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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2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13 人,代表股份 89,596,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24,339,4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2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5,257,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4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4,463,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0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259,44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204,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1.01 选举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2 选举刘剑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剑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3 选举张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4 选举卢金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卢金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5 选举徐东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徐东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6 选举王圣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圣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07 选举沈文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沈文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2.01 选举罗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罗婷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2 选举陈士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士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3 选举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2.04 选举廖冠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廖冠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3.01 选举李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3.02 选举蓝旭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蓝旭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3.03 选举曾晓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曾晓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3.04 选举严兵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本议案获得通过,严兵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596,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63,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