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九月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阿尔特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378 号)批复,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发 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后 12 个月内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二)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2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本次发行底价为 26.34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阿尔特汽车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32.8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4.83%。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报送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47,425 股(含 本数)(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3,990,729 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未低于本次《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即低于 20,963,198 股),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8 元/股,发行 股数为 23,990,72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815,169.52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阿 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 3 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宣奇武 1,520,681 49,999,991.28 18 北京鼎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鼎欣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1,520,681 49,999,991.28 6 金 JPMorgan Chase Bank, 3 1,824,817 59,999,982.96 6 National Association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 4 4,440,389 145,999,990.32 6 有限公司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79,197 58,499,997.36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6 4,562,043 149,999,973.84 6 限合伙) 7 易磊 3,041,362 99,999,982.56 6 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8 司-圆石复兴科技 3 号私募证 1,581,508 51,999,983.04 6 券投资基金 共 青 城 银潞 投资 合 伙企 业 9 1,520,681 49,999,991.28 6 (有限合伙) 共 青 城 银溢 投资 合 伙企 业 10 1,520,681 49,999,991.28 6 (有限合伙)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 11 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 1 期私 678,689 22,315,294.32 6 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计 23,990,729 788,815,169.52 -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78,881.52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8,815,169.5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9,180,842.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9,634,326.72 元。 (七)限售期 宣奇武先生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不得转让,其他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 4 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 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宣奇武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2020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发行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5 2021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等议案。 (二)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1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 2021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 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12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 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阿尔 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 增加该 12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杭州润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陈火林 3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 4 冯桂忠 5 史瑜 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董文亮 8 北京海国智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郭伟松 10 李利 11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2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 146 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除上述 146 名投资者外,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报送《发行方案》后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T-1 日)内新增 12 名意向认购投资 者,主承销商已向 12 名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上述合计 158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20 家(剔除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3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机构 15 家、私募 及其他机构 71 家、个人投资者 18 位。 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1 年 9 月 16 日(T 日),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 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文件的规定。 除宣奇武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 7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9 月 16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 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27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 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7 名认购对象及时提交了《申 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报价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 间为 26.34 元/股-35.01 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1 罗献中 29.38 4,000.00 是 30.00 4,000.00 是 2 丰源正鑫(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50 4,000.00 是 27.00 4,000.00 是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60 8,000.00 是 重庆两江渝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 30.00 4,000.00 是 合伙) 29.00 4,000.00 是 5 郭伟松 27.00 8,000.00 是 26.34 9,000.00 是 6 杭州润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12 4,350.00 是 32.88 8,000.00 是 7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98 9,000.00 是 27.89 10,000.00 是 30.05 7,000.00 是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9 18,700.00 是 27.18 18,700.00 是 9 北京鼎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01 5,000.00 是 10 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00 5,200.00 是 29.12 4,000.00 是 11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32 4,000.00 是 27.32 4,000.00 是 29.12 4,000.00 是 12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32 4,000.00 是 27.32 4,000.00 是 8 13 冯桂忠 31.08 4,000.00 是 33.73 5,850.00 是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0 10,730.00 是 29.63 18,690.00 是 15 张怀斌 27.25 6,000.00 是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23 4,450.00 是 31.66 6,900.00 是 17 何书元 30.06 6,950.00 是 28.36 7,000.00 是 18 史瑜 29.70 4,000.00 是 33.00 5,000.00 是 19 共青城银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10,000.00 是 33.00 5,000.00 是 20 共青城银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10,000.00 是 2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55 10,000.00 是 22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3 15,000.00 是 34.86 6,000.00 是 2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8.00 8,000.00 是 24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4.50 14,600.00 是 25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66 4,060.00 是 26 易磊 33.00 10,000.00 是 30.31 4,380.00 是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9 4,880.00 是 27.01 5,830.00 是 (三)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确定发行价 格为 32.88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3,990,729 股。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宣奇武 1,520,681 49,999,991.28 18 北京鼎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1,520,681 49,999,991.28 6 -鼎欣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9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金 JPMorgan Chase Bank, 3 1,824,817 59,999,982.96 6 National Association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 4 4,440,389 145,999,990.32 6 有限公司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79,197 58,499,997.36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 6 4,562,043 149,999,973.84 6 限合伙) 7 易磊 3,041,362 99,999,982.56 6 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 8 司-圆石复兴科技 3 号私募证 1,581,508 51,999,983.04 6 券投资基金 共 青 城 银潞 投资 合 伙企 业 9 1,520,681 49,999,991.28 6 (有限合伙) 共 青 城 银溢 投资 合 伙企 业 10 1,520,681 49,999,991.28 6 (有限合伙)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 11 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 1 期私 678,689 22,315,294.32 6 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计 23,990,729 788,815,169.52 -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 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I 型专业投资者、II 型专 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 保守型、C2 谨慎型、C3 稳健型、C4 积极型、C5 激进型。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 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 购。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 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0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宣奇武 普通投资者 是 北京鼎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鼎欣三号私募 I 型专业投 2 是 股权投资基金 资者 I 型专业投 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是 资者 4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I 型专业投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 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II 型专业投 7 易磊 是 资者 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圆石复兴科 I 型专业投 8 是 技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资者 9 共青城银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10 共青城银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 I 型专业投 11 是 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资者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股票 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北京鼎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鼎欣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广州市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圆石复兴科技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胜 恒九重风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2、宣奇武、易磊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11 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银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共青城银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范围,不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除宣奇武外,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 出承诺:本认购人非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 销商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认购人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七)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向 11 名发行对象发出《阿尔特汽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9 月 26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 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C-0005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止,主 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1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788,815,169.52 元。 2021 年 9 月 26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12 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C-0004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止,阿 尔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3,990,729 股,每股发行价格 32.88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88,815,169.5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9,180,842.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79,634,326.72 元,其中记入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3,990,729.00 元,余额人民币 755,643,597.72 元记入资 本公积。 四、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的 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除宣 奇武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13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 章页)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尚林争 赵 言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朱 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