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3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1-040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 为 : 2021 年 8 月 23 日 ( 星 期 一 )9:15-9:25 、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一)9:15-15:00。
2、会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 1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海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出现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5 人,代表股份数 165,775,46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0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 股份数 79,605,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92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
代表股份数 86,170,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1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现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 4,496,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1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 4,496,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
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 165,775,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0033% :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本次股 表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东大会 决
议案 会有效表 投票 投票 会有效表
投票数目 有效表 结
决权股份 数目 数目 决权股份
决权股 果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份总数
例 例
的比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通
165,775,4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的议案 过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 员 以 及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 代 表 股 份
4,496,1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189% :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 占出席
占出席会
会议中 会议中 表
议中小股 投 投
小股东 小股东 决
议案 东所持有 票 票
投票数目 所持有 所持有 结
效表决权 数 数
效表决 效表决 果
股份的比 目 目
权股份 权股份
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通
4,496,12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议案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晖律师、王储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