
定了扎实基础

    ①领先的整车设计开发能力

    公司工程开发中心业务线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流程设计开发服务,公司综合业务
能力在国内汽车设计行业位列前茅。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和完善的业务流程,使公
司内部各项业务间联系紧密,各部门技术人员配合默契,能非常高质高效地完成整车工程
设计开发业务工作。

    ②强大的数据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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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多年来对国内外畅销车型的对标分析,获取了国内外主要车型的整车及平
台参数、结构分析数据和资料,完成了从 A00 级到 C 级乘用车以及商用车等 100 余款
车型的测量、试验及解剖分析工作,从而获取了包括整车平台基本布置、居住性参数、
主要结构断面、关键零部件结构及重量等技术信息。同时,公司通过参与国内外各大车
展,收集了从 2004 年开始历届车展新车型及新技术的资料,通过总结、对比、分析,
形成报告作为公司重要技术资料。

       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及车型调查分析、考察调研、外部技术培训、参加行业论坛、展
会等公开方式,持续积累整车 3D 数模、图纸、整车典型结构断面、设计指导书、企业
技术标准、典型结构库、竞品车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这些资料对于提高员工技术水
平、保证设计质量、缩短开发周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外,
公司于 2014 年上线了数据库管理系统,使技术资料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

    ③优质的客户群体

    优质的客户群体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客户创造
价值。公司技术实力雄厚,能够为大型优质客户提供设计开发服务,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一
汽集团、东风汽车、北汽集团、陕汽集团等国内大型汽车生产企业,该等客户汽车的产销
量、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都在国内名列前茅。除去大型国企以外,国内的很多合资汽车生
产企业也逐渐成为公司的客户,如一汽大众、东风日产、郑州日产等。

    公司主要客户的汽车产销量、营业收入及资产规模都在国内名列前茅,为公司业务
发展提供了保障。且上述客户实力雄厚,资信良好,同时开发新车型以及车型换代改款
项目多,业务外包量大,是公司主要的业务来源。

    综上可见,公司目前已具备了实施本项目的各方面能力,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保
证。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在现有人员团队内部选拔一部分能力经验较好的技术人员参与到本项目
中,并从外部招聘满足本项目升级扩建需求的人员;在办公环境方面,本项目将扩大办
公场地面积,加大高性能和满足业务需求的软硬件设备投资,从而实现公司在中高级车
领域的工程开发业务目标。

       (1)工程开发各环节升级扩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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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环节                                   升级扩建内容
                  了解整车设计开发前期的工作内容,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总体        提高性能仿真的准确度,并扩展到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型的性能仿真。
                  应对高等级车辆对舒适性的特殊需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提升在前期方案设计阶段合理制定方案的能力,以减少后期数据修改工作量提高工
白车身、开闭件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引进具有在合资汽车生产企业、知名供应商处主导设计开发的
               工程师。
               匹配未来汽车设计开发趋势,实现在汽车各功能系统之间的 CAN 网络上,单系统
      电器     的 LIN 网络上普及应用,以及在改变人类未来工作、生活理念的汽车自动驾驶系
               统和人机信息交互系统上给客户提供前沿技术上的支持。
      底盘        增加底盘系统零部件测试台架及设备,使公司具备底盘多项测试能力。
                  1、通过引进仿真软件可以承接整车厂的数字化工厂业务,扩展公司的业务范围。
      工艺        2、通过引进电泳分析软件可以使 SE 涂装分析更加直观,问题点更具有说服力,
                  提升公司的业务水平。
                  使 IAT 研发团队具备国内一流的软硬件开发能力,除了保障 IAT 快速开发新能源
                  电机&电池系统的需求外,还能够用于承接国家省部级高技术科研课题等。
   电源系统       升级扩建后将具备国内一流的耐环境性、可靠性测试能力,除了能极大地提高 IAT
                  新能源电机&电池系统验证能力外,也可以承担新能源电机&电池相关委托测试项
                  目。
                  公司新能源汽车量产项目日益增多,控制器可靠性要求也随之日益提高,引进相关
                  设备可以解决控制器开发质量及客户认可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电子控制
                  通过引进四驱转毂试验台,可以快速解决控制系统及整车调试等开发真实环境,大
                  大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前期开发过程中车辆及人员安全性。
                  引进 CAE 仿真软件可以扩充 CAE 分析的覆盖范围,同时扩大公司业务范围
      CAE
                  购买先进的计算服务器,可以提高 CAE 计算的效率,进一步缩短 CAE 仿真周期
      试验        提高整车试验验证能力,扩充公司业务范围。
   项目管理       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了信息的准确率和传递效率,降低管理方面的人力成本。



      (2)项目建设进度

                                                                                     单位:月
 序号                  项目                  T+4       T+8    T+12   T+16     T+20     T+24
             项目立项与方案设计等前期工
  1
                         作
  2          工程开发中心场地租赁与装修
         工程开发中心软硬件设备购置及
  3
                     安装
         各业务部门技术升级与能力扩
  4
                     建
  5            人员调配、招募与培训
  6               部分业务订单实施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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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5、项目投资概算及主要设备

