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4-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派瑞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一杰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 玮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任期届满,截至本跟踪报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告出具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的换届工作仍未完成
公司目前正在与控股股东西电所、科控
集团积极协商并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换届选举工作,待相关筹备工作完成
后,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换届
选举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创业板公司持续督导规定讲解,包括信
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董监高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任职行为规范、内幕交易、保荐机构持
续督导工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
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
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3 月 16 日任期届满,截
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3.“三会”运作 至本跟踪报告出具日,公司第三
和公司章程继续履行董
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仍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未完成
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目前正在与控股股
东西电所、科控集团积极
协商并推进董事会、监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待相
关筹备工作完成后,公司
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
议换届选举事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2020 1、持续关注公司募投 项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西安高 目实施进展,督促公司就
新 区管 委 会 关 于 派瑞 股 份 募投 募投项目变 更履行相 应
项目用地事宜的回复函》,公司 的审批程序,并督促公司
募投项目用地需要进行更换,公 就募投项目 实施进展 及
司 需要 按 照 法 定 程序 购 买 新选 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 义
址地块,原项目用地由高新区管 务。
委 会收 回 并 向 公 司退 还 相 关土
地出让金。2021 年 5 月,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
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购买位
于 高新 区 长 安 通 讯产 业 园 的一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处土地使用权。2021 年 6 月,公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司 与西 安 市 自 然 资源 和 规 划局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合同编号:GX00107),
确 认 公 司 取 得 宗 地 号 为
GX3-29-41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2021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
西 安市 自 然 资 源 和规 划 局 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书》。
公 司原 募 投 项 目 可行 性 研 究报
告撰写时间较久,市场环境发生
了一定变化,故公司重新论证了
原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截至
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新的募投项
目 可行 性 研 究 报 告已 取 得 控股
股东西电所及科控集团的批复,
新 的募 投 项 目 已 完成 发 改 委备
案,目前正在履行环评程序,待
相关环评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就
募 投项 目 的 变 更 情况 及 时 履行
审议程序并披露。
公司募投项目需要变更,在一定
程 度上 将 导 致 募 投项 目 建 设周
期的延长。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 发 行前 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限售 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 是 不适用
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依法承担赔
是 不适用
偿责任的承诺
4.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
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
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 号),
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 管措施的 事项
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
及整改情况
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
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2 号),
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
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
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
3、2022 年 8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2]15 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
牵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存
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
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中国证监会
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4、2022 年 11 月 23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2]207 号),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
(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
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
的 15 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中金公司未能识
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账
户当日可用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
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
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
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石一杰 陈 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