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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25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经在事前得到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京、冷欣新、李晨光
                                                 2020 年 8 月 11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丽京                    冷欣新                  李晨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