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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船汉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3-032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
通知》(财会[2021]35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追溯调
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的“试
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
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