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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瑞股份: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

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

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

的“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要求采

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就“某一时段内”

还是“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在履

行合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

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相应的

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实施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

息。

    首次执行日公司对尚未完成合同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对与合同相关的报表项目进行

了重新列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以前年度财务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收入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