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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0-019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4 万股,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68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800 万元变

更为人民币 19,734 万元,公司股本由 14,800 万股变更为 19,734 万

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

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中

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

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中华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经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文核准,于【】年【】月【】   【2020】616 号文核准,首次向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普通股【】股,于【】年【】月     4934 万股,于 2020 年 7 月 9 日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734
 第六条
                                            万元
           新增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
                                            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
 第十条                                     挥战斗堡垒作用。公司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
                                            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交易方式;                       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项、第(五)项、第(六)
  条
           式。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三)项、第(五)项、第(六)   行。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       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   (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项、第(五)项、第(六)
  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               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第三十条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七)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七)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     (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
第四十一   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条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      产绝对值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关联交
           1,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           易;
           (九) 审议批准公司与公司董      (九) 审议批准公司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
           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十)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                            ……
           (十八)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会的设臵;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      ……
           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                            ……
第四十二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条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
           ……                            ……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公司受赠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提供担
           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
           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议通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5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5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条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300 万元。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500 万元。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
                                           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
                                           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
                                           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者资助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
第五十五
           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      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
  条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
           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    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方式投票
第五十七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的开始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条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
           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第八十条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
                                           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在选举独立董事、选举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两名以上董事或者选举两名以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    上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投票制。                        制。
                                           ……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
                                           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董事会经征求被提名
                                           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
第八十四
                                           查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条
                                           (二)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提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人的提名,经监事会征求被提名
                                           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后,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三)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
                                           定。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
                                           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
           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第九十八   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    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条       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    大会解除其职务,但是独立董事
           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第一百〇   (十六) 拟定董事会各专门       (十六) 批准董事会各专门
  九条     委员会的设置方案,决定各专门    委员会的设置及其人员设置;
           委员会的人员;                  ……
           ……
第一百一   董事会审议办理购买、出售资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
十二条   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对     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等,不含对全资子公司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非经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营性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等交易及参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照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交易涉及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的交易金额达到如下标准之一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的且不属于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的事项: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额超过 100 万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以上(一)至(五)交易指标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额超过 100 万元;                绝对值计算。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六)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之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不属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于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外);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万元人民币。                     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
         以上(一)至(五)交易指标计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对值 0.5%以上且不属于股东大
         绝对值计算。                     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
         (六)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本条所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不属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于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       产(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或无形
           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    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以上且不属于股东大会审批范      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履行信
           围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    息披露义务。
           外);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
           本条所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    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或者资助
           原材料、自产产品、贸易商品等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司,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的,仍包含在内。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经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董事的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
  十一条   忠实义务和第九十九条第(四)    忠实义务和第一百条第(四)~
           ~(六)项关于董事的勤勉义务     (六)项关于董事的勤勉义务的
           的规定,同时适用于总经理和其    规定,同时适用于总经理和其他
           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三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    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十二条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经理和其他    不得担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
第一百四
           事。                            事。
  十条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兼任监事。                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第一百四   真实、准确、完整。              真实、准确、完整,应当对董事
  十四条                                   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第一百四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
  十九条
           审核意见;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    公司设立党总支。党总支设书记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1 名,其他党总支委员成员若干
第一百五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名。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原则上
  十四条   工作经费。公司的党组织发挥      由 1 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    任副书记,其他党员班子成员一
           重要作用。                      般任委员。同时,根据有关规定,
                                          设纪律检查委员 1 名。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   公司党总支开展工作遵循以下
           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重   原则:
           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的组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
           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   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
           理层作出决定。                 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
                                          深度融合,以公司改革发展成果
                                          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第一百五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十五条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
                                          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
                                          党总支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
                                          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
                                          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
                                          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公司党组织对董事会或者总经     公司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
           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     工作,依照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
           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   进行集体研究把关。主要职责
           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   是:
           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提出意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
           见建议。                       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
                                          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党
                                          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引导
                                          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团结带领职工群
                                          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第一百五                                  (二)按照规定对公司重大经营
  十六条                                  管理事项集体研究把关,支持行
                                          政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
                                          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
                                          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四)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
                                          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
                                          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
                                          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
                                          (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
                                          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
                                          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公司工
                                          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
                                          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
                                          负责地开展工作;
                                          (六)监督公司党员、干部和其
                                          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财经人事制度,维护
                                          国家、集体和职工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
                                          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
                                          级党组织报告公司重要情况。按
                                          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
                                          作情况。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身
                                          建设等,按照《党章》等有关规
                                          定办理。
           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
           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党总支集体研究讨论后,再由董
                                          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
                                          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
                                          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
                                          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
                                          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
                                          性方向性问题;
第一百五
                                          (四)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调
  十七条
                                          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
                                          改;
                                          (五)涉及公司安全生产、维护
                                          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
                                          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公司党总支集
                                          体讨论把关的重要事项。
                                          公司党总支应当结合本公司实
                                          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
                                          清党总支和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第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
第一百九   本章程而存续。                 改本章程而存续。
  十二条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一百九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
 十三条    (一)、(二)、(四)、(五)   第(一)、(二)、(四)、(五)
           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             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
           ……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二佰一   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在本次发行

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G11668 号《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