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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2022-028+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8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2,3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7,706,800(含税);同时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合计
转增股本 18,471,200 股;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35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2,356,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0,827,2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69             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转增股本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112,976    31.52%      5,822,595      34,935,571    31.52%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243,024    68.48%      12,648,605     75,891,629    68.48%
股份总数         92,356,000    100.00%     18,471,200     110,827,2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0,827,2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32 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11 层

    咨询联系人:王建军、贺冬冬

    咨询电话:0371-86589303

    传真电话:0371-6093777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