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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华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4-20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
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
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
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
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
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1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
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            40%                    108%               218%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1-2023 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当 A<90%时                                          M=0
            当 9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实施,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并依照下表确定其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及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可归属比例
(M)×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全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在每一归属期所对应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2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确定
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管理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3、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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