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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0-05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
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
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北京市大兴区亦庄
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