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0-018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6 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
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8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4 名,董事游毅、杨联明、冷
欣新、陈丽京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4 万股。根据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G11668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由 14,800 万股变更
为 19,73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8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734 万元。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情况,将《中船
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
案)》”)名称变更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