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1-028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船 重工 汉光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17,844,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3%)的大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

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投基金”)计划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20,200 股,合计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

超过 2,960,1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5,920,2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风投基金《关于计划

减持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17,844,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6.0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计划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20,200 股,

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960,1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5,920,200 股(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

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国风投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的承诺: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公司

所持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公司拟通过相关规定要求

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数量。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发行

人股票数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减持期限。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若本单位/

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提前披露减持计

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国风投基金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

实施进展情况。

    3、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

减持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