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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2-023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汉光”)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6,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2,200,75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96,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2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河北省

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 12 号)

    咨询联系人:申其林、张兰

    咨询电话:0310-8066668

    传真电话:0310-80681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