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0-007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
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7 名,委托出席董事 1 名(董
事王洁若委托董事游毅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杨联明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22,857,661.1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预先
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G10701 号《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
核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
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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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越
来越高,公司需调整与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
业,以下简称“汉光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
属企事业单位,不含汉光重工,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中国科
学院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化学所”)的关联交易金额。
调整后预计 2020 年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金额 2020 年 1-6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月已发生
易类别 原则
年) 金额
中船重工
口罩、外协加工、 参照市场价格双
向关联人 集团、汉 100 7
咨询服务等 方共同商定
采购原材 光重工
料、接受 参照市场价格双
化学所 技术服务等 70 1
劳务等 方共同商定
小计 170 8
向关联人
采购燃料 汉光重工 水电暖等 市场价格 160 28
和动力
信息安全产品、精
汉光重工 市场价格 600 68
向关联人 密加工产品等
销 售 产 中船重工 信息安全产品、精
市场价格 1,500 220
品、商品 集团 密加工产品等
小计 2,100 288
向关联人 参照市场价格双
汉光重工 租赁厂房等 240 65
租赁房屋 方共同商定
关联董事王孟军、张民忠、游毅、汪学文、王洁若、杨联明对该
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
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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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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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张兰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张兰女士目前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已报名参加深圳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和闲置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
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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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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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