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1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3-016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23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三)9:15-15:00。
2、会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 1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君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6 人,代表股份数 183,781,26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8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79,610,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4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
代表股份数 104,17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9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 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 5,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
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立新先生、汪学文先生、苏
电礼先生、吴荣斌先生、童东风先生、傅东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01 选举黄立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黄立新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2 选举汪学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汪学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选举苏电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苏电礼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4 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吴荣斌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5 选举童东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童东风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6 选举傅东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傅东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壮志先生、许江涛先生、李
文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吴壮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吴壮志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 选举许江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许江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3 选举李文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李文昌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熊建荣女士、李宇先生、邵志
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熊建荣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熊建荣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李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3.03 选举邵志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9,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22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邵志燊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徐欣竹律师、张光美律师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