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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4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
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
了解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
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
务发展。
    3、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黄骅市交大思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借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表示一致同意。




                                 独立董事:向东、李晓东、许文龙、毕克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