         本项目将分两年进行投资建设,计划投资总额 19,322.96 万元,具体投资进度及投
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T+12                   T+24                 合计
     1             工程建设费用               4,989.15                4,500.44                9,489.59
     1.1          办公场地租赁费                  203.58                 213.76                417.34
     1.2          办公场地装修费                  727.50                      -                727.50
     1.3       设备费及安装工程费             3,370.07                2,154.68                5,524.75
     1.4            软件购置费                    688.00              2,132.00                2,820.00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995.80                3,673.40                5,669.20
     2.1            人员培训费                1,002.00                1,282.00                2,284.00
     2.2            外部测试费                    603.80              1,841.40                2,445.20
     2.3            调研咨询费                    150.00                 150.00                300.00
     2.4          外部合作研发费                  240.00                 400.00                640.00
     3              基本预备费                    139.70                 163.48                303.18
     4             铺底流动资金               2,145.39                1,715.60                3,860.99
                   合计                       9,270.04               10,052.92            19,322.96

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数量
序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套/ 单价  金额
号
                                                                             台)
一、硬件设备
1              汽车门关闭速度测试仪                  DEBRON                       2    1.00       2.00
2            示波器(含高压差分探头)                      泰克                   1   10.00     10.00
3                   逻辑分析仪                                                    1   20.00     20.00
4                   功率分析仪                                                    1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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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套/ 单价        金额
号
                                                                           台)
5 能量回馈式动力电池组工况模拟测试系统                   NE200                  1   88.00     88.00
6          动力锂电池组 BMS 测试系统      BAT-NEBMS120S750V400A-A               1 146.80     146.80
7      动力电池组路谱记录仪测试系统                  NERSR-228B-LCD             1   18.80     18.80
8           动力电池组 EOL 测试系统            BAT-NEEVPEOL-1T1-A               1   33.60     33.60
9           可编程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ETH-1000-40-CP-AR              1   23.00     23.00
10         步入式高低温湿热冲击试验箱           EWER-A1-40-CP-AR5               1 106.00     106.00
11     三综合步入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ETHV-18000-40-CP-AR-200H              1 191.50     191.50
12          电池总成防水试验台系统                     ESRT-2000-E              1   85.00     85.00
13              步入式防尘试验箱                       ESDT-6000-F              1   29.80     29.80
14            电力测功机测试台架                                                1 500.00     500.00
15                  CANoe                                Vector                 5   20.00    100.00
16                  CANape                               Vector                10   10.00    100.00
17           HIL 测试设备(含模型)                                             2 200.00     400.00
18                DELLT7810                               Dell                  6    3.00     18.00
19             GPS 数据记录系统                 Racelogic 公司 VB3iSL           1 150.00     150.00
20            便携式数据采集系统                       LMS32 通道               1 180.00     180.00
21              六分力测试系统                   MSCLW12.8 加强版               2 220.00     440.00
22              汽车风量测试台                         HC--FL-012               1   20.00     20.00
23              车身刚性试验台                            自制                  1   70.00     70.00
24                减振器调校车                            自制                  1 100.00     100.00
25                耐久试验台                             MTS320                 1 600.00     600.00
26   半消声室(四驱静音转鼓+声学装置)                  大友科技                1 1500.00 1500.00
27              开闭件耐久试验台                        非标-气动               1   60.00     60.00
28                安装工程费                                                                 502.25
                                        小计                                                5,524.75
二、软件
1               注塑成型仿真工具                        moldflow                1 100.00     100.00
2                  AVLCruise                                                    2 120.00     240.00
3                   ZEMAX                                                       1   12.00     12.00
4                   RAMSIS                                                      1 110.00     110.00
5               电泳膜厚仿真软件                       EcoatMAster              1 150.00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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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序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套/ 单价        金额
号
                                                                              台)
6             排水、排气仿真软件                            Alsim                  1 150.00     150.00
7            三维偏差分析仿真软件                       3DCS 运动模块              1   20.00     20.00
8         Altiumdesigner 硬件设计软件                       Altium                 1   50.00     50.00
9               Ansys 仿真软件                              Ansys                  1 100.00     100.00
10         整车性能仿真软件 CRUISE                           AVL                   1 112.00     112.00
11     MATLAB(含 simulink、stateflow)                    mathwork                2 100.00     200.00
12             VCU 软件测试软件                                                    2   80.00    160.00
13            FMEA/FTA 分析软件                                                    1   50.00     50.00
14             高亚科技 8Manage                            高亚科技                1   20.00     20.00
15            AMLS 计算加速软件                                                    2 100.00     200.00
16         VAO 声学灵敏度优化软件                                                  1 120.00     120.00
17       ESI.VAONE 声学包装计算软件                                                1 150.00     150.00
18           NCODE 耐久计算软件                                                    1 150.00     150.00
19        ABAQUS 非线性有限元软件                                                  1 150.00     150.00
20                    KULI                                                         1 150.00     150.00
21                  Taitherm                                                       1 180.00     180.00
22                 LS-DYNA                             LivermoreSoftware       64 核             96.00
23               FEMFAT.LAB                                                        1 150.00     150.00
                                          小计                                                 2,820.00



