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26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不存在
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申其林先生、李欢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申其林
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李欢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副总经
理申其林先生、财务总监李欢先生的提名。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京、冷欣新、吴壮志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丽京                   冷欣新                   吴壮志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