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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07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0-06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阿

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1至议案3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3涉及关联事项,审议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至议案3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罗婷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

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
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提                                                             备注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
                                                               目可以投票
 码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提案 1:《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3.00                                                               √
         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0年8月21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一层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3)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

    邮编:100076;

    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010-87163976;

    传真:010-67892287;

    电子邮箱:info@iat-auto.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

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25”,投票简称为“尔特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
证件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是否委托参会
员姓名
                                          代理人证件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8月21日17:00之前送达、
         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
         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
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提案 1:《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1.00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提案 2:《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2.00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00    提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
        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