       6、项目选址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通过租赁场地满足项目实施需
求。

     本项目为汽车工程设计研发,属于高端技术研发服务业,实施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
为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后,对环境基本不造成污染,符合环保要
求。

       7、项目经济效益指标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3.66%,静态投资
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 4.12 年,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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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全球汽车业发展的四大主题是节能、环保、安全和智能,车身轻量化和智能汽车均
是围绕这四个主题。本项目是公司面向汽车工业发展的确定趋势,结合公司在汽车研发
设计领域的技术与客户优势,拟针对车身轻量化技术和智能驾驶与智能交互技术进行一
系列的技术研发,推动公司汽车研发设计全方位技术服务的战略实施。

    2、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轻量化技术研发有利于公司保持行业竞争地位

    目前汽车行业单纯依靠设计优化已无法满足国家相关政策对低耗与减排的要求,轻
量化和新能源汽车成为主要减排方式之一。轻量化作为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共性关
键技术必将获得广泛的推广应用,在未来 5-10 年,铝合金、碳纤维在汽车领域将获得
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中外车企亦正争相开发一系列轻量化新品。

    公司作为国内较为突出的独立汽车设计公司,对轻量化的技术发展趋势保持敏感认
知,并且已经进行了多方面的持续研发投入。通过本项目的技术研发,公司有望在多个
轻量化技术手段上实现技术突破,并形成轻量化技术的系统化和集成化,公司以此将继
续保持行业领先的竞争地位,实现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良好收益。

    (2)智能网联汽车是中国汽车强国建设的发展契机

    中国连续多年为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国和汽车市场,中国汽车产业的下一个目标是
成为世界汽车产业强国。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节能、环保、安全
等外部约束加剧所带来的挑战,二是新的技术和产业革命所带来的机遇。新的技术革命
和产业革命的重要特征就是要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引领产业革命和科技革
命,以信息化技术带动和提升传统汽车产业。在此背景下,《中国制造 2025》提出的
智能网联汽车成为中国汽车产业的重要突破口。因此,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的研究有
利于公司中长期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

    (3)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公司研发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

    汽车工业技术近几年发生了快速变革,要求公司及时掌握行业新技术和新趋势。本
项目的建设将吸引一批高层次科研人员和行业专家的加入,从而完善企业人才队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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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企业现有员工能力的提升,有效地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扩大企业的竞争优势。

    此外,车身轻量化和智能驾驶技术的研发需要配套更为先进和全面的研发环境和专
业设备,公司现有设备已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研发所用,制约了公司的整体研发水平。为
此,本项目将进一步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设立专门的技术研发项目组,并在此基础
上,加大研发投入,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和应用软件,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加快关键技术研究,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

    3、项目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

    轻量化政策方面,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指出轻量化技术
是汽车的重点突破方向。2016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推出《智能制造发展
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发展整车轻量化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是我国智慧交通及物联网战略的重要一环,我国政府部门十分重视智
慧交通、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并已出台多项鼓励政策及措施。2015 年 5 月国务院《中
国制造 2025》、2015 年 7 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6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印发的《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
的实施方案》、2017 年 7 月,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均明确提出积极
发展智能网联汽车。

    综上,公司针对轻量化和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研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

    (2)对轻量化与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汽车轻量化是在保证汽车功能的前提下,汽车重量的下降。汽车重量的降低对汽车
的燃油经济性、动力性、制动性、耐久性、安全性等均有十分明显的提升作用。因此,
汽车轻量化也成为目前整车优化的最主要趋势。在汽车轻量化趋势推动下,国外汽车轻
量化发展如火如荼,我国也制定了《节能与新能源路线图》,计划于 2020 年达到单车
用铝量 190kg、单车用镁量 15kg,于 2025 年达到单车用铝量 250kg、单车用镁量 25kg,
于 2030 年达到单车用铝量 350kg、单车用镁量 45kg。

    随着 2G、3G 及 4G 的逐步发展,移动智能终端经历了快速的增长阶段,同样具备
移动特点的汽车明显滞后于手机的发展。在移动互联网加速渗透下,汽车将有望继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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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后成为下一个移动互联的蓝海,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国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仍处于
萌芽阶段,未来众多细分技术和应用都将迎来蓬勃发展期。

    综上,公司对车身轻量化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的研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3)公司前期已经有一定的技术与产品基础

    公司在轻量化领域已有一定的技术和项目积累。目前公司已完成数个全铝车身或钢
铝结合的车身结构研究,形成了铝车身造型阶段可行性分析的标准。同时公司通过调研、
逆向等方式研究了铝车身制造与维修可行性及部分轻量化案例,形成了一定的技术资料
积累。

