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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35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11 层

    咨询联系人:牛红勋

    咨询电话:0371-86589303

    传真电话:0371-60937778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