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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1-054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
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
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