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跟踪报告2021-05-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派瑞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一杰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 玮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1 月 9 日
创业板公司持续督导规定讲解,包括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经营业绩下降:2020 年,公司营业 1、与公司了解业绩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收入同比下降 48.08%,归属于上市公 下降的原因,督促公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53.15%,主 司采取积极措施改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要原因为由于疫情突发,短期内国家 善生产经营情况,并
诸多重点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招投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标等工作出现推后。公司作为输变电 披露义务;
工程主要设备换流阀生产商的核心元 2、持续关注公司募
器件的主要供应商,因工程招投标工 投项目实施进展,督
作和元器件招投标延期,公司延缓产 促公司就募投项目
品生产,当期产品销量下降,对公司 变更实施地点履行
2020 年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相应的审批程序,并
2、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根据西安 督促公司就募投项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 目实施进展及时履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派瑞股份募投项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目用地事宜的回复函》,公司募投项目 务。
用地需要进行更换,公司需要按照法
定程序购买新选址地块,原项目用地
将由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并向公司退还
相关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将导
致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延长。截至本
跟踪报告出具日,公司在积极配合高
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新地
块选址、招拍挂、原项目用地收储及
土地出让金退还等事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 是 不适用
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依法承担赔
是 不适用
偿责任的承诺
4.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交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所没有对保荐机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中国证
报告事项 说明
及整改情况 监会对保荐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1)
2020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
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63 号),因保荐机构管理 11 只私募资
管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均超过该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 25%,违反了相关规定。
基于此,对保荐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在该事件发生后,保荐机构资产管理
部高度重视并对相关业务环节进行全面风险排
查,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修订银行存款制
度和债券权限制度,收紧各类组合对单一发行
人的限额;审慎开展热门业务和产品,停止发
行有较高业绩比较基准的固收+期权类产品;对
存续中的银行存款和银行债券持仓进行严格梳
理和筛查,对部分银行跟进调研,降低低评级
银行的风险敞口;加强与风险管理部、法律合
规部的协同和管控合作,增强资产管理业务一
道防线和二道防线之间的互动;在内部开展严
肃问责等。(2)2020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监
会向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0]67 号),因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
部控制及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违反
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荐机构采取
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收到上述监管措施
后,保荐机构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并制定了整改
计划和措施,包括持续加大投行内控人员招聘
力度;进一步完善并细化相关内控流程;对相
关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指定专门部
门负责廉洁从业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机制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石一杰 陈 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