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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22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85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01         选举秦超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姚加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上述提案已由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提案 1.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11 层公司
证券事务管理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
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
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
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在 2023 年 1 月 4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均可,但出席
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
通知之附件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军先生、贺冬冬先生、夏红红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89303

    电子邮箱:dongshihui@jiean.net

    邮政编码:45000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11 层证券事
务管理部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
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45,投票简称:捷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独

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授权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 如下

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该列打
                                                                      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01           选举秦超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姚加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附件三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 / 社 会
 股东姓名
                                            统一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