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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进展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0-05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
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7)。
    近日,公司申请开办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6,415,000 股,发行价格为 6.14 元/股。公司本次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69,188,1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6,524,844.4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2,663,255.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立信中联验字[2020]C-000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
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
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订《北京银
行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存款余额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的,按季结息(在约定存期
内按双方协定利率付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万达支行”)申请开办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并提交了《对公
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约定起始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按月结息(在
约定存期内按双方协定利率付息),结息周期为每月末最后一天至下月末倒数第
二天,每个计息周期最后一日为结息日。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签订《人
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存款余额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的,按季结息(在约
定存期内按双方协定利率付息),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结息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议案》,同意在招商银行万达
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
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出至公司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在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
余额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在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协议》后,在招商银行万达支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10906199010105。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与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万达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63,928,333.57 元,用途为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存放于在招商银行万达
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
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本次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开办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向招商银行万达支行申请开办对公智能通知存款
业务,并提交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申请开通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的账号为 110906199010105。
    2、按月结息(结息周期为每月末最后一天至下月末倒数第二天,每个计息
周期最后一日为结息日),具体计息规则为:
    (1)账户每日余额不足起始金额则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账户每日余额超
过起始金额(含)但连续不足 7 天则按 1 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2)账户每日余额超过起始金额(含)且连续超过 7 天,首先从第一个超
过起始金额日开始每 7 天分段,不足 7 天的段按 1 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7 天的
段按照 7 日内余额的最小值为基数以 7 天通知存款利率按 7 日计息。同时,各日
的余额在扣除相应基数后,剩余额大于等于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各日,剩余额按
1 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额不足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剩余额按照活期利率
计息。
    3、每次结息时,按账户所结利息的 4%向银行缴纳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服务费。
银行有权直接扣收公司在招商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用以缴纳前述服务费。如计息
期间均按活期利率计息,则银行系统自动免除服务费,如计息期间有一天(含)
以上以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则银行不予免除服务费。
    4、银行有权随时直接终止向公司提供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无需征得公
司同意或提前通知公司。
    5、公司知悉并确认,对于本申请书项下存款业务的申请、维护、终止、计
结息、回单打印等所有操作环节,银行同城任一家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及出具
相关函件均视同对公司有效,公司确认受其约束。
    经招商银行万达支行相关部门审核,已通过公司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申请,
核定起始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
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
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智能通知(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
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1、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订《北
京 银 行 协 定 存 款 合 同 》, 办 理 此 项 业 务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账 号 为
20000012049500033097775。
     2、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申请
开办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并提交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办理
此项业务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110906199010503。
     3、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签订
《 人 民 币 单 位 协 定 存 款 合 同 》, 办 理 此 项 业 务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账 号 为
77120122000005869,该合同已于 2020 年 7 月 7 日终止。
     4、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申
请开办对公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并提交了《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办
理此项业务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11090619901010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提交的《对公智能通知
存款开办申请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