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派瑞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10-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派瑞股份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088,127.7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9,311,872.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西安派瑞功率半导
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80001 号)。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

                                     1
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
过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
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在上述有效期内和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由公司内审部门、监事全程监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投资产品后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六)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购买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2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具有投资风险低、
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
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拟投资的产品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全程监督,其资金支
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若出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
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日常监管:公司管理层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
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有权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
                                     3
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转,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授权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授权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4
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授权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
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全程监督。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派瑞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石一杰                      陈   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