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阿尔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阿尔
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通过审阅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拟聘任的财务负责
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贾居卓女士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订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挪用募集资金或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李树军、陈士华、廖冠民、罗婷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