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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 2020-08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
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8]2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对公司制度进行修
订与补充。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及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0 票回避表决。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89)。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0 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暂不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召开时间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