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0-25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
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派
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
公司认真、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
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授权
有效期限为 24 个月,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
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全程监督。
2. 《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81.89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进军
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俊民
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彦儒
日期: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