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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0-11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投资”)
控制的企业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企管”)签署《房屋租
赁意向书》,租赁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土地上的楼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房屋
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阿尔特企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房产及建筑面积

    租赁房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土地上的四栋楼宇;

    房产建筑总面积:21,579.49 平方米

    目前的租赁面积计算方式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提供的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和由
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测量的房屋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为计算依据。待园区整体完工后,由甲
方再次委托第三方重新进行公摊面积测量,届时根据最新的测量报告重新计算计租面积。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二十年,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40 年 10 月 31 日止。截至合同签
署时其中一栋楼(11 号楼)甲方已交付给乙方,乙方自甲方交付之日进场装修,故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开始计租。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其它楼宇 3 个月的免租期,自其它楼宇
竣工验收且协议生效之日起算三个月。

    4、租金及支付安排

    第一个租赁年度(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租金支付周期为每
半年支付一次,自第二个租赁年度(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租金
按每个季度支付一次。

    第一个租赁年度 11 号楼租金为人民币 9,063,390.77 元;由于第一个租赁年度其它
楼宇交付时点尚不确定,实际应支付租金自甲方交付乙方且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租金。

    第二个租赁年度租金共计人民币 25,456,294.93 元;以后每个租赁年度租金在上一
年基础上递增 5%,自第八个租赁年度起的租金的基数不变,租金递增比例由双方另行
协商确定。

    (二)其他说明

    《房屋租赁意向书》中约定公司拟租赁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土
地上的三栋楼宇,即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后经拟租赁房屋属地主管政府部门根据
《北京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安机关核准,对所租赁园区房屋统一设置楼
宇编号,并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阿尔特企管另行协商确认,将前述楼宇在《房屋
租赁合同》中调整为 2 号楼、7 号楼、8 号楼、11 号楼,租赁地点不变。

    三、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0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阿尔特投资(含阿尔特企管)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89,409.22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其中与阿尔特企管累计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89,409.22 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四、备查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