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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
告如下:


       一、监事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李建玲女士、王政伟先生
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 3 年;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孙莹女士、监事朱运
兰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二、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
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2、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所要求的程序执行,会议召
开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一、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4-3    五、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其他与财务相关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性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7-22    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0-8-17
议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一、《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2020-8-24    二、《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9-3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10-23   一、《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
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郑乐观及其配偶荆煜君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郑银综授额字第 000374 号-担保 02 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张安全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郑银
综授额字第 000374 号-担保 03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20)郑银综授额字第 000374《授信额
度合同》的 20,0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最高限额 10,000.00 万元授信额度敞口最高
限额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分别在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监
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
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
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7、信息披露制度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的制度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台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所有的披露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

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和水平。


    2、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投资、保本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
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

有风险。


    4、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5、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1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的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
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
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