    此外,公司正积极开展高端纯电动乘用车项目,重点研究内容覆盖轻量化新材料、
新工艺应用研究、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研发及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一代信息娱乐一体化车
载系统集成应用开发等。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前期研发阶段,为本项目的顺利研发提供了
宝贵的经验和人才队伍。

    4、项目建设内容

    (1)本项目具体研发内容

    ①车身轻量化技术研发内容

   研发方向                                    研发内容
               尺寸优化:以汽车零部件的尺寸如冲压件的壁厚、梁截面尺寸、减重孔的尺寸等
               参数为设计变量,以满足不同工况下的刚度、强度、振动、吸能等为约束条件,
               以结构质量最小为目标函数构建优化模型。
               形状优化:改变结构的整体或者局部外形,使得结构受力更加均匀,从而更加充
               分地利用材料。采用无参形状优化方法对汽车主承力梁减重孔形状进行优化设计,
结构优化设计研
               在满足强度约束条件下有效减轻结构质量。
        发
               拓扑优化:以事先指定的设计空间的材料分布为优化对象,通过优化算法自动给
               出最佳传力路径,从而节省最多的材料。以杆梁 Boole(布尔)值为设计变量,
               以整车质量最小、整车扭转刚度最大和最大应力最小为优化目标,并根据汽车车
               身的对称性要求和车身骨架的生产要求,在拓扑优化模型中考虑设计空间的对称
               性和一致性约束。最终获得的拓扑优化方案。
               研究液压成型、激光焊接技术在各种轻量化材料(高强度钢、铝、镁、钛合金、
工艺技术研发   塑料及复合材料)成型工艺、车身焊接工艺、车身涂装工艺及车身的连接工艺的
               实践应用,形成工艺流程成果。
               静态试验:了解各种轻量化材料车身在典型的实际工作载荷值的静载作用下的应
               力分布状况,确定这些应力分布是否符合设计目标值,并对实际使用条件下的强
               度、刚度进行研究。
  整车性能测试
               (1)强度试验,在白车身上进行,包括弯曲试验和扭转试验。(2)刚度试验,
               测定车身在载荷作用下的变形状态,从而计算并评价车身结构的刚度是否合适。
               (3)静态破坏试验,压缩以车身为中心的构成部件或压缩成品车直到破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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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方向                                        研发内容
                车身或部件最大强度。
                动态试验:验证各种轻量化材料车身在承受动载荷作用下进行的验证车身强度是
                否合适。包括台架试验和行驶试验。
                (1)台架振动试验,查明车身结构的振型,从而获得研究车身的强度、刚度、耐
                久性和噪声特性等所需的基础资料。(2)台架疲劳试验,研究车身在重复变载荷
                作用下是否发生疲劳破坏。(3)行驶耐久性试验,进行实际坏路行驶试验和试验
                场模拟坏路行驶试验,确认车身所具有的强度。(4)环境耐久性试验,验证腐蚀
                环境或大气温度变化所引起的车身强度降低。



    ②智能驾驶与智能交互技术研发内容

                研发方向                                 研发内容
                              性能研究(智能驾驶驾乘质量主观评价、使用可靠性、碰撞安全、
                              NVH、电磁干扰等)
                              选型及布置分析
                 硬件研究
                              匹配集成设计
                              外接结构设计
智能驾驶技术                  分解功能研究
                              输入模式研究
               控制策略研究
                              任务执行分配
                              故障诊断和安全管理
                              综合整车自动驾驶的安全性、可靠性、便利性、成本,研究各控制
               网络架构研究
                              单元在整车网络系统上的最优排布。
                              车辆服务功能开发
                 功能开发
                              应用系统开发
                              选型研究(执行机构功率、扭矩、操作力、行程、压力等)
                 硬件研究     机械结构设计(布置、翻转、移动、安装等)
智能交互技术                  性能研究(可靠耐久、异响、人机等)
                              分解功能研究
                              输入模式
               控制策略研究
                              任务执行分配
                              故障诊断和安全管理



    (2)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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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T+4      T+8      T+12      T+16           T+20       T+24
  1                 方案设计、评审
  2               办公场地购置与装修
  3                 软硬件设备购置
  4                 人员招聘、培训
  5                     研究开发

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5、项目投资概算及主要设备

         本项目将分两年进行投资建设,计划投资总额 10,334.16 万元,具体投资进度及投
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T+12                   T+24                     合计
     1               工程建设费用                 3,001.26                 841.51                3,842.77
  1.1               研发场地租赁费                  101.73                 106.82                   208.55
  1.2               研发场地装修费                  348.40                       -                  348.40
  1.3            设备费及安装工程费               2,551.12                 734.69                3,285.81
     2                 研发费用                   2,700.00             3,588.75                  6,288.75
  2.1                研发人员工资                 1,475.00             2,073.75                  3,548.75
  2.2                外部合作研发                 1,180.00             1,180.00                  2,360.00
  2.3                外部测试费用                    45.00                 335.00                   380.00
     3                基本预备费                    114.03                  88.61                   202.64
                     合计                         5,815.29             4,518.87                 10,334.16

