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相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准则,认真履行了
监督义务和职责,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
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化发展。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47 项议案,公司监
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公司2017-2019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2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
17 日 十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1、《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2、《关于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4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7 日 十四次会议 5、《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
款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
2020 年 6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2 日 十五次会议 款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6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19 日 十六次会议
案》
2020 年 7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日 十七次会议
2、《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8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6日 十八次会议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 年 8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4 日 十九次会议 1、《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8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6 日 二十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8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8 日 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月 28 日 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1 第三届监事会第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月5日 二十三次会议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宣奇武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2020 年 12 第三届监事会第
月 14 日 二十四次会议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
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2020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
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
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
督,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在推动构建公司治理体系、
创新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努力取得新的成效。同时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
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 年度监
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
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
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履行好监事职责。
2、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
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防止损害公司
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