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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08-0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0 年 8 月)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
动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
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
司拟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
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
与归属数量。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4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0-2021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0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10%;2、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0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1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21%;2、2021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1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2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1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21%;2、2021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1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2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33%;2、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2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

                                   2/4
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
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归属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 2020 年度授予,则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预留授予
部分若在 2021 年度授予,则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
    七、归属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及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
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
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
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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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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