注:T 代表开始实施月份,数字代表月份数。




         本项目需要的主要软硬件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套/台)          单价        金额
 1       V1-Grade9 自由度驾驶模拟器     OKTAL                                1       2,000.00    2,000.00
 2       GPS(高精度)/惯导(高精度)   Survey+G                             2         22.00         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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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套/台)     单价       金额
 3     GPS(低精度)/惯导(低精度)       AHRS100-G                         2       0.70       1.40
 4              16 线激光                VelodynePUCK                       8       6.00      48.00
 5            4 线激光雷达                IbeoLUX4L-4                       4      10.00      40.00
 6          毫米波雷达(前)               DelphiESR                        4       3.00      12.00
 7         毫米波雷达(侧后)              DelphiESR                        8       2.80      22.40
 8             车载摄像头                       IDS                         6       1.30       7.80
 9             环视摄像头                 基于 LVDS                        16       0.25       4.00
 10            车载处理器              NVIDIADRIVEPX2                       4      15.00      60.00
 11           64 线激光雷达             VelodyneHDL-64E                     2      60.00     120.00
 12               CANoe                    VectorV8.2                       1      20.00      20.00
 13          VN1630/VN1640                   Vector                         1       2.00       2.00
 14           CANoe.SCOPE                    Vector                         1       3.00       3.00
 15          SCOPEHardware                Vector5444B                       1       3.00       3.00
 16           CANStressDR                  VectorV2.1                       1       8.00       8.00
 17        双柱龙门液压举升机          4 吨承重;2 米举升                   1       5.00       5.00
 18           SPR 铆接设备                                                 10      25.00     250.00
 19        步行式全电动搬运车             CBD20-150                         1       4.00       4.00
 20          汽车故障检测仪           XTOOL 朗仁科技 PS90                   1       1.50       1.50
 21 新能源汽车绝缘汽修机修套装          世达 68 件 09928                    1       1.00       1.00
 22       激光三坐标(龙门式)                                              2     130.00     260.00
 23      激光三坐标(关节臂式)                                             1      70.00      70.00
 24          设备安装工程费                                                                  298.71
                                         合计                                              3,285.81



       6、项目选址及环保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通过租赁场地满足项目实施需
求。

       本项目为汽车前沿技术研发,属于高端技术研发服务业,实施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
为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后,对环境基本不造成污染,符合环保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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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有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期将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
极的影响。

(一)对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将显著增长,每股净资产也将
有所增加,有利于公司提升资金实力和整体经营规模,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

(二)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然而发行后当年
及其后 1-2 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未能显著释放,因此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将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随着项目预期
收益的实现而逐渐增强,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都将逐步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将
逐步回升。同时,公司也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运营效率,以增强
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能力。

(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公司汽车设计现有领域及新兴领域的研发能力提升,
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完善公司
业务战略布局,从而巩固并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
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
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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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数额,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作出了分析: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计 40,266.33 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汽车设计现有领域
及新兴领域的研发能力提升,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集资金数额是基于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并聘请专业
机构审慎测算,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
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扩张和升级,旨在进一步优化
公司设计能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和整车
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是在现有研发设计基础上,对研发设计能力进行升级,巩固
公司业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是在公司现有
汽车设计业务基础上,加大对前沿新兴汽车设计领域的研发投入,以拓展公司的业务布
局,有利于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动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综上所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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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有重大影响的
合同如下:

(一)技术开发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且合同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技术开发合同如下:
序                                                                 合同金额(万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号                                                                     元)
                                            宝华长头牵
     HT-KF-17-083- 宝鸡华山工程车
 1                                       发行人
                                            引车开发项    6,000.0000 2018.06.10 2023.06.09
       007-18161   辆有限责任公司
                                                  目
    HT-KF-18-145- 本田技研科技(中          整车设计开
  2                                 发行人              26,233.7860 2019.12.24      -
      004-19808     国)有限公司              发项目
                                            整车设计开
    HT-KF-19-062- 江苏德龙汽车科
  3                                 发行人 发项目框架      26,277.90 2019.08.30     -
      001-19490     技有限公司
                                                协议
    注:发行人与江苏德龙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整车设计开发项目框架协议金额以各模块实际
洽谈价格为准。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且合同销售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                                      受托方                      合同金额
        合同编号        委托方/买方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合同期限
号                                       /卖方                      (万元)
                                      UltimateAut    技术开发合
     HT-FB-17-083-003
 1                        发行人      omotiveEng                    200 万美元 2018.06.28 2021.06.28
          -18346                                         同
                                      ineeringInc.
     HT-FB-SYI-001-1                  LDA-DESI       技术服务合
 2                        发行人                                    94.5 万欧元 2018.12.17 2021.12.17
          9018                         GN S.R.L          同
                                      北京伯仲驰
     HT-CG-PU-001-20
 3                        发行人      动力技术有        采购合同       2,250.00 2020.01.02      -
           011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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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款与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和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金额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爱知县信用协会提供
        阿尔特日
  1              大垣共立银行        3,000 万日元      2019.07.29       5年     担保;刘剑提供无限
            本
                                                                                  连带责任担保




