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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华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华生物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华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耀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德彬                      联系电话:010-851277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
                                     是                      不适用
诺
                                            蔡勇作为康华生物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康华生物股份
                                            922,100 股,占康华生物总股本(不含康华
                                            生物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的 1.03%,但
                                            未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康华生物并予
                                            公告。蔡勇延迟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通知康
                                            华生物,康华生物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发布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对上述减持情况予以披露。上
                                            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
                                     否     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持意向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
                                            的规定,违反了其作出的关于“本人减持股
                                            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承诺。
                                            针对上述违反承诺的情况,保荐机构已建议
                                            康华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相关股东买卖股票行为的进行事前提醒及
                                            关注,加强对相关股东及人员的培训,督促
                                            相关股东及人员遵守其做出的承诺、合规减
                                            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
                                            相关股东的合规意识。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是                      不适用
行为的回购和赔偿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5、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是                      不适用
政策及承诺
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的承诺
8、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陈   耀                         徐德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