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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1-007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 为 : 2021 年 3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9:15-15:00。

    2、会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 1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民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出现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8 人,代表股份数 118,766,64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8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 53,070,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2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

代表股份数 65,696,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9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现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数 10,214,3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17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10,214,356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176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 118,766,6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1838% :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本次股                       表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东大会                       决
      议案                           会有效表    投票                  投票    会有效表
                       投票数目                              有效表                       结
                                     决权股份    数目                  数目    决权股份
                                                             决权股                       果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份总数
                                         例                                          例
                                                             的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
                                                                                          通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18,766,6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过
    事的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 员 以 及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 代 表 股 份

    10,214,3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760% :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会
                                                              会议中            会议中    表
                                      议中小股        投                投
                                                              小股东            小股东    决
       议案                           东所持有        票                票
                         投票数目                             所持有            所持有    结
                                      效表决权        数                数
                                                              效表决            效表决    果
                                      股份的比        目                目
                                                              权股份            权股份
                                          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                                                                      通
                        10,214,35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晖律师、刘兵舰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