(四)其他重大合同

      1、发行人与中金公司已签署《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的保荐和承销事项进行了约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费用及支
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等。

      2、2018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与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转让北汽
泰普越野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北汽泰普 51%股权以 3,500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承兑总协议》,约定发
行人可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开立由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或其分支机构承兑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该
协议有限期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有效
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4、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
约定在融资额度及其期限内,发行人可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提供信贷融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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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根据发行人律师的意见,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
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 4 起行政处罚,具
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6 月 30 日,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铁山坪税务所向重庆阿尔特出
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江铁山坪所简罚[2016]108 号),因重庆阿尔特
逾期未申报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的增值税,因此对其处以 200 元罚款。

    根据重庆阿尔特提供的付款凭证,重庆阿尔特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缴纳了上述
200 元罚款。

       根据对重庆江北区国家税务局的访谈,重庆江北区国家税务局确认重庆阿尔特的前
述行为不构成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该等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2)2017 年 7 月 25 日,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北汽泰普出具《行
政处罚决定书》((京顺)安监管罚[2017]71 号),认定北汽泰普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
常性维护、保养的行为构成违法,对北汽泰普处以 1 万元罚款。

    根据北汽泰普提供的缴款书,北汽泰普已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缴纳了上述 1 万元罚
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由于北汽泰普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而被处罚的情形已及时进行规
范,情节较轻,根据发行人律师的意见,该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同时,发行人已
将持有的北汽泰普的 51%股权对外转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北汽泰普已不再
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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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涉税信息
查询结果告知书》,经该所税务核心系统记载,发行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接受过行政处罚。上述处罚系因发行人延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罚款,罚款金额为
1,000 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缴纳该等罚款。

    (4)2019 年 4 月 17 日,成都海关对四川新能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蓉关
直缉违字[2019]0003 号),认定四川新能源涉嫌进口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其申报不
实的行为不涉及漏缴税款,但影响海关统计,因此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 1,000 元整。

    根据四川新能源提供的缴款书,四川新能源已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缴纳了上述 1,000
元罚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四起行政处罚性质较轻、金额较小,占发行人当年收入及
净利润比例极低,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与业务经营有
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与陕西通家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

    2009 年 7 月,发行人与陕西通家签订《陕西通家微型车产品设计开发合同书》,
主要约定如下:①陕西通家委托发行人完成陕西通家微型车产品设计开发(TAI 项目);
②合同标的为包括整车设计、模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和调试、样车试制、供应商管理、
整车系统标定在内的汽车整车设计开发、协助陕西通家进行试验、生产指导与服务等;
③陕西通家微型车不迟于 2010 年 5 月 30 日实现 SOP(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说明,通
过 SOP 节点意味着开发商对开发产品总认可,并完成国家产品认证,正式启动批量商
品车生产);④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交付成果及相关全部知识产权归陕西通家所有,
TAI 项目过程中及完成后,发行人向陕西通家交付成果;⑤陕西通家必须达到所有开发
目标,如 SOP 没有达到,按延期处理。

    2009 年 10 月,发行人与陕西通家签署《TAI 项目模检具开发双甲方分工细则及合
同补充》,补充约定陕西通家委托 TAI 模具团队对 TAI 项目进行全程管理,陕西通家
应付款 6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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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陕西通家与发行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2015 年 11 月 2 日,陕西通家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发行人
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致使 TAI 项目 SOP 实现日期拖延至 2010 年 9 月 19 日,且未将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技术资料交付给陕西通家,请求判令发行人将双方合同履
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技术资料交付给陕西通家,并向其支付违约金 12,705,015 元;
2016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陕西通家
向发行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618 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255,700 元;2017 年 5 月 22
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陕西通家于判决生效 30 日内向发行人
支付 618 万元及利息,驳回陕西通家和发行人的其他诉讼请求;陕西通家已向陕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 年 5 月 28 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尚在执行中,发行人尚未收到陕西
通家支付的款项。

    (2)发行人与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2018 年 7 月 2 日,发行人与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委
托)合同》,约定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发行人研究开发某款造型,研究
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85 万元,分两次支付,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
作日内支付首笔付款 92.5 万元;发行人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支付,经与谁同坐(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92.5 万元。

    上述合同签订后,发行人按《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进行了研发设计工作,
已向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交付设计成果并取得了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
公司的验收确认,但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仅向发行人支付了首笔付款 92.5
万元,剩余款项 92.5 万元经发行人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2019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主要内容包
括:(1)请求裁决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发行人研究开发费用人民币 92.5
万元及违约金 37 万元,共计人民币 129.5 万元;(2)请求裁决与谁同坐(天津)科技
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19 年 7 月 2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发行人的
仲裁申请。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组庭通知与开庭
通知,本案已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开庭审理。2019 年 12 月 27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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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裁决,支持了发行人的全部仲裁请求,由与谁同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
付研发费用 92.5 万元及违约金 37 万元,本案仲裁费用 36,615 元由与谁同坐(天津)科
技有限公司承担。2020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执行完毕。

