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8-0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派
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
公司认真、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任郭永忠先生、张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
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经核查,郭永忠先
生、张立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规定的情形。
公司聘任郭永忠先生、张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郭永忠先生、张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相同。
本次聘任郭永忠先生、张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郭永忠先生、张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相同。
2.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银行在约定
存期内按照与公司协定的利率付息。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办理“活期市场化利率”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进军
日期:2022 年 7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俊民
日期:2022 年 7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彦儒
日期: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