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8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一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
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审议,我们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8)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1-087)。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延期的议案》
由于公司子公司株式会社 IAT 的生产经营需要,向阿尔特(开曼)控股有
限公司借款 216 万美元,上述借款经双方协商不计付利息,借款原到期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中 53 万美元借款已于 2020 年度豁免,现经双方协商,拟将其
余 163 万美元借款期限延长 5 年,即新到期日为 2027 年 3 月 31 日,不计付利息。
经审议,我们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
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宣奇武先生、刘剑女
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