    (3)重庆阿尔特与澳汰尔工程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19 年 11 月 28 日,澳汰尔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澳汰尔”)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诉称重庆阿尔特未经授权许可擅自非法复制、安装并使用其依法享有著
作权的 Hyperworks 系列计算机软件,请求判令:(1)重庆阿尔特立即停止对澳汰尔著
作权的侵害,立即停止其未经许可复制、安装及使用澳汰尔享有著作权的 Hyperworks
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删除或销毁被告持有或控制的全部侵权复制件和/或含有侵权复
制件的载体;(2)重庆阿尔特赔偿澳汰尔经济损失人民币 3,000,000 元整;(3)判令
重庆阿尔特承担澳汰尔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 元整,公证费
3,000 元整;(4)重庆阿尔特承担全部诉讼费。

    2019 年 12 月,澳汰尔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新的《民事起诉状》,请
求判令:(1)重庆阿尔特立即停止对澳汰尔著作权的侵害,立即停止其未经许可复制、
安装及使用澳汰尔享有著作权的 Hyperworks(HyperMesh,OptiStruct,AcuSolve 等模
块)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并删除或销毁被告持有或控制的全部侵权复制件和/或含有侵
权复制件的载体;(2)重庆阿尔特赔偿澳汰尔经济损失人民币 19,500,000 元整;(3)
重庆阿尔特承担澳汰尔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 元整,公证费
3,000 元整,第 2 项和第 3 项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 19,653,000 元整;(4)重庆阿尔特承
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2020 年 3 月 16 日,重庆阿尔特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渝 01
民初 1473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应文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
审理。

    根据发行人律师的意见,就重庆阿尔特所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该诉讼处于审理过
程,目前对重庆阿尔特及公司本身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涉及诉讼的主体为发行人
子公司,且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占发行人的比例较低,2019 年前述比例均未
超过 1%,因此对发行人整体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涉诉软件为业务操作软件,重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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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特使用涉诉 Hyperworks 软件主要用于 CAE 工程分析画图建模,非发行人核心业务
流程,且该软件具备可替代性,对重庆阿尔特及公司本身不构成重大影响;重庆阿尔特
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综上,重庆阿尔特相关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
性影响。

    (4)发行人与高德成劳动仲裁案件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与原员工高德成解除劳动合同。2019 年 10 月 29 日,高德成
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发行人支付:(1)解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75,000 元;(2)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平
日延时加班工资 20,000 元;(3)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周六日加
班工资 20,000 元;(4)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
资 10,000 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除以上案件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与业务
经营相关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上述案件所涉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小,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合计数不足 3%,因此不构成重大诉讼或仲裁,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1、案件基本情况

    2018 年 1 月 18 日,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 L.P.、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Parallel), L.P.(以下
合称“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宣奇武作为被
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总额为人民币 17,980,000 元的对价款;(2)支付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对价款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的违约金为人
民币 19,049,810 元);(3)宣奇武支付申请人因行使合同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
费 1,160,894.30 元;(4)宣奇武承担申请人预缴的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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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件的背景情况为:申请人中的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 L.P.、
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Parallel), L.P.曾为阿尔特开曼的股东。2011
年 3 月 11 日,阿尔特开曼与其 10 家机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阿尔特开曼将
其持有的阿尔特有限 100%股权分别转让与包括捷运企业在内的 10 家新股东,捷运企业
为申请人的关联主体。2011 年 3 月 18 日,申请人(作为甲方)与宣奇武(作为乙方)
签订了《协议》,约定“甲方各方同意在开曼公司任何一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阿尔
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精卫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阿尔特日本及其继任实体)或其关联方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完成首次公
开发行后的三十天内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以上先到期日),向乙方确
认的乙方各自账户或其各自指定方的银行账户支付总额为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捌万元
(或等值于贰佰柒拾贰万美元)的价款作为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对价。”2011 年 5 月
9 日,该股东成为阿尔特有限的股东,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捷运企业已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该案件已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开庭。2018 年 8 月 17 日,仲裁庭作出裁决,(1)
宣奇武作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对价款人民币 17,980,000 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
人支付以人民币 17,980,000 元为基数,以 0.05%/日计算从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的违约金人民币 19,049,810 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
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其预付的仲裁费人民币 516,907 元。

    新企创业投资企业(作为甲方)、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L.P.、China
New Enterprise Investment Fund II(Parallel), L.P(以上两方作为乙方)与宣奇武(作为丙
方)等相关方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9 月 26 日签署《和解协议》与《和解
协议补充协议》并明确:丙方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
12,700,000 元;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以剩余未还本金和违
约金 20,650,517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计算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的利息;宣奇武应在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直接或间接)股东持有的任何一家公司
在中国境内外证券市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十四(14)天内或 2020 年 1 月 23 日前(以
较早的日期为准)付清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

