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4-5-1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派瑞股份 指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派瑞有限 指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西电所 指 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国开基金 指 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熔华 指 国开熔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信派瑞 指 北京开信派瑞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砻淬资本 指 北京砻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陕西金河 指 陕西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金河 指 西安金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科控集团 指 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神和 指 西安神和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圆恒 指 西安圆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协创 指 西安协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 本公司前身为派瑞有限,设立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并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整体 变更为派瑞股份。现对发行人自前身派瑞有限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2010 年 12 月 10 日,派瑞有限成立,注册 2010 年 12 月有限公司设立: 资本为 1,000 万元 西电所实缴 1,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西电所以经营性资产和现金 增资;国开基金、开信派瑞、 2012 年 12 月 28 日,派瑞有限注册资本增 砻淬资本、陕西工业技术研 加至 21,996 万元 究院、陕西金河、西安金河 以现金方式增资,公司注册 资本增加至 21,996 万元 2015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西安神和、西安圆恒、西安协 创以现金方式增资,公司注册 2015 年 3 月 20 日,派瑞有限注册资本增加 资本增加至 23,620 万元 至 23,620 万元 2015 年 11 月股权划转: 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将派瑞 有限 3.73%股权无偿划转至科 2015 年 11 月 17 日,派瑞有限股权无偿划 控集团 转 2016 年 3 月整体变更: 以派瑞有限于变更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 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 合计 24,000.0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5 日,派瑞有限整体变更为派 瑞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 24,000 万元 4-5-3 二、公司股本演变过程 (一) 2010 年 12 月,派瑞有限设立 2010 年 11 月 29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 知书》(西工商内名核字[2010]第 021640 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西安派瑞功率半 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同日,西电所签署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 司章程》。 2010 年 12 月 1 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作出《关于成立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 术有限公司的批复》(陕科改发[2010]151 号),同意西电所以现金方式出资 1,000 万元 成立派瑞有限。 2010 年 12 月 2 日,陕西衡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陕衡 兴验字(2010)050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2 日,派瑞有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12 月 10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派瑞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610131100050581),派瑞有限正式成立。 2018 年 5 月 10 日,中审众环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18)080235 号), 确认其没有注意到陕西衡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陕衡兴验 字(2010)050 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验资》的要求的情况。 派瑞有限成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电所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西电所向派瑞有限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身经营积累的合法资金,其持有的派瑞有 限股权为真实持有,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亦不存在与任何主体签署影响 派瑞有限股权稳定性的任何协议或安排的情形。 西电所出资设立派瑞有限取得了当时其上级有权主管部门陕西省科技厅的批准,符 4-5-4 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2012 年 12 月,增资至 21,996 万元 2012 年 8 月 12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西安电力电子技术 研究所拟以部分资产对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投资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2]第 19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西电 所拟用于向派瑞有限投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0,817.41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办理了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手续。 2012 年 8 月 12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 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2] 第 19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派瑞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136.21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手续。 2012 年 8 月 13 日,国开熔华、开信派瑞、砻淬资本、陕西金河、西安金河、陕西 工业技术研究院与西电所、派瑞有限签署《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 的投资协议》,约定派瑞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0,996 万元,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1,996 万元;其中西电所以与派瑞有限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及现金出资 13,017.41 万元, 认购派瑞有限 11,45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国开熔华(由其管理的产业投资基金国开基 金完成对派瑞有限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 4,000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3,521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开信派瑞以现金方式出资 2,300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2,024 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砻淬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 2,288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2,01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陕 西金河以现金方式出资 800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704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西安金河以现 金方式出资 450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39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以现 金方式出资 1,000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8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12 年 9 月 12 日,陕西省财政厅作出《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的函》(陕财办采资[2012]99 号),同意派瑞有限增资至 21,996 万元。 2012 年 10 月 10 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作出《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陕科改发[2012]158 号),同意派瑞有限增资至 21,996 万元。 2012 年 11 月 19 日,派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派瑞有限本次增资。同日,全体 4-5-5 股东签署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2012 年 12 月 21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所出具《验资报 告》((2012)京会兴西安分验字第 04060002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3 日,派瑞有 限已收到西电所等 7 家单位缴纳的新增出资 23,855.41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0,996 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21,996 万元。 2018 年 5 月 10 日,中审众环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18)080235 号), 确认其没有注意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012)京会兴西安分验字第 04060002 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要求的情况。 2012 年 12 月 28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派瑞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610131100050581)。 