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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安高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2-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郑
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捷安高科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2,309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076,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905,500.0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171,2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
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3号”对上述募集
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1                                  11,833.25            11,553.25
          统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375.38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1                                    11,553.25                 3,790.66
             统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4,798.87                 904.64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9,665.00                 2,629.33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50.75
                  合计                    34,017.12                15,375.3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由于近三年来新冠疫情反复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建设人员进场、建设物资
到位等迟滞,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较原计划缓慢,预计项目不能按预定时

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具

体如下:

                                      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1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统技术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0 日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
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
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新冠疫情、政策变动、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规划形成时间较早,
其可行性方案系根据当时的生产技术及预计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近年来,受
宏观经济波动及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叠加下游市场
变化的因素,公司调整了部分产品线路。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对项目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高效化及规范化,加之建筑主体完工延期,因此导致项目推进进度与
原计划存在差异。

    2、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规划方案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系根据当时的研发
方向及预计未来技术发展需要做出的,随着近几年虚拟仿真行业技术的快速更迭,
公司对研发人员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加之自2020年以来发生的新冠疫情、大气
管控等不可靠因素,项目的主体建筑主体施工进度缓慢,因此导致项目推进进度
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3、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公司“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规划方案形成时间较早,其可行性方案
系根据公司当时生产技术条件及对应急安全行业布局需求而做出的,因受新冠疫
情、大气管控、2021年发生的汛情等多项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项目基
建施工进度延期,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2021年8月1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将此募投项目原定交付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0日。由于近几年来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对应急安全产品路线进行优化调整,加之建筑主体完工延期,
目前项目推进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
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
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
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
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进度计划作
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0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
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
目”、“研发中心项目”、“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至2024年12月30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统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0日。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
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客观条件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
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民生证券对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军                       李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