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船重工
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船汉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6号文《关于核准中
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9,34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94元,共
募集资金342,419,6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057,235.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3,362,364.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日
募集完毕,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ZG1166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
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海通证券、募集资金开户行共同签署
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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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934 万股,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彩色墨粉项目 11,500.00 11,500.00 汉光耗材
2 黑色墨粉项目 4,532.00 1,981.00 汉光耗材
3 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 6,000.00 5,062.00 中船汉光
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5,800.00 5,800.00 中船汉光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5,993.24 中船汉光
合计 33,832.00 30,336.24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故经营中会
出现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的自有
资金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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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20年8月21日,中船汉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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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利佳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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