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 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捷安高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30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3 号”对 上述募集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时间 金额 2020 年 7 月 17 日募集资金总额 407,076,700.00 减:发行费用 66,905,500.00 2020 年 7 月 17 日募集资金净额 340,171,200.0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减:以前年度己使用金额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3,334,420.84 减:本年度己使用金额 108,190,824.60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5,314,796.2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保存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初始 截止 2020 年 12 月 开户行 账户 存放金额 31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 8111101012700 115,532,500.00 93,875,924.11 原路支行 37166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9550880032861 148,246,415.02 125,296,063.83 行营业部 4005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 4116549990110 80,000,000.00 16,142,808.30 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00901075 合计 343,778,915.02 235,314,796.2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00 元与上表中募集资金初始存 放金额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上市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19.08 万元, 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合计金额为 3,049.54 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审〔2020〕6-249 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 准确及完整地进行了披露,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 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捷安高科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 度《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 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捷安高科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捷安高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4,017.12 入募集资 10,819.08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产 10,819.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总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末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累计实现的效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益 益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 否 11,553.25 11,553.25 2,272.17 2,272.17 19.67% 12 月 30 否 否 术改造项目 日 2021 年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否 9,665.00 9,665.00 1,643.43 1,643.43 17.00% 12 月 30 否 否 日 2022 年 研发中心项目 否 4,798.87 4,798.87 468.83 468.83 9.77% 12 月 30 否 否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 8,000.00 6,434.65 6,434.65 80.43%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017.12 34,017.12 10,819.08 10,819.08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34,017.12 34,017.12 10,819.08 10,819.0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本公司募投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执行,尚处在建设期。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688.77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360.7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49 号)认为捷安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 置换情况 反映了捷安高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3,049.5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向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0 元。2020 年 8 月 12 日购买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盈 利”2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112,138.89 元;2020 年 8 月 12 日购买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盈利”2000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万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220,583.33 元;2020 年 8 月 14 日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10000 万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514,739.73 元;2020 年 9 月 10 日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存单”5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1,208.33 元;2020 年 9 月 14 日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5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11,506.85 元;2020 年 8 月 20 日购买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1,263,698.63 元;2020 年 8 月 17 日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5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 到期收回,实现投资收益 11,506.85 元;2020 年 8 月 17 日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5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到期收回, 实现投资收益 7,835.62 元;2020 年 10 月 22 日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9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到期收回,实现投 资收益 486,591.78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不适用 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军 李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