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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5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3),定于2021年
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申请》,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
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的股份数为45,053,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该提案人的主体资
格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
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时间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
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临时提案的新增,
原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相应增加。除此之外,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不发生变更。现将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定于2021年5月7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阿

  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议案2和议案4-7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

  议案3-5及议案7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5-7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议案7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1.00      提案 1:《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提案 3:《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提案 4:《关于<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提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提案 6:《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提案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提案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8.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

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1年5月6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一层会议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3)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8号;

    邮编:100076;

    联系人:何娜;

    联系电话:010-87163976;

    传真:010-67892287;

    电子邮箱:info@iat-auto.com。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25”,投票简称为“尔特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
证件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 议人
                                     是否委托参会
员姓名
                                     代理人证件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5月6日17:00之前送达、
 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
 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
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提案 1: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
 1.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
 2.00                                           √
          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 3:《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
 3.00                                           √
          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 4:《关于<2020 年财务决算
 4.00                                           √
          报告>的议案》

          提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
 5.00                                           √
          配方案的议案》

          提案 6:《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
 6.00                                           √
          董事薪酬的议案》

          提案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
 7.00                                           √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 8:《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
 8.00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