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2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25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
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阿
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成
都中日冀帆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最终工商登记核
定名称为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
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