本次增资完成后,派瑞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电所 12,457 56.63 2 国开基金 3,521 16.01 3 开信派瑞 2,024 9.20 4 砻淬资本 2,014 9.16 5 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 880 4.00 6 陕西金河 704 3.20 7 西安金河 396 1.80 合计 21,996 100 在本次增资中,派瑞有限以其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其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根据北京 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2 日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2]第 198 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6 月 30 日,派瑞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136.21 万元,每股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 1.1362 元。根据派瑞有限关于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以及与股东签署 的相关投资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 1.1362 元/元注册资本。 在本次增资中,西电所向派瑞有限出资的货币资金来源为其自身经营积累的合法资 4-5-6 金,非货币出资来源为其自购或自产的合法资产;根据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出 具的《关于下达<二〇一一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科产 发〔2011〕172 号),在本次增资中,陕西工研院向派瑞有限出资的资金来源为“2011 年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拨款;根据国开基金、开信派瑞、砻淬资本、陕西 金河和西安金河的书面说明,在本次增资中,国开基金、开信派瑞、砻淬资本、陕西金 河和西安金河向派瑞有限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股东或出资人出资以及自身经营积累的 合法资金。上述股东持有的派瑞有限股权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 等情形。 派瑞有限与西电所、国开熔华、开信派瑞、砻淬资本、陕西金河、西安金河、陕西 工研院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签署《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协 议》,该协议除上述披露的内容外,还对派瑞有限“上市前的股份转让”进行了约定,主 要内容为: “7.1 投资完成后至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现有股东如要向公司其 他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份,或进行可能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股份质押等任何其它行为,应事先与投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后方可进行。…… 7.3 现有股东经与投资方达成一致后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时,投资 方享有下列选择权:(1)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现有股东拟出售的股份; (2)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根据现有股东及投资方当时相互之间的持股比 例共同出售股份。” 2018 年 5 月 30 日,国开基金、开信派瑞、砻淬资本、陕西金河、西安金河、科控 集团与西电所、西安神和、西安圆恒、西安协创、发行人签署《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 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约定《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 流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关于“上市前的股份转让”等条款终止履行。 本次增资中,相关股东与派瑞有限不存在业绩对赌;除《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 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中上述已终止履行的相关条款外,相关股东与派瑞有限 之间不存在其他影响派瑞有限股权稳定性的任何协议或安排。 4-5-7 本次增资取得了当时派瑞有限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的批准; 本次增资价格依据派瑞有限经评估净资产值确定,本次增资中西电所用以出资的非货币 资产以其评估值作价,该等资产评估结果已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手续。 (三) 2015 年 3 月,增资至 23,620 万元 2014 年 6 月 20 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 流技术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4] 第 120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派瑞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 值为 39,807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 2014 年 7 月 14 日,派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派瑞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1,624 万元; 其中西安神和以现金方式出资 1,085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59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西安 协创以现金方式出资 861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47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西安圆恒以现金 方式出资 993 万元,认购派瑞有限 54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014 年 11 月 24 日,陕西省财政厅作出《关于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控股的派瑞公 司出售股份以增资扩股事宜的复函》(陕财办采资[2014]109 号),同意派瑞有限增资至 23,620 万元。 2014 年 11 月 27 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作出《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陕科金发[2014]258 号),同意派瑞有限增资至 23,62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 日,派瑞有限原股东、西安神和、西安协创及西安圆恒共同签署了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3 月 5 日,派瑞有限与西安神和、西安协创、西安圆恒就本次增资签署《关 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2015 年 3 月 20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派瑞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 号:610131100050581)。 2015 年 4 月 30 日,西部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西部产权融字[2015] 第 0001 号、西部产权融字[2015]第 0002 号、西部产权融字[2015]第 0003 号)。 4-5-8 2018 年 5 月 10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专字(2018)080233 号《出资审核报告》, 经复核,发行人已收到西安神和、西安圆恒、西安协创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向派瑞有限 合计缴纳出资 2,939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624 万元,其余 1,31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派瑞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电所 12,457 52.74 2 国开基金 3,521 14.91 3 开信派瑞 2,024 8.57 4 砻淬资本 2,014 8.53 5 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 880 3.73 6 陕西金河 704 2.98 7 西安神和 599 2.54 8 西安圆恒 549 2.32 9 西安协创 476 2.02 10 西安金河 396 1.68 合计 23,620 100 在本次增资中,派瑞有限以其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其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根据万隆 (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4]第 1201 号《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派瑞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9,807 万元, 每股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8097 元。根据派瑞有限关于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以及与股 东签署的相关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价格为 1.81 元/元注册资本。 在本次增资中,西安神和、西安圆恒和西安协创向派瑞有限出资的资金来源为其出 资人依据合伙协议认缴的出资资金;该等出资人向西安神和、西安圆恒和西安协创出资 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依据陕西省科技厅出具的《关于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实施科技成 果奖励的批复》(陕科改发〔2012〕159 号)取得的科技成果奖励资金,以及其本人及 家庭自筹合法资金,此外,部分出资人的出资资金系通过向发行人股东西安金河借款的 方式取得。 4-5-9 西安神和、西安圆恒和西安协创及其出资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派瑞有限股权均为其 真实持有,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本次增资中,西安神和、西安圆恒、西 安协创与派瑞有限不存在业绩对赌,亦不存在影响派瑞有限股权稳定性的任何协议或安 排。 本次增资取得了当时派瑞有限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的批准; 本次增资价格依据派瑞有限经评估净资产值确定,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办理了国有资产评 估项目备案手续。本次增资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四) 2015 年 11 月,股权划转 2015 年 8 月 26 日,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与科控集团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约定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将所持派瑞有限 3.73%股权无偿划转给科控集团。 