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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1-030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7,016,388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 26.018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6 号)核准,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340,000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48,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

股本为 197,340,000 股。其中限售股为 1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74.99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49,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002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总股本 197,3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5 股 , 合 计转增 股 份 数 量 为 98,670,000 股 , 公 司总 股 本 由

197,340,000 股增至 296,01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96,01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为 22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4.9975%,无

限售流通股 74,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2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邯郸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中国国

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共青城

银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永新县星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深圳星融咨询管理有

限公司”)、宁波大榭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如下承诺:

    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邯郸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所持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公

司所持股票。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公司拟通过相关规定要

求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数量。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发

行人股票数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减持期限。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若本单位

/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提前披露减持

计划。

    2、公司股东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企业)、宁波大榭

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银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星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

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星期

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7,016,388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 26.018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7,016,388 股,占

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26.018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7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可上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市流通数量
                                总数(股)     数量(股)
                                                                (股)
         邯郸市财政局信息中
  1                             22,932,000     22,932,000     22,932,000
                 心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
  2                             17,844,826     17,844,826     17,844,826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
  3                             15,860,250     15,860,250     15,860,250
                 所
        共青城银汐投资管理
  4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
  5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展中心(有限合伙)
        永新县星融咨询服务
  6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汉胜企业管
  7                             5,094,828      5,094,828      5,094,828
            理有限公司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222,000,000   74.9975%    -77,016,388    144,983,612   48.9793%
通股

二、无限售条
                74,010,000   25.0025%     77,016,388    151,026,388     51.0207%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96,010,000   100.0000%        -         296,01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