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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
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 2021 年历次董事
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2、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所要求的程序执行,会议召
开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 四 届 监事会第三次
                        2021/1/18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一、《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 四 届 监事会第四次
                        2021/3/25   五、《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
                                    六、《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 四 届 监事会第五次
                        2021/4/22   《公司〈2021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一、《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 四 届 监事会第六次
                        2021/8/19   二、《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会议
                                    案》
第 四 届 监事会第七次
                        2021/10/26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
第 四 届 监事会第八次
                        2021/11/29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1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
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
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争取更多的回报。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按照规定需
要单独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违规关联对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6、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该
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未发生内幕
交易,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监
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
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
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9、信息披露制度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的制度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台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公司所有的披露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的学习,为完善
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1、加强监事会人员的履职能力建设和提升,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
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
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2、继续发挥好监事会运行机制的监督作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
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3、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对外投资、保本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
有风险。
    4、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
平。


    5、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2 年,监事会将持续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跟进公司的发展步伐,继
续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
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防范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