2015 年 11 月 2 日,派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将所持派瑞有 限 3.73%股权(对应 880 万元注册资本)无偿划转至科控集团。同日,派瑞有限原股东 与科控集团共同签署《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11 月 10 日,陕西省财政厅作出《关于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代持西安派瑞 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复函》(陕财办采资[2015]122 号),同意将陕 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持有的派瑞有限 3.73%股权(对应 880 万元注册资本)划转至科控集 团。 2015 年 11 月 16 日,陕西省科技厅发布《关于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代持西安派瑞 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陕科金发[2015]199 号),经陕西省财 政厅复函(陕财办采资[2015]122 号),同意将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持有的派瑞有限 3.73% 股权(对应 880 万元注册资本)划转至科控集团持有。 2015 年 11 月 17 日,派瑞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西安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向派瑞有限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1315660088532 的《营业执 照》。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派瑞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4-5-1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电所 12,457 52.74 2 国开基金 3,521 14.91 3 开信派瑞 2,024 8.57 4 砻淬资本 2,014 8.53 5 科控集团 880 3.73 6 陕西金河 704 2.98 7 西安神和 599 2.54 8 西安圆恒 549 2.32 9 西安协创 476 2.02 10 西安金河 396 1.68 合计 23,620 100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科控集团持有的派瑞有限股权为真实持有,不存在股份代持、 委托持股等情形;科控集团与派瑞有限不存在业绩对赌,亦不存在影响派瑞有限股权稳 定性的任何协议或安排。 本次无偿划转取得了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等有权部门的批准,符合国有资 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派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3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西安派瑞功率 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15)022047 号),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派瑞有限的账面净资产总值为 28,075.01 万元。 2015 年 8 月 15 日,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国友大正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 294E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派瑞有限净资产(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43,272.96 万元。陕西省财政厅 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2015 年 11 月 19 日,派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派瑞有限全体股东作为 发起人,以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值 28,075.01 万元按照 85%比例折合成 24,00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一元,整体变更 4-5-11 为股份有限公司,超出股本总额的 4,075.0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15 年 12 月 29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向派瑞有限核发了《企业名 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西工商)名称变内核字[2015]第 002809 号),核准名称为“西安 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9 日,陕西省财政厅作出《关于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控股的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陕财办采资 [2015]144 号),同意派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6 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作出《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 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陕科金发[2016]2 号),同意派瑞有限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7 日,科控集团作出《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有限公司变 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陕科控发[2016]1 号),同意派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西安派瑞 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发行人第 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2016 年 3 月 15 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6101315660088532),注册资本为 24,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 2016 年 11 月 16 日,陕西省财政厅作出陕财办采资(2016)115 号《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控股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方案及国有股东认定标注和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确认的复函》,同意发行人的国有股权管 理方案,以及对发行人当时的国有股东进行了认定。 2018 年 5 月 10 日,中审众环出具了《出资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8)080232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已按《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西安 4-5-12 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基准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作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24,000.00 万元。 中审众环在对发行人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存在需要 对其设立时截至审计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中审 众环为此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出资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8)080232 号)。 根据该《出资审核报告》,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派瑞有限账面净资产由 28,075.01 万元调减至 24,311.97 万元,调减净资产共计 3,763.03 万元,调整后,发行人股本仍为 24,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311.97 万元。 同时,根据该《出资审核报告》,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派瑞股份之全体发起人 已按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作 价折股,缴纳注册资本合计 24,000 万元。 2018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溯调整公司股份 制改制时经审计账面净资产的议案》,同意上述对发行人设立时审计基准日净资产数额 的调整。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派瑞股份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西电所 126,574,080 52.7392% 净资产折股 2 国开基金 35,776,560 14.9069% 净资产折股 3 开信派瑞 20,565,600 8.5690% 净资产折股 4 砻淬资本 20,464,080 8.5267% 净资产折股 5 科控集团 8,941,680 3.7257% 净资产折股 6 陕西金河 7,153,200 2.9805% 净资产折股 7 西安神和 6,086,400 2.5360% 净资产折股 8 西安圆恒 5,578,320 2.3243% 净资产折股 9 西安协创 4,836,480 2.0152% 净资产折股 10 西安金河 4,023,600 1.6765%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240,000,000 100.0000% / 派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时,各股东的出资来源为派瑞有限净资产。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再无其他变化。 4-5-13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盖章页)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14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阅读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 明》,确认该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4-5-15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的签章页)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陆剑秋 陈 烨 王正鸣 马武申 蒋毅敏 赵建明 刘进军 张俊民 钟彦儒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16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的签章页)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高健全 翁琦 李强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17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的签章页)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陆剑秋 郭 伟 岳 宁 王正鸣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