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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思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1-15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 年 1 月)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
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
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本办法规定的
各项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
与归属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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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
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相
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2021 年拿到新产品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资质并形成销售收入;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的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业绩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
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2/4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度。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归属条件中
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
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审核激励对象考核结
果;
      (四)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可归属的股票数量。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
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
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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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事务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事务部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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