    2018 年 9 月 29 日,宣奇武已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了第一笔和解款 1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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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19 年 1 月 30 日,宣奇武已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了第二笔和解款 5,000,000
元。2019 年 9 月 26 日,宣奇武已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了第三笔和解款 5,000,000
元。2019 年 12 月 23 日,宣奇武已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了第四笔和解款 19,000,000
元。2020 年 1 月 21 日,宣奇武已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了剩余和解款 2,836,985.63
元。截至 2020 年 1 月 21 日,宣奇武已付清全部欠款及利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以上情形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宣奇武依据《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需支付的款项金额

    根据《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宣奇武应支付的款项及金额包
括:(1)《裁决书》中已明确的补偿款本金人民币 17,980,000 元;(2)《裁决书》中
已明确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的违约金人民币 19,049,810 元;(3)《裁决书》中已明
确的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 元;(4)《裁决书》中已明确的预缴仲裁费 516,907 元;(5)
按《裁决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 17,980,000 元为基数,按照 0.05%/日计算从
2018 年 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的违约金人民币 2,202,550 元;(6)第(1)项
中的本金未还清部分继续按照 0.05%/日从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
(7)《和解协议》签订和履行中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 80,000 元。

    3、后续剩余款项金额及还款资金来源

   宣奇武清偿其《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项下债务的资金均来源于其多
年的朋友、亲属借款、个人薪金、投资收益及家庭收入等合法财产,主要还款来源如下:

    (1)宣奇武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的 1,270 万元来源于个
人借款。2018 年 9 月,宣奇武与高晓波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高晓波向宣奇武提供
借款 1,27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

    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但由于宣奇武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签署《和
解协议》后,宣奇武须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 1,270 万元,
因此为了在短期内筹集足够资金以便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但由于宣奇武与配
偶的主要资产变现或分配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及成本,如不考虑市场情况将其强行变
现,则会造成相关资产的直接损失;同时,由于宣奇武自身拥有相对较好个人信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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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相对较低成本通过个人信用获得外部借款,因此,宣奇武为满足短期内履行向新企
创业投资企业的付款义务,未处置其与其配偶名下的其他资产,而是采用成本相对较低
的借款以清偿债务。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其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未清偿相关债务具有合理性。

    由于高晓波与宣奇武的家庭相识数十年,两人很早就认识且系多年的好友,有着良
好的相互信任基础,且双方对彼此的资金实力及经济状况较为了解,因此,宣奇武为解
决临时资金周转而与高晓波进行了协商,高晓波基于双方的信任关系且为了帮助朋友,
同意向宣奇武提供借款用于临时资金周转;且高晓波未要求宣奇武以其持有的阿尔特的
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未要求宣奇武支付任何利息。且根据宣奇武和高晓波的确
认,宣奇武与高晓波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宣奇武已通过自有资金和向亲属的借款向高晓波清偿
全部借款(计 1,270 万元),同时经双方协商,宣奇武自愿向高晓波就该等借款支付了
30 万元利息。

    (2)宣奇武于 2019 年 11 月向其亲属借款 900 万元。

    (3)宣奇武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9 月 26 日共计向新企创业投资企
业支付的 1,000 万元来源于自有资金。(4)宣奇武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共计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的 21,836,985.63 元来源于向其朋友借款 2,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1,836,985.63 元。

    其中宣奇武向其朋友王瑜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双方于 2019 年 12 月签订了《借
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借款利息按年
利率 10%计算。根据宣奇武和王瑜的确认,宣奇武与王瑜之间就该笔借款不存在委托持
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

    4、《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执行进展情况

    根据《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宣奇武的主要合同义务如下:
①宣奇武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12,700,000 元;②宣奇
武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③宣奇武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④宣奇武以剩余未还
本金和违约金 20,650,517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计算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实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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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之日止的利息;⑤宣奇武应在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直接或间接)股东持有的任
何一家公司在中国境内外证券市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十四(14)天内或 2020 年 1
月 23 日前(以较早的日期为准)付清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

    宣奇武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1,270 万元,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向新企创
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人民
币 19,000,000 元,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向新企创业投资企业支付剩余和解款人民币
2,836,985 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宣奇武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
的约定履行了其付款义务,《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补充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已经
履行完毕。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
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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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全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宣奇武张立强刘剑卢金火辜小平




   解子胜沈文春蔡凡廖冠民罗婷




   李树军



全体监事签名:



   白伟兴蓝旭俊孟晓光潘先林曾晓伐




   王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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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立强刘剑林玲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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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赵   言                     徐石晏


项目协办人:




        付   乔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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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黄朝晖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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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益文彭林



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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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阿尔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
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
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小丁李春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金才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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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
产评估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马彦芬                                  金玉国


法定代表人:




                刘俊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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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阿尔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
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书
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乐超军牛忠党


验资机构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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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阿尔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
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小丁李春玉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李金才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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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确认意见;
   3、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6、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5:0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发行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
   电话:010-87163976
   联系人:林玲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赵言、付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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