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9 层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乐观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
“股东”)共计 1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51,14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5.3753%。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 现 场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5 人 , 代 表 股 份
47,596,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54%。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46,36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99%。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3,546,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99%。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三) 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马书龙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权。截至征集截止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51,097,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51,097,400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9、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51,097,4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子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51,097,4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子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51,097,4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9.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51,094,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69%;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49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578%;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779%。

   表决结果:通过

   9.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51,094,8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069%;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49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578%;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779%。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51,097,4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120%;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9%;弃
权票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50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311%;
反对票为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9644%;弃权票
为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37,453,312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731%;反对票为 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
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49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578%;
反对票为 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422%;弃权票
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高志生先生、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经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票 37,453,312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731%;反对票为 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
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49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578%;
反对票为 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422%;弃权票
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高志生先生、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经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票 37,453,312 股 , 占出 席 会议 的 有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8731%;反对票为 4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
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为 3,49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578%;
反对票为 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3422%;弃权票
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关联股东高志生先生、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经